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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oying83

关于离婚, 与老公分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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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1:3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分财产变成毒杀另一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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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3 02: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ennox82 发表于 19-8-2013 11:37 PM
这里分财产变成毒杀另一半啊?

怀念你的贴。。。不过你应该没有更多恋情可以写了

日日夜夜想着谋害亲夫的讨论贴,很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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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3 02: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浴血天使 发表于 19-8-2013 10:09 PM
我们是不使用暴力,且温柔的毒妇。

其实很多时候,只要若无其事的使坏,应该不会很难。

女人耍起心机来,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真人真事:有个女子有婚外情,想尽办法要和老公离婚。
她那时刚生完孩子,孩子是老公的或是外遇的也没人知道。
老公要求性事,她推说生产完没有兴致,鼓励老公找外卖带回家里。
她说自己ok无所谓只要老公得到满足,并说会离开家几个小时,要老公不必顾忌。
愚蠢的老公中计,招妓到家里让毒妇拍到照片要求离婚,否则闹上法庭撕破脸皮告她老公通奸。
她后来如愿的离婚了。

虽然她不至于谋杀亲夫,但是这么卑鄙的手段也想得出做得出,最毒果然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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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3 07:1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猫爱上狗 发表于 19-8-2013 10:38 PM
做么那么麻烦?带他去爬山,没人时推他下山崖然后说是意外罗。

你更干脆!

嗯。。。可以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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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3 07:14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次先生得罪我,条气不顺到极点,结果拿他的牙刷洗洗脸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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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3 07:40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真的得罪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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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3 08: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土宝贝 发表于 20-8-2013 07:14 AM
有次先生得罪我,条气不顺到极点,结果拿他的牙刷洗洗脸盆。

等下好回的时候,他湿吻你,不是搞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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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3 10: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粘着玻璃喊救命 发表于 19-8-2013 09:26 PM
不是分家产 只是要求赡养费。 数字就靠律师本事囖。

也需要懂得找律师。
通常男性律师,都比较保护男性。
所以,最好是女律师,而且,离过婚,获益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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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8-2013 10: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土宝贝 发表于 20-8-2013 07:14 AM
有次先生得罪我,条气不顺到极点,结果拿他的牙刷洗洗脸盆。

这样客气

不是拿来刷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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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6:3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acob244 发表于 25-8-2013 10:26 PM
这样客气

不是拿来刷马桶?

很多地方可以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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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8: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砂捞越的首长白毛儿子与媳妇的新闻就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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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9:0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怎么变成了谋害亲夫帖了 ... :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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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3 05: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说下意见,如果是祖上分下来的,女方肯定分不到。除非男的大方到把祖业分一半给老婆。如果是因结婚组建家庭后购入的产业,产业又是男女双方名下,女方有证据证明对相关产业有贡献,女方可以一博。如果女方只是在家坐坐,名字又男方一个人名下,女方还发梦的话那就吃草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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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3 07: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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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3 07: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土宝贝 发表于 20-8-2013 07:14 AM
有次先生得罪我,条气不顺到极点,结果拿他的牙刷洗洗脸盆。

你算好心了咯, 没拿来洗马桶. 就怕他过后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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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3 07: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产业是在婚前由男方家人割名给男方的话,那么做老婆的是没得分这些家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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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13 10: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有保障就去其他国家注册结婚。。。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就算是结婚时候签的婚前协议书,把T&C列到清清楚楚也是没用的。

如果离婚的时候对方不愿意兑现,那个协议书也只是拥有“参考的价值”罢了,不会真的有法律约束的。。。

所以不要看太多戏给戏仙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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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3 05: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帮忙顶上来, 很不错的主题。

谢谢各位的宝贵意见, 离婚这件事还得三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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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5 07:49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女方要求离婚,而房子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名字,男方只是帮忙供一半,这样房子男方可以要求分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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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5 12: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我覺得你們在這裡討論如何犯刑事罪。
這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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