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劳工法令《三部曲》(此帖内容仅供参考,回复关闭~961#)
[复制链接]
|
|
发表于 5-12-2010 10: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一下哦,还在probation period 的员工不能拿annual leave 的? |
|
|
|
|
|
|
|
发表于 5-12-2010 10: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5-12-2010 12: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一下哦,还在probation period 的员工不能拿annual leave 的?
whizkids 发表于 5-12-2010 10:28 AM ![](http://cforum.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试用期是没有annual leave 可拿的。。
只能拿medical sick leave.
不过你可以问公司给不给你拿ADVANCE ANNUAL LEAVE。。
有的公司如果基于该员工表现良好并打算confirm 他的话是会approve的。。 |
|
|
|
|
|
|
|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5-12-2010 1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5-12-2010 12: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5-12-2010 0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刚出来社会的小混混很喜欢玩这招。。
做到不爽,一出粮你就再也看不到他/她了。。
...
卡螺丝 发表于 5-12-2010 12:28 PM ![](http://cforum.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很多社會老鳥都這樣啦.. 論壇裡面就有了.. |
|
|
|
|
|
|
|
发表于 5-12-2010 0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5# 卡螺丝
你还懂蛮多的,是个人的经验 ? |
|
|
|
|
|
|
|
发表于 5-12-2010 03: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的工作与HR & LAW毫无关连。。
我也不是LAW GRADUATE。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法律 ...
卡螺丝 发表于 5-12-2010 12:49 PM ![](http://cforum.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覺得.. 雇主會為了小小的利益冒險去違規囉..
很簡單的數學而已.. 雇主違規.. 能從員工的收入那邊.. 獲取的利益有多少而已 ?? 一旦遇到罰款.. 這帳可不划算啊..
但是.. 我現在看到的是.. 很多剛出來社會的.. 一點點就勞工法令.. 嘿嘿.. 這不但對他們自己沒有幫助.. 反而在印象方面卻扣了很多分 |
|
|
|
|
|
|
|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5-12-2010 09: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5-12-2010 10: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5-12-2010 10: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5-12-2010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卡螺丝 于 5-12-2010 10:39 PM 编辑
第八章
雇用女员工
34. 禁止夜間工作.
35. 禁止地下工作.女雇員不可以操作在地低下面的工作.
36. 部長禁止的職業.
(1) 除在本法令條例另有規定外或在此節附加條款有所豁免外, 雇主不可以需要女雇員在晚上十點, 和清晨五點之間操作在農業或工業中之工作. 女雇員必須有了一段連續十一小時休息時間后, 方可以開始一天的工作. 不過, 總監得到書面申請后, 可以豁免任何女雇員或一類的女雇員在此節的限制. 不過, 總監可以附加任何條件.
(2) 任何人:
(a) 若受到在第(1)款附加條規下的決定, 或條件有所影響; 和
(b) 對該決定, 或條件有所不滿, 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三十天內, 以書面方式向部長上訴.
(3) 對于第(2)款的上訴而言, 部長可以作出他認為公平的決定, 或指令, 包括修改, 或取消現有條件, 或加上其他條件. 部長的決定是最終者
35. 禁止地下工作.
女雇員不可以操作在地低下面的工作.
36. 部長禁止的職業.
盡管此章條文另有規定, 部長可以下指令禁止, 或準許婦女在某種情況下操作某種工作. |
|
|
|
|
|
|
|
发表于 5-12-2010 10: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0# 卡螺丝
卡贴加分,你赚到咯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itter.gif)
[size=15.8333px]丝姐果然经验丰富....... |
|
|
|
|
|
|
|
发表于 5-12-2010 1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6: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6-12-2010 1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發窮惡.. 發對路哪就沒關係.. 不過能肯定的是.. 跑勞工法令這條路.. 肯定撞版多過吃飯..
我斬人的時候 ...
TheLamer99 发表于 6-12-2010 06:07 AM ![](http://cforum.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可怜。。。那是因为他们无知或是没那种魄力去跟你的公司追究到底。。。
如果你请到我又酱对我,你肯定倒大霉。。。
话说回头,到底薪金超过1500的员工要如何争对“无良”雇主作出投诉呢? (不是在讲你无良,讲你的公司而已 )。。
法令第六十九節賦于勞工局官員執行此項責任的權限
69. 總監審查投訴的權力
(1) 總監可以審查和裁決雇主雇員之間的工資, 或其他支付款項之爭執, 出于:
(a) 任何雇主雇員服務契約中的條件;
(b) 任何在此法令或附近法令的條例;
69B. 總監審查投訴之附加權力。
(1) 除了本法令的條規之外,總監在第69(1〕(a)下的權力也包括月薪超過一千五百令吉至五千令吉之間的雇員。
從上面兩節看來, 如果你在第一附表轄下那類雇員, 勞工局當然會處理該事項. 就算你的薪資是在一千五百至五千零吉之間, 如果雇主違反你與他所訂立的契約中之工作條件. 勞工局在六十九B節下也有權處理. 是類雇員只可以享有這種方便, 但是他無權享有此法令下之其他權益..
如果你要到勞工局投訴或追討雇主未發給之薪資或其他利益, 你得對下列事作好準備:- 勞工局會在你宣誓下錄取你的口供 (那就是投訴或索償之詳情);
- 準備一份你跟雇主所簽的服務契約, 如果有是項契約;
- 所有文件以作證據;
- 之后, 你就等待勞工局通知;
- 同時, 勞工局會將你的投訴轉告雇主. 如果雇主承認和償還所告之事, 你可以消案;
- 若是雇主不承認或欲反駁, 勞工法庭將訂日期審理此案件. 在此所謂"勞工法庭"并不是司法部的法庭, 例如民事或刑事法庭.在勞工法庭審理的官員也不是司法部之法官, 而是勞工局本身沒有律師資格之官員. 盡管如此, 勞工法庭的權限相當大. 雇員在此所索取的款項數額是無限度的.
- 為了使雙方到庭, 勞工局以掛號信通知原告(即雇員)而可以用傳票傳辯護人(即雇主)到庭.
- 勞工法庭審理程序跟民事法庭審案程序大同小異. 雙方不但可以為自己辯護, 也可以聘請代表律師, 或由 工會代表為他們辯護.
- 如何一方對勞工法庭之裁決有所不滿或不服者, 可以向高等法院上訴.
- 如果辯護人沒有遵守勞工局之裁決或指令, 該局可以在民事法庭執行其指令. 若是辯護人再不理會民事法庭之指令, 可以被控"藐視法庭", 而其后果包括罰款, 監禁, 資產受扣押變賣或被宣布破產.
|
|
|
|
|
|
|
|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6-12-2010 1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6-12-2010 1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7-12-2010 12: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7-12-2010 12: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卡螺丝
哈哈, 开心?不要睡不着哦
zealot 发表于 7-12-2010 12:09 AM ![](http://cforum.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周公call 我了。。![](static/image/smiley/grapeman/15.gif)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