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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1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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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我去開會嗎?
記得OL和我談過我的加薪及花紅嗎?我那一刻離開,也不再詢問爲何我的花紅少了,原因很簡單,我不想在這裡幹活了。
那天是星期六吧。然而我接到大專團說要在下星期四(2月9日)開會。我去嗎?
我去。我縂不能去和原先負責大專團的PH說,我不幹了,你自己去開會。
開會當中,我還挺認真記錄,給予建議等等。
過後第二天,我還整理記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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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1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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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我決定辭職!
我在2月12日早上,遞上辭職信。
我對於這種待遇實在灰心。既然無法認同我的工作量以及付出,我何必還在這裡浪費時間?況且我的時間以及身體開始無法負荷這種工作量。我需要空間以及時間。我決定離開。
剛好OL去開會了,我以爲她看到我的大信封。原來沒有。
我看到她回來,心情很壞,開會不順利吧。
再加上我的辭職信,我想更壞了?
我在這天遞信時,告訴了CH,我辭職了。怎知CH也告訴我,她也想離開。她會在過幾天遞信。
哦?CH也想辭職?爲啥?
她的理由也很簡單,她也要空間及時間陪同家人,與家人相聚的時刻比工作重要。
終于,OL看到我的辭職信。
叫了我進去,循例也要問問我原因吧。
我說,我需要時間及空間,我要休息,這裡的工作量及待遇根本不是我想要的。
OL說,“好吧。我接受你的辭職。”
我蠻開心地離開她的辦公室。
怎知還是閙小風波。
OL告訴了HR,YM,說批准我的辭職。然而在下午時,SS單獨問我:“你真的要離開?”
我說:“你怎麽知道我辭職的?”
SS說:“OL告訴我的。”
我:“是的。”
SS:“可是OL說,過了年,她還會挽留你的。”
我心裏想:是嗎?可是她已經和YM確認我的辭職了。挽留我?不需要吧。
另外,YM偷偷問CH,知道我辭職嗎?
CH如何回答?
CH說:“知道了。”
YM說:“你如何知道?katrina跟你說嗎?”
CH迴避她的問題,答:“你現在跟我說,我就知道了。”
哈。真趣怪。
第二天(2月13日),SS說她很傷心,回去和她丈夫說了,她丈夫問了她一個問題:如果CH也辭職呢?SS要如何?
SS告訴我,如果CH也同時辭職,她也要離開。
我心裏都不知道要不要跟她說,CH也在準備辭職信了。
但我卻認爲SS知道後,也不會隨著辭職,因爲她在等待某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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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1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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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1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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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7日:除夕夜
雖然我和CH都辭職了,但我們還是如常工作。
盡量把自己手上的工作處理好。
除夕夜,公司有倒數活動,我們都必須在下午7時回到工作崗位。
eh,舞臺上字眼有錯字喲。
我趕快通知SS,我們必須改掉它,我和YH儘快在9點前處理好。
好啦,改了,不會有錯了!!
我和YH當晚負責的工作,都是招待嘉賓還有節目及禮品事情。
YH自願留下來幫忙,讓MC可以回家。
SS則要協調燃放焰火事,CH就要負責禮堂宗教儀式。
大家都很愉快地工作。
這一晚,LY走來我身邊,說想要和我談談。我回應不是現在吧。他說等我新年假期後回來才好好談。
他是要顯出他的誠意嗎?
好。我就等着看他如何説話。
CH過後告訴我OL出醜的事,禮堂中的司儀本來是由CH擔當,但無人可以協調其他工作,則改由CH自己處理,而OL卻取代司儀工作。
原來,表演嘉賓告訴CH,明年不好再找OL當司儀,因爲OL是他見到最差的司儀。
(哦?怎會呢?OL說過她很會當司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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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12: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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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焰火放了之後?
焰火放了之後,邀請嘉賓賞燈咯。
過後呢?
已經淩晨1點了,我們應該回家了嗎?
大家環顧一周,發現OL不見了。
大家心中有數,OL已經回家了。
我們還要呆下去嗎?不了,大家回家過年呀。
真可憐。除夕還要開工至淩晨1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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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12: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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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放假回來後?
放假回來了。我開始處理新春大聯歡。這活動也不是很難,如常進行。好像也沒有什麽大事發生。
反正出了狀況,也好像無所謂。我辭職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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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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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博愛來了
記得我說,我不再辦博愛這活動。可是我還是逃不過,我還是要幫忙SS,協助老人院的負責人報到工作。
這次的宴會由SS負責。當然,籌委會還是繼續準備便餐給不請自來的老人。
我在報到處,看到不請自來的老人人頭洶湧。
哦,這次OL竟然出來幫忙?
