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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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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我还一直想着她,又在憧憬着下一次的见面了。第二天,我拨通了她曾经打给我被我保存在手机里的那个电话号码,我希望能听到她的声音,可惜那个电话并不是她的,后来她跟我说,那是她同学的,我想要她的电话,她说她不敢给家里人知道,还是等她打我电话好了。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我只是感觉自己真的好喜欢她、好希望能天天跟她在一起,不过,我一直没有向她表白过,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表白,就只有经常约她出来玩。
大约过了两个月吧,有一次在一起玩的时候,我鼓起勇气跟她说我喜欢她,她却说,她现在不能谈男朋友,要等毕业后再说,而且还要家里人认可才行。后来,我们见面的次数渐渐多了,我的很多朋友也都认识了她,经常一起去玩,她似乎也默认了我,打电话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了,而且一聊即没个完的,那种感觉真的好甜蜜哦!应该是第4次和她一起去溜冰的时候吧,我偷偷地亲了她,她好害羞,一张脸全涨红了,好美啊!我真的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幕,现在想起来,就好像在眼前一样。
因为她读书的关系,我们不能像别的情侣那样整天约会,不过,她一有空就会给我电话。我那时候有工作,有很多事情做,也没多少时间可以陪她,不过,她还是很理解我的。那时候,生活在我眼里多美啊,世界仿佛也因为有了她而变得更加绚丽多彩,我想着,我们就永远这样走下去多好啊,一辈子也不分开!
没多久,我面临下岗了,心情很低落,幸亏她老是鼓励我,不停地给我打气,而我也终于重新走上岗位,虽然辛苦一点,可是我心里是美的,因为有她一路陪我。
她初中毕业之后考上中专卫校,学的是护理。那时候我们的关系已经更进一步,我带她回我家,我家人也认同了她。在我眼里,她简直就是天使,我又给她写了一首诗,就叫《天使》,我念给她的时候,她好感动。她学校离我家远,每次来找我很不容易,她要坐半个小时的船、一个小时的车,还要走20分钟的路,可是,她每次来,总是兴致勃勃,就像去赶赴一个什么盛会一样,这让我好感动。
没见面的时候,我们每天都给对方写信,就是倾诉各自在每天里发生的点点滴滴,不厌其烦,而且都不通过邮寄,而是在下次见面的时候交给对方。虽然没有多少华丽的辞藻,但是,那些信在我看来就像诗一样美!我才知道什么叫甜蜜的爱情。
那两年,我真的很快乐,她的很多朋友、同学还有她的家人和亲戚都认识了我,并且默认了我们俩的关系,我们家也一样,我更是在心里把她当成我的老婆了,她也很为我着想,一副通情达理的样子,虽然两个人在一起有时候也难免磕磕碰碰的,但是很快就没事了。
我最受不了的是她在我面前提到有谁谁在追她,每次听到我心里会很难受,不过,我又经常自我安慰,好女人才会有人追啊,我相信我们俩的爱情坚如磐石,谁也动摇不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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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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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她快毕业了,到一家医院去实习,在那里,她认识了很多医生、大老板什么的,她还告诉我,有一个医生喜欢她,经常给她买点心吃,我听了很不舒服,她又赶紧安慰我说,那个医生是有家庭的了,她不过是被他的真诚感动,从来没想到要去破坏他的家庭的。那时候,恰好我的事业很不顺利,做生意亏了本,心情本来就不好,听了她这些话心里更不好受,我就经常跑去喝酒,算是借酒浇愁吧。那时候,我们开始吵架,,吵得很凶的时候她就提出分手,但没多久又会重归于好。
有一次,她坐公共汽车的时候手机被偷了,我刚好没钱,就跟她说等过几天我发工资再给她买一个,如果急着用就先拿我的手机好了。可是第二天,她拿了一个跟她原来的一模一样的手机给我看,说是那个医生送给她的,我当时感觉自尊心受了莫大的打击,恨不得眼前有个地洞给我钻进去!我想,一个男人,做到我这个份上真是好可悲啊!也许是心理不平衡吧,我有时候也会无理取闹地跟她吵,她好像也知道我的心思,就故意在我面前提那个医生,说他有什么什么的。
好不容易捱到她毕业了,因为要进医院很不容易的,她最终也没留在医院工作,这反而让我松了一口气。她换了几个工作都不是很如意,后来去了电信公司当了接线生,工资待遇什么的还不错,就是要上夜班比较麻烦,她下夜班的时候都是我去接她,然后就在我家过夜。
就在这一年,我们的关系开始发生了变化。她经常和一些同事去酒吧喝酒,我也没有太在意,毕竟是年青人,偶尔出去玩玩没什么的。不过,我感觉她对我越来越冷淡了。当然,我也承认自己有不对的地方,比如脾气不好,有时候生气了会摔东西,有一次她又闹分手,我一个拳头打到玻璃窗上,血流如注;我还经常乱花钱。这些都是她不满意我的地方。终于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喜欢上另一个人了,她说:“咱们分手吧!”
她这一次是当真的!我几乎是要跪下来求她了,我问她,我究竟错在哪里,你说出来,我愿意改!她摇头,她说,不是我的错,只是缘尽了!我说,你想想咱们一起走过的日子吧,我们毕竟是有感情的啊,能说断就断吗?可是,这一切都是徒然,她去意已决。
我真的不敢相信,她说的那个人,仅仅跟她认识了一个月啊,能抵得上我们整整6年的感情吗?那一天是圣诞节,一样的霓虹,一样的夜色,跟6年前我们初识的那个夜晚一模一样,不一样的,是彼此的心境,我知道,她已经离我很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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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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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过那个城市因为那个人
所有的城市之间,都可成为彼此的镜像。
很多人说,两个人,若是做过恋人,就不要指望可以再做回朋友。分开之后,彼此带着怨恨、遗憾、残余的爱情或企图,关系便不可能单纯。
我听说过很多分手之后,女生将前男友当作蓝颜知己的故事,最后多半是遭到新男友的讨伐,三令五申不准与其来往。那种担心大概是有些道理的——曾经有些什么,谁能保证不会再有些什么呢?可是彻底断绝关系又有点心不甘情不愿,毕竟一段感情,即便逝去也值得纪念。这么一个人,怎么可以当他从未存在?
说来说去,还是两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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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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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上海
永远不要再见面
■文:漆漆
或者让我拥有你,或者,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见面。分手的时候他这么跟我说。那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五年,还是六年,我早忘了。
相爱的时候年少气盛,不晓得两个人在一起,除了爱情,还需要许多条件。比如,要懂得分担,如果心里有不痛快,不该憋在肚子里,做那些并不专业的掩饰,而他总觉得自己是男子汉,有力量独自承担。再比如,要学会蜜语甜言,而他虽然很会照顾我,但却很少做言语上的表达,尽管我知道他爱我。
最后我选择离开。他很倔强,不作任何挽留。“或者让我拥有你,或者,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见面。”那句话是他对我最后的要求。要和一个曾经爱过或许仍然爱着的人断绝往来是那么困难的一件事。我以为他只是开玩笑,可是,他果真换掉了电话号码,包括固定电话和手机,换掉了msn,换掉了电子信箱……我联系不到他,有些失落,甚至有些恨他如此绝情狠心,连做朋友的机会都要剥夺掉。
直到差不多在我们分开三年之后,我收到了他的e-mail,用他为了写信给我特意去注册的信箱。他说自己终于可以不再恨我、怪我,走出我的阴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我很意外当年的爱情对他来说竟这样深刻,以至于伤口的愈合需要这么这么久。在信的末尾,他跟我告别,那是真正的告别,向三年前就已经死去的爱情。他说,他已找到终生相伴的女孩。
我开始明白,不见,是因为很爱。只有选择不再相见,才可以保护自己,让那个伤害了你的人,没有机会再次触碰那道伤口,引起更深的疼痛。这是愈合的一种方式。
后来又过了很久,我也是闲来无事,忽然心血来潮想要去查他的校友录,看他的留言。别无他图,只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找了很多的班级,才终于找到他。他换了更好的工作,正装修着婚房,新娘是上司的女儿,温柔漂亮……我读到他的近况,那一刻,真的心满意足。
城市-洛杉矶
别跟前男友搞暧昧
■文:Rachel
Lily是我们这个圈子里颇有争议的女生,虽不漂亮,但套牢男人的本事不小,特别是在处理与前男友的关系上,非常让人匪夷所思。人家分手,断了就断了,要么再也不联系了,要么仅仅保持普通朋友关系。可是Lily偏喜欢搞暧昧,一边和现男友缠绵悱恻,一边和早已分手的前男友纠缠不清,感情世界永远是这么不清不楚的。
前些日子,我和Lily一起吃晚餐逛街,她不住地夸耀自己的“本事”——小她3岁的现任男友Joe是怎样的听话,对她和前男友Leon的事情毫不知情,即便她和他还保持着暧昧关系,时常出去约会。
Lily坦言两者她都不想放弃:Joe是当地人,说不定以后可为她提供身份,而Leon是个有钱的主,事事顺她心思,要什么有什么。 Lily像是说笑话一样地告诉我,因为Joe不懂中文,她便把Leon的来电显示设置成别人的名字,所以,即使在现男友面前同前男友调情,也绝不会被发现。
就在Lily说得正起劲的时候,手机响了,听完电话后的她显得很慌张,“你快点送我回去,Joe说他在我家门口等我,这是最后一次机会……”那神情,完全没有了先前的得意洋洋。看到她的眼泪正夺眶而出,我立即去车库取车。
直到那天晚上,我才得知整件事的原委。原来Joe并没有Lily想得那样笨,他是个会察言观色的人,即使语言不通,却还是可以感觉到 Lily的游移不定。而Leon呢,也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虽然表面上让Lily控制得很牢,但其实早就不满她这种一脚踏两船的作风了——在和Lily出去吃饭时,他偷看了她的手机,得到了Joe的号码,因为Lily已经不完全属于自己,而是另一个男人名义上的女友,Leon的妒忌心极度膨胀,于是打电话挑衅Joe,终于使事情穿帮。更加难以预料的是那天晚上,这对情敌居然在Lily家门口狭路相逢:Joe原想找Lily问清楚,没想到她不在家,Joe左等右等却等来了Leon,一场战争自然不可避免。
最终,Lily可以说是损失惨重,现男友前男友都离她而去。除了一无所有以外,她的名声也似乎更加坏了,至少在他们那栋楼里,因为楼上楼下的邻居,都听到了两个男人的吵架声,还有之后他们对她的斥责。page_break]
●情感答录机
男人,也该感同身受一下
我和老公是经历了很多磨难才走到一起的,当初谈恋爱时,双方父母都不同意,但我们还是自己租房成立了家庭。那时的我们,虽然住着很小的房子,但却很开心。我怀孕时,他可以为了买我喜欢吃的小馄饨,半夜两点在三十多度的高温里骑着自行车花一个多小时买回来给我吃。可是现在我碰到一个问题:老公有个很要好的女同事,以前没事老打电话给他,他总跟我说他们只是好朋友。我也不想太小家子气,也就没怎么管。可这个周末,她又打电话来,说和她丈夫吵架了,心情不好,然后老公就丢下我会她去了,我怎么留都留不住。昨晚他回来(他一夜未回),我问他怎么会通宵不归,他说和朋友唱了通宵卡拉OK。我和他大吵了一架,他说如果我这样怀疑他,还不如离婚。我们的孩子只有七个月,你说我该怎么办?我又不能去跟我父母说。我该去找那个女的吗?求求你,快回复我好吗?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磨难的爱情怎么就这么不堪一击呀?
