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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05 09: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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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新米 于 14-10-2005 10:54 PM 发表
Orange2005,不是啦,娜娜是叫她回来的啦,我是认同娜娜,所以也建议她回来这里的。。
如果一段婚姻开始就有问题, 真的是令人担忧的。
两人在结婚之前有没有真正的了解对方, 包括家庭背景,文化及宗教等,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 谁希望有分开的时候??
爱情有时候也要清醒一下, 看清对方, 确实一下自己的脚步会不会走的太快??
决定下得太冲动。
如果大家都还没认清看清楚, 婚姻真的会变成很脆弱。
勉强的婚姻没有幸福。
女人的时间不多, 青春有限。
无法好好相处, 无法白头谐老。
分开也是对大家都好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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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10-2005 12: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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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和劝解,我真的很感谢你们。我很想告诉大家我的全部故事。让你们真正的指导/指责。(我都愿意接受)可是,这个主题适合吗?楼主的脸可能要变颜色了。 我应该在那里才可以发表我的悲惨爱情故事呢?(是不是悲惨,我个人认为接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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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05 02: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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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ristineklcc 于 16-10-2005 12:25 AM 发表
很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和劝解,我真的很感谢你们。我很想告诉大家我的全部故事。让你们真正的指导/指责。(我都愿意接受)可是,这个主题适合吗?楼主的脸可能要变颜色了。 我应该在那里才可以发表我的悲惨爱情故 ...
你可以自己开个帖子,
像可爱大米那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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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05 0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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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rianne 于 17-10-2005 02:41 PM 发表
你可以自己开个帖子,
像可爱大米那样??
对呀! 另开新贴! 到时我会自己搬椅子过去的...
有谁会负责招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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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05 04: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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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05 06: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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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新米 于 17-10-2005 04:46 PM 发表
我想起年前本地有位十多岁年轻的华裔少女为了爱情跟她的印尼情郎私奔回印尼,结果还怀孕了在那里生产,后来那边的生活过不下去,才联络上妈妈哭说生活很苦她顶不主,要妈妈想办法过来印尼带她回马。这件事情当 ...
有時候愛情的確會讓人沖昏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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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10-2005 10: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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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story i have see it at chinapress newspaper...but the girl illegal 1..me is legal .....but also coz of the indonesian pp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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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05 1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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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不就是那个为爱冲昏头那个喽,5 年没回去过,
还好偶想回去的时候,还有路可走,没自断后路,
日子过得也不算坏,现在好珍惜跟家里人的感情,
恨自己年轻时候不会想,造成不好的事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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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5 08: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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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海水正蓝 于 17-10-2005 11:32 PM 发表
偶不就是那个为爱冲昏头那个喽,5 年没回去过,
还好偶想回去的时候,还有路可走,没自断后路,
日子过得也不算坏,现在好珍惜跟家里人的感情,
恨自己年轻时候不会想,造成不好的事情发生~
其实能坚持自己的选择,为爱情出走的都很用勇气。
我比较在乎父母的感受,
我没有这种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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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5 08: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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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e,既来之,则安之,你一天不安定下来,日子就不会有好过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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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5 09: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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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ina 于 14-10-2005 10:15 AM 发表
我不懂怎么说,为爱放弃自己的家人朋友,熟悉的环境,我真地做不到。从小到出嫁,我都没离开过家里。。
如真的不适合/适应这段婚姻/国家,在没孩子之前,我会毅然放弃。
红身份证没关系,起码还可以依然生活在 ...
