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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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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1-2008 10: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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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制度本來就是互相制衡 ~
如果集中權力的話﹐和古皇帝有什麼分別 ﹖
UMNX 下臺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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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1-2008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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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尽论回教裁决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5353/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6-11-2008
原题∶Fatwahs galore
唉,很多人都打电话问我怎么不参与有关最近的宗教裁决议论。看来人们有种印象,就是说我的责任就是谈论天底下所有的事。我觉得从苏丹到敦马已经有足够的人提及这件事了。你觉得还需要我插上一脚吗?
也许我不能推卸我轰击这课题的"责任"。谁叫我已经"正式地"被标签为让回教难堪的人呢。人们就希望我会对那些涉及回教的课题讲错话。无论如何,就如他所愿。
我对裁决理事会或宗教个体所作的裁决没有什么意见。而且也不见得所有的人都会乖乖地去遵守。我觉得这是多此一举的。我的意思是说,神已发出许多裁决,并永远地记载在可兰经上了,回教徒可有去留意神禁止了什么吗?
我还记得十年前,Sheikh Imran Hosein曾在吉隆坡发表有关高利之罪的演讲。我们把他的讲辞印成小册子,然后免费派发。
Sheikh Imran说,根据穆圣,有八十种等级的高利之罪,贿赂就是其中一种。他说,而其中最低等级的罪恶,相等于与父母乱伦的罪恶。
你可想像与自己父母乱伦吗? 而最低等级的高利罪与同自己父母乱伦的罪是一样的。而贿赂还不是最低等级的。所以贿赂的罪当然是比同自己父母乱伦的罪还要高。
我们可有贿赂的裁决吗? 当神已经发出了他的"裁决",你是否还需要来自裁决理事会或任何宗教团体的裁决呢? 人为的裁决自然是不必要及重复的。一个裁决将不会使贿赂变得更加有罪。也许这就是没有人会觉得有对此发出裁决的需要。
但这并不能让回教徒停止接受贿赂。若马来西亚九成的公务员都是回教徒,而贿赂风气盛行其间的话,这表示说回教徒是最贪腐的了,至少在马来西亚是如此。
看看巫统。连敦马也悲叹巫统内的贪腐。他们称之为‘金钱政治’, 当然,这只不过是贪腐的另一个名称。所有的巫统成员不就是回教徒吗(除了一些来自沙巴的)? 巫统其实非常关注有关事件,只是不知要如何是好。即使是最贪腐的巫统领袖也非常关注这项课题。当这些恶棍也担心起有关的猖獗度的话,就表示这问题是相当严重的了。
当然,不是去禁瑜伽禁到他够咯。毕竟我也没有学瑜伽,对我没有影响。如果能让我们更加回教些,连口红和高跟鞋也禁吧。男女分开的收银柜台和男女分开的游泳池。这些对我来说,只是小事情。趁着这个兴头,我们可否发出裁决,禁止困扰着回教社群更严重的事情呢? 我们可以禁止贪污吗?
我是看不出瑜伽,口红和高跟鞋等如何会使回教社群软弱。我觉得回教徒不会因为瑜伽,口红和高跟鞋而转而皈依兴都教或基督教。但是贪污就会摧毁回教社群了。许多回教社群就是因为贪腐而崩溃。
回教徒总是把‘回教黄金时代’挂在嘴边。是的,曾有一时,回教是个伟大的帝国。但现在就不再是了。为什么呢? 因为这些伟大的回教帝国变得也非常贪腐,从此就在地球上消失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中东,就是来自回教黄金时代的伟大帝国的后继者。
这是为何来自神的'裁决',如穆圣所说,认为贿赂是八十等级的高利罪的其中之一,而最低等级的高利罪与同自己父母乱伦的罪恶是一样的。这比瑜伽,口红和高跟鞋,更加灾难性。
回教徒需要纠正他们的优先次序。当然,有需要的时候就发出裁决。但这些裁决必须应付那些真正困扰着我们的,而不是那些对回教社群没有危险的小事情。
一位来自美国斯伦贝谢公司,也曾经是我的生意伙伴,Armain Carlier告诉我他有关伊朗革命后的许多年,他到伊朗的故事。他是到那边拜访他的搭档,看看他们合作的工厂如何了。由于已经有好几年没有来自斯伦贝谢公司的人曾经到过伊朗,所以他们就不知道有关生意是否还在经营。
当他们的伊朗搭档给了他一张支票,作为他们这些年来的盈利后,他感到非常惊讶。他以为工厂早已不在,就别说还有盈利。而他也没有预期他的伊朗搭档会这么诚实,交出他应得的盈利。
Carlier非常惊叹说,回教一定是个伟大的宗教,若教徒都可以这么诚实。是的,那就是一个不贪污的回教徒的例子。这不仅让一个非回教徒的Carlier惊叹,也应该是裁决理事会和宗教团体的目标,教育回教徒成为诚实及不贪腐的人。
所以,继续发出裁决啦。我没有问题的。只是也许我们应该把瑜伽,口红,高跟鞋放在要禁止的事项列单的最下边。贪污才是头等目标。这比瑜伽,口红,高跟鞋所带来的伤害还要大。那就是我们在回教帝国末期所看到的。那就是导致回教黄金时代没落的原因。
而这个裁决闹剧引出了另一个问题。这让统治者和宗教当局起了冲突。我们会看到统治者和宗教当局较劲吗? 结局必然是其中一方受到羞辱。这不也同样地使马来人受到羞辱吗? 而与此同时,贪污继续猖獗。它越来越不受控。然后没有人要对此发出裁决。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27-11-2008 02:20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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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08 07: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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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看招!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5392/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7-11-2008
原题∶Challenge accepted
森美兰州历史协会财政, Mohd Misan Mastor, 说RPK对历史无知,竟然说陈平是个自由斗士。他挑战RPK提出反证。Misan所需要的证据可从书籍《巫统之前的马来民族主义∶穆斯达化胡先回忆录》里的第三十四章∶人民力量中心 -- 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会议(1947年)中找到。
历史学家说RPK对历史无知。
芙蓉: 部落客RPK被形容为是对历史无知的人,因为认为马来亚共产党的前总秘书陈平是自由斗士。
森美兰州历史协会财政Mohd Misan Mastor今天说,自从马六甲王朝的陷落,一直到葡萄牙,荷兰,英国和日本的占领,马来人都在对抗着殖民主义。
"陈平并不是起来反抗的第一人,"他对马新社这么说道。
他是对RPK最近的发表说这个国家的独立是由非马来人发起,而陈平是个自由斗士的说法做出评论。
Mohd Misan说马来人对自由的斗争的高峰是他们挫败英国人推行能侵占马来统治者权力的马来亚联盟的努力。
他挑战RPK证明国家的独立是因为其他人的努力成果。
"当马来人失去民族主义精神,变得对历史无知的时候,这样的事情就会发生了。"他补充说。(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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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独立的斗争就开始了。在日据期间,斗争也没有停止过。二战过后,所有的种族,包括马来亚共产党成员都合作为独立斗争。只是当英国拒绝马来亚人的独立条款时,马共才转而进入森林里继续对抗英国。但那也不只是马共成员而已。许多非共产主义者也加入了马共的游击行动。
独立的争取并不是马来人在做而已,而是所有种族的努力,就如以下的篇章所示。不能否认的是,在那之前,许多马来人确有起来反抗英国人,甚至有的还因此丧命。但只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据时期的时候,一个独立的马来亚或马来亚联邦 – 包括了海峡殖民地,马来属邦和马来联邦的念头才被带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在此之前,所有如今的州属都是各自为政,也没有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国家。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30-11-2008 08:03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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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08 0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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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文〉人民力量中心 -- 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会议(1947年)
在神的恩典下,通过人民力量中心 -- 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会议, 我得到了第二次的机会参与规划马来亚独立宪法。第一次是在1945年7月,通过由日本人主导的辅导所(Hodosho)与半岛印尼人协会(KRIS)。当时的日本在面对盟军的还击,已是临死边缘。这里有两个不同点。第一次的伙伴是在太平的日本苏门答腊马来亚军事行政服务的Burhanuddin医生, 而我还是个农夫。在当时只有五个马来属邦,而这个时候就有九个了。
在1946年12月22日, 在马来亚的各种族,但主要是非马来人的左倾政体成立了一个联盟,称作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AMCJA)。成员有:
1. 国大党(MIC) – 由John Thivy领导,
2. 马来亚民主同盟(MDU) – 由John Eber领导,
3. 新民主青年同盟(NDYL),
4. 退伍抗日军同盟会(MPAJECA),
5. 泛马来亚职工总会联盟(PMFTU).
