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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t56yh

精液沾手指 插私处怀孕 60岁奸15岁 三司判没罪 【最新新闻173楼. 5月1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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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4: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刀杀人是刀的错, 用枪杀人是枪的错。。。反正都是非生物。。 手指错, 那要砍手指呀。。精子错, 那就阉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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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4: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指奸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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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4: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都无罪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手指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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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4: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的司法真的是劲,真的是外星人都要来观摩了。
这位伟大的辩护律师,我祝他长命百岁,最好是想死也死不了的那种。
陪审团法官等也是祝愿他们千秋万代

感觉上现在在大马,跟司法有关联的工作都很难被尊重,
真的是要多得这样的老鼠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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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5: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为什么安华会被收监?!菊花洞都不算是嘛。。。也不能证明有用蕉蕉插入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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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嫖未成年少女都是犯法的,那怕那是你情我愿...在马来西亚证据确凿都锄他不进,和十五岁女生开房是"玩手指",活生生的BABY是"手指"无意生产的...马来西亚的执法机构已经让人彻底失望了,加上司法机构的失败,马来西亚的人民只能只求多福了...

不要再说中国没文化,不要批评新加坡无情,独权,最起码他们的司法是正义的,贪污会被捉,嫖妓会被捕, 然而在马来西亚,打抢,强奸,公然滥用公款,贪污,使用C4,捏造证据,飞机不见了,使用巫术,拆十字加却可以逍遥发外! 这种奇观只有在BOLEH LAND才会发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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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5: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召集所有男孩子射精后用手插进那律师的女儿的洞。他们太厉害拍法律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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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5: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alaysia Boleh!! 超强的律师 + 超级笨蛋的陪审团

那些不能怀孕的不必去找医生做人工受孕了

叫老公拿手指推推两下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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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吉诺噗 发表于 8-5-2015 02:22 PM
我试看这样来拿我的神之手插那只鸡的女儿看会有怎样的后果
你们准备好我的后事先
等我答案

酱勇啊,看来我们还是先做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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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5: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dicas 发表于 8-5-2015 03:05 PM
我有疑问,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何检控官不叫上诉人在庭上,直接示范他是如何让受害者先褪下内裤,然后在一 ...

面对裸体少女宁愿自慰也不上她,射了再特地把精液塞进阴道?
的确是神逻辑也只有马国才有高官会信。


不过性骚扰应该告的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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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5: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也能怀孕......优记得 前几年有个 新闻是 哥哥 打水枪,液 射马桶,没清干净, 妹妹坐上去 结果 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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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5: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的确不算强奸啊。。。。
这算性侵啊!!!!!!!
为什么会用强奸为理由起诉他??
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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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5: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牛牛好累 于 8-5-2015 05:50 PM 编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手打十字感谢上苍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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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5: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dicas 发表于 8-5-2015 03:05 PM
我有疑问,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何检控官不叫上诉人在庭上,直接示范他是如何让受害者先褪下内裤,然后在一 ...

司法程序上不允许检控官那么做。再说,上诉人愿不愿意那样做也是一回事,就算是她愿意,辩方律师也不会赞同,法官也很大可能不会答应。在法庭上,如果控方拿不出与控诉法令相关的prima facie,是不容易打赢了。再说就算控方拿出一大堆证据来证实受害者确实被强奸,在这种情况下辩方律师只需要找出漏洞再提出一个合理的质问,就如同控方究竟怎样证明被告与受害人有插入性行为,就很容易帮犯人脱罪。不信我说的没问题,你可以去问问一下专业律师,看他们会怎样与你解说。

不管你喜不喜欢,这就是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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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5: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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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5:5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不能入罪 非礼和押玩罪肯定入罪! 下盘的法官是笨蛋如果他相信被告无罪。唯一可说的是,原告律师起诉状里没有加入非礼和押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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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6: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庭一而再,再而三做出这种匪夷所思的判决, 已经摧毁了人民对执法与司法官员的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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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6: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nster.inc 发表于 8-5-2015 02:21 PM
(本报古晋7日讯)利用手指导致受孕并不属于强奸,男子面对四项提控后,今日于上诉庭获得自由身,雀跃拥抱 ...

我想知道有什么证据证明“被告”是用手指插入。。。。??

不如说它只是负责载送吧了。。。
是别人拿他的精子输入被害人下体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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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6: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受害者愿意但是她是未成年的少女!未成年啊!!!!!!这不是个point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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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6: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mg ...
这样也行...
这lawyer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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