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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披狼皮的羊

句子Sentense 濫權的證明。。 超版這次你們沒話說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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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3: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尽善尽美.....一个连实习都不过关的前实习版主,现在还有脸在这边假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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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3: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尽善尽美.....一个连实习都不过关的前实习版主,现在还有脸在这边假厉害
吕氏春秋. 发表于 17-10-2011 03:38 PM


請以對事不對人的前提下回复,

無論他有沒有從實習版主升上版主,

你都不應該抹殺他在這裡發言的權利。

更不應該成為被調侃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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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03: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請以對事不對人的前提下回复,

無論他有沒有從實習版主升上版主,

你都不應該抹殺他在這裡發言的 ...
Revenge38 发表于 17-10-2011 03:53 PM



    那麼如果他 調侃 其他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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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4: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麼如果他 調侃 其他人呢 ??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7-10-2011 03:54 PM



    如果他調侃的理據點有根據,那還勉強說得過去,
  
    打個比方,某某人怕血, 怎麼可以當醫生呢?

    但是如果是以身體缺欠或者是無關痛癢的東西來作出調侃

    這是不負責任或根本無關的。。。例如

   
一个连实习都不过关的前实习版主,现在还有脸在这边假厉害


    只是為了調侃而調侃。。。

    當然還是希望可以在對事不對人的原則下將事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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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4: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吕氏春秋. 于 17-10-2011 04:23 PM 编辑
請以對事不對人的前提下回复,

無論他有沒有從實習版主升上版主,

你都不應該抹殺他在這裡發言的 ...
Revenge38 发表于 17-10-2011 03:53 PM



    我的风格向来是对人再对事的。
尽善尽美向来的素质都是“有口皆碑”,不然也不会成为有史以来唯一(或少数)实习不过关然后被蛋冬姑的实习版主。
我并不是要抹殺他在這裡發言的權利,他照样可以继续在这边替版主提供意见和代答。
不过他的个人记录可以供各位网友参考参考,看看他所发表的言论的合理性到哪里。
就好象我们向银行借钱,银行也要起我们的底...
当我们要聘请员工,我们也要看他的resume....
如果我们想买房子,也得看看发展商的record。。。
如果我们想某档买珍珠奶茶,都会看看之前有没有人被毒死吧。
如果我们想看一看前实习版主的代回答,酱我们也得翻阅他的记录。

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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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04: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披狼皮的羊 于 17-10-2011 04:12 PM 编辑
如果他調侃的理據點有根據,那還勉強說得過去,
  
    打個比方,某某人怕血, 怎麼可以當醫生 ...
Revenge38 发表于 17-10-2011 04:01 PM



    可是。。。我的那些所謂他口中的調侃。。都是有根有據。。為何又被處理。。:

不需要我貼圖了吧。。 我講真的。。還有很多是工作上因素沒空而沒去 upload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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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4: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喔喔,太好了,看到上面好像有大团圆结局的迹象了。真的很高兴。

那些无关事件,闲杂是非,私人恩怨,如果可以另辟战场,两个人到外面打生打死啊,或是在暗房里卿卿我我,不要阻碍这部戏团圆结局,就真的为之very good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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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04: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喔喔,太好了,看到上面好像有大团圆结局的迹象了。真的很高兴。

那些无关事件,闲杂是非,私人 ...
Notasuperman 发表于 17-10-2011 04:35 PM


他敢才講啦。。 這個我們提議過了。。 他除了躲在他的版塊之外。。幾乎都不敢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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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4: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敢才講啦。。 這個我們提議過了。。 他除了躲在他的版塊之外。。幾乎都不敢跑出來。。 ...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7-10-2011 04:37 PM


敢不敢阿,那可是别人家的事,过了今晚,我飞缅甸,没有时间追楼了。大家让让我,不让我追到那么惨。不只要跳楼,还要跳板块才看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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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尽善尽美


    这句“账号七天后就恢复正常”请问你是那位板主的分身?为何你会知道内幕消息呢? ...
主爱众人 发表于 17-10-2011 01:54 PM



   并不是内幕,你被警告三次系统信息会通知你七天内不能发言,也就是说七天后你就可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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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5: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风格向来是对人再对事的。
尽善尽美向来的素质都是“有口皆碑”,不然也不会成为有史以来唯 ...
吕氏春秋. 发表于 17-10-2011 04:06 PM



   有什么不合理就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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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6: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不合理就指出来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7-10-2011 05:03 PM


嘿嘿
你昨晚也偷偷留言说自己被 句子版主 还惨了 (因为一直盲目力挺他)


过后被他赶快删贴,怎么没有被扣分?