四个月后,在1947年2月22日,在吉隆坡的马来国民党总部的一个会议里,左翼马来政党成立了他们自己的联盟。联盟的名称叫做人民力量中心(PUTERA)由Ishak Haji Muhammad (Sako伯)领导, 成员有:
1. 马来国民党(MNP)为其核心组织,由Burhanuddin医生领导。
2. 醒觉青年团(API)– 由Ahmad Boestamam领导
3. 觉醒妇女会(AWAS)– 由Shamsiah Fakeh领导
4. 行动青年党(GERAM)– 由Aziz Ishak与A. Samad Ismail领导
5. 泛馬來亞農民阵线(BATAS)– 由Musa Ahmad领导
6. 泛馬來亞宗教最高理事會(MATA)
在与Burhanuddin医生跑遍北马的时候,我们对将到来的人民力量中心 -- 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会议作了很深入的议论。以便在这个包含了马来人及非马来人的政体联盟中,推广我们向英国人要求独立的宪政方式斗争。许多战后的非马来人联盟和政党都是左倾的。马来国民党是唯一的马来政党,在早在1946年的时候就了解到, 除非马来亚的三大社群 -- 马来人,华人与印度人,若不一致要求的话,独立是不可能达到的。
由拿督翁嘉化领导的巫统,却看不到这个事实,还继续以战前的马来亚的情况操作。在1951年,战后六年,一个巫统带领的代表团去到伦敦要求更多的马来人警官,特别是副警监以上的阶级,以及马来人教育的改进,还有其他课题。可是,就是没有提起独立的事情。很讽刺的,在1951年,拿督翁才开始觉悟,要得到独立,就非要得到非马来人的合作不可。
如前所说,Ishak Haji Muhammad在早些时候被Burhanuddin医生叫去吉隆坡会见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的代表Gerald de Cruz以便安排人民力量中心与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合作来与英国争取独立。在我和Burhanuddin医生结束了我们在浮罗山背的两天之旅后,Ishak交给了我们他会面的成果,马来亚人民宪法献议书的草稿。“这是我所能做到的了。若有什么不满意的,请在到来的人民力量中心与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会议上提出。”我们答应他在回去吉隆坡的途中会阅读这份起草书。在我们还未来得及邀请他进餐的时候,Ishak就离开了。“Ishak就是这样的了。他是寡言的人。”Burhanuddin医生这么表示。我怀疑他们两人之间有点矛盾,所以很难令他们打开话仓。
我是情愿当他们的中间人的。无论如何,有四件事是能够把他们联合在一起的:斗争,党,马来民族和国家。只要这四样东西有在,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分开他们。
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及民主同盟提议的条款有:
1. 马来亚与新加坡将联合起来。
2. 一个民选联邦咨询理事会。
3. 任何人将马来亚当作是他们的永久居住地,以及效忠的对象将获得同等的公民权益。
4. 马来统治者将成为立宪君主。英国人再也没有权力影响或劝告马来统治者。民选的连邦咨询理事会则起而代之。
5. 回教及马来风俗将通过一个特别理事会,完全由马来人控制,而不是苏丹们。
6. 马来人在所有领域享有特别权益以便得以进步。
在读过这份献议书的草稿之后,我肯定若左翼马来政党完全接受这份献议书的话,这些政党就失去了他们的信用,影响力和支持。无论如何,在这份献议书的前言上,我在“九个马来属邦”的字眼上看到了一个漏洞。我让Burhanuddin医生特别注意‘马来’这个字。若我们巧妙地 ‘利用’这个漏洞, 马来人就能在大体上得益了。在从槟城到吉隆坡的疲惫列车之行上Burhanuddin医生对一粒水煮蛋,一条香蕉和一杯咖啡就很满足了。而我还要加多一碟来自餐车厢的炒饭才够。食物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
如我所说,当我们从北马一抵达吉隆坡时,我们就去John Thivy在谐街的律师楼找他。他是国大党的总秘书,而Budd Singh是主席;他们两人都是社会主义份子。Thivy, 是来自瓜拉江沙的一个世家,非常明白马来人风俗和热望。他向我们透露说印度社群和马来社群有同样的担忧 – 被华人“淹没”。因此他答应支持所有能保证马来人与印度人的“安全”的有利提议。我相信当Thivy变成右倾时,他就离开了国大党;有人告诉我说他现在在菲济岛。
在还没有出席人民力量中心与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会议之前,我们马来人在Ibrahim Karim在甘榜峇汝租下的住家里见面。他是醒觉青年团的总秘书。由于缺乏盛具,我们喝着泡在水桶里的咖啡。这水桶是拍卖花环以及Burhanuddin医生和Ibrahim Yaakub的相片,少得可怜的剩余金买的。那些相片都不怎么卖得出,当真令人失望。虽然Ibrahim当时被称许为马来英雄,但他的照片一张也卖不出。
我们搭一辆巴士车到福熙大道(现今的祯禄路)一栋五层楼的建筑物。这是吉隆坡当时最高的建筑物。马共的旗在那里飘扬。但是会议并不在马共总部那楼举行。会议的桌子排成圆形。我就坐在坐得有点硬直的Burhanuddin医生的左边。Taha Kalu(马来亚国民党代表人物之一)则在他的右边。Taha的右边是John Eber (马来亚民主同盟),而John Eber的右边是Ahmad Boestamam (醒觉青年团), 然后是林建才(马来亚民主同盟)和John Thivy (国大党)。Ishak面对着我,在他左边是会议秘书Gerald de Cruz (马来亚民主同盟)而右边是陈祯禄爵士(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陈爵士身穿无结领大衣衬衫。陈爵士的右边是几位来自新民主青年同盟(NDYL)的代表, 退伍抗日军同盟会(MPAJECA), 以及泛马来亚职工总会联盟(PMFTU)的罗清(译音)– 全都是年轻人。他们也许是前线人物,不然就是喽啰了。每个人都拿到一份《人民宪法建议书》的起稿。而我的则满是记号,反映我在火车的旅途上已有备而来。
人民力量中心与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会议以作为主席的Ishak的致词开始。我们必须小心翼翼;不要有任何不必要的因素而导致死胡同,令大家为这个国家做出的独立的努力泡汤。我们必须同心协力,争吵只会让英国人统治得更久。即使平时最牙尖嘴利的Ahmad Boestamam也非常地低调。每个人都表示得很被动,耐心,容忍态度,和平思维和团结的姿势。每个人都要结束英国人的统治。每个人都渴望生活在一个自由的马来亚。Ishak主席非常小心地选择他的用词,尽着他的责任。唯一说得比较高声调的是会议秘书Gerald de Cruz, 他是出了名爱开玩笑和幽默。所有六项条款都轻易地通过了。我注意到来自新民主青年同盟,退伍抗日军同盟会, 以及泛马来亚职工总会联盟的代表都默不出声,就像陈爵士那样。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30-11-2008 08:07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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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08 07: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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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附文>
作为人民力量中心的代表,我利用“九个马来属邦”这个在前言里出现的神奇字眼做为人民力量中心有绝对的权力的证明,来提议多四项条款,以巩固我们的权益:
a. 马来文是马来亚的国语及官方语文。
b. 马来亚的国防及外交政策交由马来亚与英国政府平等共同处理。
c. 马来人是马来亚人的国籍名称。
d. 国旗上要有红上白下条纹。
(a)和(b)条款很快地被新民主青年同盟,退伍抗日军同盟会, 以及泛马来亚职工总会联盟的支持下通过。他们都是嫌弃殖民主义的人。但是(c)条款则挑起了会议的神经。就像每次马来人要求在行政及就职方面具有六四的固打那样。
陈爵士激烈地反对(c)条款,而那三位年轻人则表现非常冷静。我提高声调表示对有关反对的不满,以一个问题引起他们的注意。在乡村里的马来国民党,醒觉青年团及觉醒妇女会上百千的马来支持者会如何反应呢,人民力量中心是否应该宣布人民的国籍不是马来人而是马来亚人? 他们可能会像一只用红布激怒的公牛般轰击我们。左倾马来政党将会崩溃, 让英国人及右倾马来政党称快。
即使我已很小心地呈现我的提议,林建才站起来说,“我们不是由人民领导的狗,我们领导人民。”我飞快地反击这强烈的言论说,“你今天能在这会议桌上出现,不是因为人民选你的吗?别羞辱人民了。你应该收回你的言论。”
我后来看到会议秘书Gerald de Cruz在一张大张的纸上写东西,然后他举起来让大家看。他写的是加黑大写的“CRACK(表意破裂,也有笑话的意思)”字。Ishak主席就提议把这课题让一个小组在当天傍晚处理,隔天才发表结果。该小组当晚在甘榜峇汝举行马来晚餐会,菜肴有米饭和木薯苗蔬菜咖哩。一位人民力量中心的代表终于很正面地影响了那些对我们的马来人作为国籍持有反对意见的人。
我们问说,“用马来人作为我们的国籍有何不妥呢? 若这要求被拒绝,我们只能推论殖民因素渗透了这个会议,殖民主义份子还保有控制权。” Gerald de Cruz很爱吃马来食物。也许那道咖哩令他接受了‘马来人’作为国籍称呼。我感到欣慰这件课题并没有把这个会议打散。实际上,这个提议能通过得要感谢那三位年轻华人的一票。他们一开始就对我们的讲辞和要求非常信服。
在会议的第二天,醒觉青年团的领导Ahmad Boestamam手握决定性的一票,让人民力量中心得到胜利。因为这个胜利,我觉得马来属邦和马来民族能够得以保存。套用汉都亚的话语的话,“马来人将不会消失在这土地上。”
接下来的商议是有关公民权。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提议了属地主义(jus soli)的概念,但人民力量中心觉得难以接受。无论如何,Taha Kalu看来同意属地主义。由于他离我近,我举起拳头示意地警告他,“你支持这个属地主义的话,我会揍你。”幸好他支持了人民力量中心一票。虽然我做了这些手势,离我比较远的Ahmad Boestamam不晓得我的手势含义,他支持了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的提议。我告诉我自己, “神啊! 现在会发生什么事呢?”
