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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winstar369,这个人每天在IPHONE 专区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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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1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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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敢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吗?
vickyyee81 发表于 14-9-2010 11:48 AM 
不是不敢回答,而是你的假设轮不到路人甲乙丙(包括我)做总结,因为那是佳礼管理层的决定。
回到案例,打个比喻,我们男生一生中可能进错女厕一两次,但如果进错一二十次,已经被举报和在服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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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1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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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OPO就说已经在讨论了啦。。
还要争什么都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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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1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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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vickyyee81
说到最后,我还是觉得是因为他们的身份,如果他们不是那个论坛的管理层,或者放link上 ...
OPO 发表于 14-9-2010 11:59 
但问题是我之前在佳礼iphone专区寻找答案的时候,有网友给link进去相关如威锋的论坛喔,也不是一样没被遮屏或被ban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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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1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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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是网管,难道我回答了就成立了咩?
傻的。
Keep_Skin 发表于 14-9-2010 12:00 
所以我说“所以很明显你是在对人不是在对事咯,不然就不会再一知半解的情况之下批评别人,再不然的话就是你本身是一个喜欢惹事生非的人”是一点都没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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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1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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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敢回答,而是你的假设轮不到路人甲乙丙(包括我)做总结,因为那是佳礼管理层的决定。
回到案例 ...
江夏 发表于 14-9-2010 12:05 
江夏,这个比喻好像牵强了一点点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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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1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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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OPO就说已经在讨论了啦。。
还要争什么都不知道。。
Keep_Skin 发表于 14-9-2010 12:08 
早在前面两、三页的时候OPO超版和chirst版主就已经说在商讨着,只是你们一直咬着他们不放,才会让人越看越生气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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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1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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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前面两、三页的时候OPO超版和chirst版主就已经说在商讨着,只是你们一直咬着他们不放,才会让人越 ...
vickyyee81 发表于 14-9-2010 12:18 PM 
又不是我。
我纯粹路过顺口说两句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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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1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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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我。
我纯粹路过顺口说两句而已。。。
Keep_Skin 发表于 14-9-2010 12:25 
我都不是说你,只是你回我帖就这样巧和你对上罢了嘛,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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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12: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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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这个比喻好像牵强了一点点喔。
vickyyee81 发表于 14-9-2010 12:14 PM 
well,比喻牵强的话,你可以做试验。去登入那个论坛,然后贴一半教学,另一半教学就放上 "欲知更多,请到 cari.com",看看有什么结果。
嗯。。。人多口杂,先向 OPO 道歉希望不会干扰佳礼管理层的运作,也说明我不是针对涉嫌打广告的网友,我是针对打广告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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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12: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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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人家,请问你回帖有先了解整个事情的情况吗?请看楼主在一楼写的东西,里面很明显提到。
我 ...
vickyyee81 发表于 14-9-2010 11:54 AM 
这位朋友,首先我向你道谢,我道谢不是因为你的支持,不是你的辩护,而是因为你了解我们的处境,但我还是劝你无需在这里再继续发表意见,因这根本就是针对性的问题,如果他们是要刻意针对与刁难,你再怎说也洗不脱罪名的。
所谓一种米养百种人,相同的,每个人亦有各自的观点,只看那人会不会客观分析而已,所以你无需为了此事件而导致破坏了与其他网友的感情。
我们不再自辩,也因为以上的问题,OPO超版有心处我们于死,我们怎说也逃不过鬼门的,但做人要对得起自己就算了。
既然分享帖子而被冠上打广告之嫌,我们也无话好说,但要我们开放免注册就免谈。
一句到底:在马来西亚有代表性的佳礼中文论坛,也只不过是如此而已。
**某网友说我们怕得关去archiver,其实我们论坛为了让网友们更轻松的游览而换论坛模版,而默认的模版根本就没关闭archiver,我们有什么好怕?在怕的是佳礼把对自己不利的东西删除去而已,对吗OPO超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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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1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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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比喻牵强的话,你可以做试验。去登入那个论坛,然后贴一半教学,另一半教学就放上 "欲知 ...
江夏 发表于 14-9-2010 12:37 PM 
请问你会把拍摄的照相,因有不美而修改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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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1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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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我。
我纯粹路过顺口说两句而已。。。
Keep_Skin 发表于 14-9-2010 12:25 PM 
口吻跟巴刹买菜的番婆一样,难怪这句话这么熟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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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0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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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吻跟巴刹买菜的番婆一样,难怪这句话这么熟悉。
samgo9861 发表于 14-9-2010 12:46 PM 
爱鸡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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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0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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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0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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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0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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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4# vickyyee81
在尊重原作, 跟杜绝广告两方面怎样平衡, 还在商量着.
