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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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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春节,在模特的坚持下,我们终于结婚了。好多朋友劝说我,人家那么漂亮那么年轻,如果不是图你的钱,怎么会跟你结婚?我想也是,她条件那么好,找谁不好,干嘛非要找我这样年龄又大又带俩孩子的?不就是图我的钱吗?
虽然结婚了,我对她还是不放心。为了不让她知道我到底有多少钱,我把钱都存到了卡上,设上复杂的密码随身携带,从不让她知道。好在她也从不过问这些事。
我期待感情回来的那一刻。
日子并不如我预想的一帆风顺,我的两个孩子,一个14岁一个12岁,都很淘气。由于模特和孩子只差几岁,两个孩子从不叫她妈妈,而是叫她“阿姨”。他们的矛盾好像永远也理不清。
冬天外面下着大雪,一片泥泞。两个孩子在外面玩够了跑回来,在干净的地板上踩下一串泥脚印,地板可是模特刚刚擦干净的,模特很生气,但不能说孩子只能向我告状。
可是我能说孩子吗?他们没妈已经够可怜了,我不能再说他们。
前妻还会经常给孩子打来电话说模特是狐狸精,要孩子防着她,还教两个孩子对付狐狸精的办法,孩子和模特的矛盾越来越多。模特和孩子都是我的亲人,谁也不能得罪。
婚后模特怀孕了,她希望把孩子生下来。可是我都以种种理由推脱没让她生,后来又两次怀孕都是如此。不是怕别的,我是怕孩子生下来后和我自己的两个孩子争家产。我不能肯定模特嫁给我的真实目的,吸取前妻的教训,我一定要守好我的家产。
随着模特和孩子矛盾的加深,我的心情也越来越差,烦得厉害,感觉钱很害人,后来彻底失去了理智,开始打牌赌博浇愁,一晚上输掉几十万是常事。我不仅在家赌,还和朋友到宾馆包房赌,模特在旁边坐着看,急得直掉泪。我的压力太大了,只想在赌博的刺激中寻求解脱。
这样的日子坚持了十个月,我终于受不了了,把孩子送回了老家,与模特离了婚。
房子是租的,离婚时模特什么也没要,我也理清了生意回到广东老家,离开了石家庄这个伤心地。
现在想来,那时模特对我真好。每天晚上睡觉时,都会让我枕着她的胳膊入眠,一直睡到醒她都不肯动一动,哪个女人肯对男人这样啊。
她做模特每个月能挣五六千元,可是和我结婚后,我没让她再做,她心甘情愿地在家做家庭主妇。模特对我是真心的,我却一直在怀疑她,我对不起她啊。
我回广东后,模特给我打过几次电话,都是问寒问暖。如今,两年时间过去,我又回到了石家庄,一来是清理一下300万的欠款,二来我还想找回模特。可是她的手机号换了,家里的电话也换了,她父母也不再让我进门,我得不到有关她的任何消息,可能她已经嫁人了,也可能在躲着我,不管怎么样,我都希望她能回到我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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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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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情人约会菜应该怎么点
情侣间心动的约会或夫妻间的浪漫晚餐,基本上都是一件美妙的事情。为了使约会内容更丰富、约会结果更圆满,何妨学一学就餐的礼仪。
约会中的两个人进入餐厅后,当餐厅侍者送上菜单时,女方不可迳自点菜。合礼的作 法,是女方请男伴建议,或向男伴透露自己想吃些什么,然后再由男方向服务人员点取。
女士不宜迳自点菜的理由,最重要垢是让男方有充分的主动权来掌握自己的预算。因为有时候男方口袋中并未准备太多的钱,女士迳自点了自己想吃而价格昂贵的菜,万一结帐时男方付不出来,场面岂不尴尬万分?另外,由男士负责安排约会用餐的内容,亦可突显女方是受尊重、被照顾的一方。
约会点菜有讲究
许多女性在男性问及想吃什么的时候,惯常以“随便”作答,这在约会中是相当不好的。为了表现自己有主见女方应该说明自己想点的是什么,即使其价格超过了男士的预算,男士也会改其他的建议,很技巧地掩饰过去的。
点过了餐饮,开始用餐时一个气质高雅,仪态端庄的淑女,不应该为男士倒酒或做拿毛巾、挟菜一类的服务。因为在西餐中这些工作应该全由服务人员来做;而中餐之中,则是男士向女方献殷勤的机会,女方如果反其道而行,非但不能赢得赞美,还会引起男伴的怀疑你是否从事过帮别人服务的行业呢?
不论约会的对象是太太或情侣,男士为对方挟菜最好要使用公筷或公匙,不要用自己吃菜的筷子。另外,男士频频向对方劝酒、劝菜,也是很不优雅、很不懂事的动作。
用餐当中,女方如果要上洗手间或打电话而站起身来,男士应立即微微起身相送,等到女方办完事情回座位时,男士亦应欠身相迎。有人说,如此表现太过肉麻,有奉承之嫌,但真正了解国际餐饮礼仪的人,便会了解这绝对只是礼节,而非奉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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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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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不带功利色彩的爱情
重读张欣的小说《此情不再》,心中仍有着淡淡的痛。
小说写了两代女人的故事。姑姑朱沙沙,内科医生,命运多桀,与即将谈婚论嫁的男友失散后,矢志不嫁,孑然一身。多年之后的邂逅,却是他陪着他的妻子来看病!她为他的妻子设置了家庭病房,送医送药到床头,日日月月,无微不至;对他从不眉目传情,只是希望,今朝同船渡,来世共枕眠。他的态度模棱两可,若即若离,在妻子病故后却与一个认识不到三个月的年轻女子结了婚:不是对她没感情,而是只有年轻的女人才能让官场失蹄的他心潮澎湃。
或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女人恋旧,对待感情往往是执着的,甚或还有几分傻气;而男人,尤其是成年男人的感情,是暧昧的,试探的,算计的,留有余地的。
侄女朱沙沙,双料文凭,“修长的身材,纤巧的腰身,鼓鼓囊囊的乳房和屁股,她的美,不是略显苍白的面颊、尖巧的下巴,黑茸茸的眼睛,而恰是她那几乎破衣而出的胴体,可谓春光无限”。可就是这样一个女孩,竟被男友甩了,而且是在一次人工流产后,虽然他们互相欣赏、彼此相爱!男友掉头离去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另一个女人答应给他本田轿车、爱立信电话、请客吃饭签单权!
