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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t56yh

精液沾手指 插私处怀孕 60岁奸15岁 三司判没罪 【最新新闻173楼. 5月1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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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02: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法官本来就是没良心的职业。

只不过,可以不要酱离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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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03: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羅馬王子 发表于 9-5-2015 03:49 AM
你唔好係昵度亂灌窩

好的,我会加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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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03:1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狼福 发表于 9-5-2015 03:00 PM
好的,我会加倍小心

果個律師真係太過分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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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03: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羅馬王子 发表于 9-5-2015 07:11 AM
果個律師真係太過分佐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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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03: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這是審判結果,那就應該接受這樣的結果,而不是一吵再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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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03:4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狼福 发表于 9-5-2015 03:17 PM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没办法

鉅會有報應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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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04:3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人的精蟲 完全是无得顶啊!
无论在神马环境下都能生存,还是夏眠,甚至生命力旺盛,颠覆了教科书的定律,72小时?是720小时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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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04: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也不想,为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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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06: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各个案件中,我领悟到,大马人的精子是宇宙最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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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08: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的朋友,生在此地,就是要不停的看笑话吗。连外国人都在关注马来西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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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09:3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旺 发表于 9-5-2015 12:31 PM
没有像你想的那么容易的。再说,多加几条罪控,证据也要足够,也就等于检查工作要做的够。不过我国从事司 ...

请看看这则新闻和了解来龙去脉再做评论。
已经证实了是用沾有精液的手指导致少女怀孕。经DNA比对,腹中之块属实是被告"经手"!非礼和押玩罪肯定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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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10: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的司法 ? 看看这样的人渣是如何狡辩脱罪?奸杀罪犯又是如何逃过刑法?将人硬生生丢下楼也可以无罪的。。。然后没有被鸡奸的又是如何变成有的,被害的还被定罪的。。。人性败坏,道德沦落至此,将法律操纵到无法无天,这种种,算是人应有的行为吗?还是禽兽不如?对着这般的人类,国家还有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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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5 10: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专科医生可以“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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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5 12: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旺 发表于 9-5-2015 12:31 AM
话是那样说没错。不过检控官也有他们的难处,那就是证据的搜索方面的问题,毕竟证据不是他们搜集回来的, ...

连手指插私处导致怀孕这件事也能相信
大马的法官还真的很厉害下
辩方怎么证明私处是手指插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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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5 0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i-car_kh 发表于 9-5-2015 09:36 PM
请看看这则新闻和了解来龙去脉再做评论。
已经证实了是用沾有精液的手指导致少女怀孕。经DNA比对,腹中 ...

你先了解司法程序再来发表言论。你以为检控官没有考虑过是用手还是用别处来侵犯那个少女?不过既然证据都指向强奸,他就只能根据刑事法典的强奸条文来提控。再说现在又不是没有上诉的机会,还是耐心地看案情发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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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5 0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タケクラ 发表于 10-5-2015 12:56 AM
连手指插私处导致怀孕这件事也能相信
大马的法官还真的很厉害下
辩方怎么证明私处是手指插的呢?

我PM来与你谈。不想在这里“开班”教导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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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5 08: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公正在哪里?
你们晚上睡得着吗?

马来西亚,真的什么都有...
Malaysia Bo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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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5 10: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案件摆明就是要和你们说,有钱就是大完,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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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5 10: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见多数都骂律师
三司不是更脑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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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5 10: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讲没有把那条放进私处不算强奸 (的确法律是这样讲的)
不过用手指让人怀孕还真是前所未闻,这样开先例不然以后每个都来这招malaysia还不变手指强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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