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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vti_84

州政府决定恢复第三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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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10 09: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去投票的咩?
=喵喵= 发表于 6-3-2010 16:38



  当年果震的又看不顺眼 ,民脸的又那么多乌合之众:@ !所以不投!

但是下届决定投了!圣神的一票看谁能拉到咖啡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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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10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投票最爽。。好像自己是正义英雄把贪官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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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10 10: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冠英乱局中反守为攻 挑战选委会还第三张票
二零一零年三月六日 下午五时三十二分

文:谢诗坚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突然引爆一枚计时炸弹,向记者宣布槟州政府决定恢复地方选举,并通知和授权选举委员会执行槟岛与威省市政局的选举。这意味着,槟州政府准备挑战联邦政府,是否同意恢复地方选举?

热山芋抛给中央

从政治角度来看,林冠英显然是准备把这个热山芋抛给联邦政府承接,因为自从308政治海啸后,上台执政槟州的行动党就不断面对压力,要它兑现第三张票(也就是恢复地方议会选举)。但说容易行之难之又难,主要有两点:(一)联邦政府于1966年在国会通过地方政府修正法令,赋权州政府接管地方政府。就这样槟州的地方议会统归州政府接管,暂时终止选举。(二)联邦政府在10年之后,即1976年再次通过国会修改地方政府法令,允许市政局合并并委任市议员和地方议员。

这就是说,在1966年后就停止地方选举;而在1976年后地方议会由州政府进行改组,可以委任市议员,地方议员和主席等职,正式宣告终结地方选举。因而才有了行动党在2008年大选时疾呼恢复地方议会选举来争取选票的运动。

如果我们回顾历史,竟然一前一后也是因乔治市市议会改变了我们的政治体制。

先说历史的那一段:英国人在1786年占有槟榔屿后,在1848年首次成立市政局委员会。

1857年,乔治市市政局正式成立,由5人组成,其中3 人由纳税人选出。虽然当时的选举过于“搞笑”,由候选人拉拢亲朋戚友投票,但却是奠下“民主”的第一块基石。

英人突然封杀民主

1913年,英人突然“封杀”民主,所有市议员改由总督委任,且人数增至12名(在那个时候,槟城人民流行称呼的12商就是指这批受委的市议员)。

到了1951年(也就是世界大战后的第六年),英国人有鉴于民族解放运动排山倒海而来,又发奇想地恢复市议会选举,目的是要槟城的人民接受民主政治,而远离马共的斗争(这也是全马第一个民主选举的地方议会)。

那一年最积极响应市议会选举的是林苍祐,他即刻组织了“急进党”,全面参选。其他角逐者有巫统、劳工党及独立人士。虽然当时只局部选举(共15名市议员,9 名选举,余由参政司或称槟州总督委任,且参政司是当然主席)。林苍祐的党竟一炮而红,夺下6席,可惜未达半数,控制不了市议会。

1953 年,林苍祐从幕后走向前台,直接参加市议员选举。因不是在安全区(丹绒),而是在非安全区(日落洞),结果出师不利。从此林苍祐不再参加市议会选举,但他在1969年出任槟州首席部长后,直接管辖乔治市市议会,更在1985年接受乔治市市议会颁发荣誉市民奖(应是最后一人,好像以后不再有此仪式举行)。真是吊诡之极。

1956年市议会选举,适逢钟灵学潮,劳工党参选5席全胜,联盟也不劳而获5席,并有独立议员。为应付1957年独立的到来,市议会后来得选一位民选主席(也就是后来的市长),结果联盟的吴源和得到独立议员的支持而当选。

1957年元旦日,英女皇破格提升乔治市为自治市议会地位,全岛市民举行大旗鼓游行大庆祝。不幸乐极生悲,爆发种族冲突,全岛宵禁。自那时起,不再有大旗鼓游行,直到80年代,在林苍祐支持下才又恢复过来。