你敢承认吗!?

他诬赖我离题 我就这样被扣了800分

那你良心自问本身有没有离题?有没有在伦理思考贴聊天?

怎么没有被扣分?是不是滥权?

是不是选择性扣分,删贴,禁言(只针对 不满 句子版主 过激哲学论 的网友们)

支持他 哲学论 的 几个小猫咪 就平安无事

句子版主 要怎么服众?

你有没有看到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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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6: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做了扣分再加上警告,这种处理违规留言是可以的。
如尽善尽美所言,Lamer99已经累计两个警告在先所以就变成直接禁言了。

操作理由:“离题”
我看该留言的确没针对主题“不给父母家用就是不孝?”来回复。
所以我觉得滥权的说法不符合实情。

各位在回复的时候请小心,违反规则我会扣分/警告的。

看了事件发展的缘由,看到主要是因为很多人对句子的一些言论有异议。
不过我的看法是,尽管有人觉得句子的观点不符合人之常情。
只要不违反论坛规则,他应该有发表个人观点的权利。
大家有不同的意见,大可提出自己的论点的反驳才是。
看到无法认同的观点就向对方极尽挑衅、讽刺,就不符合论坛赋予这个讨论平台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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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6: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做了扣分再加上警告,这种处理违规留言是可以的。
如尽善尽美所言,Lamer99已经累计两个警告在先所以就 ...
神气 发表于 17-10-2011 06:32 PM


双中标准 不算 滥权吗?
支持他的几个小猫咪 离题就平安无事

我和其他网友离题 就被扣 800 分,删贴,禁言

怎么当他删掉 尽善尽美的言论, 就不扣他的分,只选择性扣我的800分?

这样做 服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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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6: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3# 神气


   
看到无法认同的观点就向对方极尽挑衅、讽刺,就不符合论坛赋予这个讨论平台的意义了。


请超版开回在办公被删的那个贴来看是谁先开始挑衅?

是谁先开始用“负面的字眼”来恢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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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6: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badmintonexpert


是否双重标准,我看你必须先问句子了。
我觉得比较重要的是,他这个操作有没有错。

版主一般的发言我会当做普通网友的发言。
只有以版主的身份向网友警告或者进行版主的操作时,我才当他是版主的身份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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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6: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admintonexpert


是否双重标准,我看你必须先问句子了。
我觉得比较重要的是,他 ...
神气 发表于 17-10-2011 06:51 PM


你要我问他,那不是要我去送死 没有分别
给他机会再扣分,已经800还不够吗?

你去 伦理思考 贴。。看看他的朋党有没有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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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6: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admintonexpert


只有以版主的身份向网友警告或者进行版主的操作时,我才当他是版主的身份来看待。
神气 发表于 17-10-2011 06:51 PM

我同意你说的

但是。。
他违规,你扣他 50分

他说我离题,扣我 800分
他的小猫咪离题,就视而不见
完全没有扣分

这是公正吗?
离题是错,但要扣就一起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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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1 07: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做了扣分再加上警告,这种处理违规留言是可以的。
如尽善尽美所言,Lamer99已经累计两个警告在先所以就 ...
神气 发表于 17-10-2011 06:32 PM



身为版主,竟然讲;“养父母就係违反天地人伦” 呢D咁大逆不道嘅说话,死十次嘟唔够。。
所谓嘢可以乱食,说话唔可以乱讲。。况且,佢係一个版主。

版主係义务冇人工攞唔係大晒嘅,亦唔好同我讲版主会有情绪呢D咁嘅借口。。
当初係冇人攞支枪逼佢哋做版主嘅,做得版主就应该要为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

句子欠网友嘅,係一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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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07: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3# 神气

既然你說離題就離題吧。。那我也沒有異議。。
反正版規如此模糊。。根本沒有一個明確的執行守則。。

重點是。。 現在只要引用例子反駁他而已。。就肯定被扣分。。

而且。。 我所以回復的那兩個帖子。。 我也不覺得那時符合標題的帖子之一。。

神氣。。死撐是有一個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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