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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9 0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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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回教给我感觉只有极端,不讲理,自以为是,霸道,贪心,淫荡,诈骗,排斥其他宗教,没人性,搞种族主义,宗教纳入政治,张狂,偷抢强奸杀人放火,无恶不做,还想搞到世界大乱,这个就是新的回教教育,以前可燃经好的全部忘掉,自己篇不好的通通拿出来教他们回教子弟:@
回教=邪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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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9 0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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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69# xiang8988 的帖子
Sesungguhnya senjata mukmin itu do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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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09 09: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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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N个小时来爬贴,:'
想问一下还有谁知道回教还有什么Scientific proofs 吗?还是有什么奇迹吗(除了上面已经有的)?
其实我觉得回教不是本来想像的那么差,妇女方面,我听说穆翰穆德曾经他大老婆是他的老板对吗(不确定的所以才问一下是否真有其事,我好像有印像在哪里看过这件事)?如果是的话是不是讲回教承认女孩子可以在事业上比男的有更好的成就?
Polygamy我认为只有在某些特别情况下才可以用,比如现在的world population 的trend是女生出生率较高,所以适用在女生严重outnumber男生的国家。
男女的智慧和尊严的确是平等的但是两性的体力和生殖器官永远都不可能相同,所以重男轻女不可有,但是社会必须有gentlemen,女性受保护的观念。
所以我在很大程度上支持楼主和一些人士的看法~
我认为有神的存在,但我没有确实的信仰,我是那种什么神都拜的。。。
看完这贴之后有一个感想,回教=/="MALAYSIAN" GOVT. =/=马来人。。。最近越来越觉得我需要一个心灵的寄托~我是相信有神但是我没有办法彻底相信任何一个宗教/神,所以我最近对这种东西很感兴趣。。。
顺便问一下黑猫"Sesungguhnya senjata mukmin itu doa."是从哪里摘来的?为什么你会皈依回教呢?(我是说你真正诚心皈依的原因,因为一般华人如果要娶马来人宗教信仰方面只是换i/c成回教,但实际上不是全部都真正改信回教的。)希望你可以跟我讲。。。谢谢~
[ 本帖最后由 kaikaibaby 于 9-10-2009 09:39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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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09 10: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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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09 12: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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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米老师说,每个人都有认知真主的天性,只是我们埋没了这个感受,或者不理会这个感受罢了。。
真主,就在你的心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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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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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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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ikaibaby 于 9-10-2009 09:05 PM 发表
花了N个小时来爬贴,:'
想问一下还有谁知道回教还有什么Scientific proofs 吗?还是有什么奇迹吗(除了上面已经有的)?
其实我觉得回教不是本来想像的那么差,妇女方面,我听说穆翰穆德曾经他大老婆是他的老板对 ...
请访问他的bl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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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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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真理"和西方的普世价值
一,“真理”和“道理”
当今的穆斯林,是一群矛盾的人,他们在世界各地与其它文化交汇的地带制造冲突和混乱,制造恐怖,于是有人说:伊斯兰是邪教,哪里有穆斯林,哪里就有暴力。
可是穆斯林会告诉你,那样不对,那是由于对穆斯林的不了解造成的。他们说伊斯兰是最讲和平,最讲正义,最讲平等的宗教,不信你可以翻开《古兰经》去看看里面说什么,当你真正翻开《古兰经》里,就会发现,里面写满了和平,正义和真理。
穆斯林的意思是:顺从。顺从什么?顺从真主,顺从和平和正义。这样的信仰怎么可能跟暴力与恐怖沾边呢?