1958年,劳工党已打出社阵旗号,在乔治市议会内拥有多数席,改由劳工党主席萳马纳旦出任市长,为左翼执政掀开第一页。

1961年市议会选举(此时法令已修改,即每3年选一次,不再采取以得票多寡来决定任期一年,二年或三年的轮任制)。此时如日中天的社阵,在15席中,一口气拿下14席,战绩辉煌,黄添寿出任市长,联盟只得靠边站。

1963年,乔治市议会选举,社阵因内部出现问题,不再是强势领导,在15席中保住9席仍然执政,此时改由崔耀才出任市长,但政权不稳。

1965年,政府宣布成立调查庭,调查乔治市市议会不当运作的指控,矛头对准当时垂帘听政的林建寿。这个调查旨不在惩罚,而在于为政府接管地方议会铺路。果然不久之后,政府宣布终止地方议会选举(理由是乔治市市议会“犯错”,民主选举不得不中止)。

社阵举行示威抗议

社阵在被强行接管下,举行示威抗议,哀悼民主失落。虽然如此,联邦政府也就一劳永逸地通过法令停止所有的地方议会选举。由那时开始直到今天,新生一代的国人并不知道什么是地方议会选举。回到现实那一段:这是1976年以后的事。因为这一年市议员被允许委任,不再民选,也就成了执政党分配政治利益的筹码。因为任期只一年,担任议员的也就战战兢兢深怕被除名,经常被指不得不听命于党领导人。因此多年以来,反对党直斥执政党滥用权力,把地方议会变成“私产”。

地方议会的变化也是因人因事而异的。比如在1976年后,由州政府委任公务员出任市主席,而在1990年后,因国阵在州选失利(民政只剩7席,马华全军覆没,巫统12席),不得不接受由民政党人出任乔治市市主席(陈锦华因而走马上任,直到1996年,之后丁福南接任,1999年后又回到公务员直到今天)。

在威省方面,在90年代后,也是安排巫统人出任主席,直到99年后,又回到公务员,今天依然故我。由于这样,反对党对国阵的大小通吃是最多批评和谴责的,但它们也因为改变不了政治,只有越骂越起劲但也得到更多人的认同,到最后干脆豁了出去,要还人民第三张票。

此牌一打出,也发生效应,林冠英上台执政了。但困扰他的不是州政府的权力萎缩,而是有些权限不属于州政府,要动也动不了。比如地方议会选举就不属于州政府的权限,林冠英在无可奈何下,只好萧规曹随地引用前朝政府的操作方式,自然引来恶评多过善评。

中央不随州起舞

老实说,中央政府是不可能随槟州政府起舞的,选委会也自然不会依谕令行事,因为有法律依据,林冠英又怎样打破条例的局限呢?

在苦无良计后,林冠英趁政治乱局之际,抛出这一张王牌反守为攻,目的是要中央政府积极回应,即使不同意,他也有了交待,那就是州政府人事已尽,下来就看中央政府的态度了。而他的一箭双雕显然又是:若选委会无法落实,那就送民联入布城吧!这就是林冠英的心理战。在战略上他是把被动化成主动;但在战术上,他又如何使地方议会民主化,也就在考验林冠英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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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10 10: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冠英乱局中反守为攻 挑战选委会还第三张票
二零一零年三月六日 下午五时三十二分

文:谢诗坚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突然引爆一枚计时炸弹,向记者宣布槟州政府决定恢复地方选举,并通知和授权选举委员会执行槟岛与威省市政局的选举。这意味着,槟州政府准备挑战联邦政府,是否同意恢复地方选举?