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的提议被通过了,我们的麻烦就大了。我心里飞快地转着主意要如何弥补这件事。我假装不懂得“修正”的意思, 要主席作出定义。之后,我又问“条款”的意思。我假装不知道这些字眼,来压一压其它人的惊恐。我后来提议一个“条款”,注明马来人与非马来人在所有联邦理事会和所有政府生意上的固打。我要求在马来人与非马来人的分配上有一个限制或特定的方式。
会议秘书Gerald de Cruz对我的提议尽量置评得非常温和。他说他早料到有此一着。他解释说,若采取‘普遍选举权’政策,马来人应该得到95%的投票,95%所有的席位和职位。其它的会议成员都接受这点。Ishak主席也无法可施。Burhanuddin医生紧闭双唇,因为会议是以英文进行。(较早之前,当谈及‘国语’的课题时,非马来人成员要求给与妥协说,“请给我们十年的时间来把马来语学上手。” 因此,我们怎么强迫他们在会议上使用马来文呢?) 我站起来,很小心的说,“我们马来人不要95%,因为这是不公平的。我们不要80%,因为这是不平等的。我们不要80%,也不要70%。不过在所有拥有这土地的马来人的名义下,我们要60%。我们只要求60%因为我们明白民主的概念。与此同时,我们要维护这土地的人的权利。”
我被民主同盟的领袖,John Eber律师大声喊叫。他咆哮说,“我本来不想说难听的话,但现在,我不得不说了。事实是,你的人无权要求独立 – 还要得到别人的帮忙来为你诉求。”他补充说,“我们是情愿与你合作,帮忙你争取的人。现在你要为你自己和我们规定固打?”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站在这里宣扬我党的原则,而其中一项就是民主。”在坐下之前,他用手指指着我,明确地问“他是民主的吗?”
我被逼站再起来一次回应他的言论。我忘了要保持冷静和镇定。我忘了什么是妥协和合作。幸好,我记起Sutan Jenain的话, “让你的心热,不是你的头。”我以剩余的沉着说道, “你看看在这会议里的马来人,这些人民力量中心成员的外表。他们的头发没有梳理,穿的是没有熨的邋遢衣服。有的没有机会梳洗,因为他们睡在巴士车站和火车站,为的只是要出席这个会议。有的甚至没有吃早餐。他们喝的咖啡是用水桶倒出来的。但是你,先生(望着John Eber), 即使你已经有一张很舒服的藤椅,你还要一条摺起的毛巾来当软垫。在我们之中,谁是真正需要独立的,是你还是我们?” John Eber站起来拉掉他椅子上的毛巾。他生气的脸变得赤红。他是很愤怒,但我管不了这么多。这叫做以牙还牙!
主席站了起来要平息这种情况。再一次他提议将这固打的课题交给一个小组讨论。结果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同意了六四的固打。我非常感谢神的祝福。马来属邦及马来人现在已有保障。这将能保持马来人的卓越地位。这结果将保证马来人的未来,特别是在非马来人的选票多于马来人的情况的时候。我必须提起在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内的国大党的John Thivy履行了他的承诺。他为了大家的利益,支持每一个人民力量中心的提议。
成果
我们商议的十个原则就是后来的人民十原则,代表了所有的社群。自从这马来亚的人民宪法被承认及公诸于世后,人民力量中心和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的合作关系更加稳固了。因为除了行政人员和精英,媒体都大力支持我们。人民宪法的最后版本作为在马来亚内的不同社群要求独立的心声被送去英国政府。人民对这宪法的反应就是他们的精神的证明。但是英国人看来不予理会,拒绝与我们商议,甚至不过目该宪法,就像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已发生了般。我们必须想出我们的下一步。结果我们发起了1947年的10月的大罢市,并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商店都关门不做生意。吉隆坡看起来像个废墟。
报纸写了什么
我不记得马来报章写了什么。理事会当然是反对大罢市的,因为三大种族合作的努力必须小心谨慎。但1947年9月23日的海峡时报形容大罢市为: “第一次的尝试把马来亚政党的政治如飞机般高高地放在敌对种族利益之上,也是第一次的尝试建立起非马来人于马来人社群之间的政治桥梁”。其它的英文报纸都觉得人民宪法大致上都很公平。
结论
人民力量中心与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的努力是我第三次要得到独立的尝试。我在那三次中都失败了,但我还是继续致力于解开那紧握着马来亚的殖民之手,然后让马来亚从英国人的束缚中解放。这些念头总在我心头中围绕不去,我决定继续与Burhanuddin医生斗争下去。这令我必须留在吉隆坡。我觉得是时候把我留在马当,并已有数月不见的家人带上来吉隆坡了。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1-12-2008 12:10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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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08 1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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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 ~ 我讀了國家機密 ~ 不知道會不會被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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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8 01: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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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恶意之扭曲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5532/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01-12-2008
原题∶The twists and turns of mala fide
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 (MCMC)是在1998年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法令下成立的。这法令是为了管制在马来西亚逐渐成长的通信与多媒体工业而催生的。
此法令是基于透明度的基本原则;鼓励竞争及减少限制; 灵活性; 倾向于一般规则;克制管理; 重过程而轻内容;行政及区域透明度; 以及工业自律。
此法令盼能基于一般市场及服务活动及服务的定义来提供基本的法律规定。此法令的管辖范围只限于网络服务及其活动而已。
此委员会在2002年11月1日取代邮政服务条规。在同一天,在1997年的数码署名法令下,被委任为许可代理。
原文摘自http://www.skmm.gov.my/the_law/legislation.asp
[fly]********************************************[/fly]
以上所述是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在他们网站中所说的。在一个叫做《我们所做的》部分(http://www.skmm.gov.my/what_we_do/licensing/licensing.asp ),该网站说: 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在1998年通信与多媒体法令,1991年邮政服务法令及1997年数码署名法令下发出执照。
在标题《实施》的部分(http://www.skmm.gov.my/what_we_do/Enforcement/enforcement.asp), 该网站这么说:
实施法律的主要机能是在收到有关触犯1998年通信与多媒体法令,1991年邮政服务法令,1997年数码署名法令及有关的附属条规的报告时,就进行调查。
调查的目的是要查明触犯条规者是否触犯了条规,以及收集触犯条规者足够的犯错证据。在调查完毕之后,调查报告书将会呈交给副检控官,让他决定这些由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调查的案件应该采取怎样的恰当行动。
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进行有效的执法是为了确保执照持有人,投资者,消费者以及公众的利益时常得到保障以及对通信,多媒体和邮政服务在无时不刻都能操作的信心。
[fly]***********************************************[/fly]
好,现在再读多一次以上的,然后注意以下的这些句子或句节:
1) 此法令的管辖范围只限于网络服务及其活动而已。
2) …….重程序而轻内容……
3) …….鼓励竞争及减少限制…….
4) 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进行有效的执法是为了确保执照持有人,投资者,消费者以及公众的利益时常得到保障…….