于是,穆斯林认为:伊斯兰教并不是造成这些混乱的原因,而刚好相反,它是解决方案,只有回归伊斯兰真理,才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顺从和平和正义。
与之类似,中国的儒者们认为:儒家并不是造成中国落后以及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的原因,而刚好是解决方案,只有恢复儒家仁义道德的传统,才能复兴华夏民族的道德的正义。
这是两家在矛盾之中思考和挣扎的文化,尽管它们内部理论差异很大,但面临同样欲进不能,欲退不成的无奈和尴尬。
他们的共同点是:它们都是追求“真理”的思想,区别在与它们各自认同不同的“真理”。
古希腊的哲人早就看出“真理”并不存在: 他们说:“假使汇集古今人类全部的智慧集合,也无法穷尽自然之奥妙”
因为我们的思维受到我们思维载体的限制,我们永远无法超越承载我们思维的这些脑壳提供的能量去思考问题。 因此他们说:“我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我很无知”
他们认为人世间不存在绝对的“对错”和“善恶”,一切善恶对错都是根据人的需要而定的,你需要的就是对的,你不需要的就是错的,恶的。这完全视呼你的需要,跟那件事情本身的性质无关。
与古希腊原始理性哲学的观点类似,中国的道家。也持这种“绝对真理”不可认知的观点。
老子说:道可道,非恒道也:一切确定了边界固定下来的道理(绝对真理),都不是永恒的道理。
因此道家认为,世上没有绝对的真理,没有绝对的对错和善恶。一切都只是个相对的概念。
道家说: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意指你不要用你主观的善恶之心去干扰事物自身的运行规律,与善与恶持持同等态度,即“无为”。
古希腊的理性哲学和中国道家的相对性哲学,是人类古典哲学中,少有的两家持“绝对真理”不可认知的学派。
它们与其它儒家也好,伊斯兰也好的根本区别就是“真理观”上。
穆斯林和儒家认为,“真理”是可认知的。那么,什么是绝对“真理”。
穆斯林认为“真主”的意志代表“绝对真理”,具体落实在《古兰经》里,因此对真理其它过多的思考都是多余的,应该被禁止。儒家其实大同小异,只不过它的“真理”是儒家的伦理道德。但是在“绝对真理”可知性上,两者没什么区别。
跟穆斯林朋友聊天,他问我“信仰”是什么,我说大约是对某种特定思想的认同,形成特定的思维方式。
他说:不对,信仰对穆斯林来说,绝不仅仅是一种思想,而是穆斯林的整个生命,两世的生命。
他说:我不拜祖宗不敬鬼神,不畏强权,只相信真理和正道。
他又说:必要的时候,我们会用生命去提卫真理和正道,因为信仰对穆斯林来说,比生命更重要。
我想从这里,我们知道了“恐怖主义”的原理,那些恐怖分子,其实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的行为,只不过是在用生命去捍卫“真理和正道”的正义而已。 追求真理,捍卫真理并没有错。问题在于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有没有绝对正确的“善与恶”?什么才是绝对的正义?
一只狼吃了一只羊,狼是正义的吗?羊很无辜凭什么被它吃?可是不吃羊,狼一家老小老会饿死,它只不过为了生存,它有什么错吗?如果它是正义的,天经地义的,那无辜的羊难道天生就应该被吃吗?到底谁代表正义?
八国联军进中国,搞殖民统治,杀人放火。这很不好。 可是没有侵略战争,如何摧毁封闭的闭关锁国体制?你去讲道理他们会听吗?
你说可以采用更好的方法,建立游戏规则,大家公平竞争。可这只能等大家都认同了游戏规则才行,没有前期的强迫认同,会有现在的游戏规则吗?
对那些被殖民者残害的国家和人民,殖民主义当然是邪恶的。
可是对那些侵略者国家经济发展来说,这个主义完成了现代社会发展的原始资本积累,使它们获得了发展的第一桶金,对它们来说,这是一件正确的事情,因而是一件好事。
而它们的发展在后期客观上带动了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加速,再过一千年,等人们的情绪因素降低以后,就会客观的评价,那只不过是人世间发生的一场优胜劣汰的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存在对错,也不存在善恶,它是必然要发生的。
如果因为它客观上“促进了人类整体文明的发展”我们就认为它是正义的,那被他们残害的人,难道是邪恶的?
