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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05 03: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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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z 于 27-1-2005 15:10 说 :
是的,哇你这么知道的?真厉害。
你之前有提过嘛~Business Suite?
我在UO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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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05 03: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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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想把这些Retrenchment benefit写在comfirmation letter上,有什么可以提供参考的?因为我们是australia company,它们的comfirmation 太简单了,又没有提到Retrenchment有什么保障
所以我想prepare一个copy给他们看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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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05 1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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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after confirm 过后, 是不是不一定会加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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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1-2005 05: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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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ey_Gin 于 27-1-2005 03:50 PM 说 :
如果我想把这些Retrenchment benefit写在comfirmation letter上,有什么可以提供参考的?因为我们是australia company,它们的comfirmation 太简单了,又没有提到Retrenchment有什么保障
所以我想prepare一个c ...
通常很少公司会在 confirmation letter 上列明 Retrenchment Benefit 的,就算有也是在 employee manual / company rules and regulation 里列出,至于是怎样的 benefit,这个我真的帮不了你,因为我做过那么多公司,没有一间有这样的条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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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1-2005 05: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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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fly 于 27-1-2005 11:58 PM 说 :
请问after confirm 过后, 是不是不一定会加薪的?
不一定,劳工法令没有规定雇主在 confirm 雇员之后必须加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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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05 07: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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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z 于 28-1-2005 05:35 PM 说 :
不一定,劳工法令没有规定雇主在 confirm 雇员之后必须加薪。
噢, 为什么没有规定的/.\
那有规定每年都加薪(annual increment)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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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05 1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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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小的问题:
如果我有30天的假期,是不是可以丢了信就可以立刻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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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5 11: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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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自己很無知~
我收到的聘用信裡﹐甚麼年假﹑OT CLAIM等都沒寫。。。
現在才知道原來自己一點保障都沒﹐好像說甚麼都太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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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1-1-2005 08: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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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law 于 28-1-2005 11:37 PM 说 :
我有一个小小的问题:
如果我有30天的假期,是不是可以丢了信就可以立刻走
劳工法令允许员工用年假来 off set 离职通知。如果你有30天的年假,离职必须给30天的通知,那你可以立刻丢信,明天就不用来了。但根据劳工法令,公司有权要你迟点才走,例如留多两个星期,条件是公司必须额外赔偿你这两个星期的薪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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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1-1-2005 08: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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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y 于 29-1-2005 11:29 PM 说 :
覺得自己很無知~
我收到的聘用信裡﹐甚麼年假﹑OT CLAIM等都沒寫。。。
現在才知道原來自己一點保障都沒﹐好像說甚麼都太遲了。
你可以向公司反映这点,身为员工,为自己争取福利是应该的,不用担心。当然,如果你公司存心不良,那就另当别论,是时候另觅明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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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05 09: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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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z 于 31-1-2005 08:47 说 :
劳工法令允许员工用年假来 off set 离职通知。如果你有30天的年假,离职必须给30天的通知,那你可以立刻丢信,明天就不用来了。但根据劳工法令,公司有权要你迟点才走,例如留多两个星期,条件是公司必须额外 ...
這表示我可以拿到1個月+2星期的薪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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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2005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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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005 1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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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谢谢楼主啦 ! 提供这么多的资料 !
我有个问题想问楼主 ! 一年的年假是 8 天 , 可是我的老板说我们的茶餐室是属于饮食业 , 所以才给我们 7 天的年假, 超过 3 年 才有 9 天 , 5 年 才有 12 天 !
那更本就不合理 ! 而且公司到现在也没给我们 appointment letter ! 我们要怎样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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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2005 11: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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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摆明是无良雇主。
如果你是受到劳工法令的保护 (月薪 RM1500 以下),根据 Employment Act 1955, Section 60E(1),以下是你可以享有的有薪年假。
服务超过一年,少过两年 ---> 8天年假
服务超过两年,少过五年 ---> 12天年假
服务超过五年以上 ---> 16天年假
如果你的薪金超过RM1500,年假是根据双方的谈判,列在聘请合约里。
没收到聘请合约?向雇主追讨吧,不然你很吃亏,还要查查看公司有没有帮你缴交公积金呢。
既然公司连聘请合约都没有给你,你没有凭据跟公司谈判关于年假和其他事项。
如果公司还是不给你聘请合约,我劝你尽早走路为上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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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05 1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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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z 于 31-1-2005 08:50 AM 说 :
你可以向公司反映这点,身为员工,为自己争取福利是应该的,不用担心。当然,如果你公司存心不良,那就另当别论,是时候另觅明主了。
或許我算是公司裡第一個正式聘用的員工吧~
所以當我向公司詢問這些福利問題時﹐
他們只會說﹕因為之前沒員工﹐所以沒真正去研究這些問題。。。
我對公司已經有點心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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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05 1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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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z 于 2-2-2005 10:05 说 :
对。。。。。。。。。。。
謝謝,你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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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05 06: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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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謝謝回答
Offer letter 公司可以不讓我拿回家研究的嗎?一定要當場看然後簽名?
