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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短篇]【恐怖故事合集】(有恐怖,有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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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7 0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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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看, 楼主加油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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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7 07: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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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总于一次过追完了。。。
好看啊。。。谢谢分享
发现楼主很多关于梳子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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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6-2007 02: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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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开那夜
作者:韩景龙
今天是我第一天值夜班,是不是应该庆祝一下。
在这所医院呆久会疯的,这是我的一个同事说的。
我现在已经要疯了,我看着值班室里的一片狼籍。我的床上摸上去有一种滑腻的感觉,好像有虫子爬在手臂上的感觉。我虽然没有洁癖,但已经有点恶心。
床上的蚊帐上满是烟花烧出的洞,看来没有人再用它了。所以蚊帐打着个结,一个让我感到熟悉的结——死结。
我在大学期间我曾经把图书馆里仅有的三本法医书都看了,而在我们学院里那是禁书。因为有个女学生就是因为在看完其中一本日本版的法医书后自杀的,让人不可思议的自杀手法竟然是摸拟法医书里所讲解的自杀方式。于是法医书在医学院里成了自杀手册,这是连院长都想不到的。而有一晚我在被窝里透过手电筒昏黄的光看到那本法医书上一张演示跪着上吊的图片上清晰的用红笔圈着,听说那个女孩子住在上铺,第二天早起的时候下铺的女孩看见她坐在床上,而蚊帐的一头紧紧地缠着她的脖子系着个死结。
原振侠里有个故事是写一个关于医生的故事,那个医生曾经总是在说,做医生最重要的是要有想像力,如果他用自己的精子和青蛙的卵子做出人造人。我曾经努力培养我的想像力,现在的我可以面对病人腹腔中渗出的血想到蓝色的海。但对于医学的发展好像没有用处,所以我开始写作。但有女孩看过我的文章说我的文章都是恐怖的味道太浓,不适合夜里看。我到处找些恐怖小说看,果然没有我的文章血腥。
也许我真的应该写一部关于医院的恐怖小说,但从我有这个念头开始我就再也写不出来任何东西。我实在想不出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算是恐怖,通常我看香港的恐怖电影只会笑,看好莱坞的更是睡觉,那种外人看来血腥的感官刺激对我来说就好像是在看自来水管里流出的白水一样自然。
终于我站起身来,打开了值班室的窗子。对面的窗口是结核病房,我木然的看着对面昏黄的灯光。
不要命了。
一个护士走进来说,这里的蚊子很历害的,你这样晚上会被叮死的。
我指着地上问她,那是什么花?很漂亮。
是野菊花,这个医院也只有到秋天的这些菊花有些看头。
她关好窗户看了一眼屋子,皱了皱眉,手下意识的挡在鼻子前。
这屋怎么脏着这样,韩大夫你应该查房了。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很奇怪,护士通常都有洁癖,而大夫们却是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给病人查体的。
我是外科大夫,而这里的外科病人就好像护士白大衣上的灰尘一样少。医院里就好像迷宫,打开一记扇门发现一个面色昏黄的病人对我来说就好像中奖了一样。我的例行公事不可能给这些病人一点生机,他们有气无力的回答我的问话,我有一种走在停尸间的感觉。
走在昏暗的走廊里,我开始放任我的思想流溢。胡思乱想是我写作的前兆,我已经开始我的故事。故事里医院就是这个破烂院子,主角自然是我。年轻充满活力,终日走在这个医院里却无所事事。这样写会不会有人认为戏说医生之嫌,可是这就是我每天的生活。就像我们医院太平间里的那个“千年女尸”,没有人知道她在太平间里躺了多长时间,在九六年太平间停用的时候,曾经有人说见过一眼它,他说他当时就把中午饭吐了出来,可是我想那个女尸最大可能就是已经腊化,或者太平间不给冷气女尸烂得一块一块的。但我却没有缘看它一眼,因为太平间现在不光锁锈掉了就连门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打不开了。这样的故事开头是不是可以吸引人?
长嘘了一口气,看看表已经快六点了,可是没有一点胃口。看来第一天值班,就是以不吃晚饭来庆祝。
我坐在值班室的床上,努力培养让自己躺在床上的勇气,突然门外传来敲门声。
韩大夫,我和内科小张去对面结核病房去玩麻将了,有事打电话。
说完就再没有动静,是刚才的护士。我知道值班大夫和护士每晚都是这样度过,可是我应该我怎样度过我的第一个值班夜晚呢?
我打开我的笔记本电脑,值班屋里的灯光不是很好,我的电脑屏幕看起来也是一闪一闪的。光驱里放着的是英格玛的CD,带有神秘的电子合声才能让我继续我的恐怖小说。
在内科走廊的尽头里有一间病房长年贴着封条,可是每个从那里经过的人都会看到那病房里靠近窗户的床上躺着一个人。透着月光你可能清楚地看到结在他身上的蜘蛛网,很多人都被吓坏了。其实那只不过是个人偶,同样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在医院里有这样一个人偶,更没有人知道是谁把那个人偶摆成睡姿放在那里。
可是这些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开始无聊。我不是导游,这些也不是风景。
呆了好久,我的写字板还是一个字都没有。
为什么会有人喜欢看恐怖小说,喜欢被人吓?从医学角度来说,可能通过感官刺激而使人的大脑促肾上腺素发泌,这样会有出冷汗以及心跳加速等心理反应。曾经有心理学家说这些反应与人类正常性高潮的反应完全相同。我想会不会有一天有心理学家说看恐怖小说是治疗性冷淡的好方法呢?
我根本就无法继续我的情节,于是我站了起来,看着窗外。黑黑的,什么也看不到。
突然传来了敲门声,这样的夜,会是谁来敲我的门呢?
当然是病人,白痴。我打开了门她站在门外,没有一点表情,唇上也没有一丝血色,两颊却有一抹绯红。
这些都是在我后来在写个文章时才想到的,我回忆起她当时的病号服很大、很不合身。
不知为什么,我有一点紧张。我突然有个念头,她会不会是我的故事的开始?
你怎么了?
我想回家。她轻轻的说,她的眼神直直的,她的眼睛离我不过三十厘米。
这么晚了怎么能回家呢,你是哪个病房的,我送你回去。
她一直注视着我说,316,可是我怎么也找不到。
怎么会呢?我笑着看着她,你跟我来。
我在前面走,她没有一丝声音地跟在我后面。
走廊里看着灯光把我和她的影子一点点拉长,我把双手插在白大衣兜里,故装潇洒。她紧握着双手人见人怜。
沙漠、古堡、走廊。
美女、白衣与烛火。
我就是那仗剑江湖的侠士,她愿不愿陪我浪迹天涯吗?
于是,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吧。
这里就是三楼呀,应该很好找呀,你不会不识数吧?
我的玩笑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并没有让我和她之间的气氛轻松些,楼道突然显得有点长,她一声不响地走在我身后。我的想法离谱的可怜,我开始感觉失落。她的目光始终落在我的背上。我真的很不舒服。如果不是她长得很漂亮,我也会生气的。但我还是回过头来对视着她。
小姐,你是不是在开玩笑,这里到314房就没有了。你到住几号病房?
她面无表情,嘴里轻轻的念着。
你带我来,我怎么知道我应该去哪里?
其实到写个故事前我一点也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再进一步说,到那一刻为止我还是不清楚她长得什么样子,我始终就是像神志不清一般。以后事情的发展到现在我也不能完全回忆起来,可是那片段却清晰的可怕。
我开始扯着她的病号服快步向办公室走去,从我拉着她的力量还有走路的速度都显示我已经开始心烦气躁。
没有一些抵抗的力量,我似乎只是抓着块空气。手指挥动间触到她的手臂,冰冷的让人心寒。
那种寒到后来我和她的接触都有让我记忆尤新,到了办公室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紧紧握在了起,。
你叫什么名字?
……
什么,我没有听清。她好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努力听也没有听清她说的是什么。
办公室的窗户被风吹开了,病志被吹落一地,她的长发一下子吹到我的脸上。
无数发数缠绕着我,她的手臂也如丝线一般缠绕着我。
我们忘情地拥着,天地开始旋转。我的神志一时清晰一时糊涂,我分辩不出我处在何处。突然间我感觉到有一张床离我突远突近,我们倒在床上,床头上的蚊帐打着的死结瞬间打开……
喂,韩大夫。
护士都是大嗓门,我从床上坐起来,不停地敲着头。
哇,昨晚有人死,我们都忙死了。你竟然睡得这么好。
什么?
