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爱中勇男

蔡英文让台湾陷入一国两制的陷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8-5-2019 05: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01 PM
你要证明其是假货先,如果你无法证明,该呈堂证物就是有效!


https://treaties.un.org/Pages/ViewDetailsIII.aspx?src=TREATY&mtdsg_no=XXI-6&chapter=21&Temp=mtdsg3&clang=_en
已经写明Notifications made ...
你要证明其是假货先,如果你无法证明,该呈堂证物就是有效!
它是不是假貨與我何關, 條件本來是你要拿出中國版本的會議記錄.
在中國主辦的, 當然正版是中國所保存的.


你拿個菲國的文件, 這不是耍賴, 甚麼才是耍賴.
你要堅持魚目相同珍珠....我當然不會一再阻止你的儍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8-5-2019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01 PM
你要证明其是假货先,如果你无法证明,该呈堂证物就是有效!


https://treaties.un.org/Pages/ViewDetailsIII.aspx?src=TREATY&mtdsg_no=XXI-6&chapter=21&Temp=mtdsg3&clang=_en
已经写明Notifications made ...
Notifications made under article 2 of annexes V and VII (List of conciliators and arbitrators)
Notifications = 通告. 啥時它變成south china sea arbitration list????

你不過是又企圖魚目混珠而己......不就是賴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01 PM
你要证明其是假货先,如果你无法证明,该呈堂证物就是有效!


https://treaties.un.org/Pages/ViewDetailsIII.aspx?src=TREATY&mtdsg_no=XXI-6&chapter=21&Temp=mtdsg3&clang=_en
已经写明Notifications made ...
仲裁官自己组成仲裁庭,用回自己展开审讯,唯一需要问过的人,就是他自己!
list 是聯合國的所有權, 所有權不在仲裁官的身上, 要用就先要取得同意.
這麼簡單還要拗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01 PM
你要证明其是假货先,如果你无法证明,该呈堂证物就是有效!


https://treaties.un.org/Pages/ViewDetailsIII.aspx?src=TREATY&mtdsg_no=XXI-6&chapter=21&Temp=mtdsg3&clang=_en
已经写明Notifications made ...
如果你要证明其偷盗,
前面樓己證明了, 聯合國祕書長說與他無關.

無關則不會批準使用名單, 所以是偷盜無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03 PM
酒店的list是旅游观光局所有,旅游观光局长為list的保管人.
不过酒店本身不是旅游观光局所有,入住酒店不用问过旅游观光局长!

你是要先用list, 觀光局允許你用.
過後去入住, 則己是入住的問題了.


用list 和入住是兩回事, 別想偷換概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8-5-2019 05:55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06 PM
没有人取走该List,目前list还在联合国秘书长手中。
秘书长没有损失任何东西,所以自然没有发生偷盗的事件了!

用了其內容就是偷盜. 內容所有權就屬聯合國.

你抄了人家書中的內容, 作者也沒損失任何東西,
但你犯的是侵權罪.....不要用你低下的法律知識來鬧笑話了!!!!
丟人現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8-5-2019 05: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07 PM
酒店不属于旅游观光局的财产,同样的仲裁官也不属于联合国的财产!

list 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08 PM
错,不是属于联合国,所以不是偷盗!

聯合國的東西, 所有權當然屬聯合國

你有啥證據它不屬聯合國, 貼上來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8-5-2019 05: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09 PM
公司发生犯罪行为,过后倒闭,受害者仍然可以向老板追究责任!

依公司法, 因為公司老板就是公司法人代表.
除非有另作安排, 不然代表公司的法人就是公司老板


仲裁官不是仲裁庭的法人代表

連這都不懂, 好心你啦, 丟人還丟不夠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8-5-2019 05:44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10 PM
错,论不到观光局同意,就算观光局反对,游客也可以合法的入住酒店!

這跟list無關. 觀光局準備list, 然後反對啥?
你腦子有問題嗎?
入住是入住, 和list又沒關係!
合不合法和list一點關係都沒有
又想來偷換概念....你的人可奸詐了.


既便hotel有問題或詐騙,

觀光局就把hotel名字從list 中抽掉就可以了.

你說話不經大腦只經爛嘴, 丟人現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8-5-2019 05:56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14 PM
我们没有叫该list去做仲裁,我们去找list里面的仲裁官出来仲裁。
正如我们没有入住酒店list,我们入住的是酒店。

除非你叫该名单,即一张纸出来仲裁,那么才需要得到秘书长的允许!
不过,看你的混乱逻辑,你 ...

list 的內容所有權是屬聯合國.
相同的比喻, 一本書的版權是含其內容,

不是止是那本書而己. 抄了書中的內容作他用
就是侵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20 PM
证据只证明自己拿自己的东西,当然不是偷盗!
真的就不需多说!

nomination list 現由聯合國祕書長保管中....所有權在聯合國.

除非你能證明nomination list不是聯合國東西, 你才能說
证据只证明自己拿自己的东西



我等你的證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5:21 PM
你在打臉你自己哦!

賴皮神學舌....哈! 哈! 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8: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5:25 PM
它是不是假貨與我何關, 條件本來是你要拿出中國版本的會議記錄.
在中國主辦的, 當然正版是中國所保存的.


你拿個菲國的文件, 這不是耍賴, 甚麼才是耍賴.
你要堅持魚目相同珍珠....我當然不會一再阻止你的儍 ...
它是不是假貨與我何關, 條件本來是你要拿出中國版本的會議記錄.
错,只要是参与方,其会议记录就是证据!
在中國主辦的, 當然正版是中國所保存的.

错,这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
你拿個菲國的文件, 這不是耍賴, 甚麼才是耍賴.

做为参与方的菲国给与的证据,这都被你说成是鱼目,這不是耍賴, 甚麼才是耍賴.
你要堅持珍珠相同魚目....我當然不會一再阻止你的儍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8: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5:27 PM
Notifications = 通告. 啥時它變成south china sea arbitration list????

你不過是又企圖魚目混珠而己......不就是賴皮.

当然是通知你:这是仲裁官的list!
傻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8: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5:29 PM
list 是聯合國的所有權, 所有權不在仲裁官的身上, 要用就先要取得同意.
這麼簡單還要拗啥?

用list的是party of dispute和president ITLOS,是依足UNCLOS的授权!
仲裁庭没有用list而是用仲裁官。
這麼簡單還要拗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8-5-2019 08: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5:31 PM
前面樓己證明了, 聯合國祕書長說與他無關.

無關則不會批準使用名單, 所以是偷盜無誤.

用名单的是party of dispute和president ITLOS。
用仲裁官的是仲裁庭。
所以本来都和秘书长无关,当然更不是偷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8: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5:32 PM
你是要先用list, 觀光局允許你用.
過後去入住, 則己是入住的問題了.


用list 和入住是兩回事, 別想偷換概念.

用list的是party of dispute和president of itlos。
用仲裁官的是仲裁庭。
用list 和用仲裁官是兩回事, 別想偷換概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8: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5:35 PM
用了其內容就是偷盜. 內容所有權就屬聯合國.

你抄了人家書中的內容, 作者也沒損失任何東西,
但你犯的是侵權罪.....不要用你低下的法律知識來鬧笑話了!!!!
丟人現眼!!!!!

根据unclos就不算!
法律黑字白纸写的,轮不到你抵赖,更加不要用你低下的法律知識來鬧笑話了!!!!
丟人現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8: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unclos授权给party of dispute 和 president itlos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4-9-2024 11:29 AM , Processed in 0.360475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