Monalisa
爱情,本来就不堪一击,所以,要想长久,如果不能把爱情加以转化,就只会有朝朝暮暮,而不会有天长地久。你以为经历过磨难的爱情可以百分百换来珍惜?我看不会,只是会将爱情的保质期延长一点,最后爱情一样可能变质。所以我说,婚姻是给那些做得成朋友的男女准备的。
不要再去怀念那个夏夜小馄饨的故事了,这种记忆越多,对你们以后的生活损害越大。幸福,是一种比差的结果,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去和差的、不好的比,你就会感到比较幸福。
我的直觉告诉我,你的老公和他同事的关系非同一般。鉴于直觉来源于经验,再一次需要告诉你的是,他和她已经非常彻底地“在一起”过了。你问我该怎么办?我是想问你,知道了这个结果,你会怎么办?
离婚是要有经济资格的,如果没有,暂时别有这个想法。再说了,有几个婚姻是纯粹地一尘不染的?那些走得到头的婚姻里也有着背叛、不忠、谎言和欺骗,只不过那些瞬间被遮盖得很好,或者当事人健忘得可以罢了。现在刻骨的伤痛,若干年后可能只会嘴角一抹、一笔带过。至于找父母,更没必要,他们只会帮倒忙。而找那个女人,可以,但你必须要显出足够的城府和大气。你做得到吗?
还有一个办法:你需要先装傻,然后不经意地经常提到某个男人的名字,而且那段时间似乎也显得特别忙。他也该感同身受一下不是吗?男人,需要尝尝这种滋味。这样,他才知道,他做错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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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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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神经病
王辉和小梅已定好了日子准备结婚,但他忽然觉得小梅太漂亮又太温柔,有人说这样的妻子不经骗也不经吓,专给丈夫造绿帽子。他想证实一下。为此请来朋友阿毛帮忙。哥们义气,阿毛当下就拍胸脯说一定办好。于是王辉交待好细节,又交给阿毛一副面具和一把刀,让他按计行事。
这天晚上,一直跟踪小梅的阿毛逮住了机会。小梅一人过桥,那桥头是实施计划的最佳地点。阿毛就跟近了,跟到桥头暗处,阿毛戴上面具,持刀扑过去从后面一把抱住小梅,同时刀子便架在小梅的脖子上了,吼:“去桥下!”
小梅只喊出一声就不敢再喊了,被阿毛拖到了桥下。阿毛用刀子顶住小梅的胸,问:“想死还是想活?”
“我身上的钱都给你……”
“我不要钱!”
“那你……”
“脱!”
“不!我有男朋友!”
“我问你,男朋友重要还是命重要?你会为爱情吃刀子吗?你让我捅你一刀我就走!”
小梅想了想,说:“你不就想玩玩吗,用刀子顶着有啥意思!”说着就慢慢脱自己的衣服,还催说:“你快点吧,我还有事!”
阿毛愣了,东张西望。就在阿毛东张西望时,小梅从包里掏出一把刀子,一下子就捅在阿毛的小腹上了。阿毛惨叫一声蹲下,又惨叫着瘫坐于地,紧捂小腹哭叫。
小梅转身就跑了。
王辉从暗中出来了,叫车送阿毛去医院,花了三千多。
王辉很高兴,没想到小梅会用刀子保护爱情,这样的女孩他要定了。再说人家是富家女,他是穷小子,这爱情就更是难得了。
婚期已近,小梅买好了小别墅。就在这天,王辉和小梅看罢别墅回租房后,一个大汉破门而入,一把刀顶住了王辉。王辉平日鬼点子贼多,可这时全傻了。大汉问他:“你要命还是要女朋友?”他发一阵抖,竟然对小梅哭说:“小梅我对不起你……”大汉扒小梅的衣服时,王辉抱头蹲在了地上。
小梅哈哈大笑:“给我打!”
大汉一阵拳脚,王辉蜷在地上大口吐血了。这时小梅笑问:“你不是考验我吗?我跟你学的!以后你可以放心了,我决定嫁给他了!”
小梅和大汉搂肩搭背地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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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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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一个干干净净的我
我很想小敏,可是小敏或许永远不会再想我。因为我们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联系,这个时间长到一个世纪,自从那次她雨后的别离,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上。给她发信息,也没有回音。和小敏有关的最后一次消息是在两个月前,小敏来了一个电话,手机上显示的是她的号码,但却是一个男的,他告诉我他是小敏的男朋友,今后不要再打扰小敏。
小敏曾是一个无助的女孩。与她相识在去年的春天。我奉命到北京海滨区的某个出版社去学习,小敏是我住的旅馆的前台服务生。
她长的很漂亮。酷似张柏芝。闲来无事,我就到吧台前和她聊天。日子久了,我们中间便有了一丝相互关爱之情,赶上她休息时,我会带她到国家图书馆一起去查资料,然后一起在紫竹园里租一条小船,在碧波中荡漾。我们会说许多话题,她的家乡,她到北京后所做的工作,她的未来打算等等。所有的话题,在我听来都有淡淡的忧伤,有些沉重。因为她是一个特别要强的人,可是她没有受过好的教育,在北京她不能找一个很好的工作,经济状况得不到好的改善。每一个闯世界的人都有一个过上好日子的梦想,小敏也不例外,可是即使她把服务生的工作做的再好,也只是一个有着微薄收入的仅能维持生活的人。家里她接济不了多少。她也曾想过换工作,与老乡商量做服装,可是因为没有本钱只好作罢,身边也有不少人劝她,去到一些娱乐场所上班,依她的外形条件,一切都可以唾手可得。小敏当然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工作,她直摇头,她说了一句让我很感动的话,她说她会把把自己干干净净地交给自己未来所爱的人。
小敏是一个好女孩,她的心和她的皮肤一样特别好,红里泛白,时时诱惑着我。和她熟悉之后,我常亲切地叫她小苹果。转眼之间夏天来了,她细挑的身材很让我和许多人为之心动。旅馆的顶楼有一个平台,她上一天班休息一天,休息时的傍晚,我们会在平台上纳凉,我们会不由的走在一起。我给她讲许多她没有听过的事情,许多看似平常的事,她听起来津津有味。我曾一度怀疑小敏是一直在为了让我高兴才这样的,因为我能感觉得到她很喜欢我,为了能和我在一起,她什么都在附和着我。我还掌握了一个规律,在她想和我在一起时,她会在吧台前,说真是好没意思,烦透了,她是一个不讲脏话的人,这是我听到她讲的最严重的不合她美丽形象的话。于是,我知道她是想和我在一起了。这时,我会将眉毛一抬,说我也好烦,下班后,我在上面等你,一起说说为什么人会常常心烦。
我第一次握她的手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地点仍是在平台上。这一天,小敏心情非常不好。这次是真的不好,情绪不稳定,因为她的奶奶去世了。她小时候的大部分时光是和奶奶一起度过的,那几天上班她没有精神,也吃不下饭,我就每天下班后为她带她爱吃的凉皮和一些米饼。那一天晚上,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虽然是夏天,但小敏说她有些冷,于是我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是一双修长柔软的手,后来我曾无数次地说,如果时间可以重新来过,我会将这双手推荐给认识的一位钢琴家,这是一双完全能够弹出美妙音乐的钢琴家之手。那一天她的手很凉,在我握住她的手后,她主动的把头靠在了我的肩上。两个小时里,我闻到了少女的体香,清新的、淡雅的、乱人心神的,我已记不清我怎么去安慰她的了,我知道,自从她靠在我肩头那一刻起,我已经多了一种向她表达我对她关切的方式。这种方式不需要任何语言,只要有一个肩膀就足够了。
我想我是爱上了她。一切都很自然地发生了,我渐渐成为了她在北京的一个亲人,她什么都和我讲,和我商量,她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每天给我换新的床单被罩和睡衣,每天晚上为我放好洗澡水,这让我挺不好意思的,她说你是这里最爱干净的人理应享受到最干净的服务。我每天读书会很晚,她为我备好了眼药水,是我一直用的那个牌子。一天下午我在旅馆内赶材料,小敏没有敲门轻轻地走了进来,我依稀觉得是她,但我没有回头,目光一直在显示器上。因为我正写到要紧处,这时,小敏从身后将我抱住,我的浑身顿时象被电击一般。小敏柔软的不算丰满但很坚挺的乳房紧紧的贴在了我的身后,她把头埋在我的颈间,摩娑着,我回过身,端起她美丽的脸什么也不说,我从她的眼中读懂了什么,我大胆的吻了她。吻她时她和我一样的紧张,我们一起在颤抖,小敏后来说,这是她的初吻,她要我为印在她心间的这个誓言负责任。我嬉笑着说,这是杨白劳摁下的红手印,我把自己卖给了她这个女黄世仁。不过,我甘心这样,我对她说,让我做你的仆人吧。她说她不要我做她的仆人,她要我做她的骑士,好好的爱她,保护她,呵护她,宠她、惯她,我说好的,我的一生只为你一个人战斗,为你的幸福而战斗。她纠正道,不是为了她的幸福,而是为了我们的幸福。
我们的关系从此迅速升温,我带着她去了很多北京她没有去过的地方。带着她见了我许多的朋友,在朋友的印象中,我新交了一个年轻漂亮、温柔如水的女朋友。有时我也在她的带领下到她的同乡中去,她的同乡几乎生活条件都不是太好。她们住在非常小的地方,我们去时坐都没法坐下来,即使这样,也阻止不了我们大家开心的笑,真诚的交流。我和她们相处的非常好,这一点让小敏对我生出许多的感激,她是一个喜欢交朋友的人,尤其是这些与她一同外出打工的乡里乡亲,是她能在北京坚持下去的另外一个理由。我不嫌弃她们反而相处的非常愉快,是她不敢想的。她对我更加好了,一天黄昏,我们来到王府井大街,在教堂外面,她第一次主动的要吻我,我们吻了很长时间,足有一辈子那么长。就在这一天,我们私订了终身。我把一只可乐拉环当做戒指象征性地戴在小敏的无名指上。我单腿跪在她的面前,托起她的手,放在我的唇上,对她说出了那三个惊心动魄字:嫁给我。
小敏羞涩的低下头,再次抬起头时,她已是泪眼朦胧。我吻干了她的泪,说答应我好吗?小敏用力的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利用业余时间,我和小敏一同到北京一家很有名的英语学校学习英语。她报初级班,我报托福班。我有一个宏伟的计划,要将小敏带出她原有的天空,将她培养成一个具有实力的人,让她具有文化,当然,我并没有和小敏说这一切,给她的理由是陪陪我,我不愿孤独的去上那没有趣味的课程。