热山芋抛给中央

从政治角度来看,林冠英显然是准备把这个热山芋抛给联邦政府承接,因为自从308政治海啸后,上台执政槟州的行动党就不断面对压力,要它兑现第三张票(也就是恢复地方议会选举)。但说容易行之难之又难,主要有两点:(一)联邦政府于1966年在国会通过地方政府修正法令,赋权州政府接管地方政府。就这样槟州的地方议会统归州政府接管,暂时终止选举。(二)联邦政府在10年之后,即1976年再次通过国会修改地方政府法令,允许市政局合并并委任市议员和地方议员。

这就是说,在1966年后就停止地方选举;而在1976年后地方议会由州政府进行改组,可以委任市议员,地方议员和主席等职,正式宣告终结地方选举。因而才有了行动党在2008年大选时疾呼恢复地方议会选举来争取选票的运动。

如果我们回顾历史,竟然一前一后也是因乔治市市议会改变了我们的政治体制。

先说历史的那一段:英国人在1786年占有槟榔屿后,在1848年首次成立市政局委员会。

1857年,乔治市市政局正式成立,由5人组成,其中3 人由纳税人选出。虽然当时的选举过于“搞笑”,由候选人拉拢亲朋戚友投票,但却是奠下“民主”的第一块基石。

英人突然封杀民主

1913年,英人突然“封杀”民主,所有市议员改由总督委任,且人数增至12名(在那个时候,槟城人民流行称呼的12商就是指这批受委的市议员)。

到了1951年(也就是世界大战后的第六年),英国人有鉴于民族解放运动排山倒海而来,又发奇想地恢复市议会选举,目的是要槟城的人民接受民主政治,而远离马共的斗争(这也是全马第一个民主选举的地方议会)。

那一年最积极响应市议会选举的是林苍祐,他即刻组织了“急进党”,全面参选。其他角逐者有巫统、劳工党及独立人士。虽然当时只局部选举(共15名市议员,9 名选举,余由参政司或称槟州总督委任,且参政司是当然主席)。林苍祐的党竟一炮而红,夺下6席,可惜未达半数,控制不了市议会。

1953 年,林苍祐从幕后走向前台,直接参加市议员选举。因不是在安全区(丹绒),而是在非安全区(日落洞),结果出师不利。从此林苍祐不再参加市议会选举,但他在1969年出任槟州首席部长后,直接管辖乔治市市议会,更在1985年接受乔治市市议会颁发荣誉市民奖(应是最后一人,好像以后不再有此仪式举行)。真是吊诡之极。

1956年市议会选举,适逢钟灵学潮,劳工党参选5席全胜,联盟也不劳而获5席,并有独立议员。为应付1957年独立的到来,市议会后来得选一位民选主席(也就是后来的市长),结果联盟的吴源和得到独立议员的支持而当选。

1957年元旦日,英女皇破格提升乔治市为自治市议会地位,全岛市民举行大旗鼓游行大庆祝。不幸乐极生悲,爆发种族冲突,全岛宵禁。自那时起,不再有大旗鼓游行,直到80年代,在林苍祐支持下才又恢复过来。

1958年,劳工党已打出社阵旗号,在乔治市议会内拥有多数席,改由劳工党主席萳马纳旦出任市长,为左翼执政掀开第一页。

1961年市议会选举(此时法令已修改,即每3年选一次,不再采取以得票多寡来决定任期一年,二年或三年的轮任制)。此时如日中天的社阵,在15席中,一口气拿下14席,战绩辉煌,黄添寿出任市长,联盟只得靠边站。

1963年,乔治市议会选举,社阵因内部出现问题,不再是强势领导,在15席中保住9席仍然执政,此时改由崔耀才出任市长,但政权不稳。

1965年,政府宣布成立调查庭,调查乔治市市议会不当运作的指控,矛头对准当时垂帘听政的林建寿。这个调查旨不在惩罚,而在于为政府接管地方议会铺路。果然不久之后,政府宣布终止地方议会选举(理由是乔治市市议会“犯错”,民主选举不得不中止)。

