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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彦页

耶和华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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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3 09: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旅程 发表于 13-9-2013 07:13 AM
当兵=杀人??
新加坡禁止耶证。那么,新加坡的兵有杀人吗?

你不愿意正面回答我,我更不想正面回答你。

原来兵队不杀人的。那么刀枪可以放下,左手拿hello kitty右手拿棒棒糖上战场了。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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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3 10: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owY 发表于 13-9-2013 09:46 AM
你不愿意正面回答我,我更不想正面回答你。

原来兵队不杀人的。那么刀枪可以放下,左手拿hello kitty右 ...

你的问题莫名其妙,
请问,你的“杀人” 定义是什么?
就如我上面说的,日本兵侵略中国的时候杀人强奸抢夺,中国人为了自卫而当兵杀侵略兵,可以吗?
你是赞成耶证教义,只可以在家里等敌人来奸杀,灭国吗?

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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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3 10: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旅程 发表于 13-9-2013 10:36 AM
你的问题莫名其妙,
请问,你的“杀人” 定义是什么?
就如我上面说的,日本兵侵略中国的时候杀人强奸抢 ...

我不是赞同野证教义。
我是赞同普世价值:不杀人、反战争、挺人道。

算啦算啦,杀人都可以自由定义的世界。
打世界第3次大战吧,反正世界都要末日的,一起来一起来,jom:

Woo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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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3 07: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owY 发表于 13-9-2013 10:57 AM
我不是赞同野证教义。
我是赞同普世价值:不杀人、反战争、挺人道。

强权定义的道理是人的道理;
圣经的道理才是神的道理。

那些声称是基督徒的,却行自己的道理而无视神的道理,造成非基督徒误以为他们的恶行就是基督的教导。
这是基督教长期所受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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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3 11: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你还在吗?

怎么开了帖却一言不发, 究竟楼主开帖的目的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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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3 12: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脱离圣经教诲的,各位弟兄姐妹都要惊醒,免得我们的眼睛被迷惑,耳朵被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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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13 0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旅程 发表于 10-9-2013 04:50 PM
这位自认是高智商,明理君子的高人。来这里讨论却不像讨论而是来无理骂人的,
理亏骂人之后就说拜拜。奈 ...

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圣哉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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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13 1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旅程 发表于 12-9-2013 03:58 PM
当兵,原则上是保家卫国,不是去杀人。...

个人认为,当兵符合基督信仰也表示热爱自己的国家和人民。
從聖經來看,信徒的身份除了是〝信徒〞,另一個身份就是〝基督耶穌的精兵〞(提後2:03)。

兵的責任就是保衛國家,抵禦外來的侵略。兵主要是對外的,對內的就用警察。然而,在不得已的時候,兵也會用來對內,就是當警察應付不了國內動盪局面的時候,就要出動兵了。

同樣,聖經所說的精兵,一方面是對外,另方面也是對內。對外,是對付那惡者撒但;對內,是防止屬魔鬼那異於聖經的教訓的散播。對付撒但方面(牠又是那魔鬼、大紅龍、古蛇-啟12:09),神已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對付了牠,把牠釘了十架,叫牠對我們再也無可奈何,因為我們可以藉著所見証耶穌十字架的道勝過牠(啟12:11)--這十字架就是我們這基督精兵的〝武器〞。兵能否打勝杖,關鍵就在於手中的武器。我們有基督耶穌釘十字架的道作為武器,就能勝過牠(啟12:11),『傷蛇的頭』(創3:15),把牠釘了十字架(約3:14,加2:20,加5:24,加6:14,羅6:06),審判牠,並把牠趕出去(約12:31),甚至在牠手下的整個世界也都已經釘了十字架,使牠在我們裡面毫無所有、無可奈何(約14:30,加6:14)。

為了祂的釘十字架使我們能勝過那惡者(魔鬼、撒但、古蛇、大紅龍),我們要感謝讚美祂!

啟12:11   
弟兄們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並因自己所見證的話,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自己的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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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13 08: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耶和华见证人属于假基督的一种...
不要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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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wei95 + 4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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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3 1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燃地雷 发表于 19-1-2007 10:14 AM
聖經有說不可輸血嗎?
又或輸血等於喝血?
那手術失敗的主刀醫師豈不犯了殺人之罪?

新教会比老教会正确诠释圣经。
耶证更是极端正确诠释圣经。
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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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3 12: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wedu 发表于 14-9-2013 12:13 AM
任何脱离圣经教诲的,各位弟兄姐妹都要惊醒,免得我们的眼睛被迷惑,耳朵被蒙蔽

超好笑,十个人诠释圣经有十一个版本。
九个讲其他人错误诠释圣经。
另外, 几个讲大家是可以沟通的,其他的是歪理。

不过, 这在佛教和伊斯兰教都一样。
因为, 大家都是人, 很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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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3 12: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8-9-2013 12:51 PM
從聖經來看,信徒的身份除了是〝信徒〞,另一個身份就是〝基督耶穌的精兵〞(提後2:03)。

兵的責任就是 ...

