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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ri_LYF

6令吉蛋糕惹出网络霸凌?评论员:键盘判官勿陷入“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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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6 10:5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來這個大嬸的水平極低,才會把事情搞得滿城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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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6 10: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就6块钱而已。。 小事化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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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6 1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志别 于 6-1-2016 11:18 PM 编辑

这个礼拜吃  chiffon cake 好了,还要吃pandan 口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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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6 11: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看不行“人神共愤”整件事件的来龙去脉…到底谁对谁错?(内有多图证据)网民来评评理吧…
事件发生在2016年1月2日,15岁妹妹在夜市打工
30岁大姐要买pandan口味的戚风蛋糕
15岁小妹妹疑似新来的/还不会分蛋糕/脸长得比较臭,就拿了一个mix的口味蛋糕给大姐姐
‪#‎年龄是倍数耶
殊不知大姐姐的孩子似乎 不是pandan口味就死都不吃,
30岁大姐 “认为”小妹妹脸臭故意拿错的蛋糕给她,拿不好卖的蛋糕给她(事实上也不知道mix蛋糕是否真的不好卖)认为自己被骗了6块钱,骂小妹妹企图骗钱
‪#‎是孩子告诉你不是pandan口味他们就会睡不着发恶梦考试拿零蛋吗
15岁小妹妹似乎没有工作经验,所以冷淡的 “是哦”就换了新蛋糕给30岁大姐
‪#‎脸臭不笑就罪大恶极
于是大姐就很不愤气的拼命15岁小妹妹的照片放上网,说小妹妹“天使脸恶魔心”因为企图诈骗
(‪#‎小妹妹你要开心他在赞你漂亮)
小妹妹被吓坏了,于是在脸书道歉
‪#‎小妹妹涉世未深被恐吓吓坏了
可是小妹妹的朋友这时候不愤气,觉得30岁大姐太过分无理取闹,跑去pm这位大姐说她过分
30岁大姐觉得这个朋友骂的太难听,决定不要原谅15岁小妹妹,即使小妹妹已经pm她道歉
(好像希望小妹妹公开道歉才会满意)
‪#‎公开道歉会比较满足
‪#‎公开道歉就会接受mix口味了
所以30岁大姐就决定报警,要报警让警方有记录,可以让小妹妹上大学不被录取,申请奖学金不成功,做工面试老板不请她,要她前途毁灭
‪#‎才知道老板请人会先去查看警察档案
‪#‎才知道给错口味的蛋糕警察会把当事人放入毁灭一生黑名单档案
以下是少妇当天post的贴
然后小妹妹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连忙找少妇道歉的帖
看完以上所有报道,网民你们有何看法?小编只想弱弱的说一句话,大人不计小人过,退一步海阔天空,世界会多美好!认同就请分享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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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6 1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女孩是无意拿错口味,那个妇女回来要换回,关键就是小女孩没有好好处理,毕竟年纪小 这些客服 态度当然没处理做好,那个夫人就是心理就不爽不高兴了,事情就是这样开始。再来说那个妇女其实不应这样po上网,就应该当场好好责问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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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6 11:5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地球上最得罪不得的動物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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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6 11:5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过年了。要和气。
但是。。。。。
6块姐 比我的新年衣服还要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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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1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一個念頭是不是貪吃大王又有新的STOR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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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12: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討厭馬賽克遮掩臉的了, 感講人, 不敢露臉啊 !!
放出她的FB , 網民要罵, 直接去她FB SHOOT 個夠。
https://www.facebook.com/sharon.ng.39/posts/10208643209057208?pnref=story


網絡紅人 SUNNY 也看不過眼, 拍片教訓這心胸狹窄的AUN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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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12: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槟城人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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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12:55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30岁女人。。还有人要才是神奇。
和一个15岁的人仔计较。她妈妈应该也不怎样样。还生孩子。。也不会教。结果还是一样,为了6块和人家吵架。认的他们一家的样子。真怕有一天遇到这种极品。一看到就要绕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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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01: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6蚊啧 咁Q睇唔开咩 如果6000蚊咁味杀人全家咗?一就拿返去换,二就买多块咯。咁都可以post,多块鱼!!!唔系!系多好多块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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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02:3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智能手机+社交网站普及化后就是这个结果 什么牛鬼蛇神都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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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07: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不喜欢下一次就不要再去啦。。。真的不需要这样的搞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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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08: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槟城小姐FB,她朋友留的一个comment:说让她不要再和小妹妹闹下去,全世界在看笑话,加上她也不是这样的人。 觉得可能她真的不是这种人,是不是因为小妹妹的朋友说了什么,让她火大到一发不可收拾呢? 不过威胁人家说要报警,要影响小妹妹日后的升学,这也这也这也,太令人发指了,有需要为了一个蛋糕连书都不要人家念了? 不过我还是觉得overall来说不是蛋糕,可能就是小妹妹一开始的态度问题,加上她的朋友一直为她打抱不平,才会演变成今天的闹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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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08: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两边都不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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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08: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給评论员的話, 請問你又是什麼title?

為何我們網友不能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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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08: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ibinews.com/?post=747

我认为上面的评论不错。我只是铺上一点

1。Sharon Ng 威胁她要报警留案底
留案底,是要经过法院裁定被告有罪,才有案底。 就算,疑犯在审讯中时,法院必须报有被告是无罪的. 法律上是叫无罪推定(presumption of innocence),就是说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

如果刑事案要入并法院,警察在调查完毕后,要将调查结果给与司法部attorney general是不是可以带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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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08: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這樣,又紅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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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6 09:01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事。大家不要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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