社阵举行示威抗议

社阵在被强行接管下,举行示威抗议,哀悼民主失落。虽然如此,联邦政府也就一劳永逸地通过法令停止所有的地方议会选举。由那时开始直到今天,新生一代的国人并不知道什么是地方议会选举。回到现实那一段:这是1976年以后的事。因为这一年市议员被允许委任,不再民选,也就成了执政党分配政治利益的筹码。因为任期只一年,担任议员的也就战战兢兢深怕被除名,经常被指不得不听命于党领导人。因此多年以来,反对党直斥执政党滥用权力,把地方议会变成“私产”。

地方议会的变化也是因人因事而异的。比如在1976年后,由州政府委任公务员出任市主席,而在1990年后,因国阵在州选失利(民政只剩7席,马华全军覆没,巫统12席),不得不接受由民政党人出任乔治市市主席(陈锦华因而走马上任,直到1996年,之后丁福南接任,1999年后又回到公务员直到今天)。

在威省方面,在90年代后,也是安排巫统人出任主席,直到99年后,又回到公务员,今天依然故我。由于这样,反对党对国阵的大小通吃是最多批评和谴责的,但它们也因为改变不了政治,只有越骂越起劲但也得到更多人的认同,到最后干脆豁了出去,要还人民第三张票。

此牌一打出,也发生效应,林冠英上台执政了。但困扰他的不是州政府的权力萎缩,而是有些权限不属于州政府,要动也动不了。比如地方议会选举就不属于州政府的权限,林冠英在无可奈何下,只好萧规曹随地引用前朝政府的操作方式,自然引来恶评多过善评。

中央不随州起舞

老实说,中央政府是不可能随槟州政府起舞的,选委会也自然不会依谕令行事,因为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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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10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出球时就在一旁一直喊,球传了有不要接。。。什么球员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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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10 1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出球时就在一旁一直喊,球传了有不要接。。。什么球员来的
东方红 发表于 6-3-2010 10:27 PM


球员受到领队、教练暗中指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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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10 1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首长:45年后还政予民 槟决投选市议员
二零一零年三月六日 晚上十时十五分

(槟城6日讯)槟州民联政府决定恢复地方政府选举,还政予民!

即将执政槟州两年的槟州民联政府是经过几个月的讨论后,于本月3日已在州行政议会中通过决定举行地方政府的选举以选出槟岛及威省市议员,使到槟州成为在我国废除地方选举45年之后,首个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州属。

决恢复地方政府选举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强调,槟州政府的上述决定,是符合它还政予民的原则,以及也将为我国的民主带来巨大的冲击。

他希望这是扩展、扩大及加深我国民主进程的第一步,这也是槟州又再领先全国其它各州。

他透露,州政府根据联邦宪法113(4)条文,将授权予选举委员会执行槟州两个市议会,即槟岛市议会及威省市议会的地方政府选举。

他说,联邦宪法113(4)条文列明,根据第一条款(Fasal 1) 阐明,联邦律法及州律法除了可以授权选委会执行国州议会的选举外,也可以授权该委员会执行任何其它的选举,包括地方政府选举在内。

他指出,州律法赋权予州政府成为行使州权力的机构,这包括行使1960年地方选举法令、1976年地方法令及其它。

吁予槟州政府意见

因此,为了推行建议中的地方选举,他呼吁选委会能尽快能针对地方选举的进行过程及方式给予槟州政府意见。

他继透露,州政府也准备会见选委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详细讨论这件事宜。

他是于今日上午在为槟城体育俱乐部举办的第11届国际7人足球赛主持开幕后,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重大的宣布。

选委会已收到信件

林冠英透露,州政府赋权选委会举行地方政府选举的信件是志期2010年3月4日,它是寄发及传真方式传送,而选委会昨日也已证实收到有关信件。

他说,目前是等待选委会作出决定,而这也只是一个起步,但州政府已开始它路标的进程。

他强调,州政府必须等候选委会回应,因为举办选举是它的权限,正如该委会于1965年之前曾举办地方政府的选举。

在受询选委会曾声称,如果地方政府法令未修改,地方政府选举将无法举行,林冠英认为,大家不应该只往坏的方面去想,大家应该总是往好的方面去想,所以就让大家等待选委会的回应,然后才进一步的讨论。