在2008年8月26日下午6时,《今日大马》突然消失了。我们以为这是技术上的失误,于是就通知了网站公司。那间驻在海外的网站公司就说网站没有问题,而且他们也能够进入浏览。我们坚持说我们不能从马来西亚进入。后来他们深入调查后,发觉我们所说的没错。但他们告诉我们只有在马来西亚不能进入《今日大马》,其它海外国家就没有问题。
后来才知道这样的事情会发生是因为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对大约20多个大马网络服务供应商发函(例如Jaring, TMNet, Maxis, Celcom等等)命令他们封锁《今日大马》。他们起初没有照做,直到2008年9月12日大约中午,警方在内安法令下扣留我的几个小时前。
网络服务供应商得到的理由是《今日大马》触犯法律,至于是哪一条法律就没有说明了。由于马来西亚公司需要马来西亚政府更新他们的执照或确保他们的执照不被莫名其妙地收回,所以他们只好照做。
在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还没有在8月26日采取行动的时候,他们已经被叫去开了几次会,说内阁不喜欢《今日大马》自从2004年以来,爆了太多的料。内阁觉得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没有做他们的工,然后要他们对《今日大马》采取行动。
实际上,就如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在他们网站上所说的(就是上面的第1, 2, 3和4项)那样,并没有权力去封锁《今日大马》。不过他们又怎能和高官斗呢?内阁才不在乎法律说的是什么。他们只要关掉《今日大马》,然后这就是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的工作。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说以政治的理由去封锁《今日大马》是很难也很瞩目。若他们用“侮辱回教”及“侮辱穆圣”的理由的话就会比较好。这样会看来比较“合法”。
所以,在2008年8月26日,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指示马来西亚所有的网络提供服务商封锁《今日大马》,他们也照做了。不过他们还需要一个理由来这么做。然后他们在一个叫做‘反圣战分子’的人的留言中找到理由。但是问题是这个‘反圣战分子’是在2008年8月28日,也就是封锁《今日大马》两天后才发帖留言的。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是不是未卜先知呢?他们是否有个水晶球,早两天就知道这个‘反圣战分子’会留一个‘有破坏性’的言论呢? 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竟然能够早在两天前就封锁了《今日大马》,就因为两天后会有一个令它被封锁的留言出现,这是很神奇的。
在《今日大马》被锁了之后,《今日大马》在海外的朋友试图建立起新的网站,尽可能恢复所有的旧资料。尽管如此,当《今日大马》的主机被关闭兼卖掉后,还是有些资料不见了。
这就引起了另一个问题。我现下面对一个煽动法令的指控,但是总检察长却没有在控状附上那篇《把谋害阿坦杜雅的凶手送入地狱里去》的原文副本。他们只是另外打出这篇文章 – 所以,费了这么大的功夫,我的‘犯罪证据’已经算是捏造的了。他们现在试图修改控状但是法庭不准。(总检察长现在在高庭里上诉这个决定,所以我们还不知道他们是否能够修改成功)。
无论如何,因为《今日大马》不再存在,他们就不能引证来支持有关指控。即使他们能够凭着那打出来的文章版本来修改控状,这表示说,那个证据还算是被‘捏造’的。看着检控官要在没有来自《今日大马》的原文的情况下继续指控我是非常有趣的。
不管怎样,在2008年12月3日,检控官将会开始‘钓鱼探险’,看看他们是否能够在我那两架被没收的电脑中找到该文章的原文。他们希望,既然在网上找不到原文,说不定在那两个电脑中有希望。他们实在是极像要找到能钉死我的证据不可了。
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知道他们不能凭着一则‘反圣战分子’的留言就封锁《今日大马》,就别说那则留言是封锁两天后才出现的。所以他们决定解封《今日大马》,不过在几小时后就用内安法令的73条文来扣留我。理由是我发表能够让马来西亚人憎恨他们领袖,加上侮辱回教和先知的文章。
我的妻子后来为我申请人身保护令。看来法庭也觉得我的扣留是含糊及有恶意的。法庭本来是在2008年9月23日聆听我们的申请。在2008年9月22日,他们连忙用内安法令第8条文扣留我,然后在9月23日的早上就送我回去甘文丁。这使到人身保护令的听审不能成立,因此我的妻子又要为我再申请新的人身保护令。
在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封锁《今日大马》,大约一两天之后,我接到一个在孟沙经营一个叫做茶碗餐厅(孟沙村的 The Outback对面)的大佬的电话。他说他要和我商量如何解封《今日大马》。我就和我妻子一同去见他。他告诉我们说,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可以解封《今日大马》,不过要有条件。他还说他是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高级经理Mohamed Shahril Tarmizi的代表。就是这个人下令关掉《今日大马》的。
他们说,问题并不在于我的文章,而是留言。目前,《今日大马》的留言都没有被管制。我是否有打算去管制呢?我问他们,面对不断涌入的上千留言,这要如何办得到?我也许要聘请至少十个员工,然后一个月我大约要给马币1万5千到2万元的薪水。我说我没有这样的钱来给。我后来问他们可有些什么提案。
他们承认他们也考虑了这个问题很久,也没有什么可以提供的方案。好吧,我说。我准备把管制《今日大马》的留言的工作交给政府。政府可以接手去管制。他们有准备这么做吗?
他们承认政府不能这么做,因为这牵涉到很广。不要紧,他们这么告诉我,他们会解封《今日大马》,然后给我们六个月的时间去想个办法。然后在2008年9月10日,我接到电话说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决定解封《今日大马》,然后给我们六个月的时间想办法要如何去管制留言。在2008年9月11日,《今日大马》被解封。在2008年9月12日,他们就用内安法令扣留了我。
你们之中可有人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吗?因为我就不知道他们玩的到底是什么把戏。
在内安法令下扣留的时候,我把整件事告诉了第一高级助理警监Dato’ Zamri。他是调查我的六人小组的负责人。我不太清楚他的 ‘姓’不过他可能是武吉阿曼里的特别支部的长官里最靓仔的。也许他最有可能成为未来的特别支部阿头。
他是很豪爽的人(甚至买了一包烟给我,要知道在坐牢的时候,这是不被准许的)。不过令我在意的是,他坚持我的文章会误导读者,因为大部分的马来西亚人的智慧水平都不高,可能不明白我写出来的意思。不是说我犯了什么罪,只是我的书写方式让马来西亚人感到混淆。简单来说,我的罪名就是拥有比一般马来西亚人更高的智慧水平,然后他们也许会误解我写出来的意思。这是为何政府觉得我对社会是一种威胁。
我从不觉得我自己是什么知识分子,或甚至比大部分的马来西亚人聪明。但这是他们用来扣留我的说辞。这令我感到困扰。用他们试图告诉我的话语来说,我被送进甘文丁就因为我聪明,然后大多数的马来西亚人是蠢的。所以不能令马来西亚人受到我的伤害。
我问Dato’ Zamri说:放我自由,让我继续以《今日大马》来教育大马人不是更好吗?这样的话,他们就能够‘像我一样聪明’了。 (这当然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我怎会接受 “RPK太聪明而马来西亚人太笨”的说辞呢?) 不,他们不这么想。他们觉得最好的办法是锁我起来,这样的话,‘愚蠢’的马来西亚人才能受到‘保护’。
我觉得政府应该会有一个很好的理由为什么要马来西亚人继续愚蠢,然后为何要把我关起来,好让我不能继续唤醒及教育马来西亚人。是不是因为愚蠢的马来西亚人比较好控制,而聪明的马来西亚人会投反对党?也许Dato’ Zamri可以帮忙回答这个问题。
如今,政府已经针对我在2008年11月7日从内安法令扣留下释放我的决定而提出上诉。他们要我回去甘文丁,他们觉得那里才是属于我的地方,也觉得这样对马来西亚人会比较安全。让我们来看法庭会对这件事情怎么说。法庭是否会同意马来西亚人应该受到‘保护’,而我不应该叫醒和教育他们呢,还是法庭会觉得是时候马来西亚人接受真正的资讯而不是学校历史课本和主流媒体呕出来的废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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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08 06: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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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13-10-2008 06:53 AM 发表 
我没空看马来版,看第三页和第四页的[翻译]版,写得很煽情,这不是专业的商业函件,显然是写给大众马来人看的。这不是老外喜欢的作风。
我估计老外partner会出来否认。
阿叔一直都认为,投诉欧直军购不是老外伙伴所认同的行为,是RPK串通本地濒临失败的投标者所为。若是老外吩咐本地军火商写信,如此措词,那么写信者是奉令行事,不至于因此被冻结党籍。
我认为写信者,同时配搭RPK公开信内容的,得到安华的某些许诺。搞不好可能还要用高昂价格买其次等货。
RPK的散布谎言策略不奏效,所以近来频频写些深情款款的情信给读者,暂时缓一缓,使人忘掉他撒谎的行为, 以保持支持率。
国防开支固然要监督,安华成事后,能不受军火商要挟买其产品?我怀疑。 这种牺牲国家防务的做法,我不认同,但我没法,我无法讲出还有什么方法监督贪污,反对党无能,我也一样。
RPK撩起华人心绪,但没有同时得到大多数马来人认同的话,我宁愿不要有他的仗义执言。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94202
巫统理事开除再益党籍
罪名:出席在野党集会
