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虽然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两个首席法官,确实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但其他的法官既不必是香港人,更不必是中国人。
香港法院的网站公布了法官名单,虽然名单上没显示国籍,但至少英文姓名是公开的。从这个网址上看,地位最高的终审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中,22位法官有18位是欧洲姓氏,次一级的高等法院(High Court),35位法官中也有13位是欧洲姓氏。当然不能排除某些华人法官可能改为欧洲姓氏,但想来不会占多数。香港法院也藉此荣膺世界上最国际化的本地法院——外国法官比例最高、本国法官比例最低。不用说,它的“独立性”更是完美无缺,独立到除了领工资外,跟本地政府一点关系没有。
---------------------
让一群外国人,审理香港人的案子,决定香港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