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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骂人白痴人就不是人身攻击,讲他眼睛掉钉是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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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11 1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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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要狡辩,本人无话可说,
只可以讲某人敢做不敢当,是懦夫,是缩头乌龟。
本人只是要一个公道 ...
thomaslim 发表于 1-10-2011 05:56 PM
好象是你在人身攻击.
正所谓无风不起浪 ......
是不是攻击人太多了, 反而人家讲两句无关紧要的话, 你就当着是冲着你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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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0-2011 1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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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那么你承认你有讲白痴,那么你是指谁白痴呢?
==> 你都会说他没有指是谁, 你为什么要对号入座呢? ...
Udon 发表于 1-10-2011 11:47 PM
感恩您的回复,您是lengzhai版主的分身?用错身份回答?
不过本人在等opo的回答。
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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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0-2011 12: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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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湖人港,给人掉,都是合理,可以解释的。
那么“眼睛掉钉”是什么人身攻击?
请opo版主给一个合理的答复。
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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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12: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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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您的回复,您是lengzhai版主的分身?用错身份回答?
不过本人在等opo的回答。
感恩。
thomaslim 发表于 2-10-2011 12:12 AM
当你犯众憎神憎鬼厌的时候,你肯定会觉得槟版每个网友都是lengzhai版主的分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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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12: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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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您的回复,您是lengzhai版主的分身?用错身份回答?
不过本人在等opo的回答。
感恩。
thomaslim 发表于 2-10-2011 12:12 AM
分身还有分对错的么? 你对的分身是什么名? 错的又是什么名? 你很多分身的吗? 真身是谁?
其实我怀疑lengzhai的分身是 simonwong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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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1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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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人一起挺版主还是头一遭见,看来投诉者有点不得人心。
话说回来,你们这么多人一起讲道理,待会又给人捉着小辫辫说你们欺压良民,到时又是另一番折腾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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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1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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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犯众憎神憎鬼厌的时候,你肯定会觉得槟版每个网友都是lengzhai版主的分身..
鬼王 发表于 2-10-2011 12:17 AM
所以我说, 事出必有因 .... 当一个人每每觉得他被人身攻击 .... 所有网友, 就连版主也攻击他的时候 .... 是他的问题, 还是其他人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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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12: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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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说, 事出必有因 .... 当一个人每每觉得他被人身攻击 .... 所有网友, 就连版主也攻击他的时候 ... ...
Udon 发表于 2-10-2011 12:33 AM
没错..
少数服从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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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12: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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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人一起挺版主还是头一遭见,看来投诉者有点不得人心。
话说回来,你们这么多人一起讲道理,待 ...
孟德新书 发表于 2-10-2011 12:28 AM
原因很简单..
在论坛里的言行举止和表现,往往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品德和人格..
很不幸,楼主thomaslim 是神憎鬼厌的那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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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12: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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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是你自己去對號入座,太有空,找人來吵架
時間很多的話,其實義工非常歡迎自願者的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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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0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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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不必那麼認真
看來lz是太寂寞了
需要大家的關愛是不是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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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0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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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0-2011 0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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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opo版主解决人身攻击的课题。其他课题欢迎网友另外开帖讨论。
离题讨论的话,是要扣分的对吗?
本人再三的作结论:
1)一个版主骂任何一个人是“白痴人”恰当吗?
2)如果说版主说白痴人(不管是指我,或是其他人)是一种可以解释的开玩笑,为什么我讲眼睛掉钉就不能是玩笑?而是严重的人身攻击?
3)胡人港,给人掉,狗,人渣,这些是不是人身攻击?
4)如果3)的答案是不算人身攻击,那么我讲的”眼睛掉钉“为何又会是人身攻击?
5)如果3)的答案是人身攻击,那么我按报告的话,版主会不会如扣我的分数那么爽快的扣其他人的分数?(如果一个人身攻击要扣300分,10个就要扣3000分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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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02: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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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0-2011 09: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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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其实lengzai讲的白痴人是喵喵,print screen王也是喵喵啦
原因:
1. 喵喵一直咬着alkentan ...
=喵喵= 发表于 2-10-2011 02:25 AM
既然你认是白痴人,那么还有以下的3-5有待解决:
请opo版主解决人身攻击的课题。其他课题欢迎网友另外开帖讨论。
离题讨论的话,是要扣分的对吗?
本人再三的作结论:
1)一个版主骂任何一个人是“白痴人”恰当吗?
2)如果说版主说白痴人(不管是指我,或是其他人)是一种可以解释的开玩笑,为什么我讲眼睛掉钉就不能是玩笑?而是严重的人身攻击?
3)胡人港,给人掉,狗,人渣,这些是不是人身攻击?
4)如果3)的答案是不算人身攻击,那么我讲的”眼睛掉钉“为何又会是人身攻击?
5)如果3)的答案是人身攻击,那么我按报告的话,版主会不会如扣我的分数那么爽快的扣其他人的分数?(如果一个人身攻击要扣300分,10个就要扣3000分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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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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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之前在你自己開過的帖子前前後後不知道寫了多少次的【賤女人】,
明顯你是在指誰(只不過不懂對方有沒有上cari而已),
是不是你也要因此而被扣無數盡的分數?
要我print screen來喚起你的記憶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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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11: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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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04: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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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08: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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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lz 去朝鲜了..... 旅途愉快~
谈正题.
脸是人给的, 面子是自己丢的.
lz 这么喜 ...
Stg_44 发表于 2-10-2011 04:45 PM
不是移民,只是朝鲜七日游,9-10-2011 就回来了。
用户组:
户被禁止发言有效期至
9-10-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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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1 1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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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9# 神凤
可惜可惜, 超版沒有送他公民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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