问世间情为何物,爱又如何,情又怎样,终究抵不过灯红酒绿的诱惑!
她们无疑都是好女人:美丽,柔情,体贴,善解人意……本应该有着至纯至美的爱情、温馨如意的家庭!然而老天却跟她们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让她们遭遇了如斯男人!这样的男人,你问他世间情是何物,他永远都不可能给你一份哪怕只是稍稍象样的答案!
真的很有一些迷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不带功利色彩的爱情吗?究竟是女人要求过高,太过于幻想,还是男人太现实,太不屑于情感?
几位待字闺中的女孩子闲谈,很是青睐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因为他们有经济基础而又成熟、体贴、温情、温存!我不禁哑然失笑:四十岁的男人,大多有着或有过婚姻。一个有过婚姻的男人,他最好的时光已经给了别人,而且还在继续给着。别指望他会回过头来再给你温情的一面,不可能——他的感情已经老了!他还有温情,他还有怜惜心,可那怜惜心是冲着自己来的。王安忆不是也说过吗:“四十岁的人,哪一个是心上无痕??”
心上无痕,风过而竹不留声,雁去而潭不留影!可是女人一旦爱上了,就不会计算,被需要的感觉有时竟会胜过被爱,它或许更真切更温柔蚀骨。再聪明的女人在坠入情网之后也会变得弱智的,她哪里分得清被需要和被利用之间的微妙差别?
真的希望老天能再对女人慈爱一点儿,不要让沈浪、张丹枫、杨过、萧峰等等男人老是成为现实生活中至情女人的幻想和偶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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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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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里的矫情男VS骄娇女
纵然黑色警报高悬,可说真的,我们并没有太多机会挥汗如雨———日夜有空调,就算两点一线之间也大多处于冷气的庇护下。在摇蒲扇、用井水冰镇西瓜的那辈人眼里,我们已经过得很奢侈了,若是连这样都不肯满足,仍然大叫着“热啊”、“苦啊”的矫情男与骄娇女们,实在就称得上“恶行恶状”了。
矫情男人“恶行”一
古天乐?那是小女孩的偶像,哪适合我们这些“高级白领”。晒太阳?天啊,从小连足球都没踢过几场,好不容易才“攒”下如今的斯文形象;再说了,听说紫外线对皮肤很不利呃。美黑就应该斥巨资去美容院,谁让咱们有钱又时尚呢!
古铜色性感,也可以速成
文/Joy
朋友中有叫林的男生,一向以“美男”自诩,一来他确实是个多情多义的种,二来他也的确生就一副好皮囊,玉面皓齿,尤其是那吹弹得破的肌肤,引无数美眉竞折腰。
不过林近来颇为郁闷,一向自以为在情场所向披靡的他突然遭遇对手———同门中有个小师妹,属于典型的热带美女,性格热辣火爆。前日小师妹去塞班岛晃了一圈回来,带回一身蜜色肌肤,并立刻在众人面前宣称:最看不上那种皮肤比女人还白的男人,她的目标情人必须有着一身古铜肌肤和茁壮的二头肌。
这可是林的致命软肋,为了保证“美白”,他向来绝少晒太阳,一到夏天,他的原则就是:能在屋里待着绝不在屋外晒着,能在车里坐着绝不在路上走着。
可是,这口气不能不争!就在小师妹的宣言公布几天之后,林忽然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又过了一段时间,林回来了。不过,令所有的人目瞪口呆的是,此刻的林已然脱胎换骨,古铜色的肌肤令他的轮廓更为坚毅。不过,对于那几日的行踪,林硬是闭口不谈。
原本这该是个很圆满的结局,小师妹的芳心也已被攻城掠池。可是好景终究不长,上个星期传来的故事是这样的:小师妹为了向闺中密友SHOW自己的黑马王子,硬是在38度的高温下去了热带风暴,而且颇为自豪地说,她和林看上去是最有型的一对“健康情侣”。
可惜事实证明,那天是林遭遇的最黑色的一天。关于那天共有3个版本:其一是说,林先是死也不肯离开太阳伞;其二是说,林当时汗如雨下,小师妹突然发现他的汗也是咖啡色的,这才发现林竟用了深色粉底涂抹全身;其三是最终版的,说林在小师妹的逼问之下,不得不招供,自己原来是去某男子会所,用什么全进口的“舱”,硬是速成了这身性感肌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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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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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情男人“恶行”二
网球?灯光夜场还行。游泳?室内温水的才能凑合。高尔夫?NO!我宁愿在家里练习挥杆。外面几度不干我事,反正我是当定了恒温动物———永远26摄氏度。
跑步,没空调也不行
文/丁毅
男人当然也要身材,要在紧身T恤、贴身衬衫下让“六块肌”、“二头肌”若隐若现,不努力当然不行。
Jacky的女友据说是曾经当过模特,而Jacky的肚楠却已经长到了二尺六。于是今年春天刚至的时候,Jacky就在小区会所办了张健身卡,那里什么都好,只是条件有点简陋———健身房只有电扇、网球场造在楼顶。
开始两个月,一切都很精彩。星期一,Jacky跑了半个小时步;星期二,他说自己瘦了0.5公斤;星期三,与“健友”相约打网球;星期四,闷了45分钟桑拿;星期五,发现隔壁跑步机上的女孩比女友更漂亮,不知不觉加跑了1公里;星期六,劳累过度发烧病倒;星期天,发现自己又瘦了1.5公斤,于是又背起健身包,冲……