如果肯定了这件事情主观上是邪恶的,那难道以后人类不需要优胜劣汰了?我们干脆倒回去不要发展了好不好?
其实狼吃羊和殖民主义,都是必然要发生的自然法则。大自然它永远是优胜劣汰的。这个没有办法,用我们的主观去确定它的善恶,从自然的角度来看,是没有太大意义的事情。
可人总是有感情的,总是有愿望的。那我们怎么办?
其实世界只按它自身的规律进行,也就是自然法则。它并不按人的主观愿望进行。
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并不考虑我们喜欢不喜欢,它只考虑它喜欢不喜欢。可是它到底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它从来也不会告诉我们,我们只能去试,通常只有事后才知道。
换句话说,所谓“真理”和“正义”,是因各自所站的立场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不同的,不仅不同,而且是矛盾的,针对一个主体的正义,针对另一个主体则是邪恶的。
去纠缠谁的真理才是真理,根本没有意义。 可是人们很久很久并不清楚这一点。
早期希腊的理性被基督教“真理”所取代,走入了黑暗时代。东方道家的“无善无恶“被儒家的伦理道德的真理取代,同样走入了黑暗。
在真理的世界里,其实只有更黑没有最黑,何必再去争论谁最黑?
当“真理”把人类带入黑暗时代后,各种不同的“真理”开始了撕杀。 各自希望用自己的真理征服世界,让真理传尽人间。可是真理带给人类的除了屠杀还是屠杀,永无休止。
基督徒要搞东征,穆斯林要搞圣战,要用自己的真理去征服对方的真理。
中国的儒家要搞教化,其实也还是要征服,你不征服谁让你教化?
它们象盲人摸象一样,用耳朵的真理去攻击尾巴的真理。纷纷认为只有自己才是最正确的。可是谁都没有成功,即使在已经征服的地区,也还是会产生新的“真理”试图去摧翻旧的“真理”。
每一个人都是唯一的,人的认识永远不会统一,这世界永远了不会有“统一真理”,因此征服和被征服,屠杀和被屠杀永无休止。
在这个过程中,欧洲人打了最多的仗,杀了最多的人,他们发现,人永远也杀不完。他们打累了,于是开始怀念人类早期那些没有“真理”的幸福时光。 于是,他们开始搞“政教分离”,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卢梭用了一生的时候“把基督改造成人”。于是他们确立了“一个上帝,各自解释”的精神。 他们放弃了“真理”,开始讲“道理”,于是他们进化了。
道理不是真理,真理讲善恶,讲正义和邪恶。道理不讨论这些,道理只是一个平台。你喜欢把什么当成真理,随你喜欢,可是你绝对不可以因为你喜欢就强迫别人也喜欢。
道理不分善恶,只讲对等和平衡,你逼良为娼肯定不对,可是你非要逼娼为良,那也不行。道理只考虑你“逼不逼”的问题,不考虑你“善不善”的问题。 道理给善与恶同样的权力,道理给对与错同样的机会。于是人们不在争论,安静了下来。
对个人来说,每个人还是可以把各自认同的道理当成“真理”,可是对他人和社会来讲, 那只是他的“个人爱好”,于善恶无关,于社会无关。你喜欢什么是你的事,别人不喜欢,不关你的事。
所谓民主社会的基础是:它讲道理,不讲真理,真理只属于个人。
与之相反专制社会的基础是:它只讲真理,不讲道理。
所谓世俗社会,政教分离的原则是:道理高于真理。
集权社会的信念是:真理高于道理。
遗憾的是:儒家和穆斯林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恐怖分子之所以恐怖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正义感,而是因为他们的正义感比一般人更强烈。
如果“真理”可以确认,可以绝对化,那恐怖分子都会成为圣人,可惜真理无法确定,那么,这个时候,到底什么是真理已经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真理”的正义冲动,已经使穆斯林失去理智,失去思辨能力,失去自我觉醒的能力,在它们看来,一切都是绝对化的。只要他认准了的东西,绝对是正确的。
极端的民族主义一定程度就是这样产生的,它提供一种精神上的正义性,帮助复仇者用更为神圣的道德压倒良心层面的道德。尽管那正义和神圣可能虚假(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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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1: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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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礼”比信仰更重要
宗教或者某种理论性的信仰,如果单单是一种纯粹思想上的信仰,对社会的破坏性是很小的,不仅破坏性很小,由于这种神圣性的自我约束,反而会对社会的稳定性形成经常是良性的作用,不管它的理论是对还是错,一个人们相信与人为善,崇尚道德的社会是相对稳定和平的社会,至少起到辅助性作用。
但问题是,在一些宗教信仰极为严重的地区,往往是受教育水平极低的地方。这些信徒,信息非常闭塞,所见所闻相对较少。那些宗教或者主义,别说去信仰,就是去读完都非常困难,一般百姓即不是神学家,更不是哲学家,都只不过是些过日子的人,那些复杂的理论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读完,弄懂,谈何信仰?
