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爱中勇男

蔡英文让台湾陷入一国两制的陷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8-5-2019 04: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4:45 PM
仍然可以向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官追究责任!

那你提出任何刑法條文, 一人死了,

可向其身體組成部位追究責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8-5-2019 04: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21 PM
是open的, 就表示己同意再先. 不需再度同意


和軟體一樣, 一旦你同意它是open software,
就表示人家可以用了. 不需再另徵求同意,
除非你有意作商業用途.

software本来属于是developer的拥有。
而酒店本身不属于旅游观光局的财产。
仲裁官也不是联合国秘书长的财产!
所以不犯成偷盗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4: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4:42 PM
从旅游观光局那里找酒店,不经过旅游观光局的同意,不叫做偷盗!
因此是合法行为,不造成偷盗行为!

觀光局己同意在先, 所以叫ope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4: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22 PM
名單出自聯合國產權.當然要問過,取得同意.

酒店名單出自旅游观光局,不过酒店不是旅游观光局产权,游客入住酒店當然不用問過旅游观光局,而是得到酒店的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4: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25 PM
我說犯了偷盜罪, 又沒說判了偷盜罪.拿啥判決書.
連基本法律冬冬都搞不清楚, 不要笑話了啦!


一敗再敗......你真的敗到剩骨頭而己啦. 哈! 哈! 哈!

是否犯了偷盗罪不是由你说了算,是由法官是否判了偷盗罪来决定!

連基本法律冬冬都搞不清楚, 不要笑話了啦!
一敗再敗......你真的敗到剩骨頭而己啦. 哈! 哈! 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4: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4:47 PM
software本来属于是developer的拥有。
而酒店本身不属于旅游观光局的财产。
仲裁官也不是联合国秘书长的财产!
所以不犯成偷盗行为!
software本来属于是developer的拥有。
而酒店本身不属于旅游观光局的财产。
現在談的是list, hotels list 的擁有權是觀光局.
去扯hotel作啥, 想要偷換概念嗎? 丟人現眼.



software open 表示develper允許大家取用.
hotels list open 表示 觀光局允許大家取用,

hotel要放list之前, 正常作業下觀光局也要取得hotel的同意.
才可以把hotel放入名單.

仲裁官也不是联合国秘书长的财产!
仲裁官不是, nomination list 是


用了聯合國的所有權, 就是有偷盜的事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8-5-2019 04: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4:49 PM
酒店名單出自旅游观光局,不过酒店不是旅游观光局产权,游客入住酒店當然不用問過旅游观光局,而是得到酒店的同意!

是list , 取用list 和入住hotel是兩回事,

不要又企圖魚目混珠.

丟人現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4: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4:53 PM
是否犯了偷盗罪不是由你说了算,是由法官是否判了偷盗罪来决定!

連基本法律冬冬都搞不清楚, 不要笑話了啦!
一敗再敗......你真的敗到剩骨頭而己啦. 哈! 哈! 哈!
是否犯了偷盗罪不是由你说了算,是由法官是否判了偷盗罪来决定!
偷盜案只重證據, 有證據就成立.....判斷只是有拿沒拿而己,
證據有拿就有, 沒拿就沒有....不須多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8-5-2019 04: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8-5-2019 04:53 PM
是否犯了偷盗罪不是由你说了算,是由法官是否判了偷盗罪来决定!

連基本法律冬冬都搞不清楚, 不要笑話了啦!
一敗再敗......你真的敗到剩骨頭而己啦. 哈! 哈! 哈!
連基本法律冬冬都搞不清楚, 不要笑話了啦!
一敗再敗......你真的敗到剩骨頭而己啦. 哈! 哈! 哈!
你在打臉你自己哦!
bitch_slap_-_get_this_satisfaction_look_on_your_face_today.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42 PM
你拿的是菲國的記錄, 不是主辦國, 中國的會議記錄.
來源本來就很可疑, 且貨又不對辦,

你要把魚目當成珍珠, 堅持這個也行, 我有啥辦法?


錯, 我說的是小list, 大list, nominaton list則由vol 2617收集 ...
你拿的是菲國的記錄, 不是主辦國, 中國的會議記錄.
來源本來就很可疑, 且貨又不對辦,

你要把魚目當成珍珠, 堅持這個也行, 我有啥辦法?
你要证明其是假货先,如果你无法证明,该呈堂证物就是有效!

錯, 我說的是小list, 大list, nominaton list則由vol 2617收集的treaty所提定.
你硬要把大list當成小list, 我也無法阻止你要賴皮.

https://treaties.un.org/Pages/ViewDetailsIII.aspx?src=TREATY&mtdsg_no=XXI-6&chapter=21&Temp=mtdsg3&clang=_en
已经写明Notifications made under article 2 of annexes V and VII (List of conciliators and arbitrators)
不容你抵赖!

都強調了, 主體己死亡, 不會有任何法律程序可用了. 但有著的是犯罪的事實.
是你口口聲聲的說沒定罪, 一天都是清白的, 反而是你要證明你的說法, OK!

仲裁官自己组成仲裁庭,用回自己展开审讯,唯一需要问过的人,就是他自己!
如果你要证明其偷盗,请通过法律途径将这些仲裁官因为偷盗行为,而导致仲裁庭变成不合法!

所以输了就要承认,不要死赖皮!
你要赖皮,我要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43 PM
list是聯合國所有, 聯合國祕書長為保管人.

酒店的list是旅游观光局所有,旅游观光局长為list的保管人.
不过酒店本身不是旅游观光局所有,入住酒店不用问过旅游观光局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44 PM
當然, 但list的擁有權在聯合國.

没有人取走该List,目前list还在联合国秘书长手中。
秘书长没有损失任何东西,所以自然没有发生偷盗的事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45 PM
是聯合國的東西, OK!

酒店不属于旅游观光局的财产,同样的仲裁官也不属于联合国的财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45 PM
拿了聯合國的東西, 就是偷盜.

错,不是属于联合国,所以不是偷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47 PM
那你提出任何刑法條文, 一人死了,

可向其身體組成部位追究責任?

公司发生犯罪行为,过后倒闭,受害者仍然可以向老板追究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48 PM
觀光局己同意在先, 所以叫open

错,论不到观光局同意,就算观光局反对,游客也可以合法的入住酒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8-5-2019 05: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53 PM
現在談的是list, hotels list 的擁有權是觀光局.
去扯hotel作啥, 想要偷換概念嗎? 丟人現眼.



software open 表示develper允許大家取用.
hotels list open 表示 觀光局允許大家取用,

hotel要放list之 ...

我们没有叫该list去做仲裁,我们去找list里面的仲裁官出来仲裁。
正如我们没有入住酒店list,我们入住的是酒店。

除非你叫该名单,即一张纸出来仲裁,那么才需要得到秘书长的允许!
不过,看你的混乱逻辑,你应该是连人和纸都分不清了!
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54 PM
是list , 取用list 和入住hotel是兩回事,

不要又企圖魚目混珠.

丟人現眼!!!!!!

对极了,如今是用仲裁官出来判案,而不是叫list出来判案,所以是你魚目混珠.

丟人現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57 PM
偷盜案只重證據, 有證據就成立.....判斷只是有拿沒拿而己,
證據有拿就有, 沒拿就沒有....不須多說.

证据只证明自己拿自己的东西,当然不是偷盗!
真的就不需多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5-2019 05: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8-5-2019 04:58 PM
你在打臉你自己哦!

你在打臉你自己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4-9-2024 11:35 AM , Processed in 0.085935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