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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秘鲁

公司向我索赔离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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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07: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会是楼主自身问题呢?很多时候其实公司会不爽如果员工突然消失匿迹又不给交代,东西也没有hand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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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07: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会是楼主自身问题呢?很多时候其实公司会不爽如果员工突然消失匿迹又不给交代,东西也没有hand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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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08: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lackcat98 发表于 19-3-2015 10:17 PM
老羊,如果三個月後試用期後,寫信extend worker period,然後再三個月後還是不滿意
再extend 對方3個月,
...

I dont think 6 个月过后再写信给你 extend 是合法行为。。。

你可以去劳工局问看看关于这个。。
如果这样也可以。。哇。。那么我们打杂佬嘛天下无敌了 ?
每天给你 6个月 extend 没完没了 。。。哪里有这个道理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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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08: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de羊 发表于 20-3-2015 08:47 AM
I dont think 6 个月过后再写信给你 extend 是合法行为。。。

你可以去劳工局问看看关于这个。。

謝謝回答,找天請你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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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09: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19-3-2015 06:29 PM
你说的我明白也学过,但我现在的领域不在做生意或account,所以我也不会去特别去注意和记得。
就如同现 ...

劳工局无权执法逮捕是没错。。
但是雇主可以通过劳工局提供的证据申请庭令要求警方执法 =.="

很多时候。。公司采取不采取行动根本就跟输赢或者赔回来的金钱是否 cover 法律费用。。毫无关系。。
重点就是一个杀鸡敬猴的一种行为而已。。。

当然不排除对方 Key Personal 那个就另当别论啦。。

员工如果人间消失。。同样也是可以通过申请庭令的模式要求警方执法。。
至于抓不抓得到。。那个就是另一回事了。。
从然抓不到也好。。。对改员工自身的打击也是相当够力的。。。你应该非常清楚一旦被通缉会有什么后果咯。。
当然这个也可以对其他员工形成了警惕作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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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09: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hirley2123 发表于 19-3-2015 08:46 PM
谢谢你的意见。。违反那个法令?是说拿产业产生效益?我没有产业。。我不是欠银行,是欠其他生意上的钱, ...

这种欠钱没还的情况是不至于坐牢的啦。。。破产就很有可能。。。

除非你是拿公司文件出来。。。那种情况就真的可能会坐牢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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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11: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de羊 发表于 20-3-2015 08:47 AM
I dont think 6 个月过后再写信给你 extend 是合法行为。。。

你可以去劳工局问看看关于这个。。

我想,只要每次做Extended probation时将理由写清楚,就算三次extension和超过9个月,炒掉不一定犯法。因为,这已经符合程序。只是很多人不懂得写Extended probation信的内容及保持一切记录。
以下是一宗Extended probation的官司,员工在1月2日开始工作,probation是三个月,就是说4月1日是probation结束。雇主只在5月3日给一次Extended probation的信,过后在6月24日就炒。


http://jeraldgomez.com/pdf/39c538f360c87ecb1861defb3e173209.pdf

员工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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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11: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Ongss 发表于 20-3-2015 11:18 AM
我想,只要每次做Extended probation时将理由写清楚,就算三次extension和超过9个月,炒掉不一定犯法。因 ...

前辈,你好。我之前开了个帖子,可惜没什么人回复。现在想向你请教下合同问题。

我在去年年头和一家新公司签了合约,长达五年。到了今年,个人实在不喜欢这个工作,原因是担心健康受影响和没什么前途。所以打算在今年找到工之后就直接辞职。
合约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如果不到五年的时间里辞职必须赔偿公司付给你的训练费用(宿舍,机票,伙食等等),我聊指一算,也是大概不到RM3000
打工的我,薪水只够买杂饭和做国产车 当然希望不要给。
1)目前我是想知道那个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因为一般签比较“certified”的合同,不是要有lawyer在场才成立的吗? 如果不鸟他们会不会触犯什么劳工法令吗?
2)假设就算那个合同有法律效力,我是否对他们对我提出的赔偿金额提出质疑。因为根本没有标准的方式,没有伙食的invoice ,并且在合同上并没有注明乘搭什么航空公司的飞机。根本就很难给出准确的金额,能够的话,尽量把赔偿金额压低。
PS:1)因为他们安排给我的航空公司是比较高级的,比亚航贵一倍
     2) 我的薪水高过RM2000 的