是对面结核病房的,去了那里本来是要打麻将的。没想到一个病人死了,忙了一夜。
哦。
死的是个小姑娘,从住院就是一个人,住院费已经欠了好多,如果不是要死了,医院也不会让她住下去的。这次她死了,医院也省心了。
哦。
护士丝毫不理会我的无动于衷,继续自顾自的说着。
那个女孩平时谁也不敢接触,就像鬼一样,一句话不说。护士都不敢去她的病房,她自己一个人病房,对了就是你对面的那个病房,316房。
还有呀。昨天的时候她死前突然说了好多话,什么要带她走,她终于可以走了。吓人吧?
看着我目瞪口呆,她十分得意地凑到我耳边。
你知道吗?她一个人从不出病房,有人说看到她每天把她咳出的血水都是从窗户倒出去的。所以那她楼下的野菊花才会那么艳呀。
其实我根本不会被这些东西吓倒,只是还是流了些冷汗。当护士走出屋子,我从床下拿出一样东西打开窗使劲扔了出去。
那是昨天下午,我在查房前在结核病房下面采得最大最艳的那一朵野菊。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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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6-2007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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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2007 08: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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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07 08: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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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
迷朦的黑夜,一声尖叫,一双凄伤的眼,一片血腥……一把菜刀熠熠发光。
今天,是直媛的幸运日。她是这样坚信。不然,无所事事近半年,偏偏在今天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薪水颇丰的某高级商场营业员。对于她而言,抱着张中专文凭,软磨硬泡,大费周章,磨来的这份必须大专文凭才能应允的工作,简直犹如拾获上天掉下来宝物。
也难怪,此时走在街上,嘴角从未平直过的她,突然手舞足蹈起来。
这大概应了句广告词:“心情好,一切都美好。”现在,她一想到明天,穿起本市最漂亮的制服,然后月末拿到工资和奖金,就想高声歌唱。
直媛家,离商场大概一公里远。从公车上下来,还得再转几个阴暗的胡同,才看见家门。她走在胡同里,未留意墙壁上已经生了青苔,只是一心一意的想着明天会是什么样子,专心得心醉神迷,忽然“喵”的一声,猛的惊醒了她。
即使再沉迷,直媛也知道,刚才的声音,是猫叫。只是她四下仔细观望,却未发现,猫的影子。难道是我的错觉吗?她惟有这么想,这么告诉自己。其实,她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猫。从小跟父母一起生活,家里不许养动物,她心中又十分渴望有只猫咪做伴。于是,平常出门,只要听见猫叫,就非得把它找出来不可,然后逗它玩上几个钟头。可是现在,甭提猫,就连路人也不见半个,不得不放弃。
直媛叹息一声,继续向前走。
“喵。”又是一声,仿佛是特意的呼唤。而且,这声音比上次诡异,这胡同宛如突然被封闭了,猫叫声空荡荡的回荡着。且,这猫叫声尖锐,令人感觉悚惧。
直媛这次确定了自己的耳朵没有听错,绝对不是幻觉或错觉。听声音,是来自身后,她霍地转身,空荡荡的巷子别无他物。她怔住,怪了,莫非又是自己听错了。待她回过身子,却吓得倒抽一口冷气,猛的向后一跳。一只猫,居然鬼使神差地出现于自己刚刚站着的地方。那里,几秒钟前,明明是没任何事物的。
那猫,是一只黑猫,俨如冬天里漆黑的天幕,不见任何鲜亮的色彩。只是,有时阳光照耀在它的毛发上,会发出刺眼的亮光。那亮光,绝非普通的反射。
它不再叫,用爪子优雅的抚摩脸旁。它的身体,约莫一尺长,瘦骨嶙峋。可怕的同时,却拥有着一股难以形容的高雅。直媛看得怔怔出神,心神完全被它所吸引。那猫猛的抬头,双眸犹如珍贵的宝石,淡淡的绿色,透明,仿佛能轻易看穿人的心思。
“喵。”它从容的坐着,再度呼唤直媛。直媛迈着僵硬的脚步,一步一步靠近黑猫,俯下身子,温柔的抚摩它。黑猫乖巧地闭上眼,十分享受的样子,用舌头舔触直媛。
直媛睁开眼,她感觉自己是平躺在一张软软的床上,被褥散发着非常熟悉的味道。她的手掌放在额头,赫然发现,这不正是自己的家吗?她倏地起身,房间一片黑暗。此时,已经天黑。
她听见猫叫,下意识的望过去。
只见,不知是下午看见,还是梦中看见的黑猫正坐在窗台上。它原本是在观望月亮的,见直媛醒来,便转头冰冷的凝视她。
这一刻,她有太多的疑惑。比如,怎么回家的,这只猫又怎会在这里。这一切,仿佛是记忆中一段彻底根除的片段,任凭如何努力,就是想不起。或许是最近找工作太疲累的关系吧?管他呢,既然想不起,何必再去痛苦的回忆。
左右,我从小到大喜欢猫,如今总算独立了,也该偿还自己童年时未完成的愿望。
直媛微微一笑,抱起黑猫,下颚温柔的蹭黑猫的额头,软软的毛发与皮肤接触,非常舒服。
她开了灯,房间总算明亮了。周围,除多了只莫名其妙的黑猫外,再无任何变化。这倒令直媛觉得安心。肚子饿了,想必这瘦小枯干的猫也饿了。于是,从冰箱里拿出昨天吃剩的刀鱼,放进一小盘子里,给它吃。
黑猫真古怪,就连进食的姿态,亦十分高雅。
直媛自己泡了方便面。她知道,从古至今,黑色一直被人们看作神秘、恐怖、罪恶与死亡的象征。然而,又有许多动物与黑色结下了不解之缘,因而受到人们的厌恶。就好象乌鸦,黑色的猫,它们在国外,一向被人视为邪恶巫师的化身。在中国,人遇见黑猫,也是不吉祥的征兆。但是,直媛从来不信这些,这一点倒是像现代女性。
想着想着,忽感腿上阵阵温暖。原来是黑猫,不知什么时候,跳到了自己腿上,不停撒娇。直媛用双手捧起黑猫的脑袋,笑说:“管他呢,我就是喜欢你。”思考一阵,“你黑得这么有个性,干脆叫你黑妹吧!虽然这名字没个性,不过你可不许生气,大不了,我以后想到好名字,再给你更换。”
黑猫满意的喵喵叫,嘴似乎在笑,笑得如此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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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2007 08: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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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早,直媛给黑妹准备了一天的食物,然后匆匆出门。今日,对她来讲,可是个大日子。不但要去公司报道,亦同时宣告大半年的失业生涯,终于结束了。
她能找到工作,七分幸运得归功于她的美貌令人怦然心动。也正因如此,有个接待员临时告病假,找不到其他人选,经理急得额头上尽是汗珠。为今之计,惟有在众营业员中,挑选一位还算过得去的员工去撑撑场面。
无奈之下,直媛隆重登场,把气质优秀的营业员制服脱下,换上红色旗袍,心不甘情不愿的跟随经理到大门口,像个娃娃似的站着。待经理交代完毕,转身走后,她瞪大眼睛,喃喃埋怨:“该死,我明明是营业员,干吗非得来干接待员。你怎么不来干!?”
她不喜欢接待员这个职业的原因实在太多。光站着与鞠躬不说,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仪表不端,不准私下聊天,单论大半天的亲切和蔼地微笑,以及反反复复的你好再见,都够遭罪。她忽然很想家,真想立即飞奔回去,抱住黑妹诉苦。
直媛的人际关系处理的相当高明,是以才几小时的功夫,就跟另一位接待员邹丽变得无话不说,俨如一对相互寒暄的好姐妹般。
次日,那个旷工的接待员仍在生病中。直媛惟有无奈的顶替。
午饭时,邹丽说:“直媛看今天的晨报了吗?”