哈,就讓他體驗一下。
我轉為安排不請自來的老人就座。
我發現今次的不請自來的老人比往年多。他們知道準備的席位不多,大家都想湧進禮堂内。
OL在外應付,好像應付不來,被逼關上禮堂大門。
哦?她終于曉得這滋味。
她搞到要限制70嵗以上的老人才可以進來。但還是應付不來,人數太多了。
很多都被拒于門外。
HT本來在旁門守住,但不知道爲何擅自離場,我只好去看守。
但遭遇在禮堂内的不請自來的老人開門給外面的人,我不給進場。
爲何?因爲根本沒有席位了。
我還給一名40多嵗的女人說:(每次都跑來拿紅包的啦)
“爲什麽不給我們進來,裏面坐住的男人是你的契家佬嗎?你很陰公,不得好死的!!”
我關上門,我在想,究竟我造了什麽孽,要給人這麽說。
裏頭坐着都是60多嵗的老人了,我的契家佬?哈。我必須跟OL說,我心裏這麽說。
再來,我又回到另一道門,這時又輪到那個老是說她中風的女人了。
她要求進去,我跟她說:裏面根本沒有位子可以讓她進,爲什麽她不早點來和人爭。
我果然陰公。我和這班人糾纏很久。我想,酒家老闆一定在說這小不點很兇。(他一直在旁看)
又有一班人,坐着輪椅的也要進去。天呀。究竟這晚宴帶來什麽功效?
派紅包時間到了。派完后,我就回到辦公室中等待晚宴結束,那些表演我也不希罕看。
第二天,OL對我們說,她好失望。
爲什麽?
她可憐那群沒有得進去的殘障人士,她想補償他們,特地包了幾封紅包給他們。怎知道,她隨他們身後,發現這群人竟然是駕MYVI的。(其實她是要去拿車回家,才發現他們泊在她車旁)
她好失望。
她也覺得這不請自來的老人實在太兇了,根本不像貧老,說明年一定要説服公司不要再辦了。可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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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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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
CH的辭職好像越閙越兇了。這過後我才談吧。
然而我的卻風平浪靜。
LY至今都沒有和我談 ,最好不過,反正我去意已定。
我繼續工作,處理我手上的工作。
OL開始登報請人,當然我走之前都沒有請到人。
那我的工作應該交給誰?
我應該請示OL了,讓她決定!!
oh mygodness。
竟然我的工作可以分派給很多人,包括SS、KG、YM、PH、HT!!
瓦靠!!
什麽樣的分配。
我開始列出清單,並和有關人士交待工作,要求他們簽名證明我交待工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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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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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我真的要走了
3月9日,大夥請我去吃飯。
呵呵,OL就坐在我對面。
在享用期間,她問了我一句,“找到工作了嗎?”
我搖頭說不。
“我有朋友要請人,是有關網站的工作,很適合你喲,你可以每天上網。”
哈!竟然還在損我。
我搖頭說不!“我不是念IT的。我的IT knowledge都不是很好。”
3月10日,是我在這公司的最後一天。
我的東西很早都收拾好,只有部分工作要交待。
HT intercom我,問我有關會員名單事,我拒絕上他的座位解決問題,因爲那只是電腦界面的問題。
其實,我回應他,我在準備刊物的事,在這公司最後一星期,刊物小組主任要求開會啊,我必須整理一些資料給HT,好待他容易處理。
終于中午1點了,應該離開辦公室了。
突然OL走到我身邊,對我說:“我給你一些期限,如果你在4月之前想回到這公司是沒有問題的。可是回來後,不是這職位咯。要在4月之前哦。如果回來後,你不是拿出RM200請大家吃飯咯,當成補償昨天那餐。”
我當場愣住。究竟她如何這麽想?回去?
她離開後,我仍在公司内,等待CH、YH及SS,我們相約去博物院。
這時,接綫員告知,OL要求我打電話給她,爲什麽?
我撥個電話給她。原來她表示她忘了跟我說,要交回鎖匙的。
哈,我回應她:“昨天我已經交給HR了。”
真得意。
過後,我告訴SS他們,有關4月回來工作事。
SS告訴我:“以什麽價錢回來?你應該告訴她,我回來的話,價格不同咯。”
我知道OL想調整一些事。
由於CH離職事開始牽涉很多事情,她想要CH離開,要YM代替CH,而我卻代替YM,再另請一位代替我原本的工作。
那我不是變相貶職了?