谢谢指教

打工穷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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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11: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Ongss 发表于 20-3-2015 11:18 AM
我想,只要每次做Extended probation时将理由写清楚,就算三次extension和超过9个月,炒掉不一定犯法。因 ...

我的意思是说。。有人会滥用这招。。。一直给你 extend 那种。。。
当然跑漏洞的人大把。。。重点是。。难道没有其他法律保护这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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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1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de羊 发表于 20-3-2015 11:47 AM
我的意思是说。。有人会滥用这招。。。一直给你 extend 那种。。。
当然跑漏洞的人大把。。。重点是。。 ...

只要我们不去看像安华这类涉及政治的官司,我国的英国法律制度和精神是公正的,甚至在很多法官的宣判书里,他们都会引述英国的判决例子。法官明白,这个世界有烂公司、烂老板,也有非常多烂员工,公司和企业的目的是赚钱进而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如果法律连烂员工也保护,动不动就起诉,谁要当老板?没有老板,我们的经济就死了。

很多人只听到员工赢了官司,他们没听过老板赢,但这不代表老板从来没有赢过,只是很少老板会像我们这样吃饱没事做跑来佳礼发帖。


其实,一直extend probation,员工就该知难而退,另外找工作了。如果想要公司做福利部照顾一生,那是做梦。只要老板懂得整理文件和记录会议,开除了也不会有事。许多人,看了一些网上意见就去找律师,律师是没有guarantee的,反正输和赢都收钱。只有在很有把握的Case,律师才会先收2千令吉,拿到赔偿后7:3 或 6:4 分账。如果律师没有提议先收小数目然后分账,而所谓的“受害者”还要起诉,那么大家就感谢他们推动经济,因为律师赚了钱,也会开销,开餐馆的、卖手机的,都会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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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12: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ngss 发表于 19-3-2015 10:46 PM
你的态度很谦恭,如果你以这种态度对待你的债主,我相信他们也会很理性的。毕竟做生意的都是求个“利”字 ...

谢谢你的忠告,我这个欠钱的其中原因很复杂,四万对我来说很大了。
你给我的这个LINK是说破产后如果不按照法庭的规定还钱,就要坐牢?
http://www.theborneopost.com/2011/11/12/bankrupt-told-to-pay-up-or-face-jail/
我的英文不是很好,希望你能够讲解。因为我看到说什么没有按照还钱,要坐牢30天?
比起破产,我现在是很担心会坐牢。每晚都想到睡不着。
如果破产只是不能有财产,不能出国,会难过,可是不是坐牢那么糟糕。
谢谢你。。


*楼主,不好意思,借你的楼来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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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0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hirley2123 发表于 20-3-2015 12:44 PM
谢谢你的忠告,我这个欠钱的其中原因很复杂,四万对我来说很大了。
你给我的这个LINK是说破产后如果不按 ...

不需要担心到睡不着。找人谈谈,你可以PM我有多复杂。
是的,一旦入穷籍,报穷局Insolvency Malaysia (MDI)会监管你,如果你找到工作,必须要每月根据报穷局的规定还钱,如果你没有这样做,报穷局会告到法庭,你可以从这宗沙劳越的例子看到,没有按报穷局的吩咐归还4800令吉,案件就直接到古晋高庭,法官判决如果7天内没有还,就被监禁30天。这不是债主起诉破产者,是报穷局起诉破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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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0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ascal 发表于 20-3-2015 11:35 AM
前辈,你好。我之前开了个帖子,可惜没什么人回复。现在想向你请教下合同问题。

我在去年年头和一家新 ...