王德齐 | 12月3日 12点02分
即时新闻
即将在明年三月举行党选及进行权力转移的巫统开斩整肃党员!巫统最高理事会昨晚议决采取严厉纪律行动,对付被视为“挑战巫统极限”的党员,包括即刻开除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的党籍,以及冻结掀起欧洲直升机军购案风波的巫统八打灵再也南区区部主席查哈哈欣的党籍长达三年。
巫统主席阿都拉是在昨晚主持最高理事会会议之后,于11点30分在巫统大厦做出这项宣布。
阿都拉表示,最高理事之所以议决革除再益,是基于他最近的几项行为,包括出席在野党的集会。
挑战极限不能持双重标准
他表示,再益的行径已经“挑战巫统的极限”,因此不能存有双重标准,须马上采取纪律行动对付。
不过阿都拉未进一步透露,再益究竟是被指控出席那一些在野党的集会,才遭到被马上开除的命运。
不给再益有机会上诉革除
当受询及再益是否可以针对遭革除党籍一事提出上诉时,阿都拉斩钉截铁地表示,再益已经没有机会上诉。
巫统最高理事会是在昨晚8点30分召开会议,而再益近期频频出席在野党的活动,正是最高理事讨论的事项之一。
再益在上周五晚上出席槟州民主行动党主办的“与民共庆万人宴”,而且在宴前还与行动党秘书长兼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在光大28楼的首长办公室密谈,引起政坛猜测他是否会加入行动党。接着,再益在隔天即上周六又意外现身在人民公正党第5届全国代表大会,甚至不排除未来加入的公正党或行动党的可能性。
因不满国阵政府的内安法令逮捕行动,而愤而辞去掌管法律事务部长职的再益在接受媒体询问时,却矢口否认他将加盟在野党,并表态想先专注于本身早前所创办的“我的未来”基金会。再益在愤而呈辞之后,旋即出席由在野党团所号召的反对援引内安法令逮捕雪州高级行政医院郭素沁、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的反内安法令运动。
冻结查哈哈欣党籍三年
此外,阿都拉也宣布冻结查哈哈欣的党籍长达三年,但是却并未明确透露查哈哈欣究竟所犯何事,才遭到冻结党籍的纪律行动。
身为直升机军购竞标者公司董事的查哈哈欣,是因为撰写投诉信,揭露副首相纳吉在卸下国防部长职之前,匆忙购买12架新款欧洲直升机,一手掀起欧洲直升机军购案风波。
此外,查哈哈欣也曾撰写投诉函,反对巫统进行权力转移计划,并炮轰阿都拉及纳吉的交棒举动,是在私相授受首相的官职。
针对日前表态有意跳槽到公正党的巫统诗布朗州议员阿力夏,阿都拉表示他昨日已经与前者进行会面,以寻求解决方案。而日前向媒体大胆表态,拥有三成跳槽意愿的阿力夏却向阿都拉保住说,他并没有意愿跳槽其他的政党以及将会继续保留成为国阵的人民代议士。
[ 本帖最后由 留下眼镜 于 3-12-2008 07:09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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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08 0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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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虚伪….虚伪…..虚伪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5576/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02-12-2008
原题∶Munafiq…….munafiq…….munafiq
纳吉说内安法令保护国家免遭恐怖主义
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说,内安法令的成立是为了对抗在马来西亚的恐怖主义。他说该法律维持了国家安全,免遭恐怖主义的威胁。
"内安法令有非常坚固的存在目的。你只需看看孟买就会发觉我们不能轻视保安问题。为何我们的国家并没有面对恐怖主义的严重威胁主要是因为我们有内安法令。"昨晚他在半岛电视台的节目--Riz Khan Show上这么说。
也是财政部长的纳吉承认政府需要留意法令内一些困扰着人民的成份。"与此同时,最重要的是要知道人民是如何地在意公民自由...重要的是如何使用内安法令。我发觉最近的法令使用导致了一些争论,因此我们打算在未来做出改善。"
这位候任首相给于保证说国家的保安部队都有受到良好的训练和精良的器材来面对国家安全。"他们(保安部队)是称职及训练有素的。到目前为止,我们在马来西亚还没有经历过什么严重的恐怖袭击。"
纳吉强调那些报导马来西亚与袭击孟买的恐怖分子有关联的新闻都是"没有根据及不实的"。他也说在马来西亚的极端回教威胁并不严重,但他不会因此而自满。
"一般来说,人民是很中庸地看待这个国家的回教。但我们必须保持警戒。有些人试着极端地短视地诠释回教,这能够误导一些年轻人。"
纳吉强调说政府决心改革和改变,这是为了回应人民以三八大选的成绩来表达的期望。
"我发觉今天的马来西亚是崭新的,一个马来西亚经已形成,这是一个更加成熟,细腻,要求开放,关心人权和民权的社会。我认为作为政府,我们必须对这新的马来西亚有所回应。"纳吉说,司法和反贪污局的改革是对人民的一项清晰讯息,证明政府是俯顺民意的。
他说政府在照顾形成政府主要支撑的马来人及土著的需要时,也不会忘了非马来人的需要。最近给与华校,淡米尔校,传道学校及宗教学校的马币5千万元拨款,以及不分种族地提供政府奖学金于在大马教育文凭中考取9A的优等生等都是政府的新措施。
纳吉说有些人认为马来西亚的政治是由某些人垄断。他觉得这些课题都没有意义,因为民主程序还是好好地在巫统内操作着。他也欢迎第二代与第三代的马来人到来参与党的民主程序。
"这表示巫统是个开放和民主的党,"当被要求发表有关首相阿都拉的女婿凯里,和前首相敦马的儿子慕克里兹之间的青年团团长的炽热竞争的意见时,他这么说道。
至于国家经济,纳吉说经济已经成长得更坚强以及更具有弹力,也处于一个坚强的地位来应付现下的环球危机。"我们处于一个战略性的地点,既是进入中国的门口,也与印度和中东有联系。我们是处于一个特殊的地位来发挥我们与这世界各中心的联系。"
问及他对于媒体的看法,纳吉说他更为在意他们是否"道出真相"。
"不管是主流媒体还是新媒体,说出真相是很重要的。若他们说谎,或是半假真相,或无根据的指责,他们应该为他们所说的或印出来的负责。" – 新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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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说:“………说出真相是很重要的。若他们说谎,半假真相,或无根据的指责,他们应该为他们所说的或印出来的负责,"。我非常同意! 所以就马上进入真相吧 – 不,不是我的版本的真相,而是真正的真相,不是被巫统和国阵歪曲的真相。
在1960年, 纳吉的父亲,敦阿都拉萨 – 许多人都称他为‘513之父’, 但我却不想长篇大论去如此地标签他,因为马来西亚的‘黑暗时期’并不是一个人所造成,而是集体的决定 -- 这造成了内安法令。因此,让我来带你们重温旧事,好让你们更加明白内安法令是如何诞生的。
由于在网上没有任何从1960年开始的马来西亚国会韩摄氏记录,而我又很懒自己开车到国会去翻查资料 – 所以我就靠我的记忆来‘发掘’出1960年当天发生的事,当我还是个十岁的小孩子。原谅我,因此我是不能够一字不差地引用在国会里争论的事情。我会尽量试着传达所说的,虽然这些都是‘差不多’而不是一字不差的版本。
在此之前,让我来为那些学问不深的读者解释下什么是韩摄氏记录。韩摄氏是西敏制政府的国会会议记录的传统名称。除了英国本身及其制度继承机构之外,使用韩摄氏记录的还有加拿大国会及省际立法会,澳洲国州议会,南非国会及省际立法会,纽西兰国会,香港立法会,马来西亚国会,新加坡国会,汶莱立法理事会斯里兰卡国会,千里达及托巴哥共和国国会,肯雅国民大会,坦桑尼亚国民大会,以及牙买加国会。
好,回到1960年的国会辩论。敦阿都拉萨是当时的马来西亚副首相兼国防部长。在1969年的513暴动事件后,成功逼走东姑阿都拉曼后,在1970年到1976年期间成为马来西亚首相。许多历史学家都同意该事件是由敦拉萨领导的巫统里的‘小伙子’为了逼走东姑而‘策划’的(若那是513的发生的理由的话,那的确是有效的)。
敦拉萨是负责设立国阵的首相。国阵是执政到今天的政党联盟。敦拉萨,也就是纳吉的父亲,希望你也还记得,他也是新经济政策背后的工程师 – 这令他既是个‘工程师’,也是个‘设计师’。
但是敦拉萨的‘功劳’也不只是513和新经济政策而已。在1960年, 敦拉萨向国会提议制定内安法令,一项在未经审讯下酒能扣留人的恶法。因此巫统说内安法令是‘旧的英国法律’是不对的。马来亚在1957年8月就从英国手中得到独立。这表示说内安法令是在独立后三年才颁布的法律。所以又怎能会是‘旧的英国法律’呢?那是一个巫统已经说了很久的谎。然后因为要想纳吉所说那样,要有‘说实话’的精神,所以就让我们说实话吧。
D.R. Seenivasagam是一名律师,也是人民进步党的创始人, 也是当时国会的反对党领袖。他站起来反对这项内安法令的提议。认为这个法律太锐利也太‘轻易’得以应用。
敦拉萨后来解释说内安法令只用来对付共产恐怖主义分子。这是作为政府对付马共的恐怖主义的努力。该法令将只会用在这个目的,也只有这个目的,没有其它目的。
当时约有5百名共产恐怖主义分子在马泰边境活动,还有2百多在彭亨森林,敦拉萨这么解释说。内安法令只会用来对付这8百名左右的共产恐怖主义分子,以便终止他们在马来亚的恐怖主义。因为这样的解释和保证,即使是反对党也支持内安法令。Seenivasagam与其它的国会反对党支持了内安法令的颁布。
我们必须记得,当时的马来亚是处于紧急状态,那是英国人在1948年宣布的。无论如何,12年之后,在1960年,紧急状态就撤除了。因此,当内安法令在1960年被提出来时, 马来亚已不再处于紧急状态。那么为何还需要一个像内安法令那样的‘紧急’法令呢? 这是我疏忽了的东西。若已不是紧急状态,为何我们需要一个紧急法律? 再说,英国人的紧急法令也从未废除(也就是说到今天还有效的)。所以内安法令是多出来的法律。
在1989年,约12年前,马共与大马政府在合艾签署了和平条约。马来西亚很正式地把这场‘战争’结束,也不在是紧急状态了(虽然这早已在1960年就不再是)。但是内安法令被保留了下来,还是继续在使用。