我的公司是上市公司﹐不過medical claim只有一個月RM25超過要自己給﹐沒有company的insurans cover , 應該怎麼跟公司爭取???(我覺得很不妥)
薪水超過RM1500的員工是不是沒有OT的﹐就算是在公眾假期做工也只是補anual leave而已?
勞工法令是不是有規定員工一個星期不可以做超過48小時?
就是說一天工作9個半小時﹐休息一個半小時﹐工作5天﹐合理?
我公司的project剛剛給別的公司接手了﹐所以就被逼換老闆﹐很多東西要知道﹐麻煩大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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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2-2005 11: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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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属于公司的东西,公司有权不让它出门,包括 offer letter。寻职者在看了 offer letter 后不一定要当场签名,你可以提出要考虑的要求,明天回复他们,才再上公司签名,但如果公司连一天的时间也不给你,那你自己就要衡量了。
Medical Claim 是公司给员工的额外福利,劳工法令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全权由公司决定。既然是上市公司,我相信他们已经有自己的系统,跟他们争取任何医药福利应该比较困难,除非你是比较重要的职位,例如经理以上,成功被录取时向公司争取,然后列明在聘请合约。我建议你找别的公司更好。
对,薪水超過RM1500的員工是不能享有OT的。但任何员工在公眾假期做工,公司可以以年假代替薪金。
如果你的薪金在劳工法令范围,工作性质需要连续工作9个小时,那员工一天不能工作超过9个小时,一个星期不能超过48个小时,吃饭一个小时是不算的。例子:8am 开工,5pm放工,1pm 到 2pm 是吃饭时间,所以你一天工作时间是8个小时,扣掉一个小时吃饭时间。
劳工法令规定连续性的8个小时工作内要包括至少45分钟的休息时间 (这包括吃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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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005 1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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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還有幾個小問題....
如果我沒有給EPF號碼﹐他們可以查到然後幫我進EPF的嗎??
現在我一個星期工作5天﹐一天9個半小時﹐休息1個半小時﹐合理嗎?
我工作性質是要輪班制的﹐有時要做夜班﹐12點後才放工﹐有時是夜班﹐要做到早上才放工﹐這樣的話有沒有shift allawance的?
公司答應工作時間是一個星期5天﹐一天9個小時
可是由於他把這些pass給agency做﹐所以現在agency給我們的合約不一樣﹐要一個星期6天﹐一天8個小時﹐如果他說簽後才算﹐有沒有問題??
不好意思﹐麻煩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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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2-2005 0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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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有給EPF號碼﹐他們可以查到然後幫我進EPF的嗎??
可以。
現在我一個星期工作5天﹐一天9個半小時﹐休息1個半小時﹐合理嗎?[/quote
请问]休息的1個半小時包括在9個半小時里吗?如果是,那扣掉1個半小時的休息时间,你一天工作时间是8个小时,这合理。如果不包括,你一个星期的工作时间是 47个半小时,还是合理。
[quote]我工作性質是要輪班制的﹐有時要做夜班﹐12點後才放工﹐有時是夜班﹐要做到早上才放工﹐這樣的話有沒有shift allawance的?
劳工法令没有强制性规定雇主要付 shift allowance。
公司答應工作時間是一個星期5天﹐一天9個小時
可是由於他把這些pass給agency做﹐所以現在agency給我們的合約不一樣﹐要一個星期6天﹐一天8個小時﹐如果他說簽後才算﹐有沒有問題??
公司应该 honour 聘请合约里头的工作时间,如果要改变工作时间,必须事先征求员工的同意,除非合约里有讲明公司有权改变上班时间。你旧有的工作时间,一个星期47.5个小时 vs 新的一个星期48小时,没有太大的分别,问题是你要接受吗?如果旧合约里没有条例讲明公司有权更改上班时间,而擅自作出改变,公司已经违约了,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违约金。反之,如果你接受新的条件,只要的文件上签名,这份合约就生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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