他不愿意在现阶段作出任何的猜测,以免在与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会面时带有任何的色彩。

他认为,任何的专业机构,包括选委会在内,都会在适当的时间内给予回应,所以相信该委会肯定将给予回复。

他指出,由于所涉及法律问题的复杂性,虽然州政府希望选委会能尽快给予回复,不过,也必须给予该委会适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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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10 1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振益 于 6-3-2010 11:56 PM 编辑

首长:45年后还政予民 槟决投选市议员
二零一零年三月六日 晚上十时十五分

(槟城6日讯)槟州民联政府决定恢复地方政府选举,还政予民!

即将执政槟州两年的槟州民联政府是经过几个月的讨论后,于本月3日已在州行政议会中通过决定举行地方政府的选举以选出槟岛及威省市议员,使到槟州成为在我国废除地方选举45年之后,首个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州属。

决恢复地方政府选举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强调,槟州政府的上述决定,是符合它还政予民的原则,以及也将为我国的民主带来巨大的冲击。

他希望这是扩展、扩大及加深我国民主进程的第一步,这也是槟州又再领先全国其它各州。

他透露,州政府根据联邦宪法113(4)条文,将授权予选举委员会执行槟州两个市议会,即槟岛市议会及威省市议会的地方政府选举。

他说,联邦宪法113(4)条文列明,根据第一条款(Fasal 1) 阐明,联邦律法及州律法除了可以授权选委会执行国州议会的选举外,也可以授权该委员会执行任何其它的选举,包括地方政府选举在内。

他指出,州律法赋权予州政府成为行使州权力的机构,这包括行使1960年地方选举法令、1976年地方法令及其它。

吁予槟州政府意见

因此,为了推行建议中的地方选举,他呼吁选委会能尽快能针对地方选举的进行过程及方式给予槟州政府意见。

他继透露,州政府也准备会见选委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详细讨论这件事宜。

他是于今日上午在为槟城体育俱乐部举办的第11届国际7人足球赛主持开幕后,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重大的宣布。

选委会已收到信件

林冠英透露,州政府赋权选委会举行地方政府选举的信件是志期2010年3月4日,它是寄发及传真方式传送,而选委会昨日也已证实收到有关信件。

他说,目前是等待选委会作出决定,而这也只是一个起步,但州政府已开始它路标的进程。

他强调,州政府必须等候选委会回应,因为举办选举是它的权限,正如该委会于1965年之前曾举办地方政府的选举。

在受询选委会曾声称,如果地方政府法令未修改,地方政府选举将无法举行,林冠英认为,大家不应该只往坏的方面去想,大家应该总是往好的方面去想,所以就让大家等待选委会的回应,然后才进一步的讨论。

他不愿意在现阶段作出任何的猜测,以免在与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会面时带有任何的色彩。

他认为,任何的专业机构,包括选委会在内,都会在适当的时间内给予回应,所以相信该委会肯定将给予回复。

他指出,由于所涉及法律问题的复杂性,虽然州政府希望选委会能尽快给予回复,不过,也必须给予该委会适当时间进行研究,反正大家已等了45年,不在乎再多等一会。

黄进发:制衡巫统横行

莫纳斯大学讲师兼专研选举制政治学者黄进发说,在民联政府政治情势动荡不安之际,林冠英宣布恢复地方选举是个“冲喜”且下了一步很聪明的棋子,推动还人民第三张选票。

他提及,一旦恢复地方选举后,巫统就不会再霸道,因为他们面对的是民众。“若民联政府要和巫统在政治上做比较是无法占优势,不过,若把选票还政予民就可以制衡巫统等小拿破仑的横行霸道。”

“若地方选举成功进行,就看巫统愿不愿意看齐。若他们不愿进行地方选举,是不是等于不支持民主,不愿还政予民。”