自从1989年在合艾的和平条约被签署之后,内安法令就不再用来对付马共。现在是用来对付‘新的共产主义分子’—回教分子 – 当然还要加上那些反巫统的。当我们回到90年代时,西方国家宣布说 – 在苏联的1991年12月的解体之后,当苏联共产不再是个威胁的时候 -- ‘新的共产主义’就是回教。而马来西亚,所谓的回教国家,官方宗教是回教, 竟然同意西方国家,认为回教是‘新的共产主义’。因此,从前用来对付马共的恐怖主义分子的内安法令, 如今被用来对付‘新共产主义分子’ – 回教主义分子。
至于‘昌明回教’,我更不想再多说了。
马来西亚政府,因此,已欺骗了人民。内安法令是特别为了对付马共的恐怖主义而作的法律,不是用在其它目的的。内安法令的目标就是那八百名左右,在马泰边境及彭亨森林里活动的马共。但是那威胁以不存在了。当在1989年在泰国签下和平条约后,‘战争’就结束了。在马来亚再也没有紧急状态,英国也在1960年撤销的乐。但是内安法令还保留着,然后用来对付那些反对巫统,还有那些所谓‘新共产主义分子’, 就是那些回教主义分子。
巫统说马来西亚的政府是个‘马来人’政府。巫统说他们是世界上最大的回教徒政党。巫统说回教是马来西亚的官方宗教。但是巫统,所谓的世界上最大回教徒政党,在一个回教是官方宗教的国家,捍卫违反回教教义的法律。那就是事实。回教有一个形容这种情况的字眼。这字可以在可兰经内找到。那个字就是munafiq, (穆纳非格,通常是指那些伪信者,也就是假装相信回教,实际上是利用回教谋取自己利益的人)意思是虚伪。
在可兰经的光明之章,里面注明偷情罪的惩罚。没有人可以被指控说犯了偷情罪,除非有四名人证的存在。若指控的人不能证明他的指控,那他就要受到惩罚。是的,指控的人要受到惩罚,而不是被指控的人,如果没有证据的话。那就是可兰经说的。
不过那些回教徒是来自世界上最大的回教徒政党 – 当他们的狭隘思维认为有人‘侮辱’回教时,就口吐白沫,大声喊叫回教是这个国家的官方宗教 – 这违反了可兰经的指示。我们需要内安法令,这些人说,为了国家安全。可兰经说无人能够接受惩罚,除非有了犯罪证据。即使可兰经说指控的人,而不是被控的人必须受惩罚,若有关指控没有证据的支持,这也不要紧。可兰经可以说一样,巫统就做相反的那样。
这,回教称之为,munafiq。
昨天,约30个挺巫统的马来人在吉隆坡的律师公会外面示威。这些人示威表示支持内安法令。那是一个支持内安法令的示威。他们不满反内安法令座谈会在律师公会内举办。
该座谈会在早上八时开始。支持内安法令的示威者在做过晨礼后就来了。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先去祈祷。可能他们没有错过一天五次的拜功义务。然后,当他们祈祷的时候,他们念出可兰经文。然后他们也许也念了可兰经的光明之章的经文。不过,昨天,在他们的晨礼之后,他们集合在律师公会前面,支持内安法令,违反了可兰经内的经文。
这,回教称之为munafiq。
而纳吉也要保留内安法令,一个他父亲在1960年做出来的法律。内安法令不符合回教不要紧。内安法令有违回教教义也不要紧。可兰经说无人可以在没有犯罪证据下受惩罚也不要紧。巫统需要那样的法律来确保自己当权。所以也许这不符合回教。不过又怎样?权力比回教更重要。内安法令比可兰经更重要。这才关紧要。
这,回教称之为munafiq。
现在大家一起跟着我念…..munafiq…...munafiq…..munafi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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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08 12: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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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益轰巫统奉双重标准
“巫统内有一些领袖批评首相阿都拉并拿他开玩笑,甚至要求他下台来羞辱他,或发表煽动与种族性言论,严重违反党纪,但是却没有受到任何行动对付,因为他们是权高位重的人。这里面可能有双重标准的问题,这是偏袒。”
林吉祥称ISA是ikut suka aku. 这是错不了的。说白了这项恶法就是能确保巫统的执政权利,其他人一概可以忽略之。
[ 本帖最后由 politicaldriver 于 5-12-2008 12:08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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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08 1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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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大大能否找回RPK“all raod lead ro putrajaya”
的文章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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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08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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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ysia’s organised crime syndicate: all roads lead to Putrajaya这篇文章是RPK在去年六月3日的逐鹿问鼎专栏的文章。这是他有关大马黑白道勾结的系列文章的第一篇。
这个系列文章共有十二篇,如果没错的话。
最近警察要他那份《把谋杀阿坦杜雅的凶手送到地狱里去》的原文版本,要到差不多要落重金悬赏了。
你要这篇文章来做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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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08 05: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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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08 06: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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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有人自告奋勇,表示要帮忙我翻译RPK的文章,为论坛献一份力。
我就说,好啊,那你就帮忙翻译这个系列吧。我说我正头痛不知要如何处置这么好的文章。因为里面的料实在太劲爆了。不拿出来给大家看看,实在是太可惜了。
但是这是一个大企划,因为不只文章长,还图文并茂。就不说共有十多篇,翻完的话,足可编成一本书了。这位仁兄想必是看完之后,认为自己力有不逮或是什么的,就打了退堂鼓。因此这个‘绝世企划’就这样胎死腹中。
这是我翻译RPK文章的最大遗憾。
如今更遗憾的是,系列的全部的完整备份,目前在《今日大马》网站内再也找不到,我自己也只存了系列的一两篇而已,没有完整的版本。早知道《今日大马》在受到黑客的攻击时,就应该完全备份这些资料下来。
当然了,有早知,冇乞儿。
所以抱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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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08 08: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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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8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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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如履薄冰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5765/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07-12-2008
原题∶Walking on thin ice
若今年能庆祝一个白色圣诞节,那该多好啊。不过因为马来西亚不下雪,所以这是一个不可能的愿望。然而,黑和白都是很个人的。对一些人来说,白的可以当成是黑的。不过,黑的又怎样;不是有的人说黑就是美吗? 所以,我们有个‘黑的’或几乎是黑的美国总统,不久将住在白宫。当然他们不会为了奥巴马就把名称改成‘黑宫’。所以是黑是白又有什么所谓呢? 就像邓小平曾说的:不管黑猫白猫,能捉老鼠的就是好猫。
对大多数的马来西亚人来说,一个‘白色’圣诞就是在2008年12月25日的早晨醒来时,马来西亚已经改变。这里所谓的‘改变’就是说民联成为联邦政府。这样的愿望能许吗? 圣诞老人是否会让我们的愿望成真呢? 许多人都在916变天失败后,就不再奢望。而且改期后的变天也一再失败。所以那些期望 ‘迟来的春天’的,也同样不再奢望。
不过这其实不如许多人想像般简单。当然,只要有至少30位国阵国会议员投靠民联的话,就能成事。这会很难吗? 难道在140个国阵国会议员里,吵着要改变的连30个也没有吗?就像近1千1百万选民中,不是有50%把票投给了反对党了吗?
