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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謝忠錡

[讨论]堕胎可行还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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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02: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伟彬 于 12-2-2007 11:29 PM 发表
对我而言,万物皆有因果循环.昔日所造之因,皆会有今日之果!!
打从精子和卵子结合为一,就是一个新生命的始端,我们根本没有权力去抹杀一个新生命的生存机会!!
众生平等!!!既来之,则安之!!
对于那些逼不得以的情 ...

如果,当年日军横行中国,被强奸了的中国女性们。
难道你要那些女性怀着日军的孩子?
杀了自己亲人的日军的孩子?
或者近代发生在印泥的暴乱?
那你觉得以宗教角度来看,你觉得有什么看法?
孩子应该被生下来吗?
希望ccarljun91也能针对这些问题发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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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03: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wn80 于 13-2-2007 02:49 PM 发表

如果,当年日军横行中国,被强奸了的中国女性们。
难道你要那些女性怀着日军的孩子?
杀了自己亲人的日军的孩子?
或者近代发生在印泥的暴乱?
那你觉得以宗教角度来看,你觉得有什么看法?
孩子应该被生 ...

先生,首先你要了解的是,被强奸并不代表会怀孕,然而在那期间受害者可趁机寻早方案决解这个问题,不必等到卵子受孕了才来决定,应为一切来得太迟了!!!
我再问你,日军的孩子是人吗?他懂得什么吗?是他要的吗?如果你也一眼杀害他们,那你和日军有何分别呢??凡是有因必有果。别太执著于这等话题。我们要的是堕胎可行还是不可行!!看看辩题
吧!!
再者,不管以任何一个宗教而言,杀生就是方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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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03: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伟彬 于 13-2-2007 03:13 PM 发表

先生,首先你要了解的是,被强奸并不代表会怀孕,然而在那期间受害者可趁机寻早方案决解这个问题,不必等到卵子受孕了才来决定,应为一切来得太迟了!!!
我再问你,日军的孩子是人吗?他懂得什么吗?是他要 ...

先生,我有放如果啦。
就以上述你所说的理智方法来解决时。但你本身非常强调与相信以宗教的角度观来衡量的话,那么就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宗教肯定是对的吗?
理智是用来分析某件事情,然后作出是或不是的决定。
把一切都定了的并不叫理智。

[ 本帖最后由 kwn80 于 13-2-2007 03:50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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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03: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伟彬 于 13-2-2007 03:13 PM 发表
先生,首先你要了解的是,被强奸并不代表会怀孕,然而在那期间受害者可趁机寻早方案决解这个问题,不必等到卵子受孕了才来决定,应为一切来得太迟了!!


我们必须把假设建立在已经受奸成孕上,不然的话这辩题根本没意义。预防胜于治疗有谁不懂?但我们现在针对的是已经怀孕了,该不该堕胎。就好象屋顶破了,你应该第一时间考虑怎样修补,还是考虑“早知以前就修补了”之类的?

原帖由 伟彬 于 13-2-2007 03:13 PM 发表
再者,不管以任何一个宗教而言,杀生就是犯法的!!

现在的辩题就是希望我们以客观,而不是宗教的角度去分析该不该堕胎。宗教反对堕胎人人懂,但宗教一定是对的?一定是最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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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03: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很多方面我们都没有以被强奸的受害者的感受来决定到底应不应该堕胎。
而一直以来以自己的道德观,宗教,信仰,法律等等的来决定。
如果一切都定了的话,这样子受害者跟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对她来说都太不公平了。这样可能造成受害者者被逼以犯法来堕胎。
再看四周的人到底会以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受害者呢?我们不知道。
有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
针对被强奸的受害者,堕不堕胎始终应该由受害者以多方面的考虑,比如生活的环境,精神的承受度,经济上的考量等等。让她自行决定。旁人或一些所谓的观念道德,宗教价值观或法律等都不应该也没有权力左右受害者的决定。
以上纯属个人看法。接不接受在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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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04: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我是无名氏 于 12-2-2007 11:08 PM 发表

但如果女性不去报案呢?
女性被强奸后,有些想不开的
会觉得等下登报纸是种见不得人的东西
或者怕给人歧视,而不去报案
那些怀孕的女性该如何处理?
难道将怀胎4-5个月的baby当掉?
避孕针或吃药,这种 ...