他说,这次的宣布是林冠英在政治生涯上最有魄力的一次,因为民联政府执政至今多数都是政治上的变化,而这次恢复地方选举是击中民主化的核心,真正地改变游戏规则。

“民联执政至今改变的只是成果,而这次是改变整个游戏规则。若槟城实行地方选举,相信其他州属也会恢复地方选举。”

“尽管从表面上看来像林冠英把‘球’丢给选委会,但这也是州政府推动选委会采取行动的一步。虽然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执行,但这是个好的开始。”

他续说,槟州恢复地方选举的宣布是雪兰莪州恢复地方选举的完整计划中其中一个部份,槟州政府援引条例指示选委会做出答复,并推动选委会就地方选举一事作出研究及考察。

吴万励:是选委会权力

前市议员吴万励博士说,选举委员会是独立机构,他们不需要听从槟城首长林冠英的任何指示,所以州政府指示选委会恢复地方选举是不可能的事情。

“尽管恢复地方选举是选委会的权力,但是选委会是个独立机构,根本不需要听从州政府的指示。”

他说,若要进行地方选举必须要对现有的条件下进行以及预测变数。“比如,哪个机构授权进行选举,因为选委会是不会进行地方选举,除非修订后或暂停地方政府法令。”

“或是,州政府建立机构或委派非政府组织或公司地方选举,而这机构又如何使用正式选民登记册,或自己编写地方选举选民登记册?此外,警方又是否会合作提供安全及签证,校方又是否愿意借出校舍作为投票站或点票场呢?”

此外,他说,踢打政党又是否会参加?若他们不参加,那么选举结果又是否可信?“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在没有任何援助或政府机构协助下,几乎是无法进行公平的地方选举。”

丁福南:博取政治宣传

槟州民政党主席拿督丁福南医生认为,槟州首长林冠英致函大马选举委员会,授权选委会执行槟岛与威省市政局选举的做法,摆明只是将责任推给选举委员会。

他直言看扁林冠英不会积极推动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反之他相信对方只是在博取政治宣传,对方希望继续“绝对控制”槟威两个地方政府。他针对林冠英宣布致函选举委员会授权对方举行槟威两地地方政府选举后,如是指出。

丁福南表示,林冠英根本没诚意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直指对方今日作出的宣布相信又是另一回合的政治宣传花招。他强调,事实上,他认为若州政府有意要恢复槟威地方政府选举,其实州政府可冻结接纳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下的相关条文。

他说,在相关条文下,槟威两地市政局的两地市议员及市政局主席人选,必须是由州政府所委任,所以州政府可冻结此条文后,再拟定另个法令来选举市议员及市政局主席。他相信,林冠英对此事了如指掌,然而对方却致函大马选举委员会,这摆明将责任推给选举委员会。

他也认为,由于林冠英面对很多压力,再加上砂州选举快来到,所以林冠英的宣布只是谋取政治宣传。他相信选举委员会将针对林冠英的致函回复,表明选举委员会不可能在现有选举法令存在下,举行地方政府选举。

“所以,要求选举委员会来进行地方政府选举是行不通的 ,因为地方选举必然要引用地方政府的选举条文。”

不过,记者问及民政党在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立场时,丁福南表示将在另一个场合才针对此课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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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2: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地方选举?
higenx 发表于 6-3-2010 06:31 PM

市议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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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07: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下就會有批人出現說沒誠意,政治秀了...

代表人物:

1.




他发表文告说,行动党执政槟州后,让槟州人民觉得他们是“讲就天下无敌,做就有心无力”,包括所谓的恢复地方选举,已经讲了两 年,但终究没有任何行动。
“拖了两年了,林首长终于承认,恢复地方选举是州政府的权力,但为什么在这之前,林冠英却一直把责任推给国阵中央政府?我再一次的促请林冠英和民联,不要 再把恢复地方选举的责任推给国阵中央政府!”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25829

2.
