实际上,已注册的1千1百万选民并没有全都出来投票。就如三八大选以往的前11届大选般,只有约7成的注册选民出来投票。剩下来的3成蹲在家。即使是在1955年,独立的两年前,我们举行第一次地方选举时(第一次大选是1959年),他们也是如此。12届以来的大选都显示了每次只有约7成的选民不嫌麻烦,愿意出来投票。其他的3成都不在意谁会管理马来西亚。
然后我们有5百万有资格投票的,却不在乎是否要注册成为选民。所以只有约1千6百万有资格投选的人民中,只有一半的人出来投票。因此,在三八大选里,有8百万的马来西亚人出来投票,然后有超过8百万的人没有投票或没有注册成为选民。所以有一半的选民不在乎这个国家会变成怎样,这就是事实。
而反对党只拿到其中一半的选票(这表示说有资格的选民的4成)。但是国阵得到的五成选票(同样是有资格选民的4成)却能够让他们当上另五州的政府和得到少过他们期望得到的三份二的国会议席。他们还是能够执政,即使是只得到半数的选票。
若30位国阵国会议员跳槽至民联的话,会解决我们的问题吗? 若这30个全是非马来人的话,加上Pasir Mas区国会议员, Ibrahim Ali, 加上居林区国会议员,Zulkifli Nordin跳过去国阵来增加国阵和民联之间的差距的话, 那是不能的。而且我们真的不知道有多少个民联国会议员,甚至是州议员也在等着换边。这决不会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自从三八大选以来,巫统的全国运动都做得很不错,虽然是危险了点。巫统说马来人已经失去政治力量。巫统说三八大选是1969年511大选的重演。而这问题的解决方案必须要和1969年5月13日的‘解决方案’一样,巫统这么说道。这不只让非马来人感到担忧,连马来人也感到担忧。这些马来人包括了统治者们,也就是马来人苏丹。巫统在玩着一个非常危险的种族游戏,这撩起了马来人民族主义分子的情绪。峇东埔的补选就证明了还是有许多马来民族主义分子的存在。
安华在峇东埔的补选中赢得了三份二的选票。这是非常漂亮的成绩。但那是因为年轻的选民或第一次出来投票的都几乎投给了他。在在其中一个投票站,属于第一次投票的第四排的投票箱中,安华与阿立夏的得票对比是400对7。在同样的投票站,属于老选民的第一排的投票箱的对比率却是50对50。
这表示说,虽然年轻选民支持安华,老选民却是各有所好。有许多独立前时代就投选的选民还是有很深的马来民族主义意识。他们都不希望巫统下台。峇东埔的补选证明了这点,将在2009年1月17日举行的瓜拉丁加奴补选也许会证明同样的事情。
因此,烂船巫统还是有三斤钉的。还有许多人想要保持马来人至上。当然,他们再也不属于主流。他们已经是属于少数,但还是不容小觑。这些人是反对党需要赢取的人。不过,当偏见,猜疑,疑心遮蔽着他们的心思时,这并不容易办到。若要等他们老死,让大多数的‘马来西亚人思维’代替少数的‘马来人思维’的话又要很久。我们至少需要另一个十年,这些才能实现。因此这些只有在第14届或15届的大选,大概是2020年过后才能看到。
直到现在,巫统的‘种族牌运动’还不算成功。马来西亚人的算术还不算差,虽然数学的教导总在英文和马来文之间摇摆不定。国阵有140名国会议员,其中79个是马来人,61个是非马来人。民联则有43个非马来人,39个非马来人。这表示说,国阵和民联都是‘马来人主导’的联盟。
但是,如果有30个非马来人国阵国会议员跳槽的话,会如何呢? 这样一来,国阵的国会议员阵容是79个马来人以及31个非马来人。而民联则是43个马来人对69个非马来人。所以,国阵变得更加 ‘马来人’了,而民联却变成了个‘非马来人’的联盟。这表示说,这个国家将由一个‘非马来人为主’的政府管理,若民联以这112名国会议员组成联邦政府的话。
这是马来人非常在意的,包括统治者。他们在意的不是马来人‘失去政治力量’,或是非马来人‘占领了’这个国家。毕竟他们都能够接受一个非马来人成为这个国家的首相。既然首相还是个马来人,以非马来人为主的联盟来管理这个国家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他们在意的是,巫统会利用这个课题来向那些马来民族主义分子‘证明’,马来人最终还是失去了政治力量。就像他们自三八大选以来在全国各个角落所提倡的论调。
这是安华必须小心的。而马来人和非马来人都这么告诉了他。统治者也表示了他们的忧虑,担心马来民族主义分子会让马来人相信马来人已经失去政治力量。这样的数目让巫统的工作更为容易。巫统会很轻易地让马来民族主义分子相信马来人已经失去政治力量。
所以,问题不只是在于数目这么简单。这不是有关有没有30名国阵国会议员跳槽。这是有关‘种族平衡’。这是有关是否有15名马来人和15名非马来人跳槽,好让民联能够以‘正确’的比率来组成联邦政府,让巫统也无从藉此发挥。
非马来人就不喜欢听到这些了。因为这听起来非常种族主义。许多马来人也不喜欢。不过这就是持续在纠绕着我们的马来西亚政治现实。马来西亚的政治,就是有关种族和宗教。没有任何马来西亚人得以幸免。这是为何那30名国阵国会议员不应该现在就跳槽。若是30名非马来人国会议员的话,更加不能,除非那30个国会议员里,有一半是马来人,另一半是非马来人。那么巫统就无话可说了。巫统就不能说马来人已经失去政治力量。巫统就不能说我们现在已看到1969年5月13日的重演。巫统也不能提议说他们需要一个1969年5月的‘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
安华必须不只注重变天。这不是有关夺权。这是有关在没有损失人命,肢体或财产之下的和平改变。这必须是一个顺利的转移,让我们能朝向一个更好的马来西亚 -- 而不是向前一步,然后向后退两步,回到混乱,猜疑,两极化的‘黑暗岁月’。这必须是这个游戏的策略所要顾虑的。
安华知道这些。非马来人也知道这些。许多马来人更知道这些,这其中也包括了统治者。这不只是30这个数目,而是‘稳固’的30。这个‘稳固’的数目,必须是巫统在种族关系上不能反用来打胜民联的数目。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7-12-2008 11:1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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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08 08: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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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今日大马采访内务部长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5829/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09-12-2008
原题∶Malaysia Today interviews the Home Minister
今天,今日大马采访了内务部长以得到大多数马来西亚人关心的一连串课题的看法。这篇文章当然只是个虚构作品,若有与任何在生、已死或将死之人雷同,纯属巧合。
今日大马:YB, 谢谢你同意接受《今日大马》之专栏,《毫不留情》的采访。
YB:谢谢你的邀请。另类媒体是很少会想要采访内阁成员的。我们可以趁此纠正另类媒体散播的对政府的一切不实及错误的看法。通常上,另类媒体在没有得到政府的看法时,就报导谣言了。我恭喜另类媒体够变得成熟,因为能够给政府一个空间,来告知大众真相是什么。
不过,在还没有开始之前,我想对最近的孟买事件,向印度政府致哀。我感谢上苍没让马来西亚遭受到如此的恐怖事件,主要是因为我们有内安法令。这法令能够让我们在恐怖分子给我们的社会带来威胁之前就将他们扣留。这表示内安法令在维持法纪,保家安国这方面做得非常成功。
今日大马:既然你提起这话题,YB, 我们是否可以谈一谈这个呢?
YB:当然。
今日大马:内安法令受到人民的诟病,而且…….
YB:什么人? 另类媒体时常都说‘人民’。但是你们说的是哪些人?
今日大马:我想,应该就是公民社会运动和人权运动那些人。
YB:这些人都是属于少数。政府是多数人选出来的。所以这表示说,大多数的人都支持内安法令。不然的话,他们是不会投选政府的。大多数的才算话,少数的不算话。我们不能为了少数人而作出法律的存废。我们必须做大多数人所要的。内安法令是为了防备恐怖主义。如果在2001年,美国也有内安法令的话,他们的双峰塔就不会倒下。马来西亚的双峰塔就是因为内安法令,所以才没有倒下。
今日大马:但是内安法令没有拿来对付恐怖分子。政府时常说马来西亚没有恐怖分子。内安法令是用来镇压言论自由的。
YB:马来西亚是还有言论自由的。是谁说没有言论自由的?
