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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_webmaster_

国安法是否给予首相过大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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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5 11:34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phoon89 发表于 5-12-2015 11:20 AM
你這是無理取鬧,講來講去好像跟馬華口氣一樣:國陣通過惡法,跑去罵反對黨~

卖华民憎通过跟反对党去不去抗议有关系吗?

现在是反对党去抗议巫统+卖华+民憎通过恶法呀?

反对党去抗战到底不应该吗?

不懂得自动自发去抗议? 那么又懂得自动自发给自己加薪?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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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5 11:53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冒是神 发表于 5-12-2015 11:34 AM
卖华民憎通过跟反对党去不去抗议有关系吗?

现在是反对党去抗议巫统+卖华+民憎通过恶法呀?

對對對,你說對,你去競選反對黨議員,我一定支持你,到時候你要多多布條沒問題,你有了議員薪水可以去買布條~
你不要進火箭藍眼委屈自己,自己組一個黨吧,名字幫你想好了,叫布條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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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seek + 5 不用去回復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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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5 12:1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phoon89 发表于 5-12-2015 11:53 AM
對對對,你說對,你去競選反對黨議員,我一定支持你,到時候你要多多布條沒問題,你有了議員薪水可以去買 ...

SO?

又可以BUTA GAJI?

又只是躲在人民后面煽动人民去吃WATER 枪 吃TEAR弹?

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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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5 1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首相简直大完了!而且权利直臂最高元首!

自己不能颁布紧急状态,就来个自己的版本 “国安法”,而且还要比紧急状态绝的法案!
可以为所欲为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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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5 12:2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数学神 发表于 5-12-2015 12:13 PM
首相简直大完了!而且权利直臂最高元首!

自己不能颁布紧急状态,就来个自己的版本 “国安法”,而且还 ...

他要用他死鬼老爸那一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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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5 1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根本就是語無倫次、答非所問、文不對題、無理取鬧,我不清楚是你理解能力有問題還是你表達能力有問題~
拜託多讀一些華文書籍才來含血噴人吧,不要讀到國小版的華文書哦,一定要是華小的華文書,如果你能夠有小六程度的華文程度才來這裡噴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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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 3 2750 是这样的水谁别怪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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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5 01:0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這條法令之下,書單有沒有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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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5 03: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东西都是有一好,没二好…
双刃刀不好说…只要不要跟政治对上…一般人民还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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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5 04: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mmigrant_at 于 5-12-2015 09:10 PM 编辑

這是反恐法令,不是抓黑社會白粉仔小混混。
中共美帝沙地要是派內敵反對黨或任何人來馬來搞事,我國要對付的敵人被就地正法,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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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5 09:4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經反共产党的馬來西亞,今時今日和共產國家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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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5 1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mrddecade 发表于 5-12-2015 01:05 AM
主要是宣布为安全区后,警察可以直接抓人,当然如果你被抓的时候死命的用攻击性武器去攻击警察,那么警察 ...

我说的是獸相要你死就你一定死,不管你有没有去攻击警察也一样...再说下去也是对牛弹琴, 反正我觉得你也只会再说跟着程序走就百分百没事的鸟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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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5 1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tevenchoy 发表于 5-12-2015 11:44 PM
我说的是獸相要你死就你一定死,不管你有没有去攻击警察也一样...再说下去也是对牛弹琴, 反正我觉得你也 ...

首相要你死你就死?!!!这个就是鸟话
也是人家说的诽谤

不过,说的人还以为自己很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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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12: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杀谁就杀谁,你自己吹牛诽谤就好了,不要给外面的人听见,
要是反对党的人不小心听到了,吓到自己,投奔国政就不好了,
你说的,首相要杀谁就杀谁嘛,对吧?
那肯定第一个是杀x长,现在法令已经通过了,对吧?
那x长几时被杀?
x长现在不是怕到要死了咯?

所以说,吹牛是好,诽谤也可以,不要太大声,吓到别人不要紧,吓到自己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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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0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mrddecade 发表于 6-12-2015 12:20 AM
要杀谁就杀谁,你自己吹牛诽谤就好了,不要给外面的人听见,
要是反对党的人不小心听到了,吓到自己,投奔 ...

把刀架在你颈,就可以控制你的行动.又何必杀呢? 这法案主要用来强奸你的思维,不在于杀。当你的思维不愿被强奸时,也要顺从。不顺从再杀,来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让其他人自愿接受被强奸。
当反对党想投奔国政,也没这必要.因为反对党以成为国政傀儡,就让着假民主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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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02: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倒不如反民們去問為何反對黨醬怕這反恐法令,是不是他們身有屎,已串通敵方的計劃或造反計劃被BN的新法打亂了?
反對黨向來反反反反對,製造存在感,煽動民眾情緒,比如Bersih4。
我良好公民一個,這法令關我甚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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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03: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mrddecade 发表于 6-12-2015 12:20 AM
要杀谁就杀谁,你自己吹牛诽谤就好了,不要给外面的人听见,
要是反对党的人不小心听到了,吓到自己,投奔 ...

你继续做好你的键盘战士,很有前途,期待你下一个评论(我不会回你了,我喝茶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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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10: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tevenchoy 发表于 6-12-2015 03:25 AM
你继续做好你的键盘战士,很有前途,期待你下一个评论(我不会回你了,我喝茶看看就好)

赞同,何必和那条水辩论,我国法律执行状况谁都知道。
并不是枪手一两句就能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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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1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IvanC 发表于 6-12-2015 01:49 AM
把刀架在你颈,就可以控制你的行动.又何必杀呢? 这法案主要用来强奸你的思维,不在于杀。当你的思维不愿被 ...

在你心中,反对党都是这样的人?
法令一通过,反对党已经是国政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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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11: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IvanC 发表于 6-12-2015 01:49 AM
把刀架在你颈,就可以控制你的行动.又何必杀呢? 这法案主要用来强奸你的思维,不在于杀。当你的思维不愿被 ...

美国前drug lord, Frank Lucas 说过 "It's okay for people to respect you. They're real good when they respect you. But when they fear you, now you got the power."
以恐惧来达到控制的目的,其实恐怖份子,黑帮都是用同一个原理来达到控制目的。
鸡鸡现在受到各方讨伐,有了这个法案。就犹如虎添翼,可以继续横行自保。
相信为这法案护航的傻孩们本身也清楚,只不过利益当前,宁愿继续做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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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5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mrddecade 发表于 5-12-2015 01:03 AM
你家很有钱?有钱到首相要特地把你的家宣布成安全区来充公你的财产?
你这样说的时候自己不会感到好笑么 ...


做么我觉得你比较好笑

很明显他是举个analogy来解释NSC法案的权利,却被你讲成什么家里有钱,什么充公财产。
而且他讲得都有根有据哦,下面是我根据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Bill 2015做的注解,每个都跟被trace到相对的条文。不服来辩

简单的说就是他们可以随时把你家宣布成安全区而不必经过任何程序(1). 然后强制性的把你赶出去(2),你不走就打你(3). 打死你也没关系, 只要验尸官是他们的人就可以什么事都没有(4). 打你不死还可以罚款你捉你去坐牢(5). 好吧, 你说你乖乖的出去总可以了吧. 好,你要出去半年不能回来(6). 而在这半年里你家有什么损失你是不可以追究的.


(1) Declaration of security area (Section 18)
(2) Power to exclude and evacuate people from security area (section 22)
(3) Use of reasonable and necessary force (section 34)
(4) Power to dispense with inquest (section 35)
(5) Power of arrest (section 25) Curfew - fine [section 23(3)]
(6) Power to take temporary possession of land, building and moveable property (section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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