无论理论是对是错,你对一个你并没有读完,也根本搞不清楚的理论去信仰,不是迷信是什么?
所以,这些宗教也好,主义也好,无论它的理论深刻还是荒谬,对一般普通人来说,那不是信仰,只是迷信。
要求人们达到思想上的高度统一来完成某种信仰的推广过程,这个工作显然是无法完成的。于是需要一些辅助性手段。也就是“礼”。
由某种主义或者宗教思想派生出一系列行为操守和生活规则做为做人做事的标准,这些按中国儒家的话来说,就叫“礼”。
中国儒家有非常庞杂的“礼仪”体系,万幸的是,经过数次“礼坏乐崩”,这些东西基本都被抛弃了,要不然咱们得活活累死。
可穆斯林的“礼”还保留的很完整,比如饮食和礼拜等等。
实际上,做为一种宗教,那些理论层面的东西,跟一般普通信众,是没有多大关系的,没有几个人真有时间的耐心去悟通那些大道理。跟大部分人有直接关系的不是做为思想的“信仰”,而是这些做为生活方式的“礼”。
在宣传上“礼”是一定要跟一些人们感情上的诉求挂勾的。这样利于干扰破坏人们的逻辑思维。比如儒家的“移忠入孝”,等。
一旦你陷入了这种思维,就很难再分清楚,哪些是思想,哪些是情绪。有人批评儒家的时候,你的第一反映不是考虑人家说的对不对,而是认为对方污辱了你祖宗,这样已经没办法再思考了。
在整体上,儒家是采用了“移礼入祖”的方法来解释其礼的合法性。
而伊斯兰则是采用“移礼入神(真主)”的方法来解释其礼的合法性的。其实你整体的去看某个宗教体系,就会明白,那些理论性的说教其实只是个道具,对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何使人们去相信,那是绝对正确的。
完成了合法性的基本解释之后,下面的工作是如果去强化信仰。
一.用人们的“情绪诉求”挂勾来完成“礼”的合法性解释。
二.用“礼”来约束人们的基本生活方式和行为,使之形成习惯,然后再用已经习惯的人去控制还不习惯的人,把他们变成习惯。
三.把已经形成“礼”的习惯的群体置于封闭系统中,进行不断的心理暗示和群体暗示,并形成互相监督。
如穆斯林的孩子们,从一生下来,就被家长用各种行为进行约束,通过饮食等习惯,使得孩子们在心理上形成一种“自我识别”。等于在不断的告诉孩子们“我们是我们,他们是他们”。这样形成心理暗示和排斥性差异。进而形成孩子的“自我暗示”习惯。
以阻断其成长中跟其它群体交流恢复思维辨证能力的信息渠道。不再对这些礼的“合法性”进行质疑,则无法交流,一旦你去对这些礼的合法性进行批驳,在对方心理上就会形成你污辱对方祖宗或者某位真神的效果,在情绪上和心理上无法自由讨论。
完成了这些生活方式的差异性培养之后,就会产生这样一种效果。当穆斯林孤身生活在其它群体中的时候,由于差异性的心理暗示,穆斯林常常会感到自己被排斥,缺少理解,产生挫败感,并逐步形成仇恨心理。只有回到自己的小圈子里才能得到平衡。
其实主要因为这些“礼”的影响而非思想上的信仰影响,穆斯林总是聚居的,即使在城市里,也更喜欢独立出一个社区,完全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否则心理无法平衡。
而在自己的社区里,通过互相监督,“礼”不断被强化,而不是被释解。
如果只是纯粹思想上的“信仰”差异,其实每两个人的思想都是不同的,但这并不影响生活的交际,真正形成冲突的并不是思想和信仰,而这些“礼”,和维护这些“礼”的社团组织(宗教团体)。
所以,当我们看某种宗教或者主义是否构成严重冲突时,重点不是看它信仰什么,而是看它的“礼”形式是什么。那些教义只不过是摧眠师手中的一块怀表或其它东西,具体信仰啥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把你摧眠,让你相信,他是绝对正确的。