“我一向懒得看文字。怎么,有什么国际大新闻吗?说来乐乐。”
邹丽白了她一眼,“乐?我保准你听完这个新闻,连饭都吃不下。”
直媛不相信的笑,“有这么夸张吗?告诉你,我中学时候一边看恐怖电影,一边吃西红柿。”
邹丽哼了一声,“昨晚,在西区安生街发现一具死尸。”
“死尸嘛,有啥大惊小怪的。世界每天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呢。”
“关键是,这个人被分成好几块儿,而且脑袋给插了好几根细钢条,脑浆都出来了,还有……他的眼珠子还被凶手挖走了。”
直媛傻了眼,委实惊呆了。没错,世界上每天的确要死数十人,谋杀后碎尸也屡见不鲜。只是,像这次凶手般心狠手辣,杀人手法近乎变态的,还是首次听闻。莫非凶手与受害者之间,有不共戴天之仇,不然,用得着把人家碎尸万断,用以泄愤吗。
直媛还是很天真。她已忘记,变态杀人是无须任何理由的,之所以才被称为变态。
“哎,还吃得下吗?”邹丽刁滑的问。
“当然。”
自从听说了那次变态杀人碎尸案后,看过报纸张数屈指可数的直媛开始留意此案的调查进度。但是,警方多日来,并未有所突破。因怕难堪,以及对警界造成不良影响,警方对此案的调查进度守口如瓶。
只是,报纸对此案的报道却未曾停止,频频曝光,指责警方办事不利。可是,变态似乎故意与警察作对,杀人上了瘾,又仿佛特意向警方挑战,比一比究竟是兵本事,还是贼本事。
短短五天,又三人相继遭遇不幸。
他们的死状与第一人相同,碎尸,头部插了许多细钢条,眼珠子被挖了出去,没有半点反抗过迹象,仿佛安安乐乐的死去。而且,案发地点今天在西区,明天在东区,后天却又到了东区。变态凶手反复更换地点行凶,好似刻意耍花样。墙上,地上,鲜血淋漓,五脏紊乱。而且,他的作案手法近乎完美,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警方根本无从着手追查,感觉即诡异又棘手。并将此案暂时定名为失眼凶杀案。
四处事发点,墙壁干凝的血迹,似是什么图形……是猫的脑袋!
因为失眼凶杀案成为本市一大悬疑,一时之间市民变得诚惶诚恐,生怕一个不幸,明天也支离破碎,双目消失。更有甚者,只要听到碎尸二字,便闻之变色。
直媛倒是无所谓了,她自小便出奇的胆大,勇气胜过男子。除了由营业员变为接待员,生活并未产生什么改变。但是,黑妹的习惯却令她困惑不已。这猫似乎有专门收集玻璃球的习惯,且总把从外边叼回来的玻璃球放进专门的玻璃罐里。这些玻璃球与普通的不同,色彩皆斑斓。全部堆起来,陆离绚烂。
“还有猫喜欢收集玻璃球的吗?这些特别的玻璃球,黑妹又是从哪儿弄来的?”直媛百思不得其解。她有个坏毛病,一旦遇见解不开的问题,向来都是点到即止。
黑妹很爱干净,每天清早,直媛睁开眼睛,总能看见它在认真地整理毛发。
唉!接待员的工作实在不适合我,才干了这么几天,就觉得精神一天不如一天,站久了,双腿都快麻木了,腰酸背疼的。倘若再不把我调回去,我干脆趁早辞职算了,不如回去干我的服务员。直媛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愁眉苦脸的算计着得失。也难怪,接待员的工作,她委实吃不消,刚刚一星期,便出了一对黑眼圈。她又想,这两天又接连死了两个人,已经六个了,几乎一天必须死掉一个。究竟是谁这么残忍凶狠呢?
树的枝桠于风中拼命的摇晃。直媛停住,微微仰起脖子,见一片枯黄,偶尔凋零两三片,落在脚边,头发上。秋天来了。
她买了猫粮,进家门后,黑妹叫了一声,端坐在门口。“饿坏了吧?”她抱歉的笑,然后把猫粮倒出来,擦擦地板,倒在床上便沉睡过去。待醒来,电视却不知怎么打开了。正在播本市新闻,而且报的是失眼连环杀人案。
新闻小姐说:“就本市截止今天发生的六起失眼凶杀案,一直都如迷一样。今天,我台请来一位昨晚黄先生被害前一刻,目睹凶嫌跑进黄先生家的丁先生。下面,我们有请丁先生为大家讲述一下凶嫌的特征。”直媛倏地起身,聚精会神的盯着电视画面。只见,主持人右边坐了位模样和蔼,白胖胖的男人,丁先生。
就是他发现了令数百警察都为之苦恼的凶手吗?那他还能活命,也真是奇迹。
丁先生仿佛惊魂未定,是被迫来到电视台做访问的,所以表情极不情愿。他深深吸了口气,努力镇定的说:“其实,我距离凶嫌大概有十米远。所以,没太看清他的样子”他用手帕不停擦汗。
新闻小姐笑着说:“丁先生,那您可以大概描述一下凶嫌的特征么?”
丁先生又吸了口气,忽然表情变得扭曲、惶恐,宛如看见了极其恐怖的画面,仓皇说:“他穿了一身黑衣服,而且……而且……他走在黄先生家狭窄的围墙上,步伐就像……就像飞一样,手中拿了把菜刀。他走的很快,好像一道光。”
新闻小姐听到这,都显得有些难以置信,“那他是男的还是女的?”
“应该是男的。”
“您看见他的模样了么?”
“他……。眼睛是绿色的。”丁先生说完,慌张的跑出直播间。
新闻到此结束。现在,知道的,只是凶手一袭黑衣,步伐如飞,手拿菜刀,眼睛是绿色的。
“这么害怕还来干什么?他不怕凶手杀了他吗?看来电视台为了提高收视率,不惜高成本贿赂了。”直媛自言自语,无意间看向黑妹。它坐在身旁,却目不转睛的凝视电视。
夜越来越深。夜半两点钟。
一双淡绿色的眼睛,散发着冰冷刺骨的怪光。那是只黑猫,黑妹。它孤傲的站在一户人家院子的围墙上,瘦骨嶙峋的身体,仿佛一把刀刃向上立着的刀,低头,全神贯注的凝视院子里面。
这院子,隔着墙,发出一阵阵的怪声。
这声音,听上去让人毛骨悚然。是……是刀在砍骨割肉的声音。并且夹杂着毫无感情,冷冷的声音,杀!杀!杀!杀……。
黑妹忽然从墙上利落的跳到马路上。突如其来刺眼的光,它猛的转头,只见一辆装着集装箱的大卡车,飞快的向这边驶来。车上的司机,以为此时如此偏僻的街道,不会有任何人,所以放心的超速行驶。但是眼前一亮,史料未及,面前居然蓦地出现一只恐怖的黑猫。他急忙踩刹车,可是车子怎能停下来,惯性的冲了出去,撞毁路边悬崖上的围栏,翻滚的坠入深海。然后是“咣”的爆炸声,海面一片火光。想也不必想,定然是车毁人忘。
而刚刚的路上,是给压成一滩肉泥的黑妹,脑浆迸裂,四处喷洒。
直媛在梦中梦见黑妹正在残忍撕咬一个人,把那人撕得四分五裂,血肉模糊。她猛的惊醒,感觉汗已浸透睡衣。她急促的喘息一阵,打算去喝杯牛奶压惊。可是,她赫然发觉,身边秋风呼啸,寒冷极了,且右手里面感觉湿湿的。
天呐,这哪里是家,分明就是别人家漆黑的院子。
眼前是什么?是一具尸体,他的腿和胳膊都已被分解,而且腿被分成好几块,散落着。鲜血淋得枯草仿佛有了新的生机。那人趴在地上,扭着头,空洞的眼眶死死盯着直媛,似乎可以看到他死前的诅咒与怨毒。他,他不正是几小时还在电视上活生生的丁先生吗?