您说的这些观念女性们更应该去报案了,别让面子问题让犯罪者逍遥法外.
在马来西亚被强奸是绝对受保护的, 通常连incharge case的警察都是女性警察.
关在特别办公室里一对一录取口供而且不会被公开. 如果你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别胡乱猜测.
记者也没有机会拍到照片.

如果等到肚子大了才去堕太我认为不可行!因为孩子是绝对无辜的.
如果硬要将小生命去除, 那就要多多做善事了,以减轻下地狱时要受到的刑罚.杀人是最严重的行为,业账更是深... 如果为了面子问题而去堕胎那有这方面经验的人最好长期吃素了.
被强奸谁都不想的, 如果真的遇到了应该赶快跟家人说或找最好的朋友说,这样人家才能帮到受害者.
心灵上受伤是难免的, 补导员们会细心开教的.如果等到肚子大了才想去堕胎那就真的很迟了.

您知到手术的过程吗?
1-2周打针吃药让子宫里面流血(来经)
1-2月医生会在手术前一天用手把药丸推入子宫内让子宫门开启
在手术时医生会用刮子将子宫壁的卵及膜全部刮出再用吸管将残余吸出.


3个月或以上就要用夹子将鹰儿夹出来了...





以下这个网站让人看了不舒服, 请大家三思后才看.如果不能接受请立刻关掉.
如果版主不能接受或违规版规可以立即删除!
http://www.pbs.org/wgbh/pages/fr ... h/abortion3_hi.html

[ 本帖最后由 floopydonkey111 于 13-2-2007 05:33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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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05: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wn80 于 13-2-2007 02:49 PM 发表

如果,当年日军横行中国,被强奸了的中国女性们。
难道你要那些女性怀着日军的孩子?
杀了自己亲人的日军的孩子?
或者近代发生在印泥的暴乱?
那你觉得以宗教角度来看,你觉得有什么看法?
孩子应该被生 ...


一个国家的动荡照成了很多层面的影响
生命也收到威胁, 而在这个局面许多政府机构也不能象往常般运作.
众多女性在这个时候会收到侮辱.
这些女性可以象国际援助社会组织求救
医药方面应该没问题(在城市的范围)

印泥的暴乱让许许多多女性别奸污及杀害这个行为让我们华人都对他们的行为感到愤怒
而被奸污而没被杀害的女性应该尽早象援助组织报告获得他们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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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05: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wn80 于 13-2-2007 02:36 PM 发表

受害者被强奸后那里还能象平常一样冷静理智呢?


这个时候旁人是最重要的了.
尽早更正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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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09: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wn80 于 13-2-2007 03:40 PM 发表
其实很多方面我们都没有以被强奸的受害者的感受来决定到底应不应该堕胎。
而一直以来以自己的道德观,宗教,信仰,法律等等的来决定。
如果一切都定了的话,这样子受害者跟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对她来说都太不公 ...


你实说一切都定了吗〉?那么我又问回你,如果你擅自把胎里的婴儿给拿掉!!请问这对胎儿又有何公平呢?我说了,众生平等!蝼蚁都顺且偷生,你有何必抹煞他的生存机会呢?
世界有70% 以上的人口都信任宗教,如果宗教是不对的话,那他们有宗教信仰的不久全都错了吗??
朋友,在宗教而言是没有主观和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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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10: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各位的高论都发现有一个特点,
因为被强奸的女生会有人帮, 所以不用堕胎...
也许是我理解错误, 不过请大家多在受害人的角度想,
如果你是那位女生或他的丈夫, 你会希望孩子生下来吗?
不要说孩子出现是天给的...这和叫人被强奸时应顺从不反抗没分别....
还有大家有没有考虑第三种情况, 那就是母亲因为健康问题无法把胎儿怀下去,
必须堕胎以保住母亲的命呢?
也许母亲会反对, 但其他人总不能明知这样下去双方都会死而坚持不能堕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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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07 02: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wn80 于 13-2-2007 02:49 PM 发表

如果,当年日军横行中国,被强奸了的中国女性们。
难道你要那些女性怀着日军的孩子?
杀了自己亲人的日军的孩子?
或者近代发生在印泥的暴乱?
那你觉得以宗教角度来看,你觉得有什么看法?
孩子应该被生 ...