YM的職位還比我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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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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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我走後的日子
雖然我走了,但還是可以獲得某些消息。
CH仍在那,她離職事引發很多風波。
記得花紅嗎?OL以CH遲到而扣她花紅。
CH爲了證明,曾向我探問。我表示我的花紅是2個月,是助理的最低花紅。
這也認證了,我沒有被OL以遲到而扣半個月花紅。
呵呵,大家當然有疑問,有可能我本來是拿2.5個月花紅呢!!
當然不。
依據OL給CH的資料,OL評價最高花紅的員工是CH和SS,而CH因爲遲到而被扣咯。
那我不是最高的那位咯。
CH也問過另一名時常遲到的同事,也沒有被扣花紅。
原來OL隨便拿個藉口來敷衍塞責。
這麽不好彩,竟然給CH看到花紅的名單,發現OL前言不搭後語,最高的花紅竟然是OL自己!!
再來,YM也向CH表示自己的花紅是2.75個月。
原來,OL根本都沒有評CH是最高花紅。爲什麽OL要扯這種謊話。
其實在OL放假回來後,CH開始和OL有工作上的衝突,甚至吵架。
我想,OL在質疑CH開始不聼她的話吧。
CH也向LY表示,爲什麽OL可以擅自扣除她的津貼?而OL則沒有跟LY表示過。
LY表示,沒有這囘事。究竟誰在扯謊話?
津貼是CH進來工作後一直享有的福利,只有CH的部門才有。
OL曾和CH表示,刪除她的津貼是因爲CH的下屬不滿CH白拿那津貼,被分薄了。
這可是真的?CH又去問下屬,下屬表示無此事。
CH開始很不平衡。跟LY談了很多。
LY必須開始做些動作咯。
LY叫YM準備員工遲到記錄,卻發現OL遲到的記錄幾乎是零。
呵呵。誰準備這記錄?
當然是YM。而YM是隸屬OL之下,誰會去得罪上司呢?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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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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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CH案件越閙越大
CH辭職,引發理事的注意,有幾位理事力爭要求CH不離職。
其實CH不走,也很難呆下去,因爲還是在OL之下。
曾經,OL向CH表示,CH可以轉去我的職位。
CH說:不行。這根本沒有分別,還有他根本不能和HT合作。
CH曾問過LY,“你不是說過要和katrina談的嗎?直到她離開,你們都沒有和她談過。”
當然LY有給理由,我知道那理由后,也覺得沒錯。
即使談了,我也不會回頭。
CH告訴我,他也無法呆下去,因爲風波越來越大,涉及的範圍很廣。
OL好像站不住腳。
CH明白,LY是利用她辭職事來打壓OL的,並不是出自想挽留CH。
OL曾向CH表示,問:
“爲什麽你不能像Katrina這麽瀟灑離開這裡?”
哦?她欣賞我的瀟灑?其實我根本都不想閙,如果我也閙,OL是否承受得來?
最後,CH也離開。
OL的氣焰也被壓下來,甚至她到處去說,她做到2007年12月31日就離開這公司。
哈。等着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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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2: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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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
雖然我走了。我還是聼到某些壞話。
OL要求買pen drive給新人,在SS和YH面前說了:究竟katrina有沒有還回pen drive?
當HR的YM沒有向我求證,而是YH來詢問我。
我表示,我在handover list中已列明交給KG,KG沒說嗎?
我交給KG是因爲我存了ISO文件的備份。
終于YH在會議表明,我有交出來這pen drive給KG。
256MB的pen drive?我需要嗎?當然不需要,我本身使用40GB的portable hardisk啦。
聼了覺得好笑咯。
而CH則被新人賴說,沒有把文件存檔好,使到她無法操作工作哦。
呵呵,當我看了新人所做的宣傳單,原來CH的東西都有好好存檔啊。怎麽說到CH沒有呢?
也有人說我的ISO文件不齊全,當然不管我事,是負責那部分的主任並沒有給我存檔,我何來這些文件?
而KG則說那個pen drive有virus,呵呵。我只能說,公司的anti virus不是很理想,很多人的pen drive都有virus。但不見得我的portable
hardisk也有virus??
清者自清啊。我和CH都無話可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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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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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2月
這期間,我和CH都間中聼到這公司的消息。
新職員的好壞,如何操作,這好像都與我們無關。簡直是不關我的事。
YH喜歡叫我們喝茶,告訴我們她如何不喜歡新職員,可是我們無從品評啊,因爲我們都不認識。
告訴我們,她如何整OL等等。
第一天對她好,第二天對她很差等等,一啖砂糖,一啖屎。
我和CH也不在乎了。
CH曾告訴我,她一離開這公司,一直纏繞她的偏頭痛都沒有發作。
CH只是覺得很無奈,她去面試時遇見一個也認識OL的人,那人曾撥電話給OL確定CH在公司的薪水(底薪啊)
所以那新公司開給CH的薪水竟然與這公司的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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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2: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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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2月
我在離職后,曾前前后后上這公司有幾次。
還記得有兩次,約好CH一同去。
怎知道,CH每次都臨時放飛機,何因?