小敏的记忆力和理解能力着实让我吃惊,她很快就在班上崭露头脚。故事也就从此有了另一页,她的老师爱上了她。她的老师是海归派,从纽约回来不久,浑身都是大西洋彼岸的快餐洋葱味。他向小敏发起了猛烈攻势。他向小敏的每一次示爱之举小敏都告诉了我。我总是相信小敏是爱我的,我不会有任何的担心和怀疑,小敏也向我说她的这个老师太不正经,她和许多女同学都很烦她。然而恶运终于还是来了,那个假洋鬼子在一次师生聚会后,把小敏留了下来。
他将小敏的饮料里放了药。卑劣的占有了小敏。
一切猝不及防,当我知道这个消息后,我疯了一般纠住假洋鬼子,将所有的斯文抛于脑后。用尽我所有的力气去向他发起攻击,那一刻我把他当成了我在健身馆时打的一个没有生命的沙袋。他把我的幸福打破了,我要让他还我幸福。如果不是警察及时赶来,他真的会死的,他没有还手的能力,我雪白的衬衣上沾满了他红色的血,看起来一定很可怖。
小敏是一个烈女子,假洋鬼子提出了许多的条件,只要以平息这件事,但小敏坚决不同意,最后他被判刑了。
一切似乎已经过去,但我们的爱情也由此走到了尽头。不是我在乎这个意外,而是小敏太在乎她曾经的诺言。她说过,她会将一个干干净净的自己交给她所爱的人。而她没有做到这一点。她没有办法说服自己,没有权利再去接受我的爱。那个夏天还没有过完,一场雨后,她没有向我告别,永远的告别了我。她去了上海,那里有她的一个同乡,她离开了北京,离开了爱她的我。
我走遍了她在北京所有的同乡。最后找到了她的新手机号码,我无休止的拔这个电话,不断的向她发消息,却从来没有得到小敏的回音。从此,我养成了晚上不关手机的习惯,总是盼望着有那么一刻,会有一个意外发生,小敏会和我联系,我的爱会失而复得。直到两个月前,一个男人说她是小敏的男朋友。当我再向他追问什么时,对方已挂机。从此,这个号码成为了一个空号。我几乎就要死去,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那是小敏在欺骗我,让我死心。我相信她不会离我而去,如果她能接受另一份感情,那她就没有理由离开我。
我想对小敏说,人生总会有许多意外,请让我在意外的时候能和你坚守在一起。你永远是干干净净的你,永远是我的最爱。回来吧,我的电话号码永远为你留着,直到找到你为止,永不换号。有一扇门永远为你开着,直到你出现。有一颗心永远为你等侯,直到让我们的回忆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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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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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情“死而后生”
重病之际,男友无情地离弃了她。她想到过死,但她希望以一种拼命学习的方式“累”死,一个攻读博士学位的笔友走进了她的芳心。博士男友催她奋起、引她向上。现在,她成了一个阳光女孩。
文岚(化名)不漂亮,但她全部的风采在她强烈的个性。她开口讲话之后,这种风采更炫目。她完全一幅阳光女孩的打扮:双肩包、马尾辫、运动型上衣加牛仔裤、波鞋。近30岁的女子,而且不算漂亮,敢于这样打扮,一定非常自信。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女子一直被一种很严重的疾病折磨着。我想,一定是爱情给了她勇气与力量,因为她现在拥有一份美得令人艳羡的爱情。
从小到大我都一直很顺,有父母宠和哥哥疼。我虽然不算漂亮,但是那种心存浪漫的女孩,对感情我总是很挑剔,接触到很多男孩子,都没有感觉。我就像一个骄傲的公主。
1997年,经同事介绍,认识了维波(化名)。维波比我大两岁,不大爱讲话,似乎也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我对他印象一般。我们就这样不咸不淡地交往着。半年后,他母亲突然打电话来代他向我求婚,吓了我一跳。他母亲说,他们一家都很喜欢我,觉得我是个不错的女孩,希望我能和维波结婚。婚姻对我来说似乎还是很遥远的事,而且,我和维波的感情也没到谈婚论嫁的程度,我只好搪塞着,没有马上答应。
几天后,我突然生了一场很奇怪的病,看似小病,却总也不见好。几家医院都不肯接收,维波很着急,他跑了很多地方,最后在他当医生的弟弟帮助下,总算让我住进了医院。维波对我的关心和细心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我很感动,暗暗决定病愈后就嫁给他。我还对我哥说:“其实维波还是很不错的,或许他是可以托付一生的人。”
但我的这一想法太天真了。医院查出我患的是一种家族遗传病,无法治愈,只能终生靠药物维持。得知检查结果时,我眼前一黑,竟一下子从床上摔到了地上。维波的弟弟问我疼不疼,我说不疼。真的,一点也不。但那种从高处下坠的感觉格外真切,我一辈子都记得。我知道从此我不再是骄傲的公主了。
一直到第三天,维波才出现在我的病房里。他脸色很沉重,只说了一句:“天有不测风云!”我很快接过来,替他说完了下半句:“幸亏我们没有拿结婚证!”说完我把脸深深地埋在枕头里,我不想让他看见我的脆弱。不一会儿,他说了声“单位有事”就叹着气走了。之后,他再也没有出现过。
生活就这样抛弃了我。我完全失去了信心。整天想着关于“死”的问题,我琢磨着“最佳”的死亡方式,怎样死样子既不难看,又不会令父母和哥哥太伤心。母亲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整天寸步不离地守着我。哥哥当时在读研究生,经常陪我聊天,想以此分散我的注意力。
后来,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好法子:攻读大专学位。白天拼命工作,晚上拼命读书,一方面可以证明自己不比别人差,另一方面迟早有一天身体受不住了就可以早一天死掉,这样,父母和哥哥就只能认命。
到了2000年8月,我顺利拿到了毕业证,而身体在家人的照顾下居然也挺过来了。2000年年底,楚天都市报举办“难忘2000”征文活动,我把这段经历写成文章投到楚天都市报,不久发表了。
文岚语速很快,但讲到向本报投稿的这段经历,她略作停顿,甜蜜地说:“我真得感谢你们报纸,就是你们牵起了我和卓阳(化名)之间的那根红线。”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人!”
我的那篇文章在楚天都市报发表后,有很多读者给我写信。卓阳只是其中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我回了信的。我之所以回了他的信,是因为他的信表面上很客气,其实在批评我太重文凭,我觉得有必要回信为自己辩护一下。也许因为当时情绪激动,字迹有些龙飞凤舞,一周后卓阳回信说:“没想到你是个男孩!”我马上回信纠正说我是女孩。不知为什么,后来我再也没有接到他的信了。难道只因为我是女孩?
8个月后,我无意间在单位收发室发现了一封尘封已久的信,是给我的,正是卓阳的信。我这才知道他其实及时回信了,只是被粗心的邮递员塞进意见箱了。后来,我想这是老天跟我开的一个玩笑,故意让我晚一点认识卓阳,将我们的甜蜜稀释一下。
之后我们又开始通信了。除了通信,我们还常上网聊天。这时我才知道卓阳正在武汉的一个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跟卓阳聊天真的是一种幸福,他的知识那么丰富,你会觉得他似乎是一座取之不尽的宝藏。
2002年4月底我准备参加单位组织的辩论会,之前我跟卓阳讨论了一番,他不假思索地说:“只要你按照刚才的思路去辩,你一定是最优秀的!”果然那次我是全场的最佳辩手。我激动地立刻打电话告诉他,哪知道卓阳相当平静:“我早就知道了!”那一刻,我知道我重新找回了失去的自信,也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尽管我们还没有见过面。
“五一”之后的一天,我在电话里问卓阳:“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他想了想回答:“善良、聪明、好学、有上进心!”“我好像符合你这个条件呢!”我脱口而出。他笑了,很爽朗的笑声。“我们见面吧!”他发出了邀请。
我们的见面安排在6月的一天。我穿着牛仔背心、七分牛仔裤、高跟鞋,栗色的披肩发,还戴着墨镜。卓阳一下车我就认出他来了。但他见到我却是大吃了一惊,说我跟他生活圈中的人完全不一样,跟他想象中的我也不一样。
我很开心,一直讲个不停,卓阳话很少。他问我喜欢什么样的男孩,我说:“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人!”分开时,我问他什么时候能够再见面,他不在意地说:“天冷的时候吧!”我的心一下子冷了,因为夏天才刚刚开始啊,离天冷还好遥远!
回来后我们在网上聊天,他问:“这就是你要的绚丽吗?”因为我曾经跟他说过我喜欢泰戈尔的诗句“生如夏花之绚丽”。我知道他这样问我是我过于时尚的打扮吓着他了。可是他也不应该这样误解我啊,我想我会失掉这个朋友了。那一晚我几乎彻夜未眠。
后来证明是我把事情想得太糟糕了,他仍然跟我保持联系。7月里的一天还跟我说导师给他介绍了一个硕士女友,让他去相亲。我当时很伤心,但还是说:“你去吧,也许是你的缘分到了!”“好啊!”他低沉的声音第一次让我伤心。
几天后我忍不住打电话问他相亲相得怎么样,听到的是他带恶作剧的笑声。我终于明白他是喜欢我的。
为了卓阳,我改变了很多,穿衣朴素了,头发也恢复了本色!因为他说我们之间有三个障碍:我对生命的态度不够负责、我的打扮太过前卫、他想到外地发展。前两点我自然是会尽力改变,至于第三点,我当时想如果他走,我可以立刻辞职跟他走。不过现在他自己解决了,他选择了留在武汉。
文岚很爱笑,她抿着有点大的嘴甜甜地笑了。
芳心只为你长留
卓阳很优秀,对我也很有耐心,我取得每一点成绩都能从他那里得到鼓励。有时我有点担心自己配不上他,有一次,我对他说:“卓阳,你真的太好了!有时我真的觉得自己配不上你甚至想过放弃,可是……我舍不得!”他回我:“舍不得就别放弃!”那一刻我开心极了,我知道他在给我勇气。
卓阳担心我的身体,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我对复检的不够重视,常常劝我对自己好一点。最让我感动的是,卓阳为了学会帮我打针,居然用自己的身体做试验。只有他给我打针一点也不疼,他一边打针一边还不断逗我讲话。平常,卓阳会想方设法带我出去锻炼,增强抵抗力。我说:“如果有来生,我还做女人,还找你!”他说:“如果有来世,我做小狗———你的宠物犬,每天带你出来锻炼身体!”