嗯,就大概quote几个句子来讲

再说,如果堕胎是理智的方法,政府就不会把它非法话啦!!
不见得,主要是看你去怎样对待堕胎
好像嫖妓,赌博,为什么在马来西亚是犯法
在某些国家却是合法?
不是因为嫖妓,赌博是错的,是不理智的
是因为地区的人民,如何去看待,以及利用

如果,当年日军横行中国,被强奸了的中国女性们。

难道你要那些女性怀着日军的孩子?
这个,牵涉到很多因素
但,主要是看在女性本身
权利绝对在她们的手上

您说的这些观念女性们更应该去报案了,别让面子问题让犯罪者逍遥法外.
的确如此,但要如何能够灌输这个概念?
不是人人都会选择去报案,可能被强奸的是异地非法外劳?
不要站在你的立场,站在她们的立场
害怕,恐惧,是肯定会的
那么为什么有些会去报案,
主要是亲友劝告,或者心理辅导,
如果你被人强奸了,你会第一时间去报案吗?

世界有70% 以上的人口都信任宗教,如果宗教是不对的话,那他们有宗教信仰的不久全都错了吗??
嗯。。不要太过深入宗教课题
宗教,是种信仰,也可以当成是智慧
但它不一定是事实
至于为什么我们会相信,因为我们把它“正常”化了
1+1不一定等于2

那就是母亲因为健康问题无法把胎儿怀下去,

必须堕胎以保住母亲的命呢?
也许母亲会反对, 但其他人总不能明知这样下去双方都会死而坚持不能堕胎吧...
我们必须尊重他人的选择
就像,安乐死,你无权阻止人家安乐死,
虽然你要眼睁睁看着他死,但这是他的决定

嗯,其实,我们把课题太专著在
被强奸者的堕胎合法化课题
但你要考虑比较大众化的课题
例如,就像上面所说的,
母亲本身的健康因素
还有,
不经意怀孕堕胎合法化课题

明白,儿子是无辜的
但,让儿子生下来,无力奉养,生出来的儿子不是更无辜吗?
一切因果造成,这是比较东方的思想;
而西方的思想是,你的决定可以改变未来
这两个矛盾的思想,就看你选择哪一个

我并不大鼓励堕胎,但我却支持堕胎合法化
但,堕胎之前,是否也应该探讨,
怎样的情况下,堕胎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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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07 09: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伟彬 于 13-2-2007 09:48 PM 发表


你实说一切都定了吗〉?那么我又问回你,如果你擅自把胎里的婴儿给拿掉!!请问这对胎儿又有何公平呢?我说了,众生平等!蝼蚁都顺且偷生,你有何必抹煞他的生存机会呢?
世界有70% 以上的人口都信任宗教, ...

对胎儿公平吗?为何一直只围绕在胎儿而不是母体受害者?
那么对受害者公平吗?受害者有必要把她不愿意抚养的胎儿生下来吗?这些宗教,法律的束缚根本对受害者一点也不公平,因为由头到尾她根本连选择的权力都没有.
请问擅自的定义在那里?为何受害者没有得选择?
如果一个胎儿的降临带来一片黑暗给家庭的话.那么其不是把一个家庭给摧毁了.
我的立场在于在不愿意的情形下,女性被侵犯而怀孕,最终的决定权应由受害者本身决定,而不是由宗教,法律来决定.这样一来受害者才有一点点的公平.
虽然我本身也很喜欢baby,baby也很可爱.但不能因为这样而忽略受害者的感受和她的选择权.
针对主题二,楼主问女性是否有权选择.
所以堕胎始终由受害者来决定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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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07 0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wn80 于 13-2-2007 03:40 PM 发表
其实很多方面我们都没有以被强奸的受害者的感受来决定到底应不应该堕胎。
而一直以来以自己的道德观,宗教,信仰,法律等等的来决定。
如果一切都定了的话,这样子受害者跟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对她来说都太不公 ...


看清楚在对上一个你所说的贴吧,就是因为你说受害者没有选择我才会回你小孩也是没有选择吧了!不要再重复你的词句吧,这是非常矛盾的!!还有,记得这一句话,终生平等无论在宗教,法律,人情,等等的主观或客观情况都是逻辑的!!我之所以强调的是我们不可抹煞了一个生命的生存机会.
还有,请不要如果把,因为如果的话我也可说那个小孩也可带给他们的幸福呢?你真么知道对不对??
再说,就是我们要理智才会辨别堕胎这个东西是否在法律,宗教上或人情上来符合这个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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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07 05: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伟彬 于 14-2-2007 02:32 PM 发表


看清楚在对上一个你所说的贴吧,就是因为你说受害者没有选择我才会回你小孩也是没有选择吧了!不要再重复你的词句吧,这是非常矛盾的!!还有,记得这一句话,终生平等无论在宗教,法律,人情,等等的主观或客观情况 ...