一晃眼,6月至,健身房里却再也不见Jacky踪影。“大热天去没空调的地方健身?人家当你头脑发热哦!”Jacky突然对会所的健身中心不屑起来。原来,Jacky出门有车、公司冷气十足,过惯了恒温生活。为了在夏天继续减肥计划,狠狠心,他花了9800元搬回一台进口跑步机,搁在家里的立式空调旁———跑步的时候,也要26摄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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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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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情男人“恶行”三
路太远?我不去。没冷气?我不去。晒太阳?更不去。“80年代”的那群男生,从小就没经历过可以随意“撒野”的暑假,每天都被爸妈关在家里打游戏、看电视。所以嘴里大叫“走向社会”,却又挪不开步子了。
打工,终究只是理想
文/李君娜
暑假快过半,在家里狂睡了快一个月的大一男生小A,突然一改懒散形象,四处打电话求问:“有假期打工的地方吗?算我一个。”好在小A大面积撒网,电话打出去没几天,就有了几个回应。
第一份工:去超市发广告单。兴致勃勃赶了去,没多久小A就打了退堂鼓。要连续站一天,最要命的是分派给小A的那个地点还吹不到多少冷气。放弃。
第二份工:家教。每周一次,每次一个半小时,40元。小A心里一算:统共也就做四五次,没多少入帐,贴给车费、冷饮费后差不多就归零。还要在下午顶着大太阳出去。放弃!
第三份工:杂志社兼职。杂志社里嘛,最多翻翻杂志吹吹冷气,总是轻松的。这下小A总算以为找到个美差。哪知道跑了过去,也不是那么好混。杂志社“鼓励”小A自己跑出去找选题,找了选题写了稿子发掉稿子,才有稿费发!一个礼拜后,小A就不再出现了。选题不好找,跑出去又晒得慌,一样是无所事事,不如在家睡觉打游戏!
小A的假期打工理想宣告“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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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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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娇美女“恶状”一
坐地铁?车厢里的“味”太重。骑车?精致的妆和飞扬的裙摆就糟蹋了。步行?那简直是要昏倒的!对于娇弱的美眉而言,怎样上下班,居然成了大问题,也就难怪清晨及傍晚时分,满街都是为了拦出租扬得泛酸的胳膊。
第一次上车,浑身发凉
文/李君娜
美女Jenny,平日最重外表。出门前不从头到脚精心修饰一番,绝不出门。
是美女都爱夏天。何故?夏天衣服花样多面料又少,当然是光明正大“秀”身材的好机会。所以每逢夏天来临,美女Jenny心情那个好啊,不掺一点水份。
不过夏天虽好,却也有麻烦。头一桩,大热天出门,就算有再强的防紫外线的阳伞护驾,也扛不住热浪侵袭。走不了几步,香汗涔涔,早把空调房里精雕细琢出的妆搞成个大花脸;再加上高跟鞋汲地,袅袅婷婷间,一手拎一只本季最IN的包包,一手撑把阳伞,只恨没有第三只手来调一下架在鼻梁上超酷的墨镜。
此等破坏美观、风度之事,美女Jenny一再申明坚决不干。Jenny家所在小区门口不远就是地铁站,单位也是一出地铁就到。本来上下班都是极便利的事,偏偏Jenny从家门口走到小区门口需要10分钟———也就是这10分钟路程,成了Jenny的美丽大敌!
眉头一皱,Jenny自有办法:斗胆包了一辆“黑车”,每天上午固定时间停在家门口,直接送她去单位。所谓“黑车”,就是没有营运证、没准连牌照都是经过“加工”的冒牌出租车。
第一天上车,只见四周车窗均被贴上了深色车膜,车厢里弥漫着浓重的烟味,司机老是色迷迷地在后视镜里打量Jenny的V领———Jenny只觉得浑身发凉、两腿打颤,不禁有些怀念地铁车厢里的拥挤。但没办法,为了光鲜亮丽,再大的风险也得挺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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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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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娇美女“恶状”二
谁说有空调就是幸福?空调可是皮肤老化的杀手。身体24小时恒温是享受,可谁又能体会到皮肤正经受的摧残呢?不晒太阳、不经风雨,可我还是不放心自己的脸。
到点了,该喝了
文/西西
夏天刚到,Echo的“面子”问题又成头等大事。
她的包包里,SPF系数在15至120不等的防晒霜、控油口者哩、吸油面纸是必备;回到家,进门先把脸洗干净,接着晒后修护霜、美白精华液,一层层往脸上刷……
这些还只是入门,更重要的是,要“步步为营”。此等境界非一般人能达到,却被Echo引为夏日养颜一大法则———
某日与ECHO逛完街,受不了热,一部的士直奔距离最近的E鄄CHO家“孵”空调。ECHO从冰箱里取出一西瓜,劈开。三两口啃光后,我径自把瓜皮呈抛物线丢进废物桶,欲消灭第二块;扭头却看见ECHO,正悠然自得地用她啃下的那块瓜皮在脸上“磨蹭”又“磨蹭”。见我看她,抛下一句: “你不知道吗?用新鲜西瓜皮按摩皮肤,美白又镇静呢。”