去年圣诞前夜,我赶到卓阳宿舍楼下,给他打电话:“听说在圣诞前夜看到一颗会眨眼的星星,你就会有好运的。卓阳,你现在出来看一下!”他笑了, “傻丫头,现在怎么会有呢?”但他还是走到了阳台上。寒风中,真的有一颗会眨眼的星星,在我手心里。卓阳马上跑下楼来,紧紧搂住我,“傻丫头,你真是让人又爱又怜啊!”我得意地说:“没有我,你肯定能找到更好的女孩;但是你绝对找不到像我这样爱你的人!”
今年圣诞又快到了,还不知道在外地出差的卓阳能不能赶回来。我真的很想他,每天晚上都抱着他的照片睡觉。
现在我真的很感激,很满足。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病,不是因为维波的离弃,不是因为我的那篇文章,不是因为楚天都市报,我不会碰到卓阳,也不会有现在的幸福。
勇敢赢得幸福
我一向敬佩那些爱情上敢于主动的女子。在一般人眼里,女追男无疑是件难堪的事,比向人借钱还难开口。于是,很多情窦初开的女生,常常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与喜欢的人失之交臂,也不敢在男生面前表现主动。其实,爱人与被爱都是自己的权利与自由,为什么一定要将追求爱的主动权完全交给男方呢?也许主动一些,会有更多的机会抓住幸福。
文岚就是这样一个勇敢的女孩,所以她牢牢地抓住了幸福的爱情,她告诉我,明年她将成为卓阳的新娘。
文岚也是一个值得爱的女孩,她聪明、活泼、直率,有强烈的上进心,这样的一个好女孩为什么不值得男孩子爱呢?虽然用世俗的眼光衡量,文岚和卓阳在谈婚论嫁方面还有一定距离,可勇敢、聪明的文岚正在用自己的努力将距离一点点缩小。博士也许是一座高山,但文岚积极的攀爬,已经让自己能与爱人平视人生。可以说,文岚现在的幸福,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她的勇敢。如果她在某一时刻打了退堂鼓,她的爱情随时就会错失。
恋爱中的女孩,像文岚那样勇敢吧,将幸福的主动权抓在自己手上,你就会赢得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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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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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循环的爱情
2003年入冬前,我辞去了广告公司的工作。做这个决定我并没有花太多时间去考虑,就如同之前的几份工作,毫无预示地结束它。
同事们微笑着给我送行,他们也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说,冬天到了,是你该去冬眠的季节。这是句玩笑话,明白我这样的女子是不可能在同一个环境中长期地呆下去。
从大学毕业到现在的3年中,做过许多的工作。从办公室文员、咖啡馆的服务生,甚至于软件设计到刚变成过去时的平面设计师,唯一的差别是时间的长短,一份工作所给我的新鲜感的长短。
我搬离公司的宿舍楼开始找房子,但不是太大,就是不太干净,其实我只需要一个房间、一张大床、一台电脑、少许空间便可。终于在柳汀街找到一间适合的。房间适中,很干净,最主要的是,它有一个阳台,可以看到宽大的马路,还有两旁的梧桐树。房租并不便宜。房东说可以找个人合租,但我还是喜欢一个人自在。付了三个月的房租,并不打算长期居住,或许会到另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及工作。
搬到新居的那天,从电梯出来,看到一个男子恍惚的背影消失在隔壁的门后。
买了些火锅材料,独自庆祝乔迁之喜。各种材料都是少许,一碟一碟放在桌上,五彩缤纷,甚是好看。拿了一瓶啤酒,慢慢地喝。我不太喝酒,但只喝啤酒,所以不经常去应酬,所以没有什么酒肉朋友。
隔壁传来咚的一声,很响,似有金属落地。心里一惊,夹在筷中的贡丸滑人锅中,拿着筷子在汤中晃来晃去,还是找不到,只得随便夹了个花菜,沾上川崎,也是一种美味的享受。
2003年的冬天,我开始在宁波做SOHO自由人。
在网上张帖了广告,又打电话联系了以前熟知的朋友。不久接了一个工作,是商品包装的设计图。
因为是第一份工作,格外慎重,关系到以后的生活收入情况。一早去超市买了一大袋的食物,放到冰箱里。顺手拿了一罐纯牛奶,三两下吸干净,就像是饥饿的吸血鬼把长长的獠牙,插入少女美好的脖子,尽情地吸血。
坐到电脑前,开机、等待。靠着桌子的窗被开启,吹进冰冷的空气,很清楚地看到对面的公寓,有一处窗户打开着,蓝色的窗帘,从开启的窗口飘出一大片,在风中甩动着,仔细听,还能听到啪啪啪的声音。
房间内的空气与外面的空气渐渐融合后,变得更加地冷,我僵硬着手指,时而拖动鼠标,时而敲击键盘,上网察看资料,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长时间地握鼠标,进行拖画动作,感到手心湿湿的一片。流泪手心,这个词突然出现在我脑中。觉得应该有点音乐引导思绪,就放了Jay的歌,昏天暗地地听。
我喜欢听这个男人口齿不清地唱歌,表情拽拽的样子,很是让我心动。他的歌主题广泛,并不是一味地爱情。在他的专辑中,爱情只是小插曲,而一曲《东风破》却让更多的人认同了他的才情。
开始构思,在CorelDRAW中勾勒轮廓,却始终不尽人意,胡搞了半天,没有一处让我满意的,心烦气燥地从口袋里取出了一支520,啪地打火,点着,深吸了一口,闭上眼睛让那股气味流入我的五脏六腑,在原路返回,吐出一丝飘渺的烟丝,在空气中纠缠着化开去。
我背靠着阳台的石栏,刚才的烟,使我有点麻木,神经质地对着空气干笑。我喜欢这样的感觉什么都不用想,身体微微地往外倾,踮起脚跟,尽量地张开双臂,有种飞翔的刺激。然后,冰冷的空气使我的大脑开始冷静下来,判断出现在这个动作的危险性,理智战胜一切的妄想。
抽烟实在是件愉快的事情,能让我忘记暂时的麻烦,投入到自己营造的快乐氛围中,思绪奔驰起来,谁都跟不上我的脚步。一根烟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寂寞、暧昧并且优雅。我只在心情愉快或者烦躁时,抽烟,对它有一种依恋感。
一道墙把两间公寓的阳台隔开。墙上却有一条长约1米,宽10厘米的长方行镂空,让我能很轻易地看到隔壁的阳台。
于是,我很轻易地看到一个男人躺在睡椅上,穿着厚厚的高领毛线衣,一本书盖在脸上,不知道是什么书,包了精致的封面,应该是那天早晨看到的有着恍惚背影的男人。头发有细微的染黄,交叉地抱在胸口的手指,修长整洁,黑色的牛仔裤。
惊奇地发现他给我的感觉是如此地熟悉且自在。低头看自己,黑色的高领毛线衣,同色的牛仔裤,苍白无助的手指。原来如此。
大脑开始可以飞快地转动时,我回到屋内继续未完成的工作。等到再次走到阳台舒展时,只看到空荡荡的水椅上,放着一本精致的书,紧闭着的门后,窗帘也没有丝毫地移动,怀疑刚才是自己眼花或者做梦。突地米黄色窗帘往一边收回去,看到一只有着修长而整洁的手指的手,男人恍惚的背影即将暴露眼前。心里不安,退回墙角,那边一阵声响停止后,再探头,只剩下空的阳台。
朋友在宁波的一所高校任教。通过她的关系,我可以随意涩到图书馆看书、借书。每个星期一,我都会出现在那所学校图书馆的大厅里,怀里捧着一堆要借的书,然后到超市买一周的食物。满意地提着大包小包回家,到了下个星期,再把冰箱里变质的东西扔入垃圾袋中,把一堆书还掉。如此循环地过日子,简单而又快乐。
洁曾劝告我说,林,你应该去找份工作,这样的生活会毁了你,不如到学校来,像我一样,生活轻松稳定,也好作个伴。
我笑了一下,是个不错的建议,你觉得我当个图书馆理员怎样?
大材小用了吧。
可是,在我心里,学校里我唯一能胜任也乐意做的就是它了。你知道我不喜欢应酬,不喜欢说违心的话,做不愿做的事情。
朋友无奈的表情,她说,林,你总是太坚持,不然你会过得幸福的多。
如果,我不坚持,我会在三年前嫁给一个男人,生一个孩子,在家相夫教子,洗衣做饭,就这样一辈子,活在一个伟大或者平庸的男人的阴影下,这是幸福吗?我不能把自己的幸福交到别人的手上,任他摧毁。现在的生活却正好适合我。其实生活并不能毁掉我们,能毁掉我们的只有自己。
第一笔生意为我积累了一个客户,陆续有公司回个人找我设计图形。一个月下来,收入除去生活的花费,居然还有节余。于是,决定去避风塘好好犒劳自己。
天一的避风塘并没有很多的人,或许是我来的时间不对,错过了用餐高峰期。点了一笼水晶虾饺,一碗一品煲,还有珍珠糯米鸡,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正好能看到外面水池的喷泉,及乐购进进出出的人群。
竹屋的设计,加上角落的假山细流,使这里的环境非常的优雅恬淡。这时我的欲望变得强烈起来,希望自己有一台手提电脑,能随时随地把自己的灵感记下来。
有时候,我会深夜里在电脑上敲小说,保存在文档中,等第二天完全清醒后,再看一遍,觉得没有什么可删除的,便会传到网上去。前几日,收到一个网上的朋友的信,问我,为什么最近没看到我粘贴一篇文章上去。然后,我回信告诉他我的近况,我很忙,忙着赚钱养活自己。
顶着一头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头发,嘴里叼着一根烟,我哼着歌从电梯里出来,一抬眼隔壁男人恍惚的背影突胚地站在我的门前,按门铃。
站定,在他的背后,盯了一会儿,确定不是我喝酒抽烟后,兴奋过头产生的幻觉。我拿下嘴里烟,在他背后说,有事吗?他转过身来,英俊干净的脸,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然后我从他漆黑的眼中看到自己,海藻一样的头发纠缠成一团,有几丝头发贴在额头,脸因寒冷而紧绷着,嘴唇干燥,眼睛让一幅黑框眼镜遮着,难以让人看到任何涟漪。
借你家的阳台一用。是沉稳的声音。我们靠得如此近,以至于形成一幅暧昧的风景,他呼出的气吹到我的后脑,接着流窜到脖子,有一股短暂的温暖。我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
他直径地往阳台走去,脚步稳重有力,熟练地打开阳台的灯,我看着他一只脚踩上栏杆,接着是另一只,双手扶着旁边的墙,然后转过身面对着我,右脚跨到隔壁的栏杆,半个身体过去,左脚跟着过去,只剩下一只手还在我的视线中,紧接着消失。
我像做梦一样看他完成一连串的动作,直到他整个儿消失。望着空荡荡的阳台,突然害怕,冲过去,趴在栏杆上往下看,8层的公寓,我只看到黑漆漆的一片。隔壁的灯亮了起来,男人的脸出现在镂空的墙后。他说,我叫周。
我说,我是林。
他的眼中有一片潮湿,还有点点笑意,这是先前没有的。
2003年的11月8号,有冷空气。身边听到的只有风肆虐的声音,在高楼与高楼的间隙中不断地咆哮。我把门窗都紧紧地关上,借此逃避某种不知名的东西对心的入侵。完成了前一件工作到现在已有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内,除了吃、喝、睡,我几乎不做任何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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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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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空气持续了一段时间后过去了。我打开窗户尽情地呼吸新鲜空气,外面的温度还是很低,风却有明显地减弱。我贪婪地呼气,吸气,想把体内所有的浊气呼出,吸进精华。刚接到一个新的工作,为某个学校设计运动会的徽章,紧接着天气也好转,心情自然也好了起来,轻飘飘地想抽烟,一摸口袋才发现烟已经被我抽完了,正应该去买。
恰巧此时,周拿着烟的手从隔壁伸过来,他说,先将就一下,不要因为没烟让自己扫兴。
我接过烟,一只点着了的烟,放到嘴里深深地吸了几口,感觉更加地好。我说,周,这烟实在是太棒了。
这几天,好象没见你出门,是不是天气冷了,就一直赖在被窝里不肯出来了。
如果我的就感觉还算是正常,没被这支烟麻痹的话,周脸上的表情绝对是一种宠溺的笑,对着我。
我有许久的迷惑,那种笑容背后的意义是什么?是一段故事即将发生,还是有一段已经成为过去的故事。
这夜的天气格外地闷,像是雷雨的前奏,房间内的空气浑浊不清,我艰难地呼吸,每一口都不能尽兴。这让我想起大学时拿着一盏灯躲在被窝里看小说的情景,里面的空气越来越热,越来越稀薄,有一种窒息感,然后我掀开被子,像鱼一样,张大嘴巴,大口、大口地吸入新鲜而又充沛的空气。
我在阳台用力地呼吸。周的房间里传出女人歇斯底里地骂声伴随着物体破碎的声音,接着是哭声,至始至终我都没有听到周的声音。门大力地被关上,然后一切平静。
片刻之后,阳台的门被打开,周的脚步声在身边响起,有点迟缓,我们相距不远,只是隔着一层墙。
林,你在那里对吗。我听到你贪婪的呼吸声。
黑暗中,我笑出声来,周,你不仅有好烟,还有好的听力。
你觉得和这样的一个男人吃饭,会很无聊吗?比如在这种气氛下。
周,我可以把它当作一种邀请吗?没有点灯的夜晚,我看不清他的脸,却感觉到了他脸上的笑意,他看着我微笑。
第一次进入周的房间,屋内的摆设跟周一样干净整洁,丝毫看不出它刚经历过一场风暴。最让我心动的是书架上满满的书籍,涉及各方面的。我的手顺着摆放着的书直直地划过,我说,周,我可以到你这里来看书吗?
