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旅程 发表于 12-9-2013 03:58 PM
当兵,原则上是保家卫国,不是去杀人。...
个人认为,当兵符合基督信仰也表示热爱自己的国家和人民。 從聖經來看,信徒的身份除了是〝信徒〞,另一個身份就是〝基督耶穌的精兵〞(提後2:03)。
兵的責任就是保衛國家,抵禦外來的侵略。兵主要是對外的,對內的就用警察。然而,在不得已的時候,兵也會用來對內,就是當警察應付不了國內動盪局面的時候,就要出動兵了。
同樣,聖經所說的精兵,一方面是對外,另方面也是對內。對外,是對付那惡者撒但;對內,是防止屬魔鬼那異於聖經的教訓的散播。對付撒但方面(牠又是那魔鬼、大紅龍、古蛇-啟12:09),神已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對付了牠,把牠釘了十架,叫牠對我們再也無可奈何,因為我們可以藉著所見証耶穌十字架的道勝過牠(啟12:11)--這十字架就是我們這基督精兵的〝武器〞。兵能否打勝杖,關鍵就在於手中的武器。我們有基督耶穌釘十字架的道作為武器,就能勝過牠(啟12:11),『傷蛇的頭』(創3:15),把牠釘了十字架(約3:14,加2:20,加5:24,加6:14,羅6:06),審判牠,並把牠趕出去(約12:31),甚至在牠手下的整個世界也都已經釘了十字架,使牠在我們裡面毫無所有、無可奈何(約14:30,加6:14)。
為了祂的釘十字架使我們能勝過那惡者(魔鬼、撒但、古蛇、大紅龍),我們要感謝讚美祂!
啟12:11
弟兄們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並因自己所見證的話,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自己的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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