又一次,和ECHO一起吃午饭,特意加点一道西芹百合,清清爽爽,只为能入得了为养颜正力戒一切油腻的ECHO的法眼。不想她把尽挑百合吃,芹菜却碰也不碰。问她作甚,答曰:“芹菜里含了好多感光物质,外面日头老猛,吃了容易晒黑。”
更绝的是,ECHO总担心自己皮肤的水分被冷气抽干。为了及时补水,她特地制定一张每日饮水时刻表:6:30经过一整夜的睡眠,身体开始缺水,先喝250CC温开水;8:30到了办公室后,先别急着泡咖啡,给自己一杯至少300CC的矿泉水;11:00在冷气房里工作一段时间后,一定得趁起身动动的时候,再给自己一天里的第三杯水;12:50……饮水时刻表一式两份,一份贴办公室,一份贴家里。
这下,ECHO没事老看时间,到点该喝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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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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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起那一夜的错误恋情
早上有只相思鸟撞到玻璃墙上,死了,它一定是误把高楼的灯光当成星星了。我终于明白了,阻挡我们相爱的其实就是那些光亮和误会,闭上眼睛,就看见我们身体的光亮,在那个荒谬的夜晚发出的光亮。相信我,我们俩如此幸运,一时的错误却撞上了对的人,所以可以原谅,可以忘记。
口述:曾越
整理:千北
收到孟萍的分手信
“嘟嘟,嘟嘟嘟”。像是指尖在叩门,这是我设置的Out Look收到邮件时发出的声音。电脑屏幕上一个等待开启的信封图标在不停闪烁,看了一眼E-mail地址,我知道,是孟萍发来的。
2003年2月14日,情人节。武汉依然春寒料峭。窗外飘着凄冷的雨,当然,我所在的湖北经济电视台办公楼里有暖气,可是没来由地,从看见邮件的那一秒钟开始,我的手不停抖动。
孟萍是我的女友,起码这一秒钟和这一秒钟之前的8年时间里,她是。然而她已经有三个月没有给我任何讯息了。
挪动鼠标,公文一样黑白分明的字铺满了屏幕,哪有旧时展读信笺的怦然心动?我一字一字地看信:
“亲爱的越,武汉的2月一定非常潮湿吧,这时节加拿大的枫叶美极了。这封信早想写了,相信我,我和你一样内心天天都在受着煎熬。元旦那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驱车去了多伦多市中央公园的湖心岛,有焰火晚会。当耳边传来礼炮声、爆竹声和随着哨鸣飞向天空的兹兹声时,身旁有人为我送上了玫瑰。我拒绝了他。从那天开始,我的2003年在他每天一束玫瑰的包围下度过。现在这儿正是深夜,可窗外霓虹闪烁,夜空缤纷。热闹繁华的背后,我觉得自己太孤单了。所以,原谅我…”
孟萍的文采还是这么漂亮,哪怕写分手信都讲究美感,我的嘴角浮起一丝嘲讽的笑,心里却锥穿一样痛。
头儿在那边喊我的名字,让我赶紧扛起摄像机出发。我木然地答应了一声,关页面、关邮件、关电脑。下意识里记得的最后一个动作是删去来信,顺便也将这个邮件地址从“联系人”一栏中永久删除。
晚上11点半,采访车将我丢回到电视台大门口。没有伞,我站在武汉的雨夜里发呆。电视台大楼外是蓝色的玻璃墙,吸取着、反射着、交织着各种各样的霓虹灯光,然后呈现海一样的深蓝色。
不远处就是我的单身宿舍,可我不想回去。我挥手招了一辆的士:“去汉口,找家最热闹的酒吧。” 30分钟后,我坐在了汉口“红色恋人”酒吧里。这是个光怪陆离的去处,这是个声色犬马的场所,谁都不认识谁但满眼看到的都是人,什么都听不清但耳朵里可以塞满声音,我缩在角落里看沸腾的舞池。我已经在喝第四瓶啤酒了。
突然音响里爆出一声礼炮般的声音,然后是模拟烟火射向天空的哨音,舞池上方的灯随之变幻出五彩的光,烟花从夜空凋落飞散洒到每个人的脸上。
一切都在对我散发着蛊惑的光亮。这是个美妙的夜晚,一个有故事的夜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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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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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的身体是光亮的
故事来了,来的这个女孩有一张妩媚的脸,浓墨重彩地化着夜妆,涂着鲜红光泽的唇。她一定已经喝得很多了,用又高又深的玻璃杯装着干红酒,挤到我身边坐下,拿过我面前的啤酒,倒进一些在自己的红酒杯里,然后说:“干杯,为我不认识你。”
我笑起来,抢过她杯里的混合酒,倒一半在我的杯子里,喝了。味道倒有些特别,我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敏感过,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伸手去摸女孩的脸庞,她有一双令人心疼的眼睛,雾一样雨一样。
女孩开始笑:“你一定失恋了。女孩出国了,或者当人家二奶了。”
我也笑:“怎么那么俗套啊,那你呢,是不是一样的?”女孩突然贴在我的耳边,声音充满了古怪的诱惑,挑逗的话语并不熟练,但的确很诱人:“我可以吻你吗?”
我拿不准自己该怎样继续,心头有面旗帜被风吹开了一角。突然脑海里浮现出孟萍的样子,仿佛看见她仰脸望向加拿大的夜空,一脸陶醉。我咬着牙拼命摇头,想将她的样子甩出去,这时女子的舌尖掠过我的耳畔:“全都忘了吧。”仿佛咒语一般,孟萍的身影消失了。搂紧眼前这个不知名的女子,我心里烟花满天。
她的唇野蛮地侵略过来,狂风骤雨一般,柔软湿润--温柔的暴力。我将眼睛闭上了,眼前却是炫目的光芒。是什么烟花照亮了这个黑夜,是什么潮汐在拍打心海,又是谁,如同度身订做一般地吻着自己?