当然没问题。只要你想随时都可以。现在开饭了。周的手轻轻地摩挲着我永远是乱糟糟的头发。
这是我和周的第一次共餐,是火锅。冬天一到,火锅就受到了许多人的欢迎,我喜欢它的简便容易操作,也喜欢它热腾腾的感觉。
我和周面对地坐着,把材料放入沸腾着的水中,各取所需。通常我从锅里夹出菜直接塞进嘴里,口里不断地嚷着,好烫,好烫。而周是把菜夹到碗里,等它稍微冷却了,再拌上料理。
我说,周,吃火锅应该一桌人围在一起,趁热吃,吃得满身大汗才痛快,你这样是永远无法了解其中的乐趣的。
是吗?那你以后想吃火锅了就来找我。周说。依旧把东西放到碗里去。一个人长久的习惯是不可能在一夕改变的。
从此,经常在周的房间内出没,周是一个大学讲师,一星期有四天的课,每天他在早上八点起床,锻炼身体,在家喝咖啡、上网,下午一点去学校上课。而我却是在凌晨天快亮时上床睡觉,一直到下午2点起床,到周的房间里看书、上网或者工作。晚上我们一起吃饭。
每星期,我还是会去买一大袋的食物,把冰箱塞满,包括周的。我总是在害怕饥饿的感觉。
有时候,我们会去租一些碟片,窝在一张床上,看片子,什么都不做,只想有个人陪伴,可以取暖。
有时候,我和周在一起听音乐,讨论各种音乐人。他的电脑中下载了所有我喜欢的歌。他说,每天晚上听你放这些歌,渐渐地喜欢。
有时侯,我会把自己关在家里,几天来一步不出,接很多的工作,没日没夜地坐在电脑前,饿了吃,渴了喝,困了睡,睡醒了之后有继续工作。那个时候,总觉得很不安,没有未来,没有朋友,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没有一个爱我的男人。所以我要赚钱,满足自己的欲望,物质上的需要。半夜睡不着的时,翻出许多喜欢的东西,一件件地摆在床上,静静地看着看着,告诉自己,你是幸福的,可以拥有喜爱的东西,不要太贪心,工作、赚钱,如此简单的幸福。
好几次,饿过了头,身体变得麻木,只会机械地工作,等站起身来时,才会觉得天旋地转,勉强地拖着身体一头倒在床上,昏睡不醒。
周在敲过几次门后,直接从阳台过来。看到满地的啤酒瓶罐、烟头、各种食品包装袋。而我蜷缩着身体躺在床上,神情比往常更加地憔悴,疲惫不堪,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等我再次醒过来时,会发现自己躺在周的床上,没有杂乱的书,没有浓重的烟味,空气中有者淡淡的花香。然后,我可以过上好几天正常的生活。
如此循环。
周说,林,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会被这种不正常的生活给毁掉的。
我说,我很正常,很多时候,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坐什么。周,放点音乐吧,实在是太安静了。
音乐缓缓地响起,是《街角的祝福》,以前很好笑地把它说成是《街角的拥抱》,还理直气壮地跟别人争辩。
周坐在床边,头无力地垂下,说,林,你总是无法让人控制,每次当我觉得很了解你时,你总会做出一些事情,,让我觉得自己其实对你一无所知。可是,林,我爱你,你希望你永远都是开心的,你就不能为了我而不再做出那些失措的举动吗?
这个男人在相处中爱上了我,这个爱来得太轻易也太快,我走过去,把手轻轻地搭在他微微抖动的肩上。
我又开始收拾行装。东西并不多:几本喜欢的书、碟片、衣服、还有一台电脑。给房东打电话说,我要走了,水电费已经付清,你可以找合适的人另租。
不是说要住三个月,怎么时间没到就走了。房东在电话那边说。
没什么,想回家看看海。钥匙我放在桌上,你有空来拿,再见。
在周去工作的一个下午,我把行李搬到了朋友那里。
背了一个旅行包,放上几本书、要穿的衣服,就这样到车站买了一张回家的车票,乘上车。
那是一个很小的海岛,在地图上根本没它的踪迹,舟山群岛的一部分。是我生活了整整16年的地方。那里美丽安静,静下心来便可以听到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
我回来看海,感受波涛汹涌中的宁静。冬天的大海,在我的眼中有些隐忍、沉闷,他拍击礁石的动作不够夏天的洒脱。但我却最爱这样的大海,觉得它并不是那么地危险,会夺去海员的生命。
父母早在几年前,从这个小岛搬到更大的海岛居住。留下了一幢两层楼的老屋。我就住在那里,晚上睡觉,白天去海边,带着一本喜爱的书,闻着海水的咸味,躺在大块平坦的石头上看书。那个时候我忘了都是里的生活,还有周。过着平静安定的生活。
然后一星期后,我离开。回到宁波,暂住朋友家。
想到了周,那个在某天夜里说爱我的男人,那个被我遗忘了一个星期的男人。
选择了一个晚上去看他,顺便给他带去几张新发现的碟片,电梯一格格地往上升,到了八楼,门缓缓地从中间往两边开启。听到周沉稳的声音说,借你家的阳台一用。然后是钥匙开门的声音。我伸手按了关闭的按钮,门又重新关上,往下降。
看到的最后的画面是,周的身体靠着一个有着海藻般头发的女子,形成一幅暧昧的风景。心里冒出某天夜里一个女子歇斯底里的叫声,以前,你会爱上我,只是因为我住在那间房子里对吗?
原来一切都在循环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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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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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我把恋人搞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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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一起幻想着将来两个人住进房子里的幸福生活,养一条哈士奇,还要养一条沙漠耶…….
●在北京等待的3天,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3天。3天里,我不吃也不喝。
●她问我:“现在的我们是为结婚而结婚,还是为感情而结婚?”
■采写:记者马冀
■讲述:铸风(化名)
■性别:男
■年龄:25岁
■职业:职员
■时间:3月22日下午
■地点:楚天都市报一楼大厅
铸风(化名)发给我的邮件写得很诚恳:“我希望我的故事能挽回我们4年的感情,房子买了,马上也准备装修了,但是现在,我把恋人搞丢了,我很后悔也很累!”
期盼,还要再期盼
从小到大,我都生活在一个条件优越、经济富裕的家庭环境中,可以说要什么就有什么。就这么长到18岁,我发现世界上原来还有我要不到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爱情。
上大一的时候,我在学校里,看着一对对的情侣从我身边经过,心里真的很羡慕,希望自己也可以牵着心爱女孩的手,像他们一样在林间的小路上漫步。我内心充满着火一样的向往,我相信,这样的热切向往一定可以点燃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
但缘分并没有因为我的期盼而来到。在我心里,那个能让我动心的女孩子始终是个模糊不清的影子,就是不愿意转过身来,让我看清她的样子。大一的时候,爸爸给我办出国。一年后签证下来,我背上行李去了新加坡。上飞机前,我心头弥漫着深深的遗憾。因为送别的人群里少了一个她,我在异国的牵挂里也少了一个“她”。那个我爱的女孩在哪里呢?
在新加坡读书的时间很快过去,命运中要和我发生关联的女孩依旧没有出现。2年以后,我回国了。当初离开武汉时的那份期盼被我带回武汉,如果有不同,就是这份期盼更热烈了。
回国后,我报名学雅思。那一天是个值得永远纪念的日子,同班同学里有个叫露嶶(化名)的女生,我一看到她就立刻明白,我一直要找的人出现了。露薇身上有种特别的气质,我第一眼看到她,眼睛就再也离不开她了。不只是眼睛,我的心也离不开她了。
露薇对我的印象就没有我对她那么好了,用后来露薇自己的话说,“你这个人平时说话口无遮拦,做事大大咧咧,起初我是对你一点都不‘感冒’,但是你做事豪爽,对女生也蛮有绅士风度,所以又让我还能接受。”
我想,爱情可能就是这样,多少有一点矛盾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里面。不管怎么样,老天爷还是让我遇到了她,而她至少也不是太反感我。
我和露薇的交往渐渐多起来。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笨拙地对露薇示爱。那一天,我带露薇到我们家附近的花坛里。我拿出了妈妈买的一对戒指,妈妈说这对戒指,一个给你,一个给你想给的人。这个人除了露薇还能是谁呢?我把戒指放到她手中,她看了半天,却把戒指又还给了我,说:“我觉得这个戒指不属于我,你还是拿回去吧。”
那一天,我很失落。难道我就这样失去了露薇,难道我的期盼还要再继续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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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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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不能又错过
好容易遇到我爱的人,我不能和她擦肩而过。我每天早上都去露薇家门口等着她出来,然后一起去上课。也许是日久生情吧,露薇终于被我打动了,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相处的日子很快乐,但是她也发现我这个人什么都依赖家里,她觉得我们的未来很渺茫,所以她决定放弃了!