carina,我和你有一樣的觀念﹐我也不會為愛情放棄我熟悉的一切﹐記得幾年前﹐我degree還有半年就要畢業的時候﹐我老公(當時已經pakto4年的男朋友)要我一畢業就跟他回去penang﹐他還去penang應徵工作﹐我只跟他說我不要﹐如果你真的回去﹐我打算放棄這段感情。反正還沒嫁﹐人生裡頭又不是只有他那一顆樹﹐何必為了他放棄一個森林﹖
因為當時的他打的算盤根本沒有保障到我的未來﹐他要一家人包括兩個小姑一起住﹐買房子要買40萬的才能大家一起住(4個房間以上)﹐我算過就是他爸爸給全部的EPF我們還要貸款15-20萬﹐以後老公的錢就要全部那去交房子貸款﹐那不是表示我要自己養小孩﹖也許還要養老公﹖如果小姑不出嫁﹐我的兒子要跟公公睡覺﹐女兒跟婆婆睡(我老公說的噢﹗)﹐不能叫小姑搬出去。
我直接跟他說我放棄 ﹐老公說我不夠愛他﹐我不是不愛他﹐但是我更愛我自己和我的家人﹐我知道我太理性了﹐所以我不能容忍不公平的事情發生﹐不想以後變成一對怨偶﹐在他還是我心目中美麗的時刻﹐我選擇放棄他﹐我覺得只有愛自己的人才有能力去愛別人。你說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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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5 09: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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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iyo 于 18-10-2005 09:03 AM 发表
carina,我和你有一樣的觀念﹐我也不會為愛情放棄我熟悉的一切﹐記得幾年前﹐我degree還有半年就要畢業的時候﹐我老公(當時已經pakto4年的男朋友)要我一畢業就跟他回去penang﹐他還去penang應徵工作﹐我只跟他 ...
我认同。我之前的两个男友也是为了类似的原因,我才和他们分手的。
我不能放弃我家人,也不会放弃我家人。
家,是永远的避风港。
爱我,就要顾及我的感受。
爱我,就要连我家人也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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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5 09: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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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iyo 于 18-10-2005 09:03 AM 发表
carina,我和你有一樣的觀念﹐我也不會為愛情放棄我熟悉的一切﹐記得幾年前﹐我degree還有半年就要畢業的時候﹐我老公(當時已經pakto4年的男朋友)要我一畢業就跟他回去penang﹐他還去penang應徵工作﹐我只跟他 ...
Piyo真女人也!女人就应该这样,为自己着想,这样也是对老公负责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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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5 10: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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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5 10: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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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mes_Xu 于 18-10-2005 09:37 AM 发表
Piyo真女人也!女人就应该这样,为自己着想,这样也是对老公负责的态度。
这话有点深奥,不过我能体会。
对自己负责,就是对别人负责。有时好心未必能做出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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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5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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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绿意 于 18-10-2005 10:31 AM 发表
这话有点深奥,不过我能体会。
对自己负责,就是对别人负责。有时好心未必能做出好事。
换句话说:爱自己,才会被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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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5 10: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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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mes_Xu 于 18-10-2005 10:37 AM 发表
换句话说:爱自己,才会被爱。
把话说白点就不必解释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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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5 10: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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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iyo 于 18-10-2005 09:03 AM 发表
carina,我和你有一樣的觀念﹐我也不會為愛情放棄我熟悉的一切﹐記得幾年前﹐我degree還有半年就要畢業的時候﹐我老公(當時已經pakto4年的男朋友)要我一畢業就跟他回去penang﹐他還去penang應徵工作﹐我只跟他 ...
PIYO,还好,我找到的是本地人,离娘家只有区区的15分钟车程。。
我永远只有这1句话,外国的月亮并不是那么圆。
要我当2等公民,不可能。
纵然在此我们有许多不公平的待遇,
但,此地乃是孕育我成长的地方,
除非逼不得已,不然,我决不会轻易放弃我的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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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5 10: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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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mes_Xu 于 18-10-2005 09:37 AM 发表
Piyo真女人也!女人就应该这样,为自己着想,这样也是对老公负责的态度。
我难道就是假女人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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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5 10: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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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range2005 于 18-10-2005 10:26 AM 发表
do not get offensed,我知道你在下一个贴有不一样的见解。。。我是以你这个贴的论点表达一点意见而已。 别那么那么凶。
我没凶你,我一早已表态叫她回来了。
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
只是个形容词罢了,要不是情非得已,我还是希望CHRISTINE能幸福的在他国落地生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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