直媛吓得心中一片空白,瞪大了眼睛,悚然地向后退。她的双腿已经瘫软,早已无法站力。所以,只能连滚带爬,踢乱了脚下整齐的细钢条。
她感觉左手拿着沉重的东西。是把在月光下熠熠发亮的菜刀,刀身仍在滴血。她慌乱的撇开菜刀。又去看右手紧握的东西,是一对眼珠子,由于紧张,已经给捏得变了形,还能看清扩大的瞳孔。
直媛无比惊恐,奋力尖叫一声,丢开那对眼珠子,发狂似的向外跑。
三更的街道,一个女子,面目扭曲,趔趄着身子,努力往家跑。身上的黑衣,处处是浸透的鲜血。她什么都不去想,也不愿去想,此时,她惟有一个念头——回家。即使她想了,又会有结果吗?她怎能想象得到,连续作案的变态杀人狂,竟是自己。更不清楚每晚,究竟是如何来到这些受害者的家,将其杀害碎尸。仿佛梦游般。她唯一了解的是,自从那黑猫来到来以后,实在发生了许多诡异的事情,似乎一切都变了。
她终于气喘吁吁的回到了家。打开家门的一瞬间,她一下懵了。一向熟悉的家,居然面目全非,墙上,地上,全是血脚印。黑妹死了,一切障眼法消散,出现了最真实的真相。直媛闭上眼,泪流,只想尽快趴到床上去。可是,脚下一滑摔倒,又好像踢翻了什么东西。她回头看去,原来是黑妹用来装玻璃球的玻璃罐。
其实,那些哪里是什么玻璃球,却是一颗颗干了的眼珠儿。它们四处滚动。顷刻间,房间内响起了猫叫,一声声的回荡,一声比一声尖锐,最终变得杂乱无章。
直媛要离开这里,于是,她拼命向外跑。可是,任凭她如何用力,偏偏打不开门。
面对恐怖的猫叫。她终于屈服了,失去了所有勇气。抱着头,缩卷身体,瘫软的躺在门口,喊叫,求救,痛哭。身边,阴魂不散。
直媛疯了。
三日后,案子终于查明。警方认定直媛是七宗连环杀人案的真凶,欲将其立即逮捕归案。但是,直媛消失了,从这座城市彻底消失掉了。
傍晚,海边的渔民向公安局报案,说从海里打捞出一具女尸。警方匆匆赶到,尸体安静的放在沙滩上,因浸泡太久,身体早已肿胀得不成形状。而她的眼珠子,莫名其妙的不见了。经过最终核实,确定此人是失踪的直媛。
警察们立即面面相觑,惶惑不解。
夜半两点,冷清的满月映照于海面。汹涌的海水中,有什么东西渐渐走上海滩来。先是脑袋,然后是强壮的身体,是个中年男子,也正是那次压死黑妹的司机。他与从前惟一不同的是,眸子变成了淡绿色,嘴角挂着诡异恐怖的微笑。他粗壮的手臂,抱着一具陌生的女尸,没有眼睛……
黑猫仍然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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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7-2007 09: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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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的蛇
作者:鬼六子
李芬是个孤儿,是她养母在她六岁时把她从孤儿院里抱走的。
养母是个去过朝鲜的老军人,终身未婚,据说相爱的人在战争中牺牲后,她就决意独身的。
养母是李芬唯一的亲人,李芬非常爱她。
李芬17岁当的兵,做到了通讯站的财务股长,后来才转业到养母所在的城市的邮电局工作。
妈妈的身体一直不好,是医院的常客,而她却十分要强,根本不愿给李芬添麻烦。
李芬工作之余,最挂念的就是妈妈的身体。
和李芬在一起工作的有一个姓刘的女人,李芬喊她刘姐。这个刘姐是个半仙儿,总喜欢给人算命、看手相之类的,据说还很准,局里面好多人都很信她,连局长都请她算过命。
李芬其实心里对她装神弄鬼的这一套很反感,甚至有点瞧不起她……
那天李芬做了个梦,她从来都没有做过这么清晰的梦,仿佛亲身经历似的。梦里,她回到了当兵时的那个通讯站,在她上山时,一条小蛇紧紧尾随着她,她从来就觉得蛇很恶心、可怕,所以当时,吓得她慌不择路的向山上逃。这时,山上有很多的石头往下滚落,稍不小心,就会有危险的。后面是蛇,前面是滚石,怎么办?可李芬宁愿选择危险的向上跑,也不愿被那条蛇追上。可到底她还是被那条蛇给追上了。那条蛇向李芬可怕地吐着信子,却并没有伤害李芬,巨石不断地从蛇的身边滚落,那蛇却一动不动地看着李芬,李芬吓的上上不去,下下不来,只好站在那儿发抖……李芬是吓醒的,她喘着气,半天没有平息。她很奇怪,自己很少做梦,而这个梦是如此的清晰。
第二天上班时,李芬还为昨晚梦里的情景心有余悸,正好,办公室里有个女孩说自己昨晚做了个很有意思的梦来着,李芬也对她说了自己昨晚的那个可怕而清晰的梦。大家说完也没当事儿,都该干什么干什么了,可下班时,刘姐忽然叫住李芬:你家有属蛇的吗?刘姐问。李芬觉得她问的很蹊跷。有啊,我妈妈就是属蛇的呀。李芬说。刘姐犹豫了一下说:记住,你母亲很可能活不了多久了,如果你下次又梦见那条蛇的话,一定不要害怕,那条蛇是饿的,你一定要给它点什么喂喂它,一定要记住啊!说完,刘姐就走了。她一番神神叨叨的教导,把李芬说愣了。
星期天,李芬回家看妈妈时,闲聊着把这件事给母亲说了。而妈妈却笑着给她做了几个表演的动作说:傻孩子,就你妈这身体不会有事的,最后,妈妈还笑着骂李芬是个不坚定的唯物主义者,白受党教育了,白在这个革命家庭成长了……
后来没多久,李芬果然在梦中又见到了那条蛇,这个梦和上个梦是一样的清晰的如同真实的。梦中,李芬在树上摘苹果,可是准备下来时,却见到那蛇在树下仰着脸注视着她,把李芬吓的不敢下来了,李芬在树上等啊等啊,可那蛇就是不走,李芬急的不行。忽然,梦中的她好象隐约想起了刘姐的话了,赶忙把手中好不容易才摘着的苹果,挑了个最小的扔给了那蛇。那蛇吃了苹果后,眼巴巴地看着她,见她没有继续给自己喂苹果,又等了会儿,就走了……
第二天一上班,李芬就拉过刘姐,给她讲自己的这个梦。刘姐听了却不住地说李芬太傻了,为什么不把手中的苹果全给蛇吃掉?最后,刘姐说,你母亲要加寿了,可惜的是加的并不多,但最少也得有三年吧。但那条蛇还会回来的,记住,以后一定要善待它……李芬觉得她是胡说八道的,上次还说自己母亲很快就不行了,才没几天,又说母亲加寿了。
回家看母亲时,她把李姐的话当成笑话和母亲谈起,母亲也笑了,呵呵,这封建迷信要搞到我这马列主义老太太身上了,再见那个小刘,告诉她,这三年,我一定支持她的业余工作,好好活着,不过三年后就不支持了,因为我仍然要好好活着呢。妈妈的乐观也把李芬逗笑了。最后,妈妈说,你再梦见那蛇,就干脆把它打死算了,我不信会有什么结果。李芬却有点恐惧的说,呵呵,我躲还来不及呢。
随后,几年过去了,这件事大家都渐渐淡忘了,而李芬的妈妈好象真的要给刘姐点颜色看看似的,身体也越来越好了,连多年的许多老病根都没有了……
那几年,李芬很少做梦。她现在根本就觉得刘姐的话完完全全就是胡说八道……
可是这一天,李芬一天都觉得自己浑身都不舒服,究竟为什么,自己也说不清。在妈妈那里吃了晚饭,回到家,她就早早入睡了……那个梦简直是太清晰了,完全就是活生生的现实:李芬在一个池塘边洗衣服,忽然,游来了那条蛇,李芬认得它,和过去梦中见到的一模一样。那蛇游到李芬身边时就游不动了,目光中流露着企求的神色看着李芬,李芬觉得那蛇好可怜。当时只要李芬用手一捧,就能把那蛇捧出水里,可是李芬即怕那蛇,又对那蛇感到恶心,犹豫再三,她终于没有动手去把那蛇捧出……眼看着,那蛇一点一点的沉入了水面,那蛇在沉入水中的最后一刻,用一种绝望的眼光再次凝视了一眼李芬,蛇的眼中竟然流出了泪……那一刻,李芬感到这蛇的样子简直是太可怜了,她忽然觉得自己一定要救这蛇,可是她却不想用手去碰它,她想找一个棍子,想把蛇挑出来,然而,哪里也找不到木棍,最后,李芬从树上折下一个树枝,赶忙跑向那个池塘,可是蛇已经沉没了,李芬捞了半天,什么也没有捞到……
李芬遗憾着迷迷糊糊醒来,眼前还浮现着那蛇可怜的目光,半天,李芬都沉寝在对那蛇的同情中……过了一会儿,李芬清醒了,忽然,她大叫了一声:不好!赶忙推醒自己的丈夫,对自己丈夫说要他赶快叫救护车去母亲那里,她丈夫问她怎么了,她就说了自己刚才的那个梦。丈夫点着她的头,用手又指了指时针已经指向凌晨四点的钟,说了三个字:神经病!然后,又睡着了。
李芬什么也没说,甚至都没有给母亲那里去个电话,就赶忙打120急救电话,然后,穿衣服,到外面拦个车就奔母亲家去了……
李芬一进她妈妈的卧室,打开灯,看到她母亲脸上的泪水还没有干……
尸检结果证明,李芬母亲的心脏是凌晨3点到4点之间停止跳动的,死于一种少见的突发性心脏病。李芬忽然想起来,这一天,距她做上一个有蛇的梦的那天,恰好整整三年……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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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07 1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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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5 敏唲 的帖子
你電腦又扭計啦?....唉...