我和她分手了,那是我们第一次分手。那次分手让我知道,原来有的东西你即使拥有了也会失去,而且我这次失去的还是如此重要的东西。
我极力想挽回我们的爱情,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外企上班,我的努力得到了领导们的认可,也赢回了露薇的心。
新的问题又来了,去年因为有个女孩追求我,而我的态度显得很含糊,露薇一气之下又和我分开,并且离开武汉去北京发展。
分开的那几个月,我心里很难受,于是去北京找她。我到了北京,却从她同学那里听到她头一天已经坐上了回武汉的火车。我们一个来北京,一个回武汉,就这样错过。
我马上打电话打到露薇家,露薇说她过3天就回北京,但是要我马上回武汉,我执意要在北京等她。我很害怕我们的见面机会又被我浪费。
在北京等待的3天,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3天。3天里,我不吃也不喝,除了痛苦还是痛苦,那种痛苦是对没有露薇陪伴的未来的恐惧。
3天后,在北京西客站我看着她走出来,却迟迟不敢过去,我不知道怎么面对她。3天的时间,我消瘦了很多,在她的脸上我看出她心痛,但是她只是跑去给我买了一张当晚回武汉的卧铺票。她很肯定地告诉我,复合是不可能的。最后,我带着失望回到武汉。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露薇的短信:胖子,你在干吗?胖子是她对我的昵称,我一见这个称呼,就知道有戏了。露薇到底还是爱着我的,时间把我们之间的不愉快都藏了起来。
没多久,露薇回到武汉,我们和好如初。
我们就这样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地过了3年半。去年,我买了房子,和露薇一起幻想着将来两个人住进这房子里的幸福生活,养一条哈士奇,还要养一条沙漠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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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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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争争吵吵伤了情
这一次和好之后,露薇跟我说了一句话:“这次我们又走到一起,不容易,我想和你结婚,我们好好过日子。”
过年的时候,她又主动要我到她家去过年,我们平时逛街的时候,也开始买各种各样的小东西,那是为结婚准备的。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和露薇变得容易争吵了,而且都是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曾经对露薇的那种感觉在发生变化,我对她开始变得冷淡,也很少再牵她的手,我的好朋友私底下都悄悄对我说:“你对露薇可没有以前好了。”
我当然知道,可感觉这东西真的是不能调控的,我心里莫名烦恼。
就说前一次我们去江滩的花鸟市场闲逛,为一只狗属于什么品种争了起来。后来证明我说的是对的,本来事情到此就可以打住了,可我却偏偏得理不饶人地说了露薇几句,搞得两个人不欢而散。
露薇的妈妈曾经对我们说,“你们两个要互相尊重对方,不要总为小事情争争吵吵。”
我心里其实很清楚,我和露薇之间的问题主要出在我身上。很多次吵架,说穿了是我在找歪,作为一个男人却显得那么小气。
和我相比,露薇就做得很好。有一次,她说她真的不希望我们总是这样吵,她说以后她不会当着朋友的面说我的不好,果然从此以后就真的再没有说过了。
刚开始争吵,都是好朋友在一旁帮我们和解。好朋友批评我说,你们为很小的事情伤感情,太不值了!后来,好朋友丢下这样的话:“以后再不喊你们一起玩了,每次都吵,把我们的心情也搞坏了。”
可我就是忍不住,非要把那口气发出来才行。前些天,我们又吵架了,我一怒之下说出了“滚”这样的话。
3月18号晚上,露薇好朋友的老公给我打电话,说白天露薇带了一个男孩子见他们。他们在一起很开心,露薇完全不像和你在一起的样子。
我这个时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晚上,我在网上和露薇聊天。露薇问我:“现在的我们是为结婚而结婚,还是为感情而结婚?”最后,露薇对我说:“我们的感情已经被磨碎了!”
“我是真的知道自己错了!”铸风说。
“既然你知道,就去对露薇说这些话。”我回答。世间能打动人的除了诚意的行动,还有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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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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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形容和爱人争吵的感觉,最好的比方是:一把刀插在了心上。其实,这种痛苦较之真地插一把刀更甚!
这刀若是快刀,一刀决绝地下去,斩钉截铁,干脆利落,也落个痛快。而且只此一次,一颗心虽然 有伤,但伤口整齐,日后恢复反倒容易。
怕只怕这刀是慢刀,细细地割,碎碎地切。隔三差五,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来上一刀。把颗心撕得满目创伤,情何以堪?结果不但是伤心,简直就是毁了一颗心。
还有比慢刀更可怕的,那就是锈刀。锈刀有毒,痛苦于是加倍,毒性蔓延,那心也都跟着染坏了。一颗坏心,只会伤了更多人的心。
我们大家在对爱人恶语相向的时候,不妨看看,自己手上正拿的是把什么刀?不妨想想,该不该丢掉这把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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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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暧昧:女人的红唇为谁艳
18岁时,我倔强地喜欢上那个所有人眼里的坏孩子。
他抽烟打架,挥拳击向一个男孩时,那个男孩一躲,一拳打在我肩膀上。我没有吭一声,因为他挥拳的姿势如同骑士,让我觉得,我必须像个公主一样承受这重重的一拳,才够潇洒。
后来,我和我的骑士翻墙跷课、抽烟喝酒、拥抱接吻,他觉得我清汤挂面的样子令人生腻,我便换了爆炸头,穿上超短裙,换他一声得意的呼哨。再后来,我在他房间发现一根被装进塑料小管里的果冻。闻起来是樱桃的
味道。他打我的手:“傻瓜,这不是吃的。”他将那果冻细细地涂在我的嘴唇上,推我到镜前。嘴巴奇迹般的红润光泽起来,真正像一颗欲被采的樱桃。
他眯起眼,说好看。
只为这两个字,我每天都把嘴巴涂得晶晶亮。18岁的我,傻到从没想过,为什么那管果冻只有一半。等我知道的时候,已看见另一个女孩在他的臂弯。
在今天的我看来,这是一个俗气的故事,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女孩的18岁。可那时候,我陷进去了。
那时候的我不明白,其实,人鱼公主也是公主,可她最后变成了泡沫;堂吉诃德也是骑士,可他只是留下笑柄。
后来,我离开了他,却爱上了唇彩。就是当初给我带来惊喜的果冻。有时候我会烈焰红唇地出现,有时候,则会涂一抹少女的粉红。
可是,心里的焦躁,却像我日益干燥的嘴唇一样,再鲜亮的唇彩也遮掩不住。读大学后,有男生送我玫瑰,有男生拿吉他在楼下唱歌,还有男生,赠我最新款唇彩。只有一个被我视为“木头”的男生,送我一管无色唇膏。
那么多人追求,我无意留恋哪一种殷勤,只是在这许多人里飞来飞去,定不下心来。
是一日回宿舍,见一要好姐妹嘴唇自然有光泽,我问她用什么唇彩,她指一指抽屉:“喏,那‘木头’送你的润唇膏。”我半信半疑,拿来一搽,清凉的薄荷味道,滋润的感觉。第二天早上起来,干燥起皮的嘴唇,奇迹般地好了许多,而一笑就疼得要裂口的嘴唇,再也没有任何不适感。
用过一个星期后,我将抽屉里所有唇彩全送了人,只留下了这一支无色的润唇膏。我去敲“木头”宿舍的门,问他从哪里找来的。他呆住,红了脸,说是问了他姐姐的。我招摇地牵起他的手走出去,留下满场呼哨。
当一个男人,能注意到你美丽下面隐藏的伤,能丢开面子和羞怯去找办法体贴你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痛,尽管他没有脚踩七色祥云,没有身着金甲,你怎么还会认不出,他就是救公主出恶龙古堡的骑士?
有时候,艳丽的红唇,并不是给爱你的人看,而是给伤你的人。
因为,爱你的人,只为你舒服;而伤你的人,却要得更多。
而那个对你不提要求只给温暖的人,你应相信,他才是你的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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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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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爱情有几段能得善终
已经大学毕业两年多的娜娜至今无法释怀,曾经历了一段惟美校园爱情的她,一直不愿意在工作之后寻找爱情。“我觉得不会有别的爱情能像校园爱情那么美了。我曾经一直希望,老公就是我的初恋,可如今,物是人非,回头看,一切已枉然。”娜娜对无法把校园爱情延续到现在充满遗憾,她一次次地这样问:“难道校园爱情只能是童话吗?”
