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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ri_TEL

Kompleks Kota Raya爆发群殴事件!“受害者”宣称讨公道攻击手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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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10: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夏 发表于 22-12-2015 09:43 AM
若老千的話,怎麼沒報警。

這分明是馬來人無中生有,然後借題發揮持械上門搶劫唐人的產業!

你以前好像是版主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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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10: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瘋流材子 发表于 22-12-2015 10:20 AM
你以前好像是版主对吗?

是啊,但現在是普通網民,兩袖清風,愛講什麼就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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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夏 发表于 22-12-2015 10:48 AM
是啊,但現在是普通網民,兩袖清風,愛講什麼就講什麼!

你好像越来越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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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10: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給馬來人打,還拿臉去貼他們屁股,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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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11:5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 发表于 22-12-2015 03:33 AM
自己找来衰的,还害到其他同行。黑店骗人在先,受骗人砸店在后,说网民支持暴行,怎么不说你们支持老千? ...

exactly死奸商活该,跟挂挂乐一样贱

虽然暴力不对,不过给这些无良奸商一点教训也不是坏事

看他们以后还敢骗人吗,简直就是败类人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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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1: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夏 发表于 22-12-2015 09:43 AM
若老千的話,怎麼沒報警。

這分明是馬來人無中生有,然後借題發揮持械上門搶劫唐人的產業!

这个有没报警处理我不是他们一份子我也无从答复,不过我从面书看到网民的反应肯定他们已经欺骗过很多人了,不然谁那么得空post上网踩多一脚?看老鸭事件就知道了,都是一面倒支持店家抓贼揍贼,怎么这次没有支持店家不用说,还有网民说砸得好呢?还有,这事件是没有的事,也无从无中生有吧,用屁股想都知道苍蝇会去叮无缝的蛋吗?说有人乘乱混水摸鱼抢劫手机,那你说的报警就对了,就报警去查咯,难得你还对警察信心满满。可悲的是你还把这事件加上想象力进一步延伸至类似印尼排华事件,把没有的事加以恐怖化,这是应巫统的努力把华巫分化,看来你都还几支持巫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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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22-12-2015 11:52 AM
exactly死奸商活该,跟挂挂乐一样贱

虽然暴力不对,不过给这些无良奸商一点教训也不是坏事

就是这种人害到华人神憎鬼厌咯,不是说好不可把宠物狗放进有轮推车进购物中心的吗,早几天怡保又有一名脑残中年妇女把宠物狗放进购物车,我们就是把人家的宗教敏感性丢在一边不去理吧,谁敢说她的宠物不会在购物车拉屎撒尿掉毛呢?要是下一个购物者买的是食物,不小心察看就放进购物车,你说,食物沾上粪便有多恶心啊。去购物不须带狗不是吗?还连累工人漏夜要把全部购物车洗刷一遍,就只是因为一个脑残的无脑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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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lienwong 发表于 22-12-2015 01:52 AM
如果是卖手机骗人的话,我赞成他们被打,还嫌他们被打得少~~~
活该啊,人家辛苦赚钱买手机,竟然去骗人 ...

被欺骗不是去消费人协会投诉? 而是用拳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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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3:0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 发表于 22-12-2015 03:24 AM
不是骗人不对在先?是用屁眼吃饭还是用嘴巴?这些老千骗得过就骗,骗不过就用吓,吓不过才不甘愿还你钱。 ...

不能酱说,两回事来的...

打开门做生意的,公司有注册的,有什么欺骗,就应该向合法途径去解决。

就如你去打死一名男子强奸惯犯,你也会受到法律的对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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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3:1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讨公道是这样激烈的 需要砸店 打人
警察帮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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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3: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logic是,随时准备把parang刀就对了,看见不爽就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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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4: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eipuppy 于 22-12-2015 04:17 PM 编辑
乾坤 发表于 22-12-2015 03:27 AM
这些都是败类,帮不得,早死早好,免得又祸害其他手机商人。

曬氣啦
那種人不管證據是甚麼的
一直偏袒加害一方, 明明網上就一堆對kotaraya的負面評語都當沒看見
種族主義就是這樣
別人只是就事論事卻被說成保護外勞, 跟他們有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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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4: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eipuppy 于 22-12-2015 04:24 PM 编辑
江夏 发表于 22-12-2015 09:43 AM
若老千的話,怎麼沒報警。

這分明是馬來人無中生有,然後借題發揮持械上門搶劫唐人的產業!

這麼多天了
如果無辜, 為甚麼都不出來澄清捍衛自己的清白?
況且馬來西亞的所謂司法環境如何, 大家懂囉, 不必畫公仔畫出腸囉
他們一天不站出來講話, 一天都不會有多少人相信他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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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5: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Jz~ 发表于 22-12-2015 03:00 PM
不能酱说,两回事来的...

打开门做生意的,公司有注册的,有什么欺骗,就应该向合法途径去解决。

问题是他们这些人不和一般人想法,店家可以生气,但不可以怨喔,打从他们意图对顾客行骗的哪那一刻开始,就要意识到终会有这么一天了。不是全部人是讲法律的,等到人家上门砸店才来哭求同情未免太无瘾了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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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5:5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 发表于 22-12-2015 05:52 PM
问题是他们这些人不和一般人想法,店家可以生气,但不可以怨喔,打从他们意图对顾客行骗的哪那一刻开始, ...

承接刚才我所说的... 强奸犯跟你的看法不同,强奸是他的理想中的事,女性们可以生气,但不可以埋怨... 酱的理由可以吗??

强奸是刑事案,伤人也是刑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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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6: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Jz~ 发表于 22-12-2015 05:57 PM
承接刚才我所说的... 强奸犯跟你的看法不同,强奸是他的理想中的事,女性们可以生气,但不可以埋怨... 酱 ...

不可以这么理解喔,女性在这方面是天生弱势,不是她故意引诱人家去强奸,而店家是有意图行骗,不同的东西那里能把2者硬摆在一块来说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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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6: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 发表于 22-12-2015 03:27 AM
这些都是败类,帮不得,早死早好,免得又祸害其他手机商人。

支持打架闹事败类,什么商业纠纷就拳头,华社永无宁日!

商业纠纷法律解决,没有执法权的,滚一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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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6:2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 发表于 22-12-2015 06:13 PM
不可以这么理解喔,女性在这方面是天生弱势,不是她故意引诱人家去强奸,而店家是有意图行骗,不同的东西 ...

怎么会不一样叻???

人家骗了你,会不会意味着你是笨叻??笨就

所以,打人就是不对,需要附上刑事罪,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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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6: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Jz~ 发表于 22-12-2015 06:21 PM
怎么会不一样叻???

人家骗了你,会不会意味着你是笨叻??笨就

连欺骗也可以这样拿来合理化,你都算天下无敌了咯,无耻则无敌天下,你赢到完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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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5 06: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99 发表于 22-12-2015 06:20 PM
支持打架闹事败类,什么商业纠纷就拳头,华社永无宁日!

商业纠纷法律解决,没有执法权的,滚一边去! ...

我一个人说话不算数的,你去面书看人家怎样刁黑店不是更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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