今日大马:不是说在马来西亚没有言论自由,而是言论后就没有自由。
YB:那是不同的。那样的话你就不能说在马来西亚没有言论自由。言论自由还是有的。当然,若你说错话,那你就要承受被内安法令逮捕的风险。敢说就要敢当啦!
今日大马:好吧,那么你所谓的‘说错话’是什么意思?
YB:例如说,使人民憎恨政府或说了一些会引起种族问题的。
今日大马:不过我们不是已经有很多其他的法律如煽动法律,刑事诽谤,警察法令等等来提控那些犯法的人吗?为何要引用内安法令来扣留他们呢? 控他们上庭就好了嘛。
YB:那是不容易的。我们需要证据才能控告他们上庭。没有证据的话,怎么告?
今日大马:不过你们是怎样知道这些被政府用内安法令扣留的人犯法了呢? 有没有可能他们都是无辜的呢?
YB:不,我们有证据。所以我们才这么做。
今日大马:不过,若你有证据的话,为何不用这些证据来控告他们呢?
YB:我都说了证据不足啊。
今日大马:不过扣留他们的证据就足够吗?
YB:是的。扣留他们的证据就足够,控告就不足够。
今日大马:不过当你签署扣留令的时候,你一定会先看过所有的证据的吧。不是吗?
YB:你说的对。只是当我满意有足够的证据时,我才会签署扣留令。
今日大马:不过你还是认为那些证据只足够扣留他们而不足够提控他们的。
YB:你说的对。不过扣留犯还有一个机会,就是在3个月内向咨询委员会提出上诉翻案。若咨询委员会觉得扣留犯是无辜的,那他将会被释放。所以,我们还是很公平的。
今日大马:到目前为止,经过咨询委员会释放的人有多少位呢?
YB:唔,不多…..也许都没有吧。不过这表示说我们在扣留他们这方面是没有错的。不然的话,咨询委员会一定会推荐他们被释放。
今日大马:不过曾有报告说,咨询委员会时不时都有推荐释放一些扣留犯。不过,内务部长总是驳回他们的推荐。
YB:是的,这没错。这是因为咨询委员会搞错了,所以我们不同意他们的推荐。因此我们就驳回。
今日大马:这表示说咨询委员会只是个无实权的跛脚鸭子。只有内务部长才说了算。是不是这样呢?
YB:那不是真的。咨询委员会是有权力的。
今日大马:有什么权力?
YB:推荐的权力。
今日大马:过部长都不认同他们的推荐,还作出驳回。部长才是有最后的决定权。
YB:不过这并不表示咨询委员会没有权力。
今日大马:好吧,既然YB你这么说的话。那我们可不可以谈一谈巫统党选,还有关几起党内的贪污投诉呢?
YB:你是说什么的贪污? 巫统内没有贪污。
今日大马:不过主流媒体都报导了许多金钱政治的投诉。
YB:那是金钱政治,不是贪污。
今日大马:有分别吗?
YB:当然有。贪污是你付钱来得到一些东西。金钱政治不是贪污。
今日大马: 那你认为金钱政治是什么?
YB:金钱政治是……..就是金钱政治。
今日大马:那不算是贪污?
YB:当然不算。
今日大马:好,不管了。现在,有关种族关系课题,你不觉得马来西亚如今非常危急,已被逼到种族问题爆发的边缘了吗?
YB:那就是为何我们说了很多次了的,是反对党在挑拨许多种族的情绪。
今日大马:不过这不是反对党做的吧。
YB:那会是谁?
今日大马:巫统。
YB:巫统是有责任感的政党。我们不玩种族牌的。是反对党在做的。
今日大马:反对党是如何做的呢?
YB:他们要求政府废除马来人至上和新经济政策。这让马来人生气,会让马来人‘发飚’。在这个国家的和谐还未受到破坏之前,反对党应该停止这些废话。
今日大马:不过现在我们不是应该平等对待所有马来西亚人,不再让单一种族得到比其他人更多特权的时候了吗?
YB:哎呀,这怎么可以! 就是这样的言谈让马来人生气的。提议这些东西是很危险的。我们一定要维持种族之间的和谐,然后不说这样的东西。
今日大马:不过是谁有给一个种族比其他的种族有更多特权的权力呢?
YB:那是我们在1957年得到独立时的约定。我们怎能违反我们已经定下的约呢?
今日大马:什么约定?
YB:就是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同意的社会契约。
今日大马:许多人说社会契约并不存在。你是否曾经看过? 马来西亚人是否可以看一看副本呢?
YB:那不是写在纸张上的约定。那是个口头约定。
今日大马:那是在何时做出的,在如何的情况下做出的呢?
YB:那是当巫统,马华和国大党合作向英国人争取独立时同意的。
今日大马:那合约的条款是什么呢?
YB:就是马来语是国语,回教是官方宗教,还有马来人有特别权力,例如在公共及教育领域中有固打。
今日大马:不过这不是从原本的社会契约中修改多次了吗?
YB:不!哪有怎样改变了? 一切如故啊。
今日大马:政府颁布新规则,例如说在公司还没有得到入口等准证时,必须是100%的土著公司。还有,根据占地,3成建好的房子必须卖给土著等等。这些都不是所谓巫统,马华和国大党当初同意的社会契约啊。这些都是后来设立的新规则。
YB:对。不过非马来人都接受了。
今日大马:你是怎么知道他们接受了呢?
YB:因为他们还是投选政府。若他们不同意,他们就不会投选政府了。
今日大马:不过他们都没有投选政府呢。49%的马来人和超过80%的华人和印度人在上次大选都没有投选政府。这表示说他们不同意政府的政策。
YB:不过我们还是赢得了6成的国会议席。
今日大马:那只是因为不公的选区划分。以马来人为主的布城,马来人占了98%,但是只有5千个选民。而超过80%非马来人的,共有超过12万的选民。那就是为何政府能够胜出,而不是因为大多数的选票。
YB:那是题外话。无可否认地,我们还是赢了140席而反对党才赢了82席。
今日大马:是的,不过如果选民数量是以不超过20%的差距来平均地的分配出选区的话,政府早就垮台了。政府是通过不公的选区划分来达到掌权目的的。
YB:那是你的看法。这并不表示就是真的。
今日大马:谢谢你接受采访,YB。我肯定你的看法已帮到启发马来西亚人。
YB:谢谢。我希望我得以反驳反对党的谎言和宣传。我期望在未来有类似如此的时段,好让政府有机会纠正视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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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08 03: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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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马来西亚人的神髓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15867/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0-12-2008
原题∶The Malaysian psyche
我真的不知道我今天是否需要写些东西。我的意思是,以下的几则新闻本身已经交待得很清楚,也不必要我再多言。无论如何,你知道我的了,我通常都不会不说什么就放过这些东西的,所以我们就来吧。
最近的这件在国际山庄发生的土崩事件,令我想起两年前的柔州大水灾。当时也是有两起投诉说拯救人员不去解救受困灾民,除非他们能够付出一些钱。那些没有带钱在身的倒霉灾民就任其自生自灭。听说某位华裔老妇女因为他们这种行为而死去。
许多年前,大约是八零年代,一团丁加奴妇女包租了一辆巴士到吉隆坡。这些全都是丁加奴人民代表的妻子们。大臣的妻子本来也是团队的一员,不过临时却改变了主意。
就在巴士车抵达龙运的时候,巴士车发生意外,坠入山谷。那时刚好有一车军人经过。军士们连忙发起拯救行动。离意外地点不远的龙运中央医院也出动几辆救伤车和一队医药人员。
几乎所有的妇女们都受了伤,也很严重,有的昏迷不醒。有的当场死亡,有的在送入医院后才去世。在那场意外中,我失去了一些朋友或朋友的妻子,其中一位还是我的邻居。
身为人民代表的妻子,他们都不例外地穿戴许多金银珠宝。而拯救人员则充满时机让这些死去的和受伤的从贵重物品‘解救’出来。这些豪夺巧取也许就看成是拖拉尸体及伤者出山谷的‘工钱’了。
令人伤心的是,这些事情竟然发生在这些死去或严重受伤的无助也无力反抗的妇人身上。而这样的掠夺竟然发生在信仰之地--丁加奴(Terengganu Darul Imam)。掠夺之人还是‘信仰之地’的丁加奴子民。他们做梦都不会在斋戒的时候忘记斋戒,或在一天五次祈祷中忘记任何其中一次。
是的,我还是到此为止比较好。不然的话,回教发展局和他的爪牙又会到警局报案,然后警察就以‘侮辱回教’的罪名逮捕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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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新闻∶警方将调查国际山庄土崩灾民对搜寻及拯救部队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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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新闻∶控诉拯救员见死不救趁火打劫 雪总警长不信要亲晤罹难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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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08 07: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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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08 08: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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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一样,做一样的hypocr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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