初恋始于下雪天
娜娜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城,读高中时是学校十分优秀的学生,书法小有名气。当时,她对吴明这种“花花公子”式的学生是嗤之以鼻的。吴明给她的印象是老爸很能挣钱,他很能花钱。由于吴明追求过娜娜的一个女性好友,他们两人因此相识。
高二时,吴明的父亲突然去世,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娜娜渐渐开始注意他。一天,娜娜在上物理课之前,发现把书忘在家里了,于是急急忙忙往出跑,准备找另一个班级的同学借书。没想到下楼时,差点跟吴明撞在一起,她喘着气说:“快,快,物理书!”吴明飞奔着跑回去拿书给她。
上课时,娜娜一翻书差点笑出声来,吴明的书里除了没有课堂笔记外,其他的什么都有,画得乱七八糟。这堂课,娜娜什么都没听进去,只顾着看物理书里的这些内容了。下课后,娜娜还书给吴明,顺便说了一句:“你的字太难看了!”吴明说:“那你教我写字吧!”“那就看你表现了,一周后交一篇小楷上来?”娜娜开玩笑说。没想到,吴明竟把这句玩笑当了真,一周后果然交了篇工整的小楷给娜娜。
从那以后,娜娜在上学、放学时,总能碰到吴明。尤其是下雪天,娜娜见到吴明时,发现他头顶总会是湿的,甚至还有未融化的雪花。两个人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但谁都没提“爱”那个字。在那个时候,学校是禁止谈恋爱的,娜娜这样的优秀学生更是不敢。
爱情发生在高考时
让娜娜至今难忘的是高考时的一件事。高考三天,她跟妈妈住宾馆,考数学的当天,她打车到考场时,已经有点晚了,同学开始在考场前排队准备进场了。等娜娜跑到自己考场的那个队伍时,竟看到吴明排在自己的位置上。他迅速递给娜娜一块垫板,说老师让把答案写在垫板上,出考场后好估计分数,并鼓励了娜娜几句,才跑回自己的队伍。
没想到这次迟到,让娜娜在考场上发挥失常,拿手的数学竟然连后面的大题都没答完。交卷时,她被一个同学看到了她卷纸上的一片空白。这个同学告诉了吴明,吴明吓得傻傻地跑到宾馆去安慰娜娜,可娜娜此时却正在去学校的途中。吴明在宾馆等了娜娜整整一个下午,这些娜娜是在高考结束时才知道。
高考后,尽管娜娜是去武汉读大学,而吴明去了大连,但两个人的恋爱却正式开始了。“他对我特别好。”娜娜回忆起初恋脸上写满了幸福,“我的鞋带开了,他甚至会蹲下去帮我系鞋带。”
爱情的风筝断了线
大二时,娜娜说自己有很多男生追求,但她都一一拒绝,在她心中,只有吴明是最完美的。两个人的书信,娜娜就积攒了一纸箱,甚至毕业时都带到了深圳。
吴明就读的学校很普通,毕业后就在老家的小城市找了份稳定的工作。由于娜娜在深圳发展前景非常不错,两个人一直犹豫着谁来舍弃。娜娜母亲得知吴明就读的仅是个很普通的学校,并了解娜娜有放弃深圳工作的意图后,坚决反对娜娜跟吴明继续谈恋爱。娜娜和吴明约定,坚持两年,一定要等到娜娜母亲的认可。
让娜娜感觉意外是,今年6月,吴明突然给她发了一封措辞婉转的E-mail,说出分手之意。说现在家庭给他的压力非常大,让他必须尽快结婚,而且还给他介绍了个女朋友,他和那个女孩交往后感觉还不错。这让一心扑向爱情、并打算为此回老家的娜娜顿感像晴天霹雳:“我都能坚持,我都能放弃,为何他就不呢?”娜娜有一段时间疯狂地打电话、发E-mail骂他,吴明一直是默默无语。
几个月后,已经订婚的吴明道出了离开娜娜的真实原因:娜娜母亲曾专门找到吴明,说如果他真正喜欢娜娜,就不要影响她的前途,不要拖她的后腿。吴明这才痛下了分手的决心。尽管知道了事实真相,可吴明马上要结婚了,娜娜觉得已经无法挽回这段爱情
现在,娜娜不能鼓起勇气再去谈恋爱,她总觉得自己已经把真爱丢了,无法再复原了。记者劝她,尽管校园爱情很美,但并不是每一段校园爱情都能走到最后的,感情结束与开始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应该把自己囿于一段爱情之中。也许几年后,当她碰到自己新的爱情对象时,想想现在的困惑,会觉得很幼稚。人生顺其自然就好了,千万别过于强求,尤其对那些已经失去的东西,不妨把它作为一个最美的回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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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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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她在一起,不是为了爱
一开始,我就没有想到过我会爱上曲立。我们只是朋友。在寂寞中发展的朋友,当然不像普通朋友那么简单。但我不会选择曲立做我的男友,曲立只是我们公司一个小职员。除了有张讨人喜欢的脸蛋和一张能说会到的嘴巴外,其他真可谓一无所有。曲立来自一个很偏僻的乡村,中专毕业后随老乡来到了这个城市,来到了我们这个公司。
对于这个没有资历也没有多大文凭的年轻人,打心里就瞧不上。可是事情发展到了最后,我和他竟然成了朋友,超越普通关系的男女朋友。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一向让我引以为傲的研究生男友,移情别恋地爱上了他的同班同学,我们曾经也是同班同学,从高一到高三,一直都是。
他家里很穷,可他成绩很好!好到他家里穷到没钱供他,班主任就找校长找其他老师并动员全班同学,这样在学校减一点师生捐一点的情况下,他又回到了教室。那时我家里还算可以,除了生活费用,父亲还会给我一笔零用钱。我把那笔零用钱捐了。第二个月,我把自己零用钱偷偷地交给他,他拒绝了!
这钱是用来请家教的,周末能为我补课吗?我撒了谎。
其实,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当时为什么那样做。那时我对他决不会有什么感情可言。
我有一年多没敢乱花钱,他为我补了一年多的课,当然不是每个周末,而是每天。后来,报考大学时,我们填的是同一个学校。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相识七年半,相爱五年,结果怎么样?他爱上了他的同班同学,读研究生时,相识不到半年的同学。
不要说在这几年里我为他花了多少钱,在这五年里,我投入了自己全部的感情。为了让他顺利地念研究生,毕业时,我选择了这家离学校很近公司,就是为了能够很方便地照顾他起居饮食。
才几个月的时间,他就变了,那个温顺、含情脉脉的男人变了!真的是一转身就变了!
那天,在大街上,我看到他和一个女人手牵着手,就叫住了他。我问他那女人是谁?他没有吱声!那女人很大方,自我介绍说:我是他的女朋友,你是谁啊?
我是谁?他手里牵的人是他女朋友,那我是谁?我看着他,那女人也看着他,他低着头不吭声。
如果他放了那女人的手,牵着我的手对那女人说:这是我的女朋友!我想我会原谅他。
他放了那女人的手,不过他什么也没说。那女人狠狠地看了他一眼,扭头就走了!我以为他会留下来,向我解释!他没有,他甚至没有抬头看我一眼,说了句是我对不起你!扭头就朝那女人追去!
回公司后,我整理好办公室的东西,就回到出租屋。为了方便和他在一起,我没有住在公司公寓,而是在学校附近租了这套房子,这套房子就是我和他曾经的家。房子里到处都充满了他的气息,我拿着刀,想都没想,就割了脉。那是一种很幸福的感觉!
可我没有死!是曲立救了我。我回公司的时候,曲立看到我脸色不好,就跟了过来。
在我最难过的时候,曲立一直陪在我身边。我已经被感情伤的很深,我不会也不想把自己的感情再次轻易地交给一个男人,包括照顾我、陪伴我的曲立。
在我生日那天,曲立带着蛋糕和鲜花来看我,那时我还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为了不再被情所伤,也为了牢牢记住这血的教训,我没有选择逃避。我要好好地活着,为了自己。
就在我用刀割伤自己的那间房子里,曲立为我点燃了二十四岁的生日蜡烛。那天,曲立没有离开我的房间。我不爱曲立,但我没有拒绝他,也许是因为他救了我,也许是为了感激他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或许,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爱与不爱都已经不再重要。那天,我很坦然地接纳了曲立。
我和曲立的关系,就这样不明不白维持着。
和曲立有了这种关系后,我常常问自己:我是一个坏女人,对吗?要不为什么和一个不爱的男人,能够如此地坦然相处?和曲立在一起是肉的疯狂、灵的堕落!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那也不是我想放弃的生活。
曲立从不在乎我对他的感觉,依旧关心着我爱着我。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是快乐的但并不一定是幸福的,因为我知道自己对曲立不可能有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情!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想过自己是否会爱着曲立。
不知道是被男友甩了的缘故,还是和曲立在一起有了快乐的缘故,我觉得自己应该为自己好好的活着,至少不会为某个男人守什么贞洁了。
我试着和其他男人交往,也试着带其他男人回家。可每次一来事,我就会有种割脉的冲动,所以每次都闹的不欢而散。也许,是这间房子带给我太大的刺激,刺激的我无法接受除曲立外其他的男人,曲立真的是个例外,无论和他怎样折腾,都是一种快乐,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快乐让我有了放纵的感觉。
但我不想嫁给曲立,我要接受其他的男人,唯一的办法,我从那间房子里搬了出来。
既然搬了新的地方,也该换新的主人了。上班时间,我用手机给曲立发了信息:以后我们只是同事!我把曲立从朋友中除了名。既然五年的感情说变就变,更何况这几个月的感情。粘上这种关系,想断就该断的彻底,连朋友也不要做。
曲立就在我隔壁的大办公室里,很快就来到了我的面前。我依旧做着手中的事情,没有理会。曲立离开的时候什么也没说,甚至没有问我一句为什么?
我和曲立依旧是同事,只是很少见面了。曲立下调到了公司设的一个分部。
没有曲立的日子里,我常常地领着不同的男人回家。我没有了割脉的冲动,也没有了和曲立在一起的那种欢乐。但我真的不想嫁给曲立!曲立只是我们公司的一个小职员,且来自一个偏远的乡村,我能嫁给他吗?
后来,我就不再领其他的男人回家,因为那对我而言,只有痛苦没有快乐!也正是因为这种痛苦,让我怀疑自己对曲立是否有了真的感情。
如果生活就那样继续下去,也许我会在沉思中找回我自己,也许我会把曲立慢慢地忘记,展现在我面前的将会是另一种生活!
可是有关曲立和一个有钱女人的爱情故事,在同事的谈笑中不断上演。有人知道我曾为爱自杀!但没有人知道我和曲立曾有的关系。
曲立有那张漂亮的脸蛋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更何况一个单身男人和有钱的女人或没钱的女人爱着,都很正常!
可我越来越不正常,我对爱与恨已经没有了感觉!这期间,我那曾经的男友,找到了我,说那女人不是他的同班同学,他和那女人在一起与爱无关,那女人是一个很有钱的女人,现在那女人离开了他,和另一个男人好了,他很后悔,要我原谅他;曲立也来看我,说他和那女人在一起,完全与爱无关,他这样做有自己的苦衷,千真万确!
我原谅了我的前任男友,也相信了曲立说的是真心话!因为那天,在大街上,我看到曲立和一个女人手牵着手,那女人也曾经就这样牵过另外一个男人的手,把他从我的身边牵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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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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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幸福的流星
云和询是一对情侣,在他们正热恋的时候,询要去伦敦留学,云依依不舍地送询上了去伦敦的飞机。
在伦敦的日子是询一生中最难熬的时光。只能和云通通电话,写写信,发发邮件,对询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在一次暑假,询凑够了回台北的费用,他走在去机场的路上,心里充满了欣喜。路过一个电话亭,在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广告:陨石拍卖会。他停下来,仔细看了那颗陨石的价格--和飞机票的价格一样!询想了想,然后搭上了去拍卖会的车......
“对不起,我不能回来了。”
“什么?为什么不能回来?”
“我把买机票的钱买了别的东西......”
“有什么比你回来更重要?”云很生气。
“你可以顺道来伦敦啊!”
“顺道?从花梨到台北,再到伦敦,这是顺道吗?”
“算了,我不会来了。”
“啪”地一声,云气愤地挂了电话。
惊喜是有保质期的,过了保质期的惊喜变了味,也没有了欣喜。
到了南非的云和朋友快乐地投入了旅游的生活,甚至完全忘记了远在伦敦的询,还与一道来南非的一个男孩越走越近。
一天晚上,男孩和云一起到海边晚,在一个树林旁边两人一起望着群星闪烁的天空,男孩对云说:“我会把天上那颗最美最亮的星摘给你!真的吗?”云很感动,在那时云接受了男孩。
回到花梨,云给询打了个电话:“询,我想我们还是分手吧!”