说不清谁搂着谁谁扶着谁离开了酒吧,说不清这个疯狂爱了一宿的房间属于什么酒店,也说不清灯有没有开天又是何时亮的。我醒来时女孩已经离开了,只是在一个可能她忘记拿走的手提袋里,我看见一套崭新的化妆品,还有一副眼镜。女式眼镜,旧的,很老土粗笨的样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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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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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熟悉的陌生人
转眼到了2003年10月,我已经慢慢恢复平静,偶尔想起孟萍,也偶尔想起半年前那个荒唐的夜晚。
这段时间父母四处托人替我安排相亲,可我才28岁,我一点儿都不急。可是父母着急,母亲对每个可能的女孩都保持极大的兴趣,她说:“介绍人是从小看你长大的刘姨,她说这个池欢是大学老师,相貌品性都极好,和你非常般配。”
我不置可否,下午又接到刘姨的电话:“小越啊,池欢这孩子既单纯又本分,很不错的。她原先有个大学里的男朋友,东北人,非让她也去东北,她父母不同意,半年前分手了……”
哦,都是受过伤的男女,我点头答应了。
10月10日晚7点,“花儿”咖啡馆。从看见池欢走进来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就开始往下沉,这世界真的太小了。她径直走到桌前,礼貌地欠了欠身然后微笑地坐下。
她的眼睛在我的脸上停留了三秒,但似乎什么都没想起来,只是淡淡地一笑:“你好。”我心情复杂地打量池欢,直发披肩,端庄得体的淑女长裙,而且素面朝天。难道我认错了?我开始后悔了,如果这真的只是初次相识,该有多好。
那些个炫目的片断又在我眼前晃动起来,对面这个陌生的女子,我知道她的指尖有多纤细,她的胸膛有多柔软,甚至听过她滚烫的情话和颤抖的呻吟。我坐不住了,站起身来。
池欢以为我是想礼貌地握手,赶紧也伸出手来,两人动作慌乱,她一把竟握住了我的手臂,然后突然一惊松开手。她的眼神里写着什么?惊慌?诧异?羞愧?
是的,和我眼神里的内容一模一样。
一定是皮肤上的温度唤起了她的记忆。是的,我们当时彼此不知道名字,我们甚至对彼此的相貌都很模糊,但我们的皮肤却记住了彼此的皮肤。
许久,我艰难地开口了:“其实我不是那样的……”池欢打断我的话:“我也不是的……”僵住了,都有些尴尬,同时又有种异样的亲密感在两人心里浮沉,令我既想逃离,又有些不舍得。
在咖啡厅门口犹豫了半天,我小心翼翼地问:“我送你?”
她苦笑了,月光照在她的脸上,投下一道阴影,那一夜也有这样的月光吧,只是我们都忽略了月光。我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在我手心里瞬间由冰凉到火热。对视良久,我下了决心走上一步,认真地说:“我们重新开始可以吗?从拉拉手开始。”
池欢考虑了一会儿,认真地点了点头。
那一刻心里有些欢喜也有些恍惚:两个陌生人相识叫作开始,两个陌生人怎么能重新开始?可是她的气息于我,却是熟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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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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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池欢认真地开始了恋爱
但我俩的恋爱地点明显多了许多局限。可以一起吃饭,或是看场电影。可惜电影不是每天都可以看得下去的。酒吧是绝对去不得的,我俩有默契,一竿子将世上所有的酒吧都打入了另册,仿佛那儿倒真成了一夜情的代名词,去了,就有心存不轨的想法。只有找些纯粹的茶楼或是咖啡屋。四目相对,讪讪地笑。
晚了我就送池欢回家,路上经过一些酒店的大门,脚步不敢有丝毫的停滞。不用看,大家都知道酒店里每扇窗都拉着厚厚的帷幕,遮住了视线和黑夜,帷幕里灯亮着吗?又正在发生些什么?
便这样天亮了又黑了,由秋到冬又由春到夏,在父母还有刘姨眼里,我和池欢应该可以谈婚论嫁了。
可只有我们自己心里明白,我俩这大半年来连手都没有牵过的,我们只是构建一个恋爱的样子,可我们没有恋人的行为。
有时我躺在床上回忆和孟萍谈恋爱时都做了些什么,比如数一数学校靠东湖的那条路上共有多少盏路灯,比如在江滩上写下对方的名字。那段时间里我们的感情浓得像蜜一样,腻在一起吻个没够,抱个没完。
那么现在,我和池欢之间,真的是在恋爱吗?
2004年12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池欢的电话,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语气轻松:“我的大记者,你带着摄像机来拍一拍吧,东湖湖面上飞来了好多相思鸟呢,一对一对的,美极了。”
湖面粼光晶莹,两翅带着红黄色翼纹的相思鸟在湖面嬉戏和玩耍,雌雄相伴形影不离。它们的嘴是美丽的鲜红色。我和池欢在湖边跟随它们拍摄了很久,那是认识一年多来我们第一次忘了过去那尴尬的经历,全身心感到愉悦。
夜幕降临,饭后我送池欢回学校,她邀请我上她的单身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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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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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到她的小屋
小屋很洁净,床前桌上堆了大量《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等名著,还有她教授的大学语文专业书籍,奇怪的是,除了洗面奶、面霜外,竟然没有一样化妆品。我有点诧异:“你原来真的不化妆的?”