丁福南:纯粹是搞政治宣传

槟州民政党主席丁福南被询及时一样认为,林冠英 未事先利用其权限,冻结阻碍选举的法律条文,而直接致函选委会且大肆宣传,明显是一名擅于搞政治宣传的政客。

“他没有诚意落实308的竞选承诺,更不会放弃地方政府法令赋予他委任两个市政局主席与市议员的权力。”

曾掌管槟州地方政府事务的丁福南表示,槟民联政府有两个途径可恢复选举,第一在国会修法,第二在宪报不采纳地方政府法令的特定条文。

“《地方政府法令》第10条文赋予州当局委任市局主席与市议员,如果林冠英有诚意,倒可行使其权力宪报冻结或不采纳相关条文,而改用选举方式。但他没有这 样做。”

“尽管这样做,在法律上或被挑战。但他不是总懂得用捍卫人民利益来作出辩解吗?”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25875


3.

















不应蓄意碰壁后找借口搁置

槟城观察协调员黄文强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质问,在将球踢给选委会脚下前,槟政府是否已向中央反 映及申请豁免不允选举的地方选举法令条款。

他表示,要看到当局踏实地寻求一切可行的管道,不是蓄意碰壁后,再以此当作搁置选举的借口。

“否则,那仅是一种政治花招。”

根据政治学者黄进发,州政府可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的第11条款(允许州政府豁免法令内任何条款),否决法令中不允选举的第15条款。然后,再以未 被废除,且曾在1991年被修改的《地方选举法令》来举行选举。

第三选票运动冷却缺乏诚意

黄文强表示,虽然可能遭受百般阻扰,但槟政府应先针对豁免否决选举的法令条款,向中央政府提出正式申请。

“省略此步骤,直接进入向选委会申请的阶段,难免令人质疑槟政府是否欲借后者当挡箭牌,而缺乏诚意。”

不仅如此,黄文强表示,一旦中央政府持相反立场,最终可能演变成两个政府对薄公堂的局面。

他补充,行动党曾积极推动恢复第三张选票运动,但执政后已逃避似地冷却下来。如今,突如其来地宣布批准恢复选举,一样给人诚意不足的印象。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2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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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0: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丁福南说不够诚意和政治秀,那要试问问他民政党在槟城做了几十年,什么时候有过如此的“政治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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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0: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选举:出来行,迟早要还!                    
作者/黄进发专栏 Mar 06, 2010 09:24:18 pm

                                                                                                                                           
【匈奴未灭/黄进发】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诉求,从六十年代地方政府选举被撤销开始,四十年来未曾中断,却一直没有突破。2006年舆论开始注意到州政府在这方面可以着力,不再陷入联邦不变天就不可能有改变的迷思。因此,308政治海啸为联邦在野党增加了四个州政权后,压力开始从原来就反对地方选举的国阵转向承诺恢复地方选举的民联。
然而,转眼两年过去,民联对地方选举的态度,却是口惠而实不至,对民主化兴趣泛泛。更糟糕的是,民联议员接二连三跳槽,州政权五失其一,否决国阵三分二的优势现在也看起来摇摇欲坠。所以,虽然308二周年纪念在即,一般关心政治的市民之中极少有兴奋之情。

在这样的背景下,首席部长林冠英(右图)以近乎“突袭”的方式在周六宣布,槟州政府已经在周三通过举行地方政府选举,并在周四致函选举委员会,援引联邦宪法第113(4)条,意欲授权选委会举行槟岛与威省两市政局选举,实在是一石三鸟的绝招。

压力转嫁给国阵

第一,槟州政府和行动党立即反守为攻,不但不用在308周年气氛中被公民社会批评,还把压力转嫁给选委会和国阵;第二,它立即冲淡了上两周来弥漫民联、槟城的跳槽坏消息,有如“冲喜”的动作;第三,在马华乱过乱世佳人、近乎瘫痪的衬托下,民联的乱相立即看起来瑕不掩瑜,丝毫不影响政治上的改革。

