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旅程 发表于 15-1-2014 12:29 PM 
身为佛教的始祖,许多人想知道他现在在哪里?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这涉及前生和来生的信仰问题。这是不能 ...
佛在那里,这个问题很复杂,不同教派有不同的看法,根据大乘佛教,佛陀有三身,即报身,应身和法身。佛陀以报身和应身进食、睡觉、行走、说话、给予忠告和教导。这些活动都是佛陀以色身完成的。当佛陀般涅盘后,这二身就消失了。可是佛陀的法身永远不会消失。根据大乘佛教,阿弥陀佛是在极乐净土里。
我个人的看法就是,人的灵魂是来之海(比喻),而我们个人的灵魂就如晨露,在晨露的状态就有自我的意识,所以就有痛苦了,当脱离了轮回,晨露回归大海,大海就是无限的广大,有了无限的自由,当然也失去了自我意识。
佛教怎样看待罪的问题呢?
佛教苦论和基督教原罪论同时揭示了人性的有限性和缺陷性
第一,人生存在的被创造性,而且不自由。
佛教主张人是外在的因缘和合的产物,没有自性,不能自主。不管是人的色身肉体,还是受想行识精神,都是一种没有自性、没有稳定性的有限存在。这个本质特性就是苦,所以只要是人其身心的痛苦就是必然的。
基督教就认为人不仅是被创造的存在,而且还是天生就有罪性的存在。这是因为人的祖先亚当和夏娃违背上帝的意志犯下原罪,上帝要让他们的后代永远背负原罪的惩罚,除非得到耶稣基督的救赎。不仅人在道德上是有缺陷的,而且在其他一切方面也都是有限的,人的形体不是完美无缺的,人的能力不是全能的,人的寿命不是永恒的,
第二,人的认识能力的缺陷性。
根据苦论和原罪论,人生苦和罪产生的根源首先应该是人的认识能力的不足和缺陷,只是苦论强调的是对人和世界本性认识的不足,而原罪论则强调是对上帝认识的不足。从苦论来看,人的认识能力的不足是对世间无常本性和人生的佛学真理的无明和不能觉悟,按照佛教的观点,人生充满着痛苦和烦恼,而人痛苦和烦恼之所以产生,则是因为尘世中的人总是处于一种无明的状态,因为无明,所以在认识上分不清是非真假,往往视假为真,以非为是,结果无法摆脱贪嗔痴三毒的侵蚀,将假的当作真的是的去追求,结果酿成苦果,不能自拔。
对原罪论来说,人的认识能力的不足不能意识到上帝的话的绝对真理性,对上帝的绝对性缺乏觉悟。根据《圣经》的说法,人类祖先之所以犯下原罪,就是因为他们不能意识到上帝才是绝对的真理,因为在意识上背离了上帝,因而看不清蛇的险恶用心,无法抵御欲望的诱惑,从而上当受骗,偷食禁果,犯下罪行。这说明人天生就没有足够的判断事实真相的能力,这种能力只有上帝有,人要真正获得这种能力,就必须依赖上帝。
第三,人的道德觉悟的欠缺性
按照佛教苦的成因,人因为先天佛性被遮蔽,清净的心灵受污秽环境的染污,不能辨别正见、正命,走向歧途,将虚幻不实的东西当作真实的东西,结果自食其果,堕入苦海。在佛教看来,人道德上的根本缺陷是,不能抗拒贪嗔痴三毒的侵蚀,不愿意按照佛陀的指引去觉悟真理,执迷不悟,自以为是,在错误的道路上一条道走到黑,甚至在事实面前也不愿意承认错误。 根据原罪论,人类祖先违背上帝的诫命,偷吃禁果而犯下原罪,并使其后代背负罪性。事实上,原罪论虽然也昭示了人各个方面所存在的有限性,但最核心还是它对人的道德缺陷的揭示,明确说明了人在其本性上是一种道德不完满的存在,是一种有道德瑕疵的存在。
从原罪论和苦论我们看到了佛教与基督教在对人生问题认识上的内在一致性,揭示了人性的共同本性;同时,作为不同的宗教,苦论和原罪论也体现了佛教和基督教对人性问题认识的不同理解,走向人性圆满上所选择的不同路径。根本上说,避免人妄自尊大,为所欲为,是佛教和基督教教导人们的基本真理;谦逊谨慎,努力向善,也是佛教和基督教向人们展示的共同美德。当然,佛教和基督教并不只是揭示人性的缺陷,它们也展示了人性中的积极因素,而且更强调通过挖掘和彰显人性中的积极因素来克服其消极因素,并由此来展现人性提升的价值和目标。
但是,为什么你又说:“如果我说佛陀是存在于宇宙的任何一角,这就违背了佛陀的教导。”
有点不明白事是,据说佛教徒事事都靠自己解决,但是,常常听到一些人被污鬼附身或骚扰的,也有佛教的法师“作法”对付的。 请问,法师是以自己的法力来对付污鬼还是借用他力来应对?
以因果的观点来说,教化大众、种善因、得善报;种恶因、受苦报。如果遭受到灾难、贫病等情事,最好的方法是忏悔、积德、存善心、说好话、做好事,不需要通过灵媒的关系来以善鬼赶恶鬼。虽然,通过灵媒的帮助,有时也真的能够得到一时的意外之福;但是,那只是一种假相的告贷,是一种幻觉的满足而已。所以,学佛的人,不许说神弄鬼地自作灵媒,也不得亲近灵媒,应该依据佛法的指导,自求多福,努力开创明日的前途。
当然一些教派的佛教也相信当你修行到一定的阶段就有一点的能力,所以当你读出一些有正义的经文的时候(如佛经),鬼魔会害怕而逃避。。但是依然不是解决根本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Ecor1 于 17-1-2014 04:14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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