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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ri_YWQ

人质家属:捐款已交给警方 可查看银行闭路电视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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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6 09: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的,绑匪是不会无条件和不收钱放人的,大家就不要在追究了,明知故问。。。

下次再有绑架案的话,我看政府和警方应该是叫受害者家属自己去面对绑废了,反正帮你反而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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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6 10: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92神雕侠侣 发表于 18-6-2016 09:49 PM
这么大个人都不懂什么是叫做收条?我在妈妈挡喝杯茶我都会要收条,你给这么大笔钱不拿回收条?连拍照都没有时间?家属很有问题,我觉得是坑钱,有所保留,说不定是家属的一场大龙凤罢了。。

那就要問你的家屬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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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6 10: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92神雕侠侣 发表于 18-6-2016 09:49 PM
这么大个人都不懂什么是叫做收条?我在妈妈挡喝杯茶我都会要收条,你给这么大笔钱不拿回收条?连拍照都没有时间?家属很有问题,我觉得是坑钱,有所保留,说不定是家属的一场大龙凤罢了。。

那就要問你的家屬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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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6 10:2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 发表于 19-6-2016 09:09 AM
吃力是吃力点,还是会去做的,什么事大家都懂对吗?  中介最好赚的了没风险高回酬,太令人妒忌了。

在黑白两道行走,不可能低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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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6 10: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傻Samsung 发表于 19-6-2016 10:27 AM
在黑白两道行走,不可能低风险的

都是自家人在做,在交易过程中什么都可以好好编排,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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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6 12: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家就好

4名被菲律宾武装分子劫持的人质回来了。

按道理讲,很不容易;吉人天相,平安归来,没事就好,值得欢庆。就此告一段落。

但是,马来西亚人是很困惑(confused)的一群。

警方说:“没有付任何赎金。”

人质家属反驳:“有付赎金啊,而且把1200万令吉交给了警方。”

副首相接话:“那不是赎金,是交给`特定组织’作为福利和其它合法用途。”

总警长补充:“警方没有拿也没有交,有的话,是第三方经手。”

谁的说法有问题?不妨检验一下。

常识说,绑匪不是做慈善事业,没有赎金,後果和加拿大人霍尔一样,人头落地。

但是,从警方的立场,绝对不能承认付赎金,否则就是向绑匪妥协。

警方是执法单位,它必须维护法律的有效和尊严。而法律之所以有约束力,能够被众人接受,在於它有一个正义的原则,这个原则不能被动摇。

不能付赎金,不能向恶者低头,这是正义原则,哪怕是有人因此失去性命。

妥协一次,就破坏了原则,也伤害法律的公信力和约束力。

承认付赎金,等於接受绑架不是犯罪,而是一种商业交易。

加拿大政府如此坚持,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东方人对法律的认知,比较有空间。

人命大过天,可以的话,法律暂时放在一边。

因此,天知地知人知,警方知家属知绑匪知,阿布沙耶夫所有的人质,如果能够活着回来,都是付了赎金。

一位知道绑架案情况的沙巴朋友说,连串绑架案下来,已经形成了交易模式,怎麽谈,谁去谈,如何交易,赎金数目,都像是一般的商业交易。

绑架後,运输人质,转手给阿布沙耶夫,藏匿好,发出讯息,马方派出联系人,双方谈价钱(从千万令吉起跳,最终通常以每人约3百万成交),最後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过去的案件,一些是由政界人士出面,游说企业界捐出赎金,不会有事後的争议。但是,不是每一次都会有企业家愿意出钱。

於是,诗巫的人质家属,通过公众捐款来募集赎金。

一旦向公众筹款,就得交代金钱的流向。特别是这宗案件在民间绘声绘影,又逢选举炒作,更增添了神秘性。

一旦警方例常发表声明没有付出赎金,就让捐款者产生疑心,家属也感受压力和委屈。

家属为了不蒙上不白之冤,於是公布付了赎金,还声称是警方政治部人员经手,这就打破了双方的默契。

这使到警方不能下台,只得否认到底。

而别有用心者,特别是政治人物,逮到了机会,揪着警方穷追猛打。

这种闹剧,实在没有必要。

如果大马要学加拿大,问题就很简单。今後发生任何绑架案,政府和警方绝对不能妥协,不付赎金,也不介入任何的接洽和交易。

结果就是像霍尔一样,注定没命。

但是,困惑的大马人,肯定不会接受;一旦有人质被斩首,民间会把矛头指向政府,指当局无力保护人民;政府为了避免民间压力,就会放软立场,让绑匪得逞。

何必问说赎金去了哪里?当然是让绑匪购买新的高速汽艇,招募更多成员,购买重型武器,然後进行更多的绑架。

绑架案就是这样一宗接一宗发生,各方依然互相归咎责任,这正是大马人的困惑。

保安疏失是一个事实,政府必须解决这个问题;然而,我们在纵容绑匪也是一个事实。

除非我们下定决心,以後决不付赎金,否则,心知肚明,不必加油添醋,人质平安回家就好。(作者:鄭丁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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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6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裡外不是人