池欢瞪了我一眼,想说什么但又无话可说。也许她和我一样,想起那手提包里的崭新化妆品,还有眼镜。我艰难地说:“嗯,你原先戴眼镜的?”池欢语气虚弱:“嗯,是的,就是那天,那一天我换的隐形眼镜,后来再没戴过眼镜了。”
池欢那晚的妆一定不是她自己画的,这一年多来我从没见过她化妆。可是,那天晚上褪去衣裳只着一双白袜在窗前舞蹈的女子,也是池欢吗?哪个是真实的她?站在大学课堂里温文尔雅授课的她?用笨拙话语调情的陌生女子?她是走路腰板挺得直很少有妩媚姿态的老师?可我的身体分明体验过她疯狂纠缠的身体。
那一夜当然是偶然,可那一夜曾经发生,即使再偶然,都成为了我们共同的经历。
为了掩饰彼此的尴尬,池欢提出要看我刚才拍摄的画面,她出神地看着影像里两只相思鸟相依相伴飞翔,对我说:“知道吗?曾经有人用笼子捉住一只雄相思鸟,另一只与它相爱的雌相思鸟苦苦地跟着笼子走,不肯离去,叫声凄惶。最后人也心怀不忍,将笼里的相思鸟放了出来。”
池欢像讲述一个童话般地看着录像带,那一刻我觉出了她的动人,与平时的刻板不同,也与酒吧那一夜的风情不同。我似乎感觉到,也许这一刻的她才是真实的。
我吻了她,我曾经深刻地吻过她,但这一次却仿佛是我们的初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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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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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受着考验
2005年新年,我和池欢见了彼此的父母,皆大欢喜。
2月14日情人节,下着雨,我出去采访回来,池欢在我宿舍里等我。我上前拥住她,却感觉她的身体异常僵硬,一愣,就看见她眼里含着泪,手上死死地抓着什么。原来是她掉的眼镜,地上还有散落的化妆品。
池欢颤抖着手将眼镜戴上,拘谨得像个中学生:“你不问我为什么?”
我说:“为什么?”
池欢自顾自地说:“我谈过一次恋爱,那个男孩回东北老家了,他要留在家乡,他说我看上去太单纯太老实,连化妆都不会,他还说希望娶一个风情万种的女子。于是你知道的,我就在接到他这个电话的那一天去了酒吧,遇见了你。”我的心一痛。
池欢说:“我们分手吧。我们都努力了这么长时间,但总是有隔阂。怪只怪我们在那一夜迷失了自己,都不是平时真实的自己了,怪只怪我们在相爱之前已经上床了。”
如果在相识之前我和池欢真的只是陌生人那该有多好,我们一定会相爱的。我缓缓对着池欢的背影说:“你还是戴隐形眼镜吧,更好看些。还有,抹点口红吧,鲜红色的一抹,很美。”
池欢返身扑进了我的怀里,我的脸上一片清凉。
我捧起池欢的脸:“我一直保留着这些。我是爱你的,在知道你的名字之前,在相亲之前,在认识之前我就已经爱你了。”
9月30日下午,我与池欢正商量“十一”期间去对方家里的事情时,突然她接到一个电话,然后她的表情就有些怪怪的。迟疑了一会儿后,她告诉我,她东北的男友要来了,晚上7点的火车,那男孩两年了仍然无法忘记她,并且后悔了,说已经说服父母决心到武汉来工作和生活。
心里有种被撕裂的痛楚,又是一片光亮,白极光一样耀着我的眼,让视野里全是盲点。我说:“好的,我知道了。还是旧爱好,知根知底而且水到渠成,不像我们,明明应该正大光明在一起,心理上老觉得偷情似的。”
我听见池欢深深叹息。
整个国庆长假,我们没有任何联系。10月8日,我接到刘姨的电话,她说,是池欢的父母托她打电话的,因为老人很奇怪我“十一”期间为什么不上门,问池欢,她什么都不肯说。我惊奇了,我问刘姨:“池欢大学里的男朋友没有上门?”刘姨骂我一句:“你傻了吧,池欢从9月30号晚上到10月8号没上班,整天待在家里,门都没出过。”
我赶紧拨通池欢的电话,我想说对不起。池欢的语气很冷静:“有人说,男女之间的爱情总会走到床上,无非是离床的距离远近,无非是时间早晚而已。可是,我们那一步跨得太快了。让我们都再想想吧。再联系。”
半个月过去了,我忐忑不安,但又拿不出理由来说服自己,也没有把握说服池欢。大家都沉默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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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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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鸟的故事
“2005年10月31日雨夜,武汉市解放大道航空路地段一幢高楼下,一群红嘴相思鸟飞行途中撞到玻璃幕墙而死。据鸟类专家分析,尤其在雾、雨夜,建筑物上玻璃墙反射的炫目灯光会令鸟迷失方向,造成一种错觉。”
池欢捧着课本和教案刚回宿舍,我不管不顾地一把搂紧了她,像是守在笼外的相思鸟一样,像是眼巴巴看着撞上玻璃墙的相思鸟伴侣一样,惟恐再次失去。
我语无伦次地说:“夜间飞翔的相思鸟依靠星光和月光导航,可是城市里太多耀眼炫目的灯光会让鸟迷失方向,特别是在有雾的时候,特别在雨夜……”
池欢将手放在我的额头上:“你怎么了?你在说什么?”
