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Cari_TYR

女儿央求父亲付钢琴费 分居爸爸拒绝还“封锁”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4-5-2016 09:3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MNUTsucks 于 24-5-2016 09:35 AM 编辑
阿白 发表于 24-5-2016 03:53 AM
已经分居准备离婚了, 小三就是未来老婆. 只能说在他眼里, 未来老婆是比“前家人”重要的. 没有对或错

就好像我会特地存钱买礼物给女朋友, 但是却不会特地存钱买给亲生妹妹. 同样的道理


这种人,应该永远断绝关系才对。父母不是大到完的。子女没有必要去原谅及孝顺这种败类。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王政復古 + 5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4-5-2016 09: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uyaya 发表于 24-5-2016 06:00 AM
人家当爹的宁愿把钱给小三,至少可以夜夜爽,把钱给女儿能得到什莫?

如果每個 華人 都像你這樣 馬來人想法(只重肉慾不重文化),大馬華人 早就全部入番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09: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盡用話題 发表于 23-5-2016 10:22 PM
江山代有人材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不要左右言他,請回答 yes or no:



你覺得這種男人繼續跟小三繁衍後代,對 華人 社會有利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09:43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uyaya 于 24-5-2016 09:44 AM 编辑
王政復古 发表于 24-5-2016 09:33 AM
如果每個 華人 都像你這樣 馬來人想法(只重肉慾不重文化),大馬華人 早就全部入番了


本来就入番很多个世纪了,你现在才醒了来哦?
你都没看历史书吗?
中国一些地方还流行古老的一妻多夫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09: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有那个老豆的面子书吗?

他要和帖文者干到底,很有底气,我想看一下庐山真面目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q(o_o)p + 5 精品文章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10: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后!老婆可以不管!但是自己的孩子就要负起责任!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風林火山! + 5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24-5-2016 10: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狮面人 于 24-5-2016 10:14 AM 编辑

在论坛发现了很多东西~~ 俗语说对事不对人

爸妈离婚是爸妈的事,孩子是另一part

一家不懂一家事,爸爸有小三是爸爸的选择,每个人有选择的权利。法律允许你结婚也允许你离婚,网友在没有证据下说那爸爸有没有给生活费是不公平也缺乏理智。法庭判的生活费是有Limit的,比如法庭判了一个月RM1500或2000 就是这个数字,数字也是根据男方的收入而决定,如果男方是低收入者你要他如何,他自己吃都有问题。

如果爸爸已经给了生活费给前妻和孩子,他拿钱养小三也是合情合理的。(离婚后不可喊别人是小三而是女朋友)离婚人士是有人权认识新伴侣的

如果那爸爸真的是贱男,宁愿养小三也不要养孩子。作为女孩的妈妈应该教育女孩要自立,不要为了区区那一点钢琴费去求那贱男爸爸。作为人就应该自立和独立,不论男女。我们很难避免面对伤害,但是我们学会面对伤害。

钢琴不是必需品,如何不用求人自己有能力拥有钢琴才是重要。
还有真正要钱的是谁,有些离婚夫妻会利用孩子去唱哀对方或者利用孩子去讨钱,还对孩子洗脑,令小朋友心灵严重受伤害。



评分

参与人数 4积分 +10 人气 +25 收起 理由
latte3948 + 10 + 10 谢谢分享
梦寻雪缘 + 5 精品文章
hippopothomas + 5 精品文章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10: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父母的问题不应该影响小孩,为何还要封锁自已女儿呢? 如果有一天你的女儿封锁您呢?你会有怎样的想法呢? 尝试调换角色为对方着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4-5-2016 10:5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帐号是假的? 白痴才信。有谁会这样得空盗取你的账号, 骇客还知道你会离婚? Post离婚费? 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11:00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狮面人 发表于 24-5-2016 10:00 AM
在论坛发现了很多东西~~ 俗语说对事不对人

爸妈离婚是爸妈的事,孩子是另一part

一家不懂一家事,爸爸有小三是爸爸的选择,每个人有选择的权利。法律允许你结婚也允许你离婚,网友在没有证据下说那爸爸有没 ...

別傻了, 在马来西亚就算判了赡养费,不还也不会怎样, 他在fb说了有本事告他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11:04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月23日,那个离婚费的post和他回国办离婚的日子吻合.骇客? 笑话! 哪个骇客还会知道你办离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11:13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梦寻雪缘 于 24-5-2016 11:16 AM 编辑
狮面人 发表于 24-5-2016 10:00 AM
在论坛发现了很多东西~~ 俗语说对事不对人

爸妈离婚是爸妈的事,孩子是另一part

一家不懂一家事,爸爸有小三是爸爸的选择,每个人有选择的权利。法律允许你结婚也允许你离婚,网友在没有证据下说那爸爸有没 ...


很赞同你的说法!!!
一家不知一家事。
小三的定义就已经被滥用了。
难道一对夫妻离异,女方就一定是受害者吗?
反正现在不管怎么说,男方都是理亏。
他们因什么事情离异,真相是什么,谁知道?
截图也只是一部分的内容,
而且通常截图的内容都是一边倒的。
做不成夫妻,当不成父女,非得撕破脸皮才罢休?
缘来缘往,缘尽言止。
言论真的会化刀杀人。
面书不是有音乐学校的人要帮助女孩了吗?
既然女孩学钢琴考钢琴的目的已经达成,那该停止了吧?!
希望他们一家三口能恢复平静。
网民别再人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11: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trassdelflama 于 24-5-2016 11:22 AM 编辑

钢琴考试费。。。
如果是生活费,医药费或者学费那我会站在女儿那边
虽然我没有读完全文,但钢琴考试费。。。
如果那位父亲没有离婚或者有女儿的抚养权那他应该付,这是身为父亲的责任
既然离了婚又没有抚养权,那么帮你是人情,不帮是道理

ps.赡养费这个不给就不对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3 收起 理由
梦寻雪缘 + 3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11:24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trassdelflama 发表于 24-5-2016 11:15 AM
钢琴考试费。。。
如果是生活费,医药费或者学费那我会站在女儿那边
虽然我没有读完全文,但钢琴考试费。。。
如果那位父亲没有离婚或者有女儿的抚养权那他应该付,这是身为父亲的责任
既然离了婚又没有抚 ...

还没办好离婚手续,不算离了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11: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VINCENT@YONG 于 24-5-2016 11:45 AM 编辑

这些事还是些闲人去做吧!
站在个人的观点上,我不觉得女这一方是什么好东西咯!没那么大的头,就不要戴那么大的帽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11: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能力还要去学什么钢琴= =…钢琴费都是上千千声的 不是中低薪族能 handle 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4-5-2016 11: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MNUTsucks 发表于 24-5-2016 11:24 AM
还没办好离婚手续,不算离了婚。

这种情况就类似你在12月丢辞职信,虽然还有1个月notice到1月才正式生效
可是公司在12月发薪水时不给你bonu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11: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老豆说这样多废话

重点都没有澄清到

whatappp是不是他打的那些字

学纳吉转移焦点。。。


看来都不是什么好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11: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ohannalee82 发表于 23-5-2016 02:19 PM
小女孩叫 auntie  不要告诉妈妈。。结果她告诉全世界 呵呵!

是谁post出来的都还不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5-2016 12: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女儿怎样都好,我是不会同情那个还没办离婚手续就跟狐狸精交往的贱种,以及他身边的狐狸精。希望那对狗男女快点得到报应。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王政復古 + 5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7-11-2024 06:18 PM , Processed in 0.126783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