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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真神林永庆

版主的错别字,既然拿网友来“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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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2-2011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不能禁止访问用户,顶多只能使用户禁止发言
尽善尽美 发表于 4-12-2011 02:35 PM

你说罢了,我看过版主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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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1 03: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罢了,我看过版主的电脑。
真神林永庆 发表于 4-12-2011 02:59 PM



   我曾经是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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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1 03: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过版主的电脑

而我,却用过版主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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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2-2011 07: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过版主的电脑

而我,却用过版主的电脑
尽善尽美 发表于 4-12-2011 03:24 PM

还是你不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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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1 07: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你不会用
真神林永庆 发表于 4-12-2011 07:48 PM



   你确定?
是我不会用还是你以为你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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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1 07: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很简单,版主要是乱改你的帖子

拿出证据,上来投诉

然后让网管他们处理



但是如果你认为佳礼官官相护,毁尸灭迹,很简单,连投诉都没用

一 去报警说你的帖子被改了

二 滚出论坛



总好过你在这里玩阴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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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2-2011 08: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很简单,版主要是乱改你的帖子

拿出证据,上来投诉

然后让网管他们处理



但是如果你认为 ...
尽善尽美 发表于 4-12-2011 07:56 PM

好我已经print screen 你的言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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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1 10: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我已经print screen 你的言论了。
真神林永庆 发表于 4-12-2011 08:08 PM



   你print来做么?
难道你要用来对付佳礼?

我的言论又不是官方言论
你这个人真是sot sot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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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11 10: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跟你这种人说话,用这句就可以了

酱不爽就滚出论坛啦,免得迟早有一天你被版主害死

还有版主是不能禁止访问的,只有超版以上才可以,请参考‘

http://cforum4.cari.com.my/faq.p ... amp;searchgroup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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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1 1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神林永庆 网友:

晚上好。
唉!你看,我已经讲了又讲,很多遍,要开帖投诉,请遵照 论坛调解区 所定的版规程序。
一开始,就有人就有人被你搞糊涂了。


也请不要自以为清高,要求别人 "你需要训练观察力" 之类的,
因为你和其他投诉的网友也一样,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跟着版规程序。对吗?


算了吧,我就给你机会。
就拿 #6 的贴图做证据。
我的理由已经很清楚:请指教!!

如果是错别字,你就应该给我一个正确的 "字" 。
可是,从这个帖子的头到尾,你有提供正确的 "字" 在那里?看不到!
再看回原本的帖子,你有提供正确的 "字" 吗?不好意思,我还是看不到!


还是,你又在捣蛋了,把 “字” 给隐藏了起来,
我还是需要很认真的和你说,这样做,对于你的投诉,是没有帮助的。




既然你都还没有提供正确的 "字" ,
为什么我会需要 "对不起写错了,谢谢指导" 呢?
拜托!你的次序很有问题咯。


论坛应该扣版主职权才对,这已经是滥用职权。
希望论坛负责人来接见我和处理我的投诉,希望7天工作日内能给个合理答复。
真神林永庆 发表于 3-12-2011 12:02



既然你已经在这里投诉了,也给管理层 7个工作天的时间来结论。
我至少也得大方一点,我就给你 10个工作天的时间,以提供正确的 "字" 。
就从现在的这个时刻开始。


在这里,也得请管理层与网友们作证。
(喜欢的话,就 print screen 吧!)

通常,假如是我的操作上的问题,我会补回最多双倍的分数。
在这里,我就玩大一点,我给你四倍!

看清楚了:
真神林永庆 网友,请再次的提供正确的 "字",
让管理层与网友们看了,也证明了是我的错失,
就请管理层从我的积分扣除 200分,还给他!
(50分的四倍,就是200分!)

请再继续的看清楚:
如果 真神林永庆 网友在 10个工作天之后,
没有能力、也没有办法提供正确的 "字" ,
我会另外的再追讨另外的 150分,凑足 200分。

(我都已经拿 200分来跟你换,不可能你不也一样的做吧!)


好了,就等你的答案了。


---------------------------------------------------------------------

都已经讲了咯,开帖之前,要看清楚版规。
这个真的真的会被扣分,怎样好?你还会继续的呱呱叫吗?
http://cforum1.cari.com.my/viewt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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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1 12: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这里应该还有 "明亮的眼睛" 的网友,
如果你知道答案,也看到问题的所在,
帮帮忙,暂时不要留言。

因为哦,你们也得先给 真神林永庆 网友 一个机会,拿回他的 50分(总共 200分!),对吗?

再如果,真神林永庆 网友在 10天后也没有答案,
请等我或管理层宣布 "时间到" ,再多3天的时间里,你们才给你们的答案,好吗?

(答对的,我给你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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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1 12: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烏鴉 于 5-12-2011 01:00 AM 编辑
话说楼主的pattern很像一个问题网友

是谁的分身?
尽善尽美 发表于 3-12-2011 15:39


做么我感觉和楼主说话很头疼
尽善尽美 发表于 3-12-2011 15:49



啊,终於有人开始明白我的痛苦了。


你还没有看出他是谁?
前一段时间,他还真的把论坛搞得乱了阵脚。

等案子结了,再让你知道,
到时,吐口水就好了,千万不要吐血,
因为,血可以救人,口水不可以。


这位网友就是本领东扯西拉,讲不过,就以嘲笑来带过,你自己也看到了吧。
帖子也到了第三面,哪一个是正确的 "字" 也不再提了。
(如果你看到,请指点一下!)

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自己也没有答案,你信不信?


在这里,也谢谢你的苦心与他周旋。
夜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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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1 09: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笑死我了

想不到竟然用编辑来掩饰自己的错别字
可以看得出气量到什么level了
活在自己世界的人

我要highlight的是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当你指责别人的时候
自己也有被指责的可能性

如果说当初可以用友善的态度和乌鸦探讨课题,互相指教的话
这帖根本没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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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1 05: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一个“字”,耗了3页,依然还没有一个结果吗?

言之有理、言之有据才可贵...
否则不外乎只是在无理取闹、发泄情绪,毫无意义

乌鸦版主说“血可以救人”,其实用得不当,也可以害人喔!
不是什么血都可以救人的,就像不是什么版主都可以为人求生的

ok...离题了!

希望楼主的问题得以顺利在几天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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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1 05: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只猫 于 5-12-2011 08:33 PM 编辑
能改的·,以前我见识过,然后过不久在放标签,版主修改过。
真神林永庆 发表于 4-12-2011 01:18 PM



版主的确 !可以更改任何帖子内容的 !无需觉得惊奇 !这里可是他们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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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1 05: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关贴了 !没完没了 !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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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2-2011 08: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关贴了 !没完没了 !烦 !
一只猫 发表于 5-12-2011 05:59 PM

死不认错是他们本性。
遮盖错别字,哈哈有这么好玩,叫他们来玩。
这无关什么字的问题而是滥权问题。
如果说提出错别字就叫捣蛋,哈哈乌鸦版主你的能耐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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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2-2011 08: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的确 !可以更改任何帖子内容的 !无需觉得惊奇 !这里可是他们的世界!
一只猫 发表于 5-12-2011 05:57 PM

他们片面之词用来骗不懂用discuz的人,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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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2-2011 08: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print sc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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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2-2011 08: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创世记去记你这个罪人的出生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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