如果众生平等,很多动物就不应该被杀了。。
很多动物也不必拿去做实验,然后做了几千轮失败,就当什么事都没有
不要告诉我说,动物死是它们的宿命,所以不应该禁止杀害它们

理智不是针对人,而是针对各别立案
战争上杀人,你不会被判死刑;反之你现在跑去杀人,你很有可能会被判死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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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07 08: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學習慈悲心 于 25-1-2007 07:17 PM 发表
堕胎是不可行的。堕胎就算被合法化,在人理上,仍然是罪恶的,因为生命无辜,父母贪淫而已。与胎儿何罪?

被强奸者也犯了贪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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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07 09: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伟彬 于 14-2-2007 02:32 PM 发表


看清楚在对上一个你所说的贴吧,就是因为你说受害者没有选择我才会回你小孩也是没有选择吧了!不要再重复你的词句吧,这是非常矛盾的!!还有,记得这一句话,终生平等无论在宗教,法律,人情,等等的主观或客观情况 ...

众生平等???
这世上不平等的事多的数不清呢.
那里来的众生平等了?
宗教教导的确实是好,却并不是都很适合每一个情况下.
在历史和近史上也曾经引发了很多宗教战争. 很多被杀都包括手无寸铁的无辜的人和小孩子.
宗教肯定对吗?
众生平等允许人杀害动物吗?允许猫做老鼠吗?牛羊鸡鸭等等是生来让人吃的吗?
法律,法律,是用来对付犯罪的吧.那请问受害者那里来的罪?贪淫罪?受害者在不是本身的意愿下而被强奸成孕.
只要法律让被强奸成孕的受害者自己决定,那么受害者就不会去犯到罪.
矛盾矛盾到最后能做的就是只可以选矛或盾而已.无辜的小孩子跟无辜的受害者都是罪犯造成的.既然受害者者直接被犯人伤害,那么选择权是否应该直接落在受害者的手上?而且小孩子的出世最终还是由受害者来抚养.
受害者不愿意抚养那么生来只会伤害小孩子.启不是又制造另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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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07 0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arljun91 于 14-2-2007 05:00 PM 发表

如果众生平等,很多动物就不应该被杀了。。
很多动物也不必拿去做实验,然后做了几千轮失败,就当什么事都没有
不要告诉我说,动物死是它们的宿命,所以不应该禁止杀害它们

理智不是针对人,而是针对各别 ...


很多动物被杀,得却不关动物的宿命,只是残害动物的人们的无知!!诱惑着他们并没有依照宗教的原理去实践!!
战场上如果杀人是没有最的话,朋友我告诉你,saddam hussein 就不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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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07 02: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伟彬 于 15-2-2007 02:17 PM 发表


很多动物被杀,得却不关动物的宿命,只是残害动物的人们的无知!!诱惑着他们并没有依照宗教的原理去实践!!
战场上如果杀人是没有最的话,朋友我告诉你,saddam hussein 就不用死了!!

bush一个命令死了多多无辜的人.:@
做什么没见他被判刑.
众生平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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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07 0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wn80 于 15-2-2007 09:50 AM 发表

众生平等???
这世上不平等的事多的数不清呢.
那里来的众生平等了?
宗教教导的确实是好,却并不是都很适合每一个情况下.
在历史和近史上也曾经引发了很多宗教战争. 很多被杀都包括手无寸铁的无辜 ...


这就证明了他们并没有去真正了解他们本身的宗教啊!!然后他们的思想就偏歪了!!
众生平等的确实不容许任何人杀害生物啊!如果他们犯了的话,就证明它的无知咯!!
如果样样都让他们做选者的话,法律还要来做么??
你想象,母亲怀胎十月,他们如果李志的话都知道小孩是无辜的啦!他们会舍得这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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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07 02: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wn80 于 15-2-2007 02:27 PM 发表

bush一个命令死了多多无辜的人.:@
做什么没见他被判刑.
众生平等啊.

他的报应,并不是宝在他的身上而是在他的国民身上!!911 事件!难道你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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