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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合抽烟 , 即只為自己慾念的喜好, 不為他人健康著想,和动物的行為沒甚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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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7 1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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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11-2007 12: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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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1 kotatinggian83 的帖子
现在, 这些抽烟者, 我真的希望他们不会问 :"二手烟对人体有好处吗?" 还是问 :"抽烟对身体有害吗?"
现在都什么世纪了? 还好坏不分?
自己要抽烟, 走远一点啊!何必还要跟周围人"分享"你的二手烟啊? 粗鲁人会这么跟你说:"自己要死就快点死, 为什么还要人家跟你一起死?"
不讲多了, 等下讲多错多! 只是希望抽烟者看了此帖, 自动一点, 远离餐桌才抽烟。 给周围人士一点呼吸自然新鲜空气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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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7 02: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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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2 jbtrader 的帖子
你都是讲lebih的!虽然我抽烟,可是我一路来都会照顾到别人的感受。
比如我和不抽烟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如果想抽烟,我都会自动走
去别地方抽。不像你酱,开这个帖跟本就是皮痒,要等人shoot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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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7 1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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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11-2007 10: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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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3 eric88c 的帖子
黄明志的歌"盗版之王"有句词唱 : "我的全身很痒, 有本事拿我去玩。"
有句话很熟 : 我不入地狱, 谁入地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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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7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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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在Pasar吵架。。。。
有话好好说,不要人身攻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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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1-2007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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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el_yy 于 14-11-2007 11:41 PM 发表 
好像在Pasar吵架。。。。
有话好好说,不要人身攻击。。。。
有坛主在, 请放心。。。
不如你用美人计去劝劝抽烟者, 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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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7 1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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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觉得虽然抽烟的人有不对但是也不要骂得太过分啦(虽然我也很度兰这些人)
但说真的,有些人真的很没有公德心,吸烟要死自己死就好,为什么还要让别人吸你的二手烟跟你一起死呢??
不要求太多,看到小孩、孕妇/老人家,大家就该自动点,不要靠近他们抽烟。。。
在禁烟区/冷气房抽烟的人更要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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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7 10: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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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7 jbtrader 的帖子
我也想,但这种事情是看个人的想法,很难改变的。。。。。
我很多朋友都有抽烟,但他们都会走到smoking area去,这是个人观点,不能把所有的抽烟者都看成“没知识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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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7 08: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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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7 09: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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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烟有害健康,可以的就不要吸烟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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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7 1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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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7 1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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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7 0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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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11-2007 0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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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包括露天小販中心
禁煙區再擴大
updated:2007-11-17 20:00:15 MYT

■李家全:國民服務計劃營地、露天小販中心、工廠巴士、健身中心等都將建議列為禁煙區。
(八打靈再也訊)衛生部將通過目前正在草擬的《煙草產品管制法案》,進一步擴大執法權限和擴大禁煙區,以致力減少國民患上與煙草有關的慢性死亡病症。
衛生部政務次長拿督李家全指出,在這項法案下,全國各地的國民服務計劃營地、露天小販中心、工廠巴士、健身中心等都將建議列為禁煙區。
但他強調,以上擴大禁煙區的建議還處於討論階段,仍然不是最後決定。
官員可直接發傳票
李家全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衛生部在早些時候已修改了煙草控制條例,並且獲得通過;現在其部門官員擁有更大的權限,可直接發傳票給那些在禁煙區內吸煙的人士。
他指出,以前取締在禁煙區吸煙的執法活動效果不顯著,因為衛生部官員需獲得地方政府相關單位的批准下才可發出傳票給吸煙人士。
李家全指出,《煙草產品管制法案》的草擬工作目前已進入尾聲;如果進展順利,衛生部希望這項法案可在明年初提呈給內閣通過,然後尋求國會通過成為法律。
他表示,如果這些禁煙區建議獲得通過,衛生部將會確保吸煙人士不會在這些禁煙區吸煙。
他透露,衛生部將在近期內加強執法工作,包括動用地方政府的衛生官展開執法行動,以便在可直接發傳票後展現衛生部的執法力量,全面減少吸煙活動。
他也說,衛生部也在探討是否要強制煙草製造商和入口商,必須以香煙盒的至少一半面積,印上“吸煙危害健康”的字眼,包括印有吸煙帶來的危害的照片。
政府已在憲報上公布的19個禁煙區
●娛樂場所�戲院
●醫院或診療所(政府及私人)
●電梯/公共廁所
●冷氣餐廳或商店
●公共交通工具�巴士站
●任何衛生部在憲報上公佈的建築物
●機場
●政府機構或大廈
●公眾集會場所(如民眾會堂、多元禮堂)
●教育場所(國、私立大學、學校等)
●兒童樂園
●學生巴士
●服務櫃檯
●購物中心內
●油站
●室內體育館、運動中心
●宗教場所
●圖書館
●網絡咖啡廳 (星洲日報•2007.11.17)
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t.phtml?sec=1&artid=200711171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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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1-2007 1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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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快实行吧.受不了二手烟......
吸二手烟更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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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1-2007 1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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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11-2007 1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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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和家人大大小小到TAMAN JOHOR JAYA真味点心吃点心, 吃到一半, 隔壁桌吃完点心的中年男人(穿着像生意人那种)拿起香烟点着了, 一边抽烟一边喝茶和对面朋友聊天。。。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 他当没看到。
你们说, 他是不是很没有为他人着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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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07 1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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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07 04: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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