砂州4名被菲南武装分子绑架的人质终于安全回家,无论营救的过程是如何,这都是应值得庆幸的事,但是围绕在究竟有没有付赎金,以及1200万的款项流落何处,警方与家属的说词有所出入,于是产生了1200万赎金去向的罗生门。

虽然人质家属声称有将1200万的公众捐款和自筹的赎金交与政治部官员处理,副首相阿末扎希也承认警方将款项交予菲律宾“特定机构”,但是全国总警长卡立坚决否认警方交付赎金给菲南武装分子,以释放4名人质,并表示人质家属所筹集的赎金,有可能是交给了第三方;至于赎金的去向,人质家属会更清楚,警方则一无所知,并且会调查不排除可能有人利用警方名义收取赎金的第三方。

对于国际掳绑勒索案例,各国政府都不会以缴付赎金做为交換或营救人质的方式,因为这将让绑匪食髓知味,助长武装分子或国际恐怖组织进行人质绑架,而缴付赎金更可能被视为变相的资助恐怖组织。因此,不缴付赎金換取人质,可说是“国际惯例”,相信我国也是如此,即使真有付赎金,也不能公开承认。

人质家属心急如焚,尽一切可能想方设法以让亲人安全回家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政府或者警方自有营救和谈判的方式,甚至须要秘密行事。在解救人质的过程中,即要理解家属忧焚的心情,而对于警方的行动,也不能太过苛责,毕竟许多情况我们并不了解,而在不了解的情况下橫加干涉,可能导致节外生枝,把事情搞砸。

砂州4名人质被绑期间,正值砂拉越州选,因此在营救人质的过程中多少有点被“政治绑架”,而在人质成功被解救后,赎金问题又成了另一项争议,整个事件除了被政治化,也透露了普遍对警方的怀疑和不信任,对警方而言确实两面不讨好。(光華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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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6 08: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告诉全世界绑架的行情吗!最好就是那四个人再被绑架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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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6-2016 09: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是 自求多福
风险区还是不去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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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6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撲朔迷離的贖金

举国人的眼光盯住的大马人质绑架案,家属千辛万苦筹获的1200万的赎金──结果对方只收到880万,还有320万去了哪里?一切扑朔迷离。

家属说交给警方,警方说交给政府,政府说交给菲律宾官员,一手交一手,到底在哪一手里赎金自动变少?还是一手接一手之间。

每一手都自动被扣除一些?如果是的话,这真是讽刺的现象,连救命的赎金尚且要贪污,可见相关执法者的贪婪多么令人齿冷!

这令人想起古代天灾时,朝廷分发救济賑款时,中间碰到一群贪官污吏,谁碰到这笔钱都可以从中抽走部份,最后交到灾民手中,可能都不够一顿饭吃。

相较之下,那还是朝廷(政府)发下的钱,可以在这起马来西亚的事件中,却是家属变卖產业、到处筹借回来的钱。涉及的单位已经没有能力確保人质平安,甚至平时已经保护不力。这个时候竟还有人要覬覦这些救命用的款项,这种明目张胆的行径,和那群绑架的匪徒有何分別?

警称无涉及赎款

全国警察总长说,警方知道这笔款项的去处,所以此案不查了。他说警方没有涉及赎款部份。他这样就把问题交待了。可是,人民想知道的不只是警方有没有涉及,还包括赎款下落如何?在哪个环节被「拿掉」了?是谁这么做?警方查案,就是凭一句「我已知道,不必查了」向人民交待的吗?

姑且不论警察总长是不是有难言之隱,但是面对这种举国人民都想知道真相的事件,警方就这样三言两语交待及打发人民吗?这当中如果有涉及重要人物,警方不是更应该扮演角色吗?否则,岂不变成官官相护及包庇。

马来西亚一直想要有清廉的高官,但是贪官却一个比一个猖獗。警方要人民提供情报,但警方却对人民的疑惑不给予说明,这种重重迷雾难道就成为永远的秘密,让取走这血汗钱的无耻人物一直安安稳稳的享受人生?

在马来西亚,这种荒谬的事件竟变得像理所当然。我们常嘲笑巴西、印尼等国家落后,特別是贪污事件明目张胆,今天马来西亚会不会变成这样,其实也就是看执法者如何看待贪污等罪案。

连警方都「知道了,不必查」,那是不是还有更多「查了也无济于事」的个案?这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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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6 11: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是总警長放進自己口袋了?不然牠怎么能買几百万的毫宅和名車名牌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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