我深呼吸一口,认真地看着池欢:“早上有只相思鸟撞到玻璃墙上,死了,它一定是误把高楼的灯光当成星星了。我终于明白了,阻挡我们相爱的其实就是那些光亮和误会,闭上眼睛,就看见我们身体的光亮,在那个荒谬的夜晚发出的光亮。相信我,我们俩如此幸运,一时的错误却撞上了对的人,所以可以原谅,可以忘记。”
11月1日。我和池欢去领了结婚证。
池欢说,她要去鸟语林领养那只失去伴侣的相思鸟。
池欢说,现在我们有时间了,我们可以坐下来谈谈书,谈工作,谈童年,谈未来。
池欢说,现在我们不用感觉偷偷摸摸了,我们先结婚再恋爱,先上床再相爱…
我笑着拥她入怀。
皮肤温存在一起,因为熟悉,所以吻合。曾经困扰我们的那刺眼的光亮终于慢慢暗下去,淡化开去,越来越柔和,因为映着池欢唇上的朱红,而层层渲染云烟氤氲,并终于烛影摇红。
编后语:最终主人公和池欢幸福快乐的生活下去,虽然以后他们还会遇到很多很多的磨难,但这两个人的爱情基础已经打的很深了,相信他们一定会平安的度过,最后愿老天保佑他们幸福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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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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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充满爱情潜质的底片
关于心灵的某些事情,在某些人的视线里,一丝一毫也不能隐藏。
他是一个优秀的男人,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女友漂亮聪慧,在一家出版社当编辑。两人中规中矩地相识了一年多,眼看谈婚论嫁就要摆上议事日程,忽然间,女友提出分手。
“为什么?”他一遍遍地问,好奇大于生气,“你究竟对我什么不满意?工作、学历还是家庭?或者是我的处世态度和生活作风有什么问题?”“都不是。”女友说,“只是因为那张照片。”他的心不禁一颤。
那是一张极普通的照片。是他与一位女学生的合影。他常去一家成人进修学院讲课,每次讲课时,那个女学生都会坐在教室的最前排,全神贯注地盯着他看。下课了就给他端一杯水,然后和一大帮同学围着他聊东聊西。他对她印象不错,和她在一起时也挺舒服。但也仅此而已。“她端水给你时,你有什么感觉?”女友追问。“学生给老师端水不是很正常吗?”
“那她盯着你看时呢?”“也很自然啊。老师怎么能怕学生看。”“那我盯着你看试试。”女友道。然后便死死地盯住他。有几分试探,又有几分认真。“开什么玩笑。”他却觉得浑身不自在了,忙拿话题岔开。不久,就出现了那张照片。那是一次课间休息时,一位同学不知怎地随身带了一架相机,还剩下几张胶卷没拍完,便对着同学们胡乱抓拍,忽然看见他正和她说着什么,便顺手给拍了下来。不过拍得实在是不错:他和她的脸挨得很近,额头几乎抵着,目光相对,会心微笑。他的神情如暖暖的春风,她的神情如漾漾的春水。“拍的时候,你在想什么?”自从见到这张照片,女友就絮絮地问。“当时正在说话,哪里顾得上多想什么。”“那么,你们在说什么?”“不记得了。”他淡然道,“不过是一张照片,别太在意。”
“你们看来可是真的挺好。”女友的神情带着些微微的惆怅。“那不过是一张照片。”他有些急了,“我现在就可以撕掉它!”“撕掉照片容易,可是你能撕掉那个人吗?”“我和她只是师生,至多算是朋友,”他气愤地说,“不信你可以去调查!”“有些东西连你自己都没发现,我又能够去查什么?”
女友幽幽地说,“相信我,我绝不是无中生有。她很适合你,你也很适合她。你之所以和她没有故事,是因为你在有意识地为我负责,从而无意识地把她关在了情感圈外。”“你根本没见过她,怎么知道她适合我?”“不要以为这张照片不算什么,有时候,一句话语,一个动作,一声叹息都足以暴露一切。”女友指着照片上的他和她,“你仔细看看她的眉毛,她的眼睛,再仔细看看你的笑容,你的神情……你是喜欢她的,是不是?”他沉默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现在追究起来,他真是一点儿都不讨厌她,也可以说是喜欢她。如果他有意让这种喜欢延伸下去,这种喜欢有可能会变成很喜欢,甚至是爱。“然而,我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却从没有照过一张这么和谐的照片。”女友说着翻开了影集。果然,他和女友的每一张照片都带着些莫名其妙的生涩、紧张、惶恐和故作姿态。亦如他和女友所谓的爱情。“可是,你总不能为这样一张照片和我分手吧?”“那有什么不能呢?”女友静静地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无法更细致地分析,你也不要太违心地否定。这张貌似友谊的照片背后,其实充满了难以言喻的爱情潜质。”他无语。
二人终于分了手。当别人问为什么时,他们都保持缄默。是的,说出来谁会相信呢?一年多的朝夕相处和有意栽培竟然抵不过一瞬间拍下的一张随意的照片。后来,他真的和那个女孩结了婚。正如女友所说的那样,他和她彼此确实更为适合。他这才明白女友是个在情感上多么锋利和精明的女人,那张他一直自以为是友谊的合影,居然是一页被她一眼看清的只有在暗房冲洗时才能目睹的爱情底片。
他也方才明白:有时候关于心灵的某些事情,在某些人的视线里,一丝一毫也不能隐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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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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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的爱像纸折的玫瑰一样脆弱
我跟他的爱情历程其实很平常。无非是开始女的先端着,男的拼命追,火候差不多了,便开始热恋。后来就什么都干。但最终还是没有能够走到一起,原因很简单:我们都没有钱,身在两地,连见面的路费都没有。我们只能选择分手。如果让我重新来过,我一定会选择谈一场丰衣足食的恋爱。
那晚我们签了合同
我的性格很倔强,对待爱情,我是很自私的,只在乎自己的感受。面对众多的追求者,我之所以选择了他,只因为他懂得欣赏我,比别人更爱我。我做的事他都欣赏,这一点让我开心。我觉得他是爱我的。在找不到我爱的人之前,我以为拥有爱我的男人会同样幸福。
