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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64a

!中國遊客貪心狂用盤子「鏟蝦」又吃不完! 惯用蝗式手法 我没冤枉强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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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02 发表于 13-4-2016 08:07 AM
啥是法規? 搞清楚才來說,不要笑死人!

餐厅立法,对浪费者罚款就对了。
至于你不懂什么是法规,不耻下文,r你大可以给本人10000元,本人可以非常详细的解释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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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4-4-2016 10:14 PM
原来你不懂什么是法规,不耻下文,孺子可教也,你大可以给本人10000元,本人可以非常详细的解释给你。

是你不懂, 627樓有說明, 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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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02 发表于 13-4-2016 08:09 AM
依法律那個條款? 請明確說出來!

於法無據, 啥時是自由了.

请出示法律,餐厅不可以罚款,还要继续被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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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4-4-2016 10:14 PM
餐厅立法,对浪费者罚款就对了。
至于你不懂什么是法规,不耻下文,r你大可以给本人10000元,本人可以非常详细的解释给你。

對不起, 造假大立屍, 只有立法機關有權力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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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02 发表于 13-4-2016 08:09 AM
立法兩個字就有了. 不要睜眼說瞎話!

立法里面完全没有讲看到政府和法律,自己讲自己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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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4-4-2016 10:15 PM
请出示法律,餐厅不可以罚款,还要继续被打脸?

可以不可以罸款, 我可以另議,

但餐廳可以不可以立法, 是決定不能
只有立法機關可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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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02 发表于 13-4-2016 08:11 AM
啥叫當然有, 不是立法/行政機關, 立下法規?
去搞清楚啥叫法規啊, 不要整天鬧笑話.

是你规定只有立法/行政機關才可以立法?
你以为你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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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4-4-2016 10:16 PM
立法里面完全没有讲看到政府和法律,自己讲自己爽?

立法本來就只有政府的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可以.
這最基本的常識, 你一個造假大立屍不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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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4-4-2016 10:18 PM
是你规定只有立法/行政機關才可以立法?
你以为你是皇帝?

是的, 立法一詞是指立法機關, 行政機關立法.
沒啥好唬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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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02 发表于 14-4-2016 10:17 PM
可以不可以罸款, 我可以另議,

但餐廳可以不可以立法, 是決定不能
只有立法機關可以立法.
可以不可以罸款, 我可以另議,
没有另议,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
这个才是整个主题的解决方案。
但餐廳可以不可以立法, 是決定不能
只有立法機關可以立法.
可以不可以立法,是另议的重点。
不管可以不可以立法,一定要另议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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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02 发表于 14-4-2016 10:19 PM
是的, 立法一詞是指立法機關, 行政機關立法.
沒啥好唬爛的.

不等于餐厅不可以立法,沒啥好唬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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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4-4-2016 10:21 PM
没有另议,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
这个才是整个主题的解决方案。
可以不可以立法,是另议的重点。
不管可以不可以立法,一定要另议就对了。

另議是說我們可以在其他樓討論, 不在這樓.
搞清楚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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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4-4-2016 10:22 PM
不等于餐厅不可以立法,沒啥好唬爛的

不行就不行, 你在怎硬拗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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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02 发表于 14-4-2016 10:10 PM
先去搞清楚法規的定義吧, 大立屍!

既然你不清楚,那么你自己去读书不就会了?
不断说什么大立屍,显得自己没教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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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02 发表于 14-4-2016 10:13 PM
真的沒, 你認為有, 是因為你不懂法, 不懂啥是法規!

真的, 你認為没有, 是因為你不懂法, 不懂啥是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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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02 发表于 14-4-2016 10:14 PM
網路上不就流行沒圖沒真相麼, 造假的圖己被我拆穿.....
用造假的圖來駡, 對麼?

只有你自己认为是假的。
继续自己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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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02 发表于 14-4-2016 10:15 PM
是你不懂, 627樓有說明, 去看看.

没有人有兴趣去看你自high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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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4-4-2016 10:28 PM
既然你不清楚,那么你自己去读书不就会了?
不断说什么大立屍,显得自己没教养而已。

是你不清楚立法定義, 這種手段讓你看來很無聊, 為硬拗而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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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02 发表于 14-4-2016 10:16 PM
對不起, 造假大立屍, 只有立法機關有權力立法.


對不起, 人造僵屍, 不是只有立法機關有權力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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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6 10: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02 发表于 14-4-2016 10:22 PM
另議是說我們可以在其他樓討論, 不在這樓.
搞清楚點吧.

对,那些立法的东西,在其他楼讨论,不在这里。
这里只是讨论杜绝浪费食物的方法,请针对主题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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