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6-5-2019 09: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6-5-2019 06:59 AM
算了啦,这次是明明白白的写明:
Notifications made under article 2 of annexes V and VII (List of conciliators and arbitrators)
血淋林的事实摆在眼前,你已经百口莫辩!
所以:
符合unclos条文!仲裁合 ... 符合unclos条文!仲裁合法!
快快跟我一起念!
南海仲裁合法!野蛮中国牛滚出去!
先貼出那一個句子是說此list是南海仲裁的List吧,
儍X. 拿個nomination list來充數, 你真的沒品又很奸詐.
爬回去: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9: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6-5-2019 03:56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6-5-2019 07:05 AM
drawn up过后就放在这里maintain,懂不懂?
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你连battle和war都同时输了,你还有什么话讲?
血淋林的事实摆在眼前,你已经百口莫辩!
所以:
符合unclos条文!仲裁合法!
快快跟我一起念 ...
我贏了, 不用動用到多厲害的招式, 有點懶得回應你了.....
就就等你找到聯合國祕書長替南海仲裁drawn up
list時再說吧.....哈! 哈! 哈!
爬回去吧: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6-5-2019 10: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谈判?
单靠谈判失土永远收不回来!最后还是需要武力见真章! 在此同时,大国不会与小国谈判主权问题,因为大国更喜爱以武力解决方案!
南海主权归属争执的小国而言,国家的本土毕竟比那几个岛礁来得重要,不要拿国家的本土当作赌注,来与中国赌那几个岛礁!
一旦战争爆发之时,南海小国则会一无所有,甚至失去自身的本土!殊不知中国就是欲在东南亚寻找一处落脚之地!
小国倘若敢以反抗,或拉拢另一大国搞对抗并让其驻军,机会来了...中国的落脚之地---就是那小国的本土!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7: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再眼睛盲了可以吗?
Notifications made under article 2 of annexes V and VII (List of conciliators and arbitrators)
只要写上这句,凡是各国要根据unclos 的 annexes V and VII找仲裁官,就直接从这里找了!
血淋林的事实摆在眼前,你已经百口莫辩!
所以:
符合unclos条文!仲裁合法!
快快跟我一起念!
南海仲裁合法!野蛮中国牛滚出去!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7: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7: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菲律宾就从该list提名出仲裁官,完全是根据程序的,有什么问题?
血淋林的事实摆在眼前,你已经百口莫辩!
所以:
符合unclos条文!仲裁合法!
快快跟我一起念!
南海仲裁合法!野蛮中国牛滚出去!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7: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看不到整个程序,踩油不是驾车,转方向盘不是驾车,踩油+转方向盘+。。。+。。。才是=驾车!
簽署國把各自的nomination呈交給聯合國祕書長保管是drawn up 这个process里面的其中一个procedure,当这些nomination的人选被他放入名单后,就完成drawn up 这个过程!
血淋林的事实摆在眼前,你已经百口莫辩!
所以:
符合unclos条文!仲裁合法!
快快跟我一起念!
南海仲裁合法!野蛮中国牛滚出去!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7: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啦,你已经知道这些仲裁官完全是合法身份去执行仲裁的。
你现在有种就喊一句:仲裁官本身不是来自联合国秘书长的list,所以仲裁不合法!
我等你喊这句!
血淋林的事实摆在眼前,你已经百口莫辩!
所以:
符合unclos条文!仲裁合法!
快快跟我一起念!
南海仲裁合法!野蛮中国牛滚出去!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7: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6-5-2019 08:47 AM
條文在此, 你都不承認了, 有啥好說的?
那個list只是nomination list, 聯合國祕書長是
作為保管人 (acting in his capacity as depositary).
你貼的文件都清楚寫明, 你都故意忽略不看了嗎?
不要笑死人, O ...
把被nominated的人选放入名单,就是叫做drawn up!
傻X!
血淋林的事实摆在眼前,你已经百口莫辩!
所以:
符合unclos条文!仲裁合法!
快快跟我一起念!
南海仲裁合法!野蛮中国牛滚出去!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7: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你死活要求我出示中菲会议记录,证明菲国有和中国讨论解决南海争端的方式的经过。如果菲国没有和中国讨论过而直接进入强制性仲裁,就是违反unclos而该仲裁不合法!但是我拿出证据来,证明菲律宾有和中国讨论过!所以第一回合就像你自己说的:一刀毙命!
第二次,你认为仲裁官本身不是来自联合国秘书长的名单,结果不但有联合国秘书长接受保管人选的证据,联合国unclos的网上也有根据Annex V & VII的list of arbitators,就是凡是根据unclos 里Annex V & VII找仲裁官时,就是找该list里面的人选就对了!第二回合更是血淋林的事实,将已经一刀毙命的你打入18层地狱!