你要搞十字军还是原教旨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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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人气 +2 收起 理由
freeman_long + 1 魔鬼害怕聖經所說牠已經被十字架擊敗的事實
总司令 + 1 他不是基督教徒。基督教徒沒講魔鬼被釘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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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13 11: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eoksting81 发表于 28-9-2013 12:14 AM
你要搞十字军还是原教旨基督徒?

基督徒是〝基督耶穌的精兵〞,是為了〝打屬靈的杖〞(提後2:03)。
這〝屬靈的杖〞並不是外面的,而是看不見的,『那邪惡的屬靈體系』(弗6:12)。

這杖還包括打基督徒裡面的那個魔鬼,把這魔鬼釘十字架(羅6:06,加2:20,加6:14)。這魔鬼在基督徒的裡面和外面,因此,就算是基督徒,也會造謠撒謊,甚至做出屬鬼魔的事來。魔鬼最害怕的,最叫魔鬼全身顫抖的,就是人讀到聖經所說,這魔鬼已經被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擊敗的事實,因此,這魔鬼會激動那些對聖經一知半解的人,竭盡所能的否認魔鬼已在十字架上被主耶穌擊敗的事實。要知道,基督徒之所以能勝過這魔鬼,所依靠的憑藉,並不是自己(憑自己根本就無法勝過魔鬼),而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以及所見的〝道〞(即:話)--這〝道〞就是聖經所說的,主耶穌已經藉著十字架,把魔鬼澈底擊敗的事實。(啟12:11)

這杖是打一生的,甚至在主耶穌回來、他們被提的時候,還要和耶穌基督一同在天上與那魔鬼爭戰,把魔鬼從天上摔到地上,再與基督從天降臨,把魔鬼擒拿,扔到無底坑。過了一千年,最後把這魔鬼永遠丟到火湖裡。

提後2:03
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

提後4:07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賽程我已經跑盡了,當守的信仰我已經守住了;

弗6:12
因我們並不是與血肉之人摔跤,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黑暗世界的、以及諸天界裡那邪惡的屬靈體系摔跤。

羅6:06
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加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因信神的兒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

加6:14
但就我而論,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別無可誇;藉著祂,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論,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

啟12:11   
弟兄們勝過牠(魔鬼),是因羔羊(耶穌基督)的血,並因自己所見證的話(見証聖經所說,耶穌已藉十字架把魔鬼澈底擊敗的事實),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自己的魂生命。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1-10-2013 04:4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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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13 11: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eoksting81 发表于 28-9-2013 12:12 AM
超好笑,十个人诠释圣经有十一个版本。
九个讲其他人错误诠释圣经。
另外, 几个讲大家是可以沟通的,其他的是歪理。

不过, 这在佛教和伊斯兰教都一样。
因为, 大家都是人, 很主观。

哈哈,被你見笑了。

原因無他,皆因認為自己是對的,別人是錯的,尤其在詮釋教義時更大吵特架,互相定罪,水火不容,甚至打起來--這就是人的主觀。人愛自己的觀念遠超一切。若有人的發表和自己的不同,就必抗拒到底--這,就是人愛自己觀念遠超一切的表現,是廣東人所說的〝死牛一條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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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kmekyee + 3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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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13 03: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翻查多本英文《圣经》译本,大部分是没有耶和华的上帝独有名字,但是恰恰有本被整理得很“聪明”,那便是诗篇83:18提到耶和华,其他章节则一律以头衔取代上帝的专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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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3 04: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滋滋 发表于 5-10-2013 03:29 AM
根据我翻查多本英文《圣经》译本,大部分是没有耶和华的上帝独有名字,但是恰恰有本被整理得很“聪明”,那 ...

英文译本,新约圣经已经把上帝的名修正为LORD / GOD,所以没有耶和华的翻译。
其实,上帝的名中文比较正确的翻译应该是「雅伟」才对。我在854# / 858# 已经说过了。
请看,神的名字的真相:http://www.fydt.org/shendemingzi

本帖最后由 美丽旅程 于 6-10-2013 05:0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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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3 05: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owY 发表于 13-9-2013 09:46 AM
你不愿意正面回答我,我更不想正面回答你。

原来兵队不杀人的。那么刀枪可以放下,左手拿hello kitty右 ...

说的有理!

shalet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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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3 05: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旅程 发表于 13-9-2013 07:14 PM
强权定义的道理是人的道理;
圣经的道理才是神的道理。

哈哈!你们是八字不合!
cari广告都叫你们去改运了

untitle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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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3 05: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旅程 发表于 6-10-2013 04:50 PM
英文译本,新约圣经已经把上帝的名修正为LORD / GOD,所以没有耶和华的翻译。其实,上帝的名中文比较正确 ...

难改了, 耶和华已经成为华文教会的正统了。
就像叫惯了的名字难改了。

华文教会, 天主教和基督教的称呼很多都不一样。
在西方已经打得不可开交了, 中文教会更是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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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3 05: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hengwei95 发表于 17-9-2013 02:58 PM
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圣哉圣哉。。。

这位弟兄,我要向你收版权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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