还记得有一次约他跳舞,他迟到了。我等不急就很生气地回家了。他打来电话解释,我不听。我提出分手,他求我原谅。当时我是真的不想回头了,可是他说如果我不原谅他,他就从楼上跳下去。一开始我没理会他,以为他是闹着玩的。没想到,他拿了手机就摔了。那是他姐姐买给他的,还不到一月啊。他换了电话又打来,我心软了,就答应原谅他了。
第二天,他来到我的房间。他跪下来向我求婚,说:嫁给我吧。我故意板着脸说:都没有鲜花呀。他想了想,就用纸巾折了一朵“玫瑰”。举着那朵“花”,又说:嫁给我吧。那一刻他打动了我的心,我笑着接过了那朵“花”,答应做他的妻。那晚我还和他签了合同,发誓永不变心。我真的觉得,那是我最幸福的一个夜晚,因为有一个深爱我的男人,让我做他的新娘。他拿出一根香烟说,要把我的名字写在烟上,吸进肺里,留在离心最近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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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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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贫穷,所以吵架
过去了的日子就像是昨天,记忆历历在目,那么清晰,那么亲近。日久生情在我的身上似乎最贴切了,从享受他爱我的幸福,渐渐变成了享受我爱他的快乐,那时我已经是那样习惯和依赖他的声音,他的笑容。习惯每天在网上和他聊天,聊我和他之间的点点滴滴,习惯随时给他发短信,告诉他我每时每刻的心情,习惯了晚上睡觉时和他倾诉一天来的思念和眷恋。晚安,早上好……想起他说这些简单的语句时,我总能感觉很温暖。
后来,他来找我,告诉我说他爸爸病了,要回内地一趟。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分别竟让我们成为了陌生人。他对我说,为了给爸爸看病,他四处奔波借钱。不久,他爸爸病逝了,原本贫寒的家更加贫寒,以至于连给我打长途电话的钱都没有了。没办法,他只好厚着脸皮在朋友开的网吧里“免费”上网,为的是和我在QQ里聊天。每次他都说过些日子就来海口,和我结婚。我问他到海口找不到工作怎么办?我只是一个服务员,每月400元的工资真的不能帮他什么。我想见他又害怕见面后捉襟见肘的尴尬。
就这样,我苦苦等待。他则一再向我道歉,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我们在QQ里面开始争吵,没完没了地争吵。
后来的日子他刻意地远离我了。没有他的争吵,我开始很不习惯。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他给我的印象太深太深,深到一辈子无法抹去。他提出分手,说也许我们只能成为朋友,不能成夫妻。恋爱的伤,从来都是个优雅的刺,拔出的瞬间,鲜血淋漓,很痛,很痛。我说,一转身,我们就成了陌生人,不会再是朋友。我的性格硬起来很像男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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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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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他,但又怨恨他
忆往昔,易成伤。追旧事,断人肠。而今我能做什么呢?结局已定,我只是盼他能早日找到心爱的女子。对我而言,这场相识,虽是苦但我却得之甚多。而对他,我想,伤心多过快乐,因我给他的太少太少了……我曾经笑问他,我又笨又丑,为何会爱上我?他笑着说,因为你是个蚂蜂窝,而我便是被你叮得中了毒的人呀。现在回想起来,内心很是伤痛,为自己的自私,我欠他的太多太多了。
在他面前,我才真正感觉到被人呵护的幸福。与心爱之人心与心的相融,是所有人的追求,而在这世上,有的人一生都找不到与己相融的另一半。而我何其幸运,能认识他,这已是莫大的幸运,可开始时,我并没认识到这一点,没有好好珍惜。此生或许就这样昏昏而过,但至少,我内心有过梦,有过盼望。我是快乐的,这份感觉如此清新,令我走向一个新的天地,我的人生因为有了他而有了一个美好的回忆。
爱情是一回事,婚姻又是另一回事。他曾经对我说,即使世上只有一对恋人,也得有个卖烧饼的。你要选择那个卖烧饼的,至少不会饿死。
我理解他,又怨恨他。他这么轻言放弃,叫我一个弱女子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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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7 10: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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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其实是一种较量
(一)爱情其实是一种较量,人都说商场如战场,其实爱情也是一个战场,而且,这个战场,伤的不是人的身体,而是心,心伤难治。战场上,情侣双方,谁胜谁败,就要看谁爱谁多一点。爱情的天平,自古以来,都是不平衡的。别提我这般感慨,因为我的爱情就是一个战场。
我叫XX,一个小公务员。喜欢听周杰伦的<简单爱>,却爱上了一个复杂的人。是我先说爱他的,他只是接受。自然而然地和我在一起。我以前不知道一个人怎么可以爱上两个人或者更多人,但是就是他,让我知道不但可以,还能够同时在各色女人这中,游刃有余。是的,他就是一个很花心的男人。他说,我可以给你我的感情,但别妄想得到我的专一,我没有爱。他还说,你也可以有我以外的男人,我不介意。我说我知道了,可是我没有告诉他,我无法同时爱上两个人,大概因为有爱情的洁癖。
他经常约我到酒吧里去,然后让我留在一个地方,和别的女人们调情,酒吧里,经常会碰上他的老相好,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在我的面前拥抱,甚至接吻,慢慢地,我习惯了,不知道这样的习惯好不好,可是却怎样也离不开这个我喜欢的男人。我想我是个痴情的女人,而他,是个不识痴情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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