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神爷楼主,你好,请教一些问题,
银行出完最后一期贷款给发展商,信件有 stated as Hand over vacant possession。
1) S&P合约写明两年交Key给购屋者,现在只是过了十六个月,那买主是否要等多八个月才能拿Key ?
2) 银行出完了全数,是否就开始供屋期 ? (发展商还没交Key)。
(A)关于一般的建筑的进度款。
一般建筑的为期最迟移交期为3年,除非一些工程特别浩大,所以移交期或会更长时间,当然,这些都会在建筑开始发售和施工前确认以保护购买者和银行。
而银行也会跟着每期的建筑进度发款给发展商,直到移交日期。当然,银行方面也会衡量建筑的进度,如果发现进度没有达到预期需要的发款,银行也会把进度款移慢给发展商;这是为了保护银行自己的利益,以免发展商过渡使用发款而引发工程被拖置。此外,银行也不会因为建筑的进度比较快速完成而发出更多的款项,除非是确定了工程完全施工完毕和开始移交;所以这也是发展商头痛资金周转的问题,除非一些财力很强的发展商。不过发展商还是可以因为进度快速而申请要求更多的发款。(这是我以前在做建筑工程时,所知道的信息,当然如果有错误引导的,任何人都可以进来改正。)
然而... 银行永远是一家很会把自己放在最优势的位置商家,银行是不会因为工程的进度慢,而少收你贷款预算每个月需要付给它们的利息;反而会因为进度快而提前跟你索取更多的钱。
所以,银行的信件有 stated as Hand over vacant possession,已代表此建筑物已经到了应该/最迟移交日期,至于它有没有出完最后一期贷款给发展商,那就真的不谓所知了。但为了保护银行自身的利益,到了最迟移交日期,银行一般都会要购买者开始供屋子(就算发展商还没有作VP,或者工程还没有完善)。当然,如果发生了这个问题,购屋者是可以到房屋部作投诉,要求发展商延迟交屋所引发的损失,而一般购屋者都会在这个案件上获得胜诉。
而依照S&合约写明两年交Key给购屋者,但如果发展商只是用了十六个月建好了建筑物,而且CF 已经发出了的话,一般发展商也不会要买主多等八个月后才拿锁匙。因为同一个时间,发展商也会申请向银行要求发完应得到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