中国的佛教和道教也是宗教,但这两家主要追求自我超越,也就是所谓“出世信仰”。 儒家是非常世俗化的信仰体系,它是入世的,因此它对社会构成严重冲突。
基督教本来也是入世的,但是宗教改革和政教分离后,基督教被迫“出世”,不再构成严重冲突。
但是伊斯兰教目前还是一种严重入世的宗教,对社会的冲突是非常大了。
用穆斯林的话讲:伊斯兰并不仅仅是一种信仰,它还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
做为一种思维摧眠手段,伊斯兰教从技术上是非常成功的,它成功的把人们摧眠。入了眠的人把什么当成真理,当成正义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他们把什么当成真理,他们都会认为,那是绝对正确的,从而失去思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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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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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元社会”的危机
穆斯林世界对欧美社会的冲击导致人们开始思考欧美所宣杨的“多元社会”的普世价值观是否成立,以及它是否万能。于是“文明冲突”开始成为热门话题。
纵观西方的文艺复兴和现代法制体系的形成过程,实际上,目前的民主法制体系以及它附带的各种所谓“普世价值观”,是西方理性世俗思想和基督教神权的妥协的产物。 双方达成妥协,基督教承诺服法,服从世俗法制,不再干涉世俗事务。
而世俗社会不再追求基督教神权的责任,承认其合法性。 这种妥协是在双方让步的基础上进行的。
基督教对自身进行了改造,承认“道理高与真理”,真理只是个人的事情,而道理则是整个社会的事情,当真理跟道理发生冲突的时候,真理必须向道理低头。
这才是现代社会真正的信仰――“道理高于真理”。
但是由于这种妥协,使信仰并未解释清楚,实际上经过宗教改革后的基督徒,它首先的信仰并不是上帝,它第一位的信仰首先是道理,然后才是上帝和真理。否则,在美国基督徒占九成以上的情况下,就不会在宪法里写上:禁止任何人宣布任何一种宗教为国教。这样的教义。
但是由于妥协的原因,为了照顾各方情绪,在信仰的解释上,采取了一种“一个信仰,各自解释的办法”,,这样,就把“多元社会”解释成了普世价值观的一种。
可实际上,一个社会,最基础的评价体系只能有一种,也就是说,最终的解释权必须是唯一的,不可能出现二元,或多元的解释权分配,否则无法构成一个社会。
比如,人们有纠纷去打官司,可是由于多元社会的存在,于是,设立了两套法制系统,两个法院,它们的法律是各自不同的,一个法院判有罪,一个法院判无罪?这样的社会还能运做吗?当然不能了。
社会的最终解释体系只能是一种的,也就是“一体”。所谓多元,是在一体之下的状态,而不能超越“一体”。就叫做“多元一体”。按中国的说法叫“混元一体”。
现在的困难是西方的民主先驱们为了便于各方接受,它们强调“多元”而淡化了“一体”,最终把“一体”排除在了普世价值之外,到了现在才开始反思。
这样就造成了,面对穆斯林移民,欧洲人长期采取了天真的“宽容”态度,愚蠢的认为,只要给各方自由,就会慢慢融合接受,最终冲突的出现让它们不得不面对这种政策完全失败的现实。
如德国的穆斯林学生,以宗教信仰自由为名不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国家的公民教育和集体活动。荷兰和法国的穆斯林以宗教信仰为名,要求建立自己的学校和教育体系,不接受西方教育,形成自己的小社会,甚至要求在社区内执行穆斯林教法,不执行国家的法律体系。