對了...最近過得怎樣啊?...外國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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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07 03: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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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来捧场了!好好看!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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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7-2007 02: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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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的故事
作者:梅花糕
一杯可口的咖啡,和一小竹筐刚出炉的新鲜面包,静静的摆放在桌面上。他看了看,返身去食品橱里拿了一瓶酒,斟满一杯,清冽辛辣的酒闪着琥珀般的光泽,慢慢喝下去,灼得胃里都是痛的,可是,痛得很舒服。
“你干什么呢?一清早就喝酒,”她睡眼惺松的站在那里,睡衣的衣带直拖到地上。他没有说话。于是她蓬着头径自走到桌边,撕下一块面包放进嘴里,他皱眉:“牙都没有刷,脸也没有洗,就这么吃饭。”她吃吃一笑,又喝了口咖啡:“怕什么,除了你又没有别人,钟点工送了早点就走了。”难道我不是人?他想说出来又咽了回去,闷头又喝了一口酒。
吃过早点,她摇摇摆摆重晃进了卧室里,大声嚷嚷着:“啊亲爱的,我好想再睡一觉!”他把咖啡喝完,拿了衣服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打着领带,走到巷口,才想起刚才一口面包也没吃,掺合在一起的咖啡和酒,在胃里古怪的闹腾,说不出的难受。于是,他挑了一个比较干净的早点摊,买了两只鲜肉包子,开车门的时候吃完一只,另一只咬在嘴里转动起方向盘。
不知怎的,他就想起了阿欣——他的前妻。阿欣包的鲜肉包子,总是细细地捏成二十四个褶子,在头一天晚上蒸好冻在冰箱里,然后每天早上,在包子和小米粥的香气里,阿欣用手指拨他的耳朵,学闹钟的声音:“懒虫起床,懒虫起床!”然后他的脸被一张散发着脂粉气息的脸贴一下,睁开了眼睛。
年轻时节,他就是被阿欣的一手好厨艺吸引住的,阿欣不很漂亮,同学会上他根本没看她几眼。可是当她系着围裙,笑盈盈地托出一盘贵妃鸡翅让大家品尝时,只一筷子,他就把阿欣记在了心里。这都怪小时候家境窘迫,养成了馋嘴的毛病,曾跟着卖馄饨的老太太走过七八条街,害家人差点报警寻小孩的事,母亲一直津津乐道。
于是,他追求着阿欣,用玫瑰花,用山盟海誓,用美景良辰换取着她手中层出不穷的点心,佳肴,享受着爱情也享受着美食。“我妈妈就是因为不会烧饭,才失去了我父亲,他开家餐馆,并且跟女点心师发生了关系,一去不回,”在一个明月清风的夜晚,阿欣勾着他的脖子说:“所以,我在这方面很用心,我不希望走妈妈的老路。”他吻她忧伤的眼睛,笑着说:“所以,你才遇上了我,让我这样爱你。”阿欣有些困惑地望着他的眼睛,喃喃道:“有时候我会胡涂起来,不知道你爱的是我,还是我做出的食物。”他哈哈大笑,一把将她拥在怀里,大声说:“都爱,都爱,你就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一盘食物,我要吃一辈子!”那一阵子,阿欣和他都无比相信那句话:“要想拴住男人的心,首先拴住男人的胃。”这在他们身上应验,的确是至理名言。
他生日的时候,阿欣没有送蛋糕,而是精心的煮了一碗肉酱面,翠绿的菜叶,绛红的肉卤汁,雪白的面条,散发着鲜香诱人的味道,在细瓷碗里闪着润滑的光泽:“生日快乐,宝贝。”他拿起筷子,几乎是风卷残云般的将这碗寿面吃完,然后向阿欣正式求婚。
阿欣羞涩的低着头,听他一字一句的讲:“我要在每年的这一天,都吃你煮的寿面,并且,跟我们的儿子,女儿一起吃,还有我们的孙子,外孙子……”没等他说完,阿欣嗤地笑出了声,一边笑一边用力点着头,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有吃烦了的这一天。依旧是他的生日,依旧是阿欣亲手煮的肉酱面,依旧是那样翠绿的菜叶,绛红的肉卤汁,雪白的面条,那样的细瓷碗,他却没有吃,而是在碗边放了一份离婚协议书。
“你……们,多久了?”阿欣颤抖着问。
“快一年了,”他坦然地对她讲:“她已经怀孕了。”
“你……爱他吗?”阿欣掩住脸坐下,泪水大滴打滴地落。
他依旧坦然:“爱。”说着拿起了外衣。
阿欣拦住了他,脸上满是求恳:“这就走吗?为什么不吃了面再走?烤箱里……还有你最爱吃的甜咸酥饼,还有……对不起,是因为我没能给你生个孩子吗?”
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不完全是的,我也讲不清楚。总之我很爱她,她很吸引我,而你……”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坦然说:“你只会在厨房里烧菜。面不吃了,她订了蛋糕,跟朋友们等着我呢,她为我办了生日晚会。”于是他走了,留下一栋空荡荡的房子,和阿欣。
一直到正式离婚,阿欣始终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默默的收拾着,听着,完成了所有的程序。他慷慨地将房子留给她,还有一笔钱,阿欣居然不要钱,她说她有这间房子和他们曾经共同拥有过的东西,就足够了,她说她自己养的起自己。说这话时,阿欣的眼中突然掠过一缕愤怒,随即淹没在泪光里。
往事的回忆让他感觉很郁闷,使得这一天都显得人无精打采,中午在餐厅要了份猪排,做的味道差极了,他一边费力切割一边诅咒这该死的厨师,考虑是否把他们的经理叫过来。
这时手机响了,传来她甜蜜的声音:“亲爱的老公,我去妈家里接宝宝,吃了晚饭才回去,你自己在外面吃东西吧,记住,不要跟人乱喝酒喔。”他无所谓的应了一声,关掉手机。
习惯了,回不回去还不都一样,这几年不是意大利通心粉,就是韩国烤肉,整天在外面下馆子或者叫到家里来。只有一次她心血来潮要学做奶油煎饼,还搞得整个房间乌烟瘴气,最后饼煎得像焦炭,没一块成个样子。
但是,就这么一个不会过日子的女人,却漂亮,妩媚,走出门去,她时尚大方,亮丽夺人,没有人会想到她会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每天回家都嘟囔着同一句话:“我的拖鞋呢?拖鞋呢?”她只记得拖鞋昨天丢在床底下,却不看钟点工已经把它放在了门廊边。而且,她还为他生了个儿子。
继续对付着这盘味同嚼蜡的猪排,他看看四周一边谈笑一边吃的其他客人,也有人在吃猪排,看那表情味道并不坏呀,侍者在远处对他微笑,他是这里的常客,这里又不是什么小饭馆路边摊,没有道理故意给他端坏的饭菜呀,难道——是自己失去了味觉?失去了食欲?
以前阿欣也做过猪排,裹上面粉鸡蛋糊在热油里炸的黄脆,然后撒上椒盐,外焦里嫩,想着,他的口舌不禁生津。今晚去哪里对付一顿呢?中午没好好吃饭,晚上不能再勉强了,晚上……他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想见见阿欣,想——吃她烧的菜,这个念头让他一阵兴奋。
他还想阿欣一定不会把他拒之门外,她那么善良,那么软弱,那么爱他,说不定会为他的突然造访而激动的哭了起来。然后是怎样的对他又怨又嗔,他自己又是怎样的报歉加抚慰,甚至可以这样对她讲:“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你虽然不一定是我最爱的,但你绝对是我生命中最好的女人!”听了这句话,阿欣一定是感激涕零,心甘情愿地为他烧出一桌美味佳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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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6-7-2007 02: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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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他兴奋的想着,脑子里已拟定好了菜单,几乎是吹着口哨离开了餐厅。
这一下午过的简直太漫长了,他一杯接一杯地喝浓咖啡,提醒自己要平静一点,不知不觉的,好像又回到了当初约会的时候。
好容易盼到下班,他耐心的坐在那里,等着其他职员们一一走尽。秘书最后一个整理完毕,站起身很热情的问:“经理,还需要我做什么吗?”
