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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umfs

美里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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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02: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下星期还要去MIRI 吖。。。
话题一定都是这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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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02: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下星期还要去MIRI 吖。。。
话题一定都是这案件了。。
momokho 发表于 26-3-2011 02:30 AM



   可以去啦。。。!去拜拜那杀人魔的墓。。。清溟节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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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02: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FB 显示他有女友的。。。为什么!!!!难道他没有良心的?

他父母如何抬头?如何面对社会?

咳。。。领养呢。。还是领养有好种的!看他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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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09: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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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10: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报纸,有几点特别值得留意:

1。嫌犯和死者,双方都有交往的对象。
2。嫌犯怀疑在掐死死者后弃尸,弃尸前又再掐死者一次。
3。嫌犯到警局自首时显得平静。

所以。。。只能说,这嫌犯,真的冷血。

除了毁掉两个家庭,恭喜他,他这一生也已经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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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1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判他死刑,活着对社会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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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11: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判误杀不大可能的事情啦,因为嫌疑犯都说出来了,掐死死者后弃尸,弃尸前又再掐死者一次。应该不可能在判误杀了啦,除非嫌犯家人丢多多钱下去就有可能改变咯,不过报章都这样登了,应该很难会判误杀,报章也写了是嫌犯自己承认掐了死者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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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1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判误杀不大可能的事情啦,因为嫌疑犯都说出来了,掐死死者后弃尸,弃尸前又再掐死者一次。应该不可能在判误 ...
无聊的人 发表于 26-3-2011 11:59 AM



   有钱是万能的。最后一定是没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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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样就够力了咯~~~美里肯定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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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12: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嗨呀! Sad。 Still Under 18. 不知道会怎样。 你们女生可要小心咯。每个男人都是狼。。
巨大的西瓜 发表于 25-3-2011 10:38 PM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怎么可以说每个男人都是狼啊,,,我看你父亲也是,,你哥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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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12: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天理不容啊!!!!
这男人可以抓去杀了!!!!不要在留在世上害人。。。。。。
气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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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12: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iriboy 于 26-3-2011 12:46 PM 编辑

我觉得这case另有玄机,各都有各得另一半,对方为和会这么做警方也很懊恼,现在就等警方调查,我觉得有疑犯肯定more than1个人。。。(ps请大家尊敬死者,不要把双方照片都放上来,免得死者家属更为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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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1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呵尼陀佛。。。南无腌尼陀佛。。。南无呵尼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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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0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umfs

是不是这个?


http://www.chinapress.com.my/content_new.asp?dt=2011-03-26&sec=malaysia&art=0326mb58.txt
假稱載往校領SPM成績
少年因姦不遂殺女同學




■死者黃怡惠
(美里25日訊)因姦不遂,少年殺死貌美女同學!少年嫌犯前日(23日)趁著大馬教育文憑(SPM)成績放榜,找上死者,假稱載她到學校領成績單,竟載她到別處企圖強姦,最后因姦不遂惱羞成怒,錯手掐死死者。事后,嫌犯開車把死者屍體載走,把她棄屍在路旁溝渠。死者是17歲的黃怡惠(譯音),同齡的嫌犯是其小學及中學同學。美里副刑事調查主任再南助理警監說,嫌犯昨早以到學校領大馬教育文憑成績為由,載走死者,卻把載她到魯哇灣休閑走道。“嫌犯疑對死者起色心,企圖強姦她,但遭死者極力反抗,嫌犯用雙手掐住死者的頸部,導致死者窒息。”嫌犯父親陪自首嫌犯在棄屍前,曾兩度掐死者頸部,之后以黑色塑膠袋套綁在頸部,再把屍体從車內拖出,拋在路旁溝渠。再南說,警方初步推斷,死者是于週三中午12時許至下午二時許間遇害。警方是根据死者手機撥電記錄,掌握嫌犯的住家地址,但嫌犯在警方行動前,在父親的陪同下,在週五中午12時到警局自首。塑膠袋套頭部塑膠袋套頭部再南說,嫌犯知闖禍后心慌意亂,即開車把死者載到距離案發第一現場逾10公里的舊甘榜布拉雅,棄屍在路旁溝渠。警方今午1時許在嫌犯引路下,到案發現場找到臥尸路旁溝渠的死者,當時死者的頭部被黑色塑膠袋套住。隨同到場的家人甫見死者的遺体,即失控痛哭。死者父親更按捺不住,破口大罵嫌犯。
警方也尋獲死者的手鏈,相信是被嫌犯拖出車時掉落。嫌犯也告訴警方,他把死者的鞋子棄到路旁草叢,但警員多番搜尋仍找不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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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肯定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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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0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上班大家都在讨论这件事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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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0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无聊的人

以前jb的校花被4人奸殺﹐到現在犯人還沒有判刑和逍遙法外﹗

馬來西亞的法律根本tak boleh pa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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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0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得不到就杀人?什么天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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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0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了她还有遥远的前途,却也走不完了.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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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11 02: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要把她的照片放出来吗?这种事很光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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