在这头,询握着话筒,手颤抖着,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几个月后,云和男孩要结婚了,她在她的房间里化妆,无意间翻出了那颗已经被尘封了几个月的陨石。她打开盒子,拿出里面那张卡片--这是天上那颗最美最亮的星,送给最美的你--询。
云呆住了,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询那时侯不能赶回来了。一颗颗晶莹的泪珠掉落下来,可已经晚了。她不知道在询接到那通电话后,有多少个日夜不敢看天上的星和云。
幸福是可以融化人心的火焰,错过的幸福是划过星际,转瞬即逝的流星,已经穿上新嫁衣的云曾拥有过这火焰,可她却让着火焰化成流星,划过星空,消失在永远的天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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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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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有不花心的男人吗
参考这些爱情法典吧,它几乎囊括了爱情和男人之间错综复杂关系的每个方面,帮助你轻松逃离爱情迷宫。
丽琼的生命就好像一场为保卫爱情和婚姻而打不完的拉锯战,耗尽了她所有的热情,等到她发觉时,一切都太晚了……
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放心了,丈夫身上却飘来了陌生的香水味
对身边人的担忧,不是每位妻子都会像杨丽琼那样强烈,但即使号称最信赖丈夫的妻子,也难免会有疑心暗起的时候。而杨丽琼之所以如此,是因她曾在最不防备的时候,遭受了惨烈的打击。
那时,杨丽琼在川中的一所中学教语文,丈夫是才华横溢的业余作家,老实得令人难以置信——30岁了才结婚,恋爱却只谈了一次。那年代,搞文学的人蛮吃香的,每逢周日,他们家里都有年轻漂亮的女文学青年来访,香水洒得浓浓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作家丈夫对她们装傻,杨丽琼也乐得装聋作哑。
然而,1979年秋的一天,作家丈夫到成都出差,遇到经常到家里拜访的文学美女,两人谈文学谈到半夜就相拥而眠了。旅馆服务员马上报了案。在当时,这是多么严重的问题啊!作家身败名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在一个彩霞满天的早晨,他跳崖自尽了。
丈夫背叛和死亡这双重的打击给了杨丽琼怎样的痛苦,让她得出怎样的教训可想而知。
邓斌是和作家完全不一样的男人,他当时刚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做书记员,转年妻子就病逝了。介绍人撮合他和杨丽琼时,特别感慨地讲了他在妻子死后伤心地哭了整整一夜的事。痛苦迷茫中的杨丽琼马上就答应了。
1980年冬,两人携手走进了婚姻。邓斌对杨丽琼十分体贴,家中的重活全由他一个人包了,婚后不久,他抢着提杨丽琼手中的水桶,家里的狗以为他们在打架,扑上去就把他的屁股咬了一口。在他爽朗的大笑中,前夫去世后十分自卑的杨丽琼由衷地露出了幸福的笑容。两个人好得如胶似漆,连婆婆看得都不好意思了:“在外面,你们就别做起那个恶心的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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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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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邓斌调到了川北某法院,杨丽琼也随之到了川北某市。在这里,邓斌常常在晚上被朋友约出去烫火锅打麻将。出于敏感,杨丽琼跟着丈夫去了几次,可她并不适应男人间喝酒划拳的喧嚣。而根据观察和朋友的反映,丈夫的确是个老实人,而且出去不外乎就是喝酒、唱“素”歌(没有小姐陪),接触的都不是危险人物,她放下了心。
偏偏又是在她放下心,毫无防备的时候,1991年,和作家丈夫完全不一样的邓斌竟然做出了和作家同样的事情。2月的一个周末,一个暴发户拖邓斌去卡拉OK厅唱歌,生活作风一向严谨的邓斌被陪舞女子妩媚的眼神闪了几下就丢了魂,神魂颠倒地接受了那暴发户的提议:一人带一个小姐到宾馆去开房间。
邓斌被小姐放浪销魂的滋味迷住了。他和小姐约定,每个星期五晚上都要幽会。
第二个星期五深夜他醉醺醺地回到家时,杨丽琼猛然闻出了他身上的香水味不是他们自己用的那一种。
给了一个人希望,却又把她狠狠地从云端摔下来,杨丽琼的心被摔成了无数的碎片:天啊!他明明和前夫不同的呀,都说他老实呀!
杨丽琼呼地将床上的被盖掀开,抓起床头柜上的水杯就照卧室里的镜子、花瓶、台灯上乱砸。邓斌顿时吓得酒醒了一半,翻身下床,冻得瑟瑟发抖地抱住同样只穿着睡衣的妻子求饶:“对不起对不起,别闹别闹,我酒喝多了,今后再也不会了!”
儿子睡在隔壁,杨丽琼压抑着声音哭到了天亮。她一遍遍地拉着邓斌问他:“你们男人到底要怎样才能不花心?邓斌,你不爱我就早点离了吧,为什么要折磨我?”
丈夫忠厚的哥哥包二奶,活生生的例子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邓斌吓坏了,一面打自己耳光一面道歉发誓。等到天亮了,杨丽琼哭累了,邓斌把所有能想到的誓言都发尽了,两人达成了协议:今后无论做什么,除非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邓斌都要带杨丽琼一起去。
从此,早晨锻炼身体他们在一起,傍晚散步他们在一起,平时打麻将、下馆子、跳舞更是在一起。中途邓斌去解个手,只要上了五分钟没有回来,杨丽琼就要跟着去看,站在厕所外面等。别人问他们为什么跟那么紧,他们都笑着说:“秤不离砣,公不离婆。”
可是随着邓斌职务的升迁,这种紧迫盯人的方式渐渐变得不合适起来。
1996年冬的一天晚上,两人激情燃烧了一次后,邓斌对杨丽琼轻言慢语:“我现在真的老实了,你看以后是不是不要跟那么紧了?这次我到西安出差一周,你也去了,和我竞争副庭长的那个人攻击说我们是用公家的钱度蜜月。还有,那些人请我去卡拉OK厅唱歌,去洗脚城浴足,去保健院按摩,你也跟着去,那些人心里很不舒服,因为那都是高消费,那些人是迫不得已才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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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0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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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琼打断他,放连珠炮似的说:“我知道,你是想把我撇开,偷偷地去逍遥。只要我还是你老婆一天,我就要跟一天。”说着,抱起被子就跑到儿子床上睡去了。
邓斌后来还是当上了副庭长,应酬陡增数倍。好几次有人当着杨丽琼的面取笑邓斌“妻管严”,邓斌接着他们取笑的话劝杨丽琼:“别跟着了,你看吧,他们已经在笑我们了。”
杨丽琼刷地拉长了脸,什么也没说。邓斌非常尴尬,回家后也黑着一张脸。杨丽琼轻轻坐到他身边,柔声问他:“怎么了,老公?”
邓斌很真诚地向她剖白:“丽琼,我总觉得,你在把我当贼一样地防着,让人感觉很不舒服,很没面子。说实话,我们是夫妻呀,夫妻要互相信任。”
杨丽琼没说什么,但她显然是被丈夫说服了。在日记中,她这样写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能因为他错过一次,就一辈子不信任他。他当年也是因为年轻气盛,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知道他是个老实忠厚的人……夫妻间也应该有一定距离,距离产生美。”
第二次放下心来的杨丽琼,开始四处旅游,邓斌的应酬,她能不去就不去了。
不幸的是,就在夫妻双方都喘了口气的节骨眼上,又出事了。这次不是邓斌,而是他貌似忠厚的哥哥。他的哥哥平时舍不得吃也舍不得玩,家里的财政大权由老婆一手操控,从来都是老婆说一他不敢说二。哪曾想,这么老实巴交的一个男人,竟租房子包了个洗头的小妹,私生子都一岁了他老婆才发现,闹了一个多月,连邓斌也借了一万元给哥哥后院“灭火”。
又是一个明明不可能发生却又偏偏发生了的外遇事件!安慰了嫂子,杨丽琼半开玩笑地对邓斌说:“男人还真是不可貌相呢,见条缝就要往外溜。你们家的男人又格外厉害,年轻也好老了也好,个个都有办法鬼混。从今天起,我要把你‘收监’了。”邓斌没敢吭声。
她累了,留下一道难题让我们思考
从这以后,杨丽琼再也没有放过心。和法院的年轻媳妇们聊天,她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但凡有点出息的男人,都是些偷嘴的牛,全靠我们女人才能把绳子勒紧。
1998年升任庭长的邓斌是杨丽琼眼中最爱偷嘴的牛,上班时间她经常打电话或以送衣服等名义去“查岗”。走在路上,如果邓斌对发廊或者洗脚屋多看了一眼,她就会问:“你为什么要注意看邮政大楼上的那个足疗馆?是不是在那里又有了个相好的?”
她也紧紧盯着丈夫单位里的年轻女人。她觉得丈夫跟那个爱穿长筒靴的女检察官似乎有点名堂,因为有次在大街上,她巧遇那女检察官和另一个女人在谈论邓斌,她跟踪了一路,听到的几乎都是溢美之词。
杨丽琼所做的一切让邓斌非常苦恼。邓斌通过姨姐传话,想让杨丽琼不要那么神经兮兮,结果姨姐和她谈了一下午,反倒被她说得心服口服,马上回家查起了丈夫的蛛丝马迹。杨丽琼满肚子都是收集来的活生生的例子:“很多男人没有发达时对妻子好得很,一发达心就花了。他的哥哥,我们学校的徐鹏飞,他们法院的廖会翔,还有我们三楼上马大汉……这些都是活教材呀!”
撇开这点不谈,杨丽琼倒确实是个好妻子,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经常为邓斌整理工作资料,出谋划策,儿子的教育更是她的拿手好戏。1999年儿子考上了广东某重点大学,毕业后在某航空公司有了份令人羡慕的工作,杨丽琼也就在2004年4月办了病退。
退休的杨丽琼并不像人们建议的那样到处游山玩水,而是每天与丈夫厮守。丈夫上班,她要把丈夫送到法院门口,丈夫下班她就到单位去接。在家里,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看电视剧,尤其喜欢看《中国式离婚》,看得涕泪横流,把里面的男人恨得咬牙切齿。不看电视的时候,她就给正在上班的丈夫打电话,聊午饭怎样做,晚饭在哪儿吃。这样既商量了事情,又查了丈夫的岗。
杨丽琼把电视剧里看到的东西都用到了生活中。每次给邓斌洗衣服,她都要把衣袋里的纸片仔细翻看,一旦发现新的不认识的女性的电话号码,就要刨根问底。有一次,她在电子词典里翻出个叫“刘燕”的电话号码,立即拿着词典去问那是谁。
邓斌当时很忙,告诉她刘燕是个老头子,到法院来办事时认识的。杨丽琼疑心顿起:明明是个女人的名字,为什么要告诉我是个老头子?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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