他连忙摆了摆手:“不,没事了,你走吧,我等……董事长一个电话。”后一句好像在解释,不免有点做贼心虚。
终于只剩下他自己了,他从衣袋里取出一把小牛角梳,将头发梳理了两下,慢悠悠的走出公司,开车向老房子驶去。
那房子是他父母留下的,后来留给了阿欣,座落在远离市中心的老城区里,巷子的最深处。尽管他好几年没来了,但这地方他太熟悉了,青石板铺的路,昏黄的路灯,两边的小铺,卖茶叶蛋的小摊子,都还在。他把车停在开阔处,顺便走进花店里买了一支玫瑰花,然后踱着步子向那老房子走去。门牌号他闭着眼睛都能数到的。
家家都亮着灯,锅勺翻动的声音把饭菜香浓浓的送出来,他嗅着,依稀能分辨出这是辣子鸡,那是烧带鱼,跟他住的高档住宅区与那没有烟火气的大房子相比,他感觉到一种微妙的回家般的温暖,几乎是贪婪的呼吸了一路,腹中更加饥肠辘辘了。他百感交集的想:原来吃饭,就是家的感觉,怎么以前从没有意识到呢?
让他没有料到的是,黑灯瞎火的恰是阿欣住的房子。和前面的灯火相比,冷清沉寂。他失望的想,阿欣去哪里了?她没什么朋友,天这么晚了,她还能去哪里呢?莫非另有新欢,到那人的家里为他烧菜去了?像当年对他一样?女人,女人。他酸酸的点着一支烟,有点不是滋味。有点觉得,这一天过的挺冤。
夜色很深了,正当他考虑离开的时候,路灯下,一个单薄的女人缓缓走来,快走到门口时,在离他十步远的地方站住,是阿欣。
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直直地望着他,好像望见了鬼。他想,她要哭了,却听她淡淡地道:“你回来了。”
上前推门,门吱呀开开,老房子寒冷潮湿的气味扑面而来,他皱了皱眉,还是跟着阿欣淹没在了黑暗之中。很快的,阿欣点了两支蜡烛出来,依旧是淡淡的说:“坐,灯坏了,没有换。”烛光下,阿欣穿着一件绿色的上衣,光线暗淡,映的她像一杯隔夜的绿茶,陈旧可亲,温和的立在那里。他觉得似乎又回到了过去的日子,冲动的站起身来:“我去买个好灯来换。”阿欣没有说话,自顾自擎起一根蜡烛进了厨房。他去买灯泡。
再进门的时候,房间里弥漫着一股略带焦糊的香味,他熟练地换好了灯,一按开关,光明顿时倾泻了满屋。
阿欣从厨房里出来,手中端了一个大盘子,依旧淡淡地问:“吃了吗?一起吃。”
玫瑰花在桌上鲜艳如血,她却看都不看一眼,一边递上一把勺子:“只有些剩饭剩菜。”盘子里,大概是昨天剩下的饭菜,蒜薹的色泽已不新鲜,发着晦涩的绿,和肉丝,剩饭,一起用热油炒了炒。他吃了一口,却鲜美的要命,饭粒不软不硬,菜肉的香已进了饭里,每一口都带着汁,好吃啊,比饭店里的扬州炒饭还好吃。他大口大口的吃,很快只剩了油光光的盘子,这才发现,阿欣一直拈着第一勺饭没有动,就那么看着他。
“哦,我……我吃得太快了,”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阿欣笑了一笑:“没有什么,我已经很久都没有食欲了,现在的我,只是一部做饭的机器,我总是觉得很饿很饿,做好了却一口也吃不进。”她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似的轻描淡写,他心中涌起了一阵歉疚,却说不出来。
是啊,现在他才明白,这两个女人,就像……就像张爱玲小说里的红玫瑰和白玫瑰。她是红玫瑰,年轻,奔放,给他无限的虚荣和浪漫;阿欣是白玫瑰,恬静,淡雅,在灯光下给他母性的温暖,使他可以像别的丈夫一样吃饱喝足,然后剔牙。
少了那边,生活没趣味;没了这边,家不像家。
他把玫瑰花推到阿欣面前,张了张口,讪笑一阵,末了低低说:“阿欣,我想说……对不起。”阿欣看着玫瑰花,苍白的脸上仿佛泛起一层红晕,眼眸中却蓦地射出一道奇异的光芒:“为什么做你的情人,永远比做你的妻子好?”他一愣。
阿欣抽泣了几声,却没有泪,摆弄着那枝玫瑰,叹了口气,幽幽道:“我以为我会烧菜,就会过得很好,没想到还是走了我妈的老路。”
他说:“不,你跟你妈不一样,所以我说……对不起。”
阿欣的唇角掠过一丝诡秘的笑意,一步一步向他走近,似是愤怒似是嘲弄:“那么,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现在你来找我,是为了我,还是我做的食物?”这时,外面突然响起了叩门声。
他看看阿欣,她又坐了回去,注视着手里的玫瑰花,没有动。
他只好站起来,走去打开了门。
路灯下,站着一个老头,好像是以前的老街坊,他眯着眼睛打量了他一下,说:“哦,是你回来了。”他热情的往里让,老头探了探身子,摇摇头,眼神有些怪怪的。
老头说:“我说呢,今天怎么亮起灯来了。”边叨叨着边回身走。
他笑着解释:“灯坏了,我才来装好。”
老头哼了一声,抛下一句话,走远了:“人都死半年了,才来装灯。”
老头说什么?什么死了?一阵寒风骤起,从他的脊背直吹向脑门,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惊恐地回过身去,看见桌上仍旧盘勺摊着,阿欣却不见了。
刚才装灯踩的一张旧报纸落在了地上,他捡起来,心中有种莫名的不安:“阿欣,阿欣,你在哪里?”没有人回答他。
却倏地像停电似的闪烁起来,报纸上一条新闻在灯光下跳入他的眼帘:“抢劫入室,杀人偿命。×年×月×日,一惯犯潜入×巷×号,劫财未遂,将女主人勒死,该女子阿欣系离异单身……”他忽然记起离婚那天,冰箱里还有一盘蒜薹炒肉丝和一碗剩饭……房间里响起一声因极端恐惧而爆发的嘶声尖叫,接着是仓皇逃出的脚步声。
良久,不知哪里,传来了一声长长的叹息,桌上的玫瑰突然直立起来,花瓣一片,一片,散落在桌面,又向地上飘去。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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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7-2007 1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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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民以食为天。有食物的香气,才是一个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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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07 11: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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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07 12: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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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道选择题!!!!惊!!!??
零点的时候,卢飞正在看新浪新闻。“这杀手太漂亮了。”卢飞指着一条标题为“美女杀手目标瞄准租房大学生,目前已杀六人”的新闻下的照片对雨燕说。
“你是在怪我不漂亮咯。”雨燕使劲拧着卢飞的胳膊,痛的他直皱眉,最重要的是,他觉得雨燕说出了他的心里话,他就是有点不爽自己的女朋友不漂亮。
“我去睡觉了!”雨燕留给他一个今晚不可以嘿休的暗示——没收了桌子上的“雨伞”,转身走进了卧室。那个时候正好是零点零四分,卢飞正郁闷着呢。
显示器上的忽然出现了无数扭曲的红色波纹。然后,出现了一个深红色的页面:真实到尖叫的心理测试!
“靠!现在的网站做的太有性格了。”卢飞看了一眼,马上来了兴致。画面非常鲜艳,分类很全,什么杀人测试,捉鬼测试等等还贴着不少女孩的照片。
“怎么一个个阴阳怪气的!”卢飞不满的看着那些照片。忽然一个题目吸引了他——关于女朋友的测试。
平常他是不做这类心理测试题的,但是今天却有一股强烈的冲动。他打开了测试题目。
题目很少,是四个选择题。卢飞扫了一眼,开始做题第一题:如果你女朋友有一张让你厌恶的脸你会?A.挖出自己的双眼 B让她的脸消失
真够怪的,卢飞犹豫再三,选择了B画面马上跳出了一个倒计时框。
鲜红的数字,缓慢的跳转,卢飞下意识的缩起身子,感觉好像十秒后真的会发生什么。当数字变为零时,他仿佛听见了卧室发出轻微的声音。
“不可能是我想的那样??”卢飞想结束这个测试,但一种莫名的冲动让他继续了下去。
第二题:如果女朋友死缠着你,你会?A.自杀 B.砍去她的四肢
卢飞似乎明白了这个测试题,肯定是耍人的,最后的测试结果,我一定是个变态。他长吁了一口气,选择了B.