血淋林的事实摆在眼前,你已经百口莫辩!
所以:
符合unclos条文!仲裁合法!
快快跟我一起念!
南海仲裁合法!野蛮中国牛滚出去!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7: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中勇男 发表于 6-5-2019 10:48 AM
谈判?
单靠谈判失土永远收不回来!最后还是需要武力见真章! 在此同时,大国不会与小国谈判主权问题,因为大国更喜爱以武力解决方案!
南海主权归属争执的小国而言,国家的本土毕竟比那几个岛礁来得重要,不要 ...
不要废话那么多!嘴炮谁不会?实际行动拿出来!
几时开打?2019?2020?3019?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8: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6-5-2019 08:06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6-5-2019 07:04 PM
不要再眼睛盲了可以吗?
Notifications made under article 2 of annexes V and VII (List of conciliators and arbitrators)
只要写上这句,凡是各国要根据unclos 的 annexes V and VII找仲裁官,就直接从这里 ... Notifications made under article 2 of annexes V and VII (List of conciliators and arbitrators)
只要写上这句,凡是各国要根据unclos 的 annexes V and VII找仲裁官,就直接从这里找了! 就是凡是根据unclos 里Annex V & VII找仲裁官时,就是找该list里面的人选就对了!
笑話, 這個Nomination List是由聯合國祕書長保管,
所有權在聯合國祕書長. 這個仲裁庭不屬聯合國屬下的成員,
根本沒資格取得Nomination List 來使用.
你有知會, 取得聯合國祕書長的同意了沒?
貼上來看看, 聯合國祕書長的同意書!!!
沒有的話, 就是偷盜, 盜取名單使用,
就會造成整個仲裁是非法的!
聯合國祕書長都有說他和這個仲裁無關,
就表示他不可能發出同意書.
不要笑死人了, 要用任何東西,
都要先取得書面同意.
你就把聯合國祕書長的同意書貼上來吧.
不然, 結果還是一樣, 非法仲裁!!!!
你還是爬回去比較好吧: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8: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看593樓吧....其他的懶得回答
你己徹底輸得連底褲都沒了....哈! 哈! 哈!
Oh, my God, 忘了你不用穿底褲了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8: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去吧, 你都被我一招打趴了.....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8: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如你这样说啦:
有什么证据证明该list是由秘书长自己放上去的?如果不是秘书长自己放上去,而是他吩咐助理放上去的,就不是秘书长drawn up而是别人drawn up,所以是非法!
如果是秘书长的助理放上去的,是否有秘书长的允许,请出示同意书,如果拿不出来,该名单内的名字就是不得到秘书长同意,是非法名单!
如何证明网上的名单是否和秘书长放上去的名单一样,是否有专家验证?没有的话,就无法证实是真名单!
请问如何证明该UN的网站是真的来自联合国的server?如果拿不出证明,该网站就不能代表联合国网站,里面的资料通通不能作数!所以名单不是来自联合国秘书长的名单,是假名单!
仲裁庭其实是判中国胜利的,除非你能证明该网站的server来自仲裁庭,你在网上看到的其实是假的仲裁庭网站来的!
看到你气急败坏,自己骗自己的样子,全世界都在笑话你呢!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8: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证明仲裁官来自联合国秘书长的名单,所以仲裁合法!
终于把你打得用不超生,以后在我面前再也抬不起头来,真是开心!
来到第30页,终于一举将你击败,功成身退!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8: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6-5-2019 08:51 PM 编辑
你貼的冬冬不就是明顯了麼?
菲國appointed的judge啊......那菲國用了nomination list的人選,
================================
其他懶得答, 用了nomination list,
聯合國祕書長的同意書在哪?
貼上來吧....我等你!
================================
貼不上來, 就爬回去吧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8: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偷來的怎會合法,
法律的毒蘋果樹啊
你還真的有夠無厘頭的,
被打趴的情況下宣告自贏了?
等你貼上聯合國祕書長的同意書
再來宣稱你贏吧,OK!
不然, 你還是一樣得爬回去:
|
|
|
|
|
|
|
|
发表于 6-5-2019 08: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6-5-2019 08:47 PM
你貼的冬冬不就是明顯了麼?
菲國appointed的judge啊......那菲國用了nomination list的人選,
================================
其他懶得答, 用了nomination list,
聯合國祕書長的同意書在哪? ...
本来都可以用的啊,只要放上来,大家都可以用,而且,只要你是UNCLOS签约国,你就可以随时用!
秘书长只负责drawn up和maintain,其他的通通和他无关了!
哈哈哈哈!算了啦,仲官裁是来自其名单的,就是合法仲裁!
血淋林的事实摆在眼前,你已经百口莫辩!
所以:
符合unclos条文!仲裁合法!
快快跟我一起念!
南海仲裁合法!野蛮中国牛滚出去!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