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 account 就是个人户口而Beneficiary account, 性质就是联名户口。主要是设定一个受益人,如果主要户口持有者过世了,Benefiacy就是户口持 ...
你好,
1. 请问 Benefiacy account holder (BA) 一定要是 Personal account holder (PA) 的家人吗?
或是可以任何人?因为要避免出现类似保单的 Non Trust 情况
2. 如果 PA 逝世,户口的基金就会转到 BA,就只须要 BA 身份证 + PA 死亡证而已?
3. 基金转到 BA 户口后,户口还是保持 BA,然后需要自己添加 PA,或是自动变成 PA 户口?
4. BA 是否只是一个受益户口,在 PA 逝世以前 BA 下的一切仍然在名义/法律上都是属于 PA 的对吗?
5. 为了方便 PA 以及其受益人无须申请 LA/LP,是不是应该开一个 PA,然后不做任何投资,再开一个 BA,用 BA 做投资?
6. 如果第五条例成立,那么假设 PA BA 同时逝世,投资是否都属于 BA 的遗产须要要 LA/LP 来处理?
7. 有没有依照秩序安排受益人的方式?就是可以设定几个 BA,假设第六条例发生,那么 BA2 就可以继承所有投资;FSM 是否会考虑?
8. 发现在注册 Benefiacy information 时没有 Benefiacy account 的 mailing address,只有 residential address,虽然 FSM 或许没有/不会寄出任何 hardcopy documents,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