澳洲的穆斯林要求按照穆斯林礼拜时间修改学校上课时间,并停止在医院提供猪肉食品。 意大利的穆斯林要求消毁某些公共雕塑,因为不附合伊斯兰教义。中国的传统猪年,居然在CCTV禁猪了。
但是这些妥协,并没有平衡各方的观点,妥协不仅没有消除冲突,反而加重了冲突。因为你到底要妥协到什么程序为止?除非全世界完全执行伊斯兰教法,取消现在的法制体系,否则,还会有更进一步的要求提出来。
在现行所谓“多元”普世价值观下,没有人知道答案,于是有人惊呼,按照现在的移民政策和穆斯林的高出生率,再过几十年欧洲就会被绿化成为完全的伊斯兰社会,西方文明的根据地将会消失。 它们写出《欧洲最后的机会》,希望能找到解决方案。
也有人比较乐观的说:在绿化之前,奥斯维辛就会在欧洲复活,所以不用担心,他们希望用一种极端去解决另一种极端。而且欧洲政治的整体向右转和新纳粹的迅速复活证明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极有可能。很显然,如果穆斯林势力不能和平扼制,奥斯维辛就会复活。有因必有果,一物降一物。
意大利的新纳粹主张对穆斯林进行屠杀,法国的新纳粹主张要去攻击比犹太人更坏的敌人,穆斯林和阿拉伯人。
有没有和平的方法可以解决问题,当然也有。加拿大穆斯林协会的主席 Syed Mumtaz Ali致力于将伊斯兰教法应用进某些民事纠纷中去安大略省1991年通过的仲裁法为这个运动铺垫了道路, - 只要涉案各方同意(附带条件是判决可被上诉至加拿大法院) ,就可以授权宗教当局来仲裁家庭和财产问题。Mumtaz Ali 说,这第一次对伊斯兰声称的让步只是开始。像他在为伊斯兰教法法庭辩护中宣称的那样,「在加拿大宪法保障下的宗教自由不仅意味着履行和传播宗教的自由,而且意味着可以被宗教律法完全支配一个人生命的方方面面 - 属灵的还有世俗的。」
他不但强调传统认为背教者必须 「在伊斯兰和刀剑之间选择其一」的主张,而且还辩论说,如果加拿大忠於它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宪章的话,那它必须允许该国的穆斯林群体惩罚那些抛弃或违背他们信仰的人。加拿大的穆斯林认为,如果宗教自由的宪章条款有任何真正意义的话,那他们的信仰 / 宗教也应该被完全得到认同 ┅ 没能够(将有关背教和亵渎的伊斯兰教法并进加拿大的法律) 将是对平等权利的极大违背 ┅ 没有按照多元文化的精神来解释受保障的穆斯林权利和自由,将导致对加拿大宪法基本哲理的有效否认。这将是对区别文明人标准的珍贵的 「容忍」(真正的容忍) 品质的悲惨违背。Mumtaz Ali 允许在这种背景下认识伊斯兰律法: 「不是必须在加拿大司法内执行对亵渎者 / 背教者的伊斯兰式的惩罚」 。即背教者并非要用石头砸死或砍头。但明显地该群体本身的一些惩罚是不能避免的,像 Mumtaz Ali 说的那样,加拿大没有权力阻止他们。(引用)。
很显然,穆斯林在利用西方普世价值观的理论漏洞来冲击现行的法制体系。如果他们能够成功,谁都能看得出来,得到的将不是什么多元和谐社会。而是一个冲突不断的多元分裂的碎片社会。
四 信仰自由和“法”的严肃性
为什么说目前的伊斯兰教和穆斯林无法成为“多元一体”社会的一元,而只能在隔离状态下生活呢? 其实这很简单,一个国家有两个政府两套法律的话,所有的事情都没有了最终解释权,最后只能私斗解决,社会公共法权被架空。这个社会只能破产。
不凑巧,穆斯林是这样一群不承认社会公共法权的人。按穆斯林自己的话来讲“伊斯兰教不仅是一种信仰,它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 也就是说,伊斯兰教做为一种宗教,它是一种社会综合体,而不仅是一种信仰。