如果你有爬帖, 应该有看到俺在33# 说了俺的立场:
俺也说了,论坛绝对鼓励 ( 而且还版规规定) 要网友提供出处来源..
只是不能跟论坛利益有所冲突.
如果是, 解答完了, 再提供一个消息来源 ( 以示尊重原作者,和让需要更加深入了解的网友去进一步研究 )
而该来源是公开的, 或许勉强还可以关一只眼睛...
但好象WINSTAR369 网友这样,
很多时候并没有解答完, 只提供一个论坛网站网址,
往往还不是解决方案的帖的网址, 而是要网友去那里寻找, 要网友去那里询问.
这, 就有很大的问题了. 因为爱疯论坛跟IPHONE专区性质完全一样. 他的行为, 跟打广告, 拉客没分别.
勉强还可以关一只眼睛的意思是: 处于灰色地带, 但勉强可以接受.
当然, 哪是俺个人立场. 具体佳礼决定怎样划分, 还在商议中..
至于你所说的之前的情况, 威锋 是什么网站俺不知道. 具体该网友是怎样提供连接俺也不知道, 所以不便质评..
回复 90# samgo9861
如果俺要致你于死, 在你解除实习前的哪个广告, 已经可以让你禁言了.
如果俺要致你门于死, 这个帖上的证据, 俺根本就无须跟任何人讨论..就可以将你们几个都禁言禁访了..
要不是看在你们一直以来的确对IPHONE专区有贡献, 和为IPHONE专区的网友解答了很多问题的份上,
俺何必那么浪费时间的开帖跟版主/超版/网管们讨论那么久, 想尽方法可达到以双赢?
真当俺时间太多??
你当自己是谁? 值得俺去刻意针对/封杀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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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02: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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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vickyyee81
在尊重原作, 跟杜绝广告两方面怎样平衡, 还在商量着.
如果你有爬帖, 应该有看到俺在 ...
OPO 发表于 14-9-2010 13:54 
那简单点来说就是,之前那些论坛没有威胁性就没有问题,现在这个你们觉得有威胁性就是有问题。那也就是你们自己说完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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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0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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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0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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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点来说就是:
之前没有人利用"尊重原作" 来 " 打广告" , 所以没有冲突, 也就没有深入研究.
现在既然有了冲突, 所以必须商讨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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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0 0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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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6# OPO
请别说得我们这么伟大,纯属分享而已,不求回报,但最后得到的是不回复问题就被告上这里来?
超版能如愿获得双赢的解决方法吗?超版有想过管理制度问题吗?离题问下OPO超版,在我上次的被投诉事件中,你真认为是小事一桩?很明显被诬赖我扣他150分咧,很明显诬赖我在半夜睡觉时没出来他们的纠纷咧,就这样吧,我在这次的事件中挑弄话题,然后诬赖你,你会草率关闭帖子就算吗?
我不在签名那边放上链接,你们会让我离开管理团队吗?我曾对内部说过了的,我已很决心离开了的,但你可放心,到至今我绝无透露过内部管理的问题于任何一人。
话回重点,如果管理系统没出现问题的话,你何必伤脑与内部讨论所谓的双赢方案?全自你一词一句在自打嘴巴而已,什么言论自由,什么尊重原创,我删除我的言论是我的自由,我分享原帖创作附上链接与注明是我对于原创的尊重,这何必劳烦你疑质批评?
piskin网友的投诉难道是标准?他要买包饭吃我不卖(因为我的饭已逾期),我劝他去隔壁买,难道这样我就被告?难道被告上法庭时法官说要找个双赢的方法来调谐?如果你判断能力是标准的话,早就行动处理了,还讨论什么双赢双输,你真认为双赢的方法能调解问题吗?看来问题根源出自那里你仍然还不知道,还让问题祸及至其它方面去(看前几楼那番婆回复吧),犹如你曾对我说过的一句:难道这就是你的管理方式与态度?
佳礼论坛规则我会遵守,我也与christ版主已有初步协议,但巴刹买菜路过这里而"随口"发表几句的你如何处理?亦是以双赢方法去处理?
我们没当过我们是什么,我们亦只是个寸手无力的到访者而已,我们所谓有力的自由言论可随时被删除,我们无私的分享教程可随时被疑质,我们论坛的用户亦可随时被阻止到访。
myiphoneforum这用户,被劝告更换头像,但换了后还是被禁访,这我也无需要跟你纠缠下去了,你要解释的话你喜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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