原來都是偏頭痛發作。
CH對我說,有人告訴她與這公司緣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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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2: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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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6月
最近也見了YH,YH談起開會商談花紅及加薪事。
她表示,某理事撥電話給她,說會撐她的花紅及加薪。
這理事說,OL很狡猾,會辯論。
這理事表示會找多一理事撐YH及PH的花紅及加薪。
原來2006年時,是他們撐他倆的花紅,使到OL無話可説。
YH就順著問:爲何那時你沒有撐katrina的,她幫你完成這麽大的活動。
哦。又提起我?
這理事說,當時OL以我無故缺席的理由刪減我的花紅。
哦?這樣嗎?
我想這理事以及LY根本沒有力撐我。
哈。無故缺席?
那次?他理事還可以說出來,就是陪銀行職員吃飯事。那天我閙偏頭痛,沒有去上班,都被視為無故缺席?
OL應該要謝天謝地,慶幸自己沒有患上偏頭痛這毛病。
我知道她根本無法相信,頭痛會這麽辛苦到無法工作嗎?
我和CH都有這毛病,我們有苦自己知。
我發現自己看得很開了,我不在乎他們是否重視我的工作量。然而我已盡力去處理,唯求活動順利進行。我沒有白拿他們的薪水就好了。至於花紅,我並沒有在吵多了或者少了。
因爲我只想離開那兒。
當YH提起OL以這種理由來刪減花紅,這已經是整一年前的事了,我何必動容?傷心或不忿呢?
想想,這2007年我都不會再拿到他們的花紅。他們要撐誰就撐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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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2: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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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2月
我曾去過公司幾趟,幾次純逛逛。
然而有幾次都是去找宣誓官的,與這公司無關。
我記得OL有看過我幾次,她總是裝到看不到我。
哈,無所謂咯。我也不是來找她。
[ 本帖最后由 katrina2399 于 6-1-2008 03:05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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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2: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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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2月
大家放下,不好嗎?
還活在那記憶中嗎?不了。
YH很喜歡約我和CH出來,但就是不叫SS一同來。
YH很喜歡向我們發牢騷,就是不向SS說。
我和CH都記得,YH品評新職員如何地差,但對我們而言,這不重要了,我們只須聼,不必發表意見。
更炸倒的是,YH要我們答應她,不可以把那些品評新人的話告訴SS。
呵,我們有需要嗎?
又不管我們的事,我們何必求證啊??
[ 本帖最后由 katrina2399 于 6-1-2008 03:09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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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2: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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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3: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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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今天
原本,我想在2008年之前寫完這公司的事,然而我因故無法寫出來。
我基本上都忘記那些不愉快的回憶了。
這未嘗不是好事啊。
我記仇?過得不快樂?
當然不會啊。
我只能說女人的思維與男人不同。
我時常也有不想繼續再寫的念頭啊。
可是爲了完成而完成嘛。我不想別人說我虎頭蛇尾哦。
2007年,我過得不錯,那些2年多的美好經驗以及回憶是值得記住的,我不能抹殺我在那兒所學的事。
如果看了我的帖覺得我很不忿,其實我都是以當時我在那處境的心態所寫啊。我記得我那時刻的心情及不安。(如果還要質疑我的記憶,說我不忿或記仇,也無所謂了。)
然而現在的我,就以現在的心情來説,我不再覺得不忿或不安。
老套說吧。
我的確放下。
即使有人告訴我,爲什麽你不打電話去問問看,OL是否還在那工作,她說過2007年12月31日是她服務的最後一天。
我回答:有需要嗎?她在或不在,我都覺得與我無關。
畢竟也不是她逼我離開,而是我無法再為她服務。
她離職,我也不會覺得高興。她在,我也不會覺得不忿。
CH曾告訴我,她也不在乎OL是否還在那邊服務,這與她無關啊。
我們真的很高興,經過一年的時間,大家都看透了,不為當時的無理對待而悲傷了。大家都活在當下,開心地過新生活。
這對我們而言,我們又經過另一場的洗禮,我們跟著歲月而成長啊。
[ 本帖最后由 katrina2399 于 6-1-2008 03:17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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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8 03: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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