《古兰经》:是一种神学理论,是这个宗教的信仰部分。 “礼”:也就是各种清规戒律和行为操守,是这个宗教的生活方式部分。
宗教组织:由阿訇毛拉等负责监督评判人们对“礼”的执行情况,并通过人们互相监督形成它的社会制度部分。
我们知道,那些深奥的神学理论,一般人是搞不大清楚的。这种宗教的信仰部分,跟普遍人是没有多大关系的。 跟普通穆斯林关系较大的是“生活方式”部分和“社会制度”部分。 生活方式里靠自觉来完成的部分,也不会对社会构成多大影响。
但是,完全靠自觉是很难做到的,所以,要依靠一整套的社会管理方法来实现互相监督,如神职人员的话语权,解释权等等,再加上,由这种宗教认可的,父权(由父亲决定孩子的信仰),等等一系列的权力解释架构,这样构成一个封闭的“权力自解释”系统。
在纯伊斯兰社会,这些宗教权力用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非穆斯林社会,由于自小养成的与他人很难相融和生活方式,穆斯林很难跟非穆斯林生活在一起,互相感到歧视感。于是只能生活在一个个孤立的聚居社区里。那么,他们就在在自己的社区里依照自己的权力解释系统,行使潜在的治外法权,形成互相监督的潜社会制度。
欧洲封闭的穆斯林社区越来越强烈的要求用法律认可社区内的穆斯林教法的呼声,加上不断制造的骚乱,终于还是引起了欧洲学界和法学家们的警觉。
因此,西欧舆论普遍认为,迄今为止,各国政府推行的融合政策是失败的。伊斯兰移民没有融入西欧社会,而是形成了一个个对外界封闭、对内自有一套规则的“平行社会”。
法国制度著名的“头巾法”禁止在学校出现宗教标示物。
德国法学界人士说:我们必须知道,宗教信仰并不高于法律。德国总理施罗德所指出的,国家和移民两方面都要付出努力。民主国家不能容许存在平行社会,一个开放的社会的兴旺是建立在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的基本价值观的基础之上的。(引用)
什么是施罗德所说的:“对所有人有约束力的基本价值观”,这个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道理”。在所有人共同信仰并认可“道理”(公共契约)的基础上,保持各自不同的真理,并由于建立起对所有人形成约束的法制体系。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多元一体”社会。
由于西方的现代法制社会是由世俗力量和基督力量进行妥协而形成的。在这个妥协过程中,双方做出了让步,基督教对自身进行了改造,自愿退出“社会制度”领域,退守纯粹的信仰,世俗给与基督教充分的自由和权力,双方相安无事,达到一个平衡状态。经实验成功后,被西方人认为,这是一个完美的“信仰自由”体系,确认成普世价值观。
穆斯林对这种仅谈“多元”不谈“一体”的信仰自由体系的冲击,使人们发现,它其实是有致命缺陷的。体现在它完全没有给出“自由”的边界,因为一个人的自由必然会对他人造成影响,这需要一个边界。
“多元一体”社会成立的前提是一种共同信仰――道理高于真理。 只有当所有人认同这一信仰时,这个社会才是完整的。
然而穆斯林的信仰是:真理高于道理。所以,它只能分裂社会。
举个简单的例子:穆斯林是讲清真的。那么我现在成立一种宗教,宣布:“所有的清真食品都是不洁的东西,必须禁食”。并在我们教的经里写上“要用战争把所有清真的,变成不清真的,否则必须消灭他们”。 这里请问,我的教有没有“信仰自由”,如果我没有,凭什么穆斯林有? 如果我也有“信仰自由”请问,我们的教跟穆斯林的教,有可能构成一个“和谐社会吗”?