然后就是第三题。
“彭!”卧室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
“等下,我做完这个测试就睡觉。”卢飞大声说。 第三题让卢飞兴奋了下:如果你可以选择新的女朋友,你会选? A.科学家 B.漂亮的杀手
漂亮的杀手,他几乎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杀手。
“砰!”一阵奇怪的声音忽然传来 然后卧室的门仿佛被一个人大力踢开,一个美女走了出来,她的手上,是一把锋利的德国制军用匕首,以及一张仿佛是被横切的脸皮。 卢飞吓的汗毛竖起,接着他又看到了一生中最恐怖的场面。
雨燕正匍匐在地板上,或者说是挣扎在粘粘的血液上,她的脸从上往下是一片血肉模糊,却出奇的平整,五官都消失了,是永远的消失。
对手,一双脚,都是她的,现在却整齐的排列在床上。
美女杀手!
被砍去的四肢,消失的脸
卢飞努力控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发抖,美女杀手露出诡异的笑,慢慢走过来,很慢。 卢飞也在这时看到了最后的选择题:如果你现在只能选择一个女人留下,你会选择 A.现在样子的女朋友并爱她一生不分离 B.漂亮的杀手并接受她爱的方式 我爱你的方式就是切开你的身体,美女的眼神仿佛这样告诉他,“噢噢!”爬行的一团血肉也在向他召唤。 她们越来越近,卢飞倒退着,却发现已经不能再动,已经没时间了,
A还是B?
卢飞闭上眼,做出了选择??
你会选择哪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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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07 1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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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 元 商 店 - 口 香 糖
小書是個準備考大學的高中生,對他來說,每天苦讀到半夜三更早已是家常便飯,自幼家境貧寒
的他,享受不起大都市的物質生活,每天回到政府補助的宿舍,便是翻開書本,努力的拼命讀。
小書並不是個愛讀書的人,但是環境迫使他要讀書,考個好大學求個好工作,在體力無法負荷精
神力的情況下,小書嘗試過許多方法讓自己減輕睡意,咖啡、濃茶,縱然是有用,但是在金錢上
的負擔硬是否決了這些方案,最後小書找的了合宜的方法,那便是超商中販賣的超涼口香糖,一
盒只要89元,4.5粒就可以撐上一晚,對小書來說無非是一大福音,久而久之,小書變的十分依賴
這東西。
在一天夜裡,小書發現盒子裡的口香糖竟半粒不剩,苦於聯考迫在眉睫,任何讀書的時間小書都
不願意放過,沒辦法,小書只有絞盡腦汁躲過舍監耳目,逃到宿舍外買口香糖,費盡千辛萬苦跑
出宿舍,但四周的商店卻都大門緊閉,當小書正失落的想回宿舍時,身旁一家燈火通明的商店吸
引了他注意....「百元商店...不知道有沒有口香糖,碰碰運氣吧!」
小書在門口張望了一下,抱著一冀希望走進商店
小書在店裡晃頭晃腦,家具區、電器區、衣物區.......琳瑯滿目的分區牌示,讓小書誤以為進入了
百貨公司,許久,終於讓他找的了口香糖,但是這兒的口香糖只有三種,而且是小書在市面上從
未看過的,有綠色、黑色、紅色三種包裝,正當小書手足無措不知要買哪一種時,身旁出現了一
個矮小的身影..「客人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嗎?」
這貌似小孩的男子問著..「請問...這三種口香糖,哪一種比較可以提神啊?」
「客人是考生吧!綠色是最容易提神的,我可以算您便宜一些」
一聽到便宜二字,小書欣喜若狂,只要價錢合理便決定買下..「恩~那...怎麼算」
「這樣嘛~1盒100粒算您25元,可以嗎?」
「成交!!」
小書覺得自己撿了個大便宜,一次買了兩盒
臨走前這個店員突然叫住小書
「客人,要適自己身體情況服用喔」
聯考一天比一天接近,小書熬夜一天比一天凶,口香糖消耗量也越來越快,起初一周1盒,到一周
兩盒,直到現在的一周4盒,到百元商店光顧的頻率也越來越頻繁,每次那店員總是提醒小書,別
吃太多,但小書並未聽勸,而是用自己的步調走,考試終於結束了,小書考上了醫學系,未來可
以說是前程似錦,多年的辛苦終於有了代價。
但是,小書發現,最近既使他沒有需要熬夜,依然會有想吃口香糖的衝動,而且這種衝動他自己
無法克制,好像*成癮一般,如今,小書已到了一天要吃一盒的可怕程度。
「啊~~~~怎麼又來了!偏偏口香糖沒有了!!」
小書的癮又上來了,他只有忍著奔向百元商店,他搖搖晃晃的來到店門口,但是商店關門了,正
當小書失望之際,那矮小的店員出現在他身旁
「快點!快...賣我!口...香糖...快!」
「客人啊~已經賣完了喔,現在...我要回收了」
店員語畢,小書的胸膛突然冒出一絲植物莖,霎時,小書全身上下陸續冒出迷般的植物莖,這些
莖越長越長,不久便將小書包住了,小書在莖團中哀嚎著,希望有任何奇蹟出現,但是一切都為
時已晚,迷般的植物吸取著小書的血,小書只覺得頭越來越暈,直到最後的骨髓也被植物吸乾,
莖團內的聲音停止了,詭異的情境讓人害怕,莖忽然規律性地散了開來,莖上長出許多葉片,見
店員不慌不忙的將這些葉片全數拔光,放進預藏好的盒子裡
「還是吸過骨髓的薄荷葉做口香糖好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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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07 1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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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商店 - 菜刀
『?什麼爛刀,連個蔥都切不下去。』小京一邊碎碎唸,一邊用他手上的菜刀奮力的切著手中的蔥。
『連切個蔥都那麼困難,老子乾脆出門自己買一個便當回家吃還比較快!』小京生氣的吼著,隨即拿著鑰匙出門買便當。
『果然還是出來買個便當比較實在,真不知道我剛剛為什麼要自己拿著那把爛刀切蔥。』
小京提著便當,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個大大的招牌,"百元商店"。
『靠?百元商店,這啥東西阿,為什麼我剛剛路過這裡沒看過。』
小京帶著一點好奇的心態走了進去,逛了一會兒,看遍了琳瑯滿目的物品,在一個櫃子上看到了一把菜刀,價錢是40元。
『怎麼那麼便宜的菜刀阿!不買真對不起自己!不過,這材質怎麼怪怪啊?』
這個時候,一個身高不滿150的成年人..還是該說是小孩?上前詢問小京。
『您好,我叫Ominous,有什麼地方我可以為您服務的嗎?』
『Ominous.....真是怪的名字啊。』小京的心裡這樣想,一邊回答Ominous的問題。
『呃,我想買這把菜刀?』
『好的,總共40元。年輕人,千萬不要使用過度喔。』
『你是有多大阿,老子還輪不到你來教訓哩!』小京心中邊想,邊拿錢給Ominous。
『謝謝惠顧?有機會再來喔!』Ominous跟小京這麼說。
回到家後,小京把便當吃完後,看了看時鐘。
『什麼時候10點了,時間過的真夠快的。』
小京唸著,一邊洗澡準備上床睡覺。
隔天早上,吃完了早餐,要出門前猛然想到今天要去家政教室作料理,他負責帶的是刀子。
於是,小京拿著他昨天切蔥的菜刀,便出門了。
『帶錯刀子了,原本想試試看昨天買的刀好不好用說。』
小京在家政教室裡一邊切著空心菜,一邊碎碎唸。
回到家後,小京又自己一人準備晚餐了。
小京又拿著昨天切蔥的刀子,在切肉時,切到一半才又想起昨天買了一把菜刀。
『老子真是夠糊塗的,一直忘記昨天買了一把刀子』
於是小京便拿出昨天在百元商店買的刀子,開始切肉。
『這什麼刀子阿,為什麼輕輕就能把肉切兩半阿,真夠好用的。』
等到菜上桌後,小京拿起筷子品嘗剛剛作的菜。
『這啥肉阿,為啥有一些是腐壞的,有一些是新鮮的阿!』小京大罵,便把剛才弄的紅燒肉裝到碗裡準備丟到餿水筒裡。
隔天晚上,小京依然用前兩天在百元商店的菜刀在作菜
作的也還是昨天晚上他弄的紅燒肉。
『真是爆好吃的,跟昨天晚上那壞掉的紅燒肉完全不一樣。』
小京在收拾廚餘時,赫然發現,他剛剛切的豬肉盒上面,有效日期寫的是上星期的今天。
『上星期的豬肉,老子怎麼沒發現啊!』可是,他回想了剛剛豬肉的味道,一點也沒有腐敗的味道啊!
