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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3 10: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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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3 10: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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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財女貌 发表于 30-12-2013 10:25 PM
林家榆
我是一個19歲的女生, 異性戀,前兩天在台北車站前K-Mall前發傳單。
不好意思,你要表达什么可以用不超过20字直接讲给我听吗?本人看字比较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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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3 08: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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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財女貌 发表于 30-12-2013 10:25 PM
林家榆
我是一個19歲的女生, 異性戀,前兩天在台北車站前K-Mall前發傳單。
別一直放 "婚姻平等權" 的示威,你只是在弄個假象說世界婚姻不平等。婚姻早就平等啦,東方男人可以娶西方洋婆,西方洋公可以娶東方妞。非洲人,亞洲人,西方人,美洲人等等男女都可以娶嫁,婚姻老早就平等了,還申訴什麽?
男人與男人,女人與女人本來就沒有婚姻這一回事,還申訴什麽?婚姻的意義本來就是男女結婚生兒育女傳宗接代,就是這樣而已。就連古代都沒有把婚姻當著是相愛的最後步驟,只把婚姻當著是傳宗接代的步驟。媒婆介紹了就結婚啦,結婚了就傳宗接代,這就是婚姻。
你,男人與男人,去爭搶這個步驟做什麽,這個婚姻的步驟本來就不應該你去爭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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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3 09: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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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與女人生理本來就不一樣。不一樣的生理有天生不一樣的任務。你不能夠去示威說水泥建築工沒有女人等於不平等對待,你不能夠去示威說沒有給男人懷孕等於不平等對待。生理本來就不一樣嘛,不能夠申述要求一樣的職務。
就好像婚姻的主要意義就是傳宗接代,婚姻的主要意義不是給你 Fxxk 爽的。這就好像你在怪別人不公平不給你在 BUS 車上 Fxxk,BUS 車原本的功能就是用來載人的不是用來 Fxxk 的。婚姻的主要意義原本就是傳宗接代不是 Fxxk,你要 Fxxk 不要傳宗接代就你們自己去同居好了,幹嘛要搞什麽婚姻?
沒有讓你在 BUS 車 Fxxk 是等於不平等嗎? 沒有讓你借用婚姻去 Fxxk 是等於不平等嗎?
。 本帖最后由 新網友 于 31-12-2013 09:12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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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3 04: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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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4 01: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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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4 0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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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呀!還領養那麼多孩童。。。
若同性戀者灌輸那些幼童同性戀的觀念,簡直是禍害無辜的幼童。
若同性戀教導幼童異性戀是符合天理的,那是允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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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4 0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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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LGBTIQ可以生存在這世上,也可以和他們的另一半白頭偕老,也可以享有婚姻制度及公平的社會待遇。
但是不可以成為佛門的僧寶,乃至佛門內有影響力的在家居士。
至於領養幼童方面,必須避免灌輸孩童們LGBTIQ正常化的觀念,反而從小到大要告訴他們LGBTIQ是不正常的。否則,不允許他們有領養幼童的權力。
必須盡所能的告訴他們異性戀才是正常的觀念,男和女在一起才是佛門所認同。(或許某些人真的天生就是同性戀傾向,改變不了的,這又情有可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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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4 1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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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4 1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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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表面上佛門沒有仇視及厭惡同性戀者,但是佛門骨子裡早已有了不認同同性戀的思想。
從今日開始,我會提高警惕,若給我發現我參與的佛教門派、團體、學會等有LGBTIQ,必要時必須采取行動,以免危害佛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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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12: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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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08: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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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財女貌 发表于 1-1-2014 01:56 AM
8. 反對八:同性戀不能生小孩,不能傳宗接代,所以他們憑什麼結婚?
→首先,患有不孕症的 ...
你很會 pusing .
不能生育 和不想生育 = 同義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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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08: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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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財女貌 发表于 2-1-2014 12:48 AM
雖然表面上佛門沒有仇視及厭惡同性戀者,但是佛門骨子裡早已有了不認同同性戀的思想。
2012年8月11日愛 ...
社會上多數佛教領袖都認同同性戀者的地位,如聖嚴法師、釋昭慧、達摩難陀長老。
接受 = 認同 (混淆的障眼法)
你看你 ,進大學讀多多書 ,所為何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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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08: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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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法平等無二,佛教主張對人、動物、生命不能有壓迫與歧視的成見,男女同性戀都是由上帝創造的元素之一,眾生皆有佛性,理應受到公平對待。”
又上帝,又佛性。
“即使異性戀者,也不能保障小孩可以得到多少幸福,為何我們還要責怪其他人的能力呢?”
这就是典型利用异性恋来合理化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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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0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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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08: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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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財女貌 发表于 2-1-2014 12:48 AM
雖然表面上佛門沒有仇視及厭惡同性戀者,但是佛門骨子裡早已有了不認同同性戀的思想。
2012年8月11日愛 ...
靠這些師父出家人的意見有屁用?
佛經依據呢?有認同過嗎?你應該知道什麼是依法不依人,這才是重點。
況且聖嚴和達摩難陀長老幾時有認同過同性戀行為?
佛教也接受慈悲三惡道眾生的處境,難道就因此而贊同投生去三惡道的?
法鼓山的圣严法师对于同性恋问题,则是认为‘同性恋不是今日的风潮,佛经里也有同性恋行为的记载。有人类就有同性恋了,但同性恋不是畸形儿,同性恋者不快乐,是因为自己习性和一般人不同,格格不入;如果大家不以为他们是异类,那也就没有什么问题,对于同性恋,应以平等的心态来面对与接受。
早期釋聖嚴《戒律學綱要》指出一切夫婦關係之外的邪淫都是罪,即是說一切男女夫妻以外的性行為都是不道德的。
达摩难陀长老:我们不谴责同性恋是错的,有罪的,但是我们也不迁就它
本帖最后由 鏡花水月 于 2-1-2014 08:4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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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09: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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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09: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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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財女貌 发表于 2-1-2014 06:00 PM
我是個已婚的異性戀者,也是個基督徒,也是一個罕見疾病「威爾姆氏腫瘤、無虹膜、性器異常、智能障礙症候 ...
啞巴, 未必配聾子, 而聾子,也沒人規定必須配給瞎子.
戀愛, 是自由的配對,就像烏龜看綠豆,很自然.的就對上了眼 .
LGBT的形成,原因同上,也是先天性的DNA缺陷(導致後天的偏頗人生觀).
他們沒有錯,他們也不是生病,只是先天性的不足 .
所以,我是站在人道的立場,來祝福LGBT ,同病相憐的結合.
只要他們保持低調, 不搞政治合法化婚禮,
不用"民粹"來玩弄"民治"遊行抗議.
我一定會參加他們的婚禮 ,祝福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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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09: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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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財女貌 发表于 2-1-2014 09:31 PM
这就是典型利用异性恋来合理化同性恋????!!!
很好笑吗?贴多多烂鬼新闻,就觉得自己赢了?
可惜大马回教国,没有人会承认你们。
你们的婚姻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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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09: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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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1-2014 09:44 PM
啞巴, 未必配聾子, 而聾子,也沒人規定必須配給瞎子.
戀愛, 是自由的配對,就像烏龜看綠豆,很自然.的就對 ...
我已经失去跟他谈道理的耐性,他只会一直贴新闻敷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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