显然我们只能在隔离状态下生存,那不是一个社会,而是两个分离的社会。
如果伊斯兰教不象基督教一样进行改造,去除其“社会制度”部分,只保留“纯信仰部分”,那是没有办法跟非穆斯林构成一个“多元一体”社会的,因为它会破坏整个法制体系。要么整个社会执行穆斯林教法,要么彻底取消伊斯兰信仰特权,要么分裂成两个社会,没有其它选择。不是你打倒我,就是我打倒你,这个矛盾无法调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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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1: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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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2: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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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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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ikaibaby 于 9-10-2009 09:05 PM 发表
想问一下还有谁知道回教还有什么Scientific proofs 吗?还是有什么奇迹吗
有一个并非是科学见证而是穆斯林的奇迹现像,马来文叫 Istiwa Matahari.
也就是指每一年的某段时间当地球转置时候太阳都会经过卡尔巴的顶上。卡尔巴和太阳的度数是90度或垂直式的(perpendicular)。当发生如此现象时,卡尔巴四周所产生的影子是同样朝向它为中央。比如把一个四方块摆置在一粒大皮球上,然后方块的周围插着牙签,把电筒90度地直射在四方块的顶上,那么牙签所产生的影子全部都是均衡的。所以穆斯林就乘此机会来更改他们的朝拜方向(kiblat)。他们可以在地面上插着一枝棍,等到太阳经过卡尔巴的时间到后就立刻记下所产生的影子。因为那个时候的影子是均衡地朝向正确的方向。通常回教堂都会把Istiwa现象发生的时间公布在布告板上,让大家可以参考然后在自己的家使用该技巧来确定正确的朝拜方向。通常现象发生在几分钟内,没记错的话一年发生两次。
The Istiwa A'zam or the greatest meridian passing of the Sun, it happens twice a year where the sun will pass directly above the Kaabah, at the zenith point. Shadows of all objects all over the world where the sun is above the horizon, will point towards or away from the direction of Kaabah in a regular and uniform way. It looks like as the Kaabah being the center point on earth.
This happens because the earth is inclined towards the ecliptic at about 23.5 degrees.
As it orbits the Sun, observers on earth's surface will see the sun to be south of equator for 6 months and to the north of the equator for 6 months. The sun will reach its southern most limit on December 23 at the line known as Tropic of Capricorn (latitude 23.5 degrees south), and northern most limit on June 23 at the line know as Tropic of Cancer (latitude 23.5 degrees north).
For all points between these two lines, the Sun will pass directly over them twice a year. Kaabah is situated just south of Tropic of Cancer (at 21.4 degrees north). Hence, in its migration from South to North and back to South, for two times in a year, the sun will pass directly above Mecca. The dates are May 28 and July 16. The times are when the Sun is overhead the Kaabah.
This phenomenon of Istiwa A'zam important in assisting Moslem in determining their correct Qiblah direction, without using any equipment such as compass and GPS. Moslem believe that the location point where prophet Abraham and Ismail were building the Kaabah was revealed by God because it could not be such coincidence for both of them to know the exact point where the sun will pass directly above the Kaabah twice a year, and thus making the Kaabah being the center point of earth when the phenomenon happens.
[ 本帖最后由 presa1200 于 9-11-2009 02:56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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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2: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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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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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2: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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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2: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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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3: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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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3: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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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9 03: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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