『昨天切的肉,有一些是腐敗的,有一些卻是新鮮的,難道是刀的問題??』
於是隔天小京特地去傳統市場,跟賣肉的老闆指定要已經腐敗沒人要的豬肉。
『如果這把刀真的有那種神奇的力量,那這些肉?』
當小京把肉切下去後,聞了一聞味道,『怎麼剛買回來的噁心味道差那麼多啊!如果照這樣說,這把刀不是跟某卡通的刀子一樣了嗎?』欣喜若狂的小京,接下來的日子裡,因為貪小便宜,所以都跟賣各式各樣食材的老闆特別指定要已經過期的,不能吃的。
『這樣一個月下來省下不少錢阿。』小京興奮的想著,決定往後的日子都靠這把刀了。
『對了?既然這把刀切什麼都可以把他從腐敗弄成新鮮的?那我乾脆?嘿嘿,老子活到現在都還沒嚐過"人肉"是什麼味道呢!!』小京的心裡這樣想著
於是,他觀察每一戶人家,只要是有辦喪事的,他就會跟蹤靈車,如果是土葬的話,他就會把死者挖出來,把身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吃。
不過,他接下來的日子可不好過。
『為啥這把刀切出來的東西,越來越難吃阿!』小京這樣想,但是還是照常用那把菜刀去作吃死者人肉這檔事。
直到有一天,小京發現這把刀子切出來的東西,已經不怎麼新鮮,還有股怪味了。
『怎麼會這樣阿,之前明明切出來都很好吃啊!』
接著,小京興起一個可怕的念頭。
『嘿嘿,既然這把刀子切什麼都好切,那我何必要吃死人肉呢?我乾脆直接吃現成的人肉不是更好!?』
自從有了這個可怕的念頭後沒多久,某天的晚間新聞?
『xx市的某個小巷最近傳出來恐怖的殺人事件?死者的全身上下被吃到只剩下頭蓋骨,其他的骨頭則被分散的丟在路上,而死者的頭蓋骨上,貼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還會再來"令xx市的民眾驚恐不已。』
隔天?小京教室。
『喂喂,你們有沒有看昨天的新聞阿?』小安跟同學說著。
『有阿有阿,真他媽恐怖啊,害我現在不敢走小巷了。』
『切,我才不怕呢,幹,有種來砍老子阿,來啊!』阿虎這樣大喊
大家在討論之餘,沒注意到牆腳的小京露出了邪惡的笑容,接著小聲的嘀咕著:『呵呵呵?下一個就是你了。』
到了放學的時候,小京走到阿虎的面前,『阿虎,你可不可以陪我回家阿,從學校到我家要經過很多小巷,我怕被那個食人魔攻擊。』
阿虎大笑說著:『哈哈,你不是平常挺幹的嗎,怎麼還會怕那個啊!』
『不要這麼說嘛?大家好同學一場,就幫幫我嘛』
『好吧!看你可憐囉!』
走了一段時間後,阿虎發現小京手上似乎拿著什麼東西,而且虎視眈眈的瞪著他看。
『喂,小京,你怎麼了啊,幹嘛這樣惡狠狠的盯著我看阿,還有,你手上藏什麼啊?』
小京這時候露出了陰險的笑容,說:『沒什麼啦?因為?我就是食人魔!』
於是就拿出了身後的菜刀,衝上去往阿虎的心臟捅了一刀,一擊斃命。
『媽的,你不是挺跩的嗎,當著老子的面叫我去攻擊你,不是不怕嗎,幹,看你這啥狼狽樣阿!』小京一邊講著,邊把阿虎身上的肉一塊一塊割下來。
完事之後,小京邊匆忙的趕回家。
回到家後,小京立即拿出阿虎的肉,開始切著。『阿虎阿,這個刀上面還有你的鮮血呢,用這把刀來切你的肉,真是在適合不過了。』
突然刀子發出了一道血光,浮現在眼前的竟是被他用這把刀切過的牲畜、死者、甚至是這幾天殺的兩個活人,而他們的手上竟各拿一把跟小京相同的刀。慢慢向小京逼進。
『不要!不要啊!』小京戰慄的發抖,腳已經發軟動彈不得了,這個時候,阿虎出現在他的面前,開始割著因腳軟而不能逃走的小京。一邊碎碎念著。
『媽的,你不是挺跩的嗎,當著老子的面叫我去攻擊你,不是不怕嗎,幹,看你這啥狼狽樣阿!』而在一旁的死者,也說著?『小京阿,這個刀上面還有你的鮮血呢,用這把刀來切你的肉,真是在適合不過了。』
『救命阿!誰來救救我!』小京已經快痛得說不出話了,這時候,一個面具男出現在小京的身旁?
『救我?救?救救我?』小京跟面具男求救,但他好像故意裝作沒聽到似的。
只見阿虎把從小京割下來的骨頭全交給面具男,而小京這時才恍然大悟,為什麼這把刀的材質那麼怪,原來,這把刀從頭到尾都是用"人骨"作成的
『缺刀子嗎?這把刀子不管切什麼,就算你切的是人肉、人骨,依然是這麼好用喔,不過,小心千萬別使用過度喔!百元商店!絕對能滿足您的慾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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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07 1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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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支鉛筆只要1元 要不要買呀!!
10支鉛筆只要1元 要不要買呀!!
小咒是一個國小6年級的學生
他總是不讀書,考試也常常不及格.
也被老師.父母挨打
有時也會被年紀大的學生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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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媽媽叫他在去買文具
在陸上
無意間發現一間百元商店
(奇怪,我再這住了那麼久,怎麼沒發現有這家店)
(算了,進去看看能不能撈到什麼寶物)
在裡面,找了好久,都是不需要用的東西
他走到了收銀台旁邊的一個木頭櫃子前.整家店都是現代的鋁製置物
架,唯獨這一個是木頭製的,而且整個櫃子透露著古色古香的氣息
不難想像這是用上好的原木製成
小咒看了看架上的東西,都是一些特價品
有玩具.鏡子,燈泡等...
看到了鉛筆 才發現出門的目的
(耶,10支鉛筆才1元,撿到便宜了,剩下的錢就私吞吧!)
小咒拿著鉛筆走到收銀台,站在收銀台的是一位身高不滿150的店員
但奇特的是,他穿的是一套筆挺的西裝,西裝在他身上,配合著他的娃娃臉
不禁讓人有種小鬼裝大人的感覺,而小咒也不想管那麼多
在那名店員說:「先生,你好!一共是1元。」付了錢就往店出去。
店員默默的在旁邊說:「不可以用太久唷。」
小咒一心只想著那筆錢,根本沒聽到店員說的話
到了家裡,就開始拆封,寫功課
(哀...王八蛋,為什麼功課會那麼難。)
才思考到一半,手就開始自動寫功課
小咒一點都不知道自己再寫什麼
隔天老師改作業,改到小咒的,居然都全對,所以被好好夸獎
考試時
(幹...這什麼題目阿,這根本是一般小學生能作答的啦...)
想著想著,手又開始動起來了,依依把答案都寫上去。
改考卷,也都是滿分及格,因此,小咒成為了大家仰慕的對象
回家後
(太爽了,有了這個就不怕被罵了)
因此,每天都一直用,用到剩1支
過了一個禮拜,最後用光了
寫的簿子上並沒有答案,反而化了鬼畫符
上面說(明天...)
(幹...這啥...差不掉...)
到了傍晚2點多,他突然醒來
發現旁邊站著一個黑色的人
口裡一直念:我這幾天一直幫你換你幫幫我了
小咒:不...不要殺我...我還想活...
到了隔天,發現小咒死在自己的房間裡
媽媽馬上報警,最後小咒送到醫院
發現都沒問題,只是...大腦都不見了
頭殼也沒破裂
離開房間後
那位店員出現在房裡說::早就跟你說過不要用太久的。
10支鉛筆只要1元 要不要買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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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07 1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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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請幫忙頂...我不想它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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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07 12: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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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不在...我會後補帖故事...要支持我們哦...
GaMBaTe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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