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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0 09: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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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及发帖准则
6. 开设主题须秉持对事不对人和理性的原则,勿以情绪化字眼或不明确的标题。欠礼貌或情绪化等不符合规格的主题将被关闭不受处理.
其他会员请不要离题或发表嘲讽性回帖,这些都是违规的.
5. 调解区不鼓励无关个案的会员进入主题留言或回复,否则回帖将可能被删除而不另通知。在此版发表煽动网友情绪、嘲讽、离题、挑衅、辱骂、人身攻击等内容将可能被扣除积分/删除回帖,重犯或严重者将被禁言、禁止访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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