没人回复,我想,你该知道为什么。既然你这么客气称呼我“前辈”, 我不回覆也不行。我只能给你以下的劝告:
1)如果你毁约,雇主起诉你而法庭判你的雇主败诉,那么就会开了先例,往后就没有雇主愿意投资员工的培训,而我们的经济能力就不会提升。
2)当然,赢了不代表他们会拿到他们所要的赔偿。无论多少,破财的,总会是你。你看到的数目只是你的看法,很多东西都漏了,我要写的话,这个主题又要再多几页了。
3)找你的雇主谈谈,说不定,经济的低迷使到他们也打算减少成本,你提议,他们可能很乐意放你走。就算不放你走,也可能考虑让你转到另一部门。

网上的人不能代表你的雇主,最后,还是一句话:和你的老板坐下来谈。

(读了,穷不是什么问题,我的爸爸最穷的时候,他的名字三个字都能换到钱!这叫信誉,你懂也好,不懂也罢,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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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wnfish1 + 5 名字换到钱,非常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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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02: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ngss 发表于 20-3-2015 12:26 PM
只要我们不去看像安华这类涉及政治的官司,我国的英国法律制度和精神是公正的,甚至在很多法官的宣判书里 ...

站在技术性的角度上。。。法律就算没 100% 公正也有 80% 的作用。。

当然雇主赢的例子也很多。。单去 IR 拿例子回来做个比较就知道输赢在那里。。。

但是法律这种东西。。。之前我也说了。。最厉害的地方不是在那个输赢。。而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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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0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de羊 发表于 20-3-2015 02:05 PM
站在技术性的角度上。。。法律就算没 100% 公正也有 80% 的作用。。

当然雇主赢的例子也很多。。单去  ...

其实,雇主赢的方法不一定是通过法庭,就像以下例子:

http://cforum3.cari.com.my/forum ... &extra=page%3D1

要整死一个员工,方法是很多。这里很多是跟华人公司打工的,要是有在大型公司,如BP、Shell、IBM、HP、等等上班的,都知道Employee Background Check肯定是必须的。就像以上《关于去MNC被HR面试后的问题》,好好一个机会就泡汤了。


不错,法律最厉害的,就是过程,像shirley2123每晚想到都睡不着的情况,才是许多雇主要搞的原因。一旦被搞到进CTOS或破产,日子就很难过了。当然,很多雇主也是忙着要赚钱,只要离职员工不要太嚣张,也不去煽动其他在职员工,也许会放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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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5 03: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ngss 发表于 20-3-2015 02:32 PM
其实,雇主赢的方法不一定是通过法庭,就像以下例子:

http://cforum3.cari.com.my/forum.php?mod=vie ...

那个是 MMF 跟 MEF 的 database 提供的资料来的。。。
基本上被 blacklist 就很 jialat 一下。。。

其实 @shirley2123 的 case 很容易解决罢了。。。根本没有必要闹到法庭啦这个那个。。。
去跟 HR 或者老板谈一下。。认下衰。。人家也不至于会跟她要钱的啦。。最多嘛一张 appolozie letter 了事的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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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2015 1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ngss 发表于 20-3-2015 01:24 PM
没人回复,我想,你该知道为什么。既然你这么客气称呼我“前辈”, 我不回覆也不行。我只能给你以下的劝 ...

终于提起勇气辞职了。
我就明天好好向老板解释,相信不会太为难我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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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5 12: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问题不是凭你不完整信息三言两语能解答的,最起码要先看你OFFER LETTER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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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5 12: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raven83 发表于 17-3-2015 03:30 PM
如果你已经是正式员工而无故离职,公司绝对有权利向你索赔离职费,至于分期付款是要看公司的意向,还是去和 ...

如果硬硬不要赔会怎样?破产?做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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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5 0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18-3-2015 12:59 AM
乱比较的人是你,你给的case 是追债, 根本不是员工和雇主的case。
不想跟你口舌之争,这种case 自己看 ...

这个KL SIEW是么水?会不会是他不够厉害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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