不管过去民联推搪落实地方选举的理由是什么,林冠英这次勇往直前的气魄必须受到肯定。

长期以来,槟州政府内部一直担心直选的两个市政局会尾大不掉,甚至架空州政府权力。而民联支持者中更不泛以民联会失掉地方政权、因而让国阵得利的理由抗拒地方选举者。从州政府的声明和公函来看,州政府并没有采取什么配套来应对地方政府直选后的种种危险。换个角度去看,州政府其实是冒着伤害自己的危险去推进地方民主的进程。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呢?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答案大概是,槟州政府相信选举委员会一定会找各种理由封锁民主化的道路,因此,槟州政府的授权到头来不会被接受,就像州议会之前通过的决议一样,完全是门面功夫。

冀望冠英走出舒适区

我宁愿选择相信另一种解释:林冠英走出了一方诸侯的舒适区,准备主动迎战巫统和国阵。如果槟州可以有地方选举,其他民联执政州属——至少雪兰莪——必然跟进,而国阵州属——尤其是吉隆坡——也不可能不开放。因此,如果开放槟州地方政权会伤害行动党、民联的利益,那么,其他州地方政权的开放必然会伤害巫统、国阵的利益。换句话说,以开放槟州来换取其他州的开放,其实是以小博大。

国阵固然可能比行动党、民联的保守派更害怕地方民主,但是,我相信行动党政府不会天真地相信它能够借选举委员会收兵。选民今天看清楚要不要推动地方选举完全是政治意愿的问题,行动党和民联绝对不可能打“假球”过关。

因此,如果选举委员会胆敢放弃本身的宪法职责,槟州政府没有选择必须立法,以便用新的州法令授权选举委员会。换句话说,这场斗法,如果选举委员会顽冥不灵,这场斗法最后必须演到“释宪”的戏码才能下场。林冠英太聪明了,不可能会蠢到以为槟城人老实可欺—说到最后,1951年乔治市是全马战后第一个选举市政府呢!

民政不能口惠而实不至

行动党、槟州民联既然从善如流,民主派施压的对象便应该是国阵。槟城民青团在第一时间表态支持地方选举,并且要求在今年之内举行。这是极好的表现,但是,和过去的民联一样,民青团不能口惠而实不至。

不独槟城民青团、整个民青团、民政党都应该以恢复地方选举为职志。请问,民政党的代表大会什么时候通过支持地方政府选举的议案?槟城民青团团长胡栋强先生必须要求也是前首席部长、当今KPI部长的党主席许子根对地方选举一事表态。

每个人都知道,地方选举对在野党有利,譬如槟城的民政党、巫统、马华。如果槟城的国阵要争取民心,那么它就至少必须从州利益出发,要求地方选举。如果它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不管地方选举有没有争取成功,这样不称职的在野党就应该被丢在历史的垃圾箱里。

纳吉岂能回避历史责任

当然,比许子根、胡栋强先生更需要受到检验的是纳吉首相。如果之前其左右担心大权旁落的州首席部长,可以勇敢地争取地方选举,纳吉作为权力最大的人、第二任首相公子,难道可以回避联盟44年前在马印对抗结束后恢复地方选举的承诺?难道可以回避其父在37年前褫夺吉隆坡市民第二张票的罪过和责任?如若槟城可以由地方选举,难道吉隆坡要继续作政治蛮荒殖民地?

曾志伟在《无间道》里说:出来行走江湖的,迟早要还。2005年推动第三票的林冠英,今天充满气魄地还给了槟州人民他的承诺!胡栋强、许子根、纳吉欠槟州人民、马来西亚人民的地方民主,也是时候还了!

黄进发是英国艾塞克斯大学比较民主化博士候选人,现任私立大学讲师、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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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0 11: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首相不认同市议会选举,相信选委会将拒绝执行市议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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