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退休金投资者未满55岁
3情况早提款免征税 2013-12-12 07:43 http://www.nanyang.com/node/585236?tid=460
(吉隆坡11日讯)私人退休金局(PPA)发文告澄清,在三种情况下,未届满55岁而提款的投资者,不会被征收8%税务。
首个账户不能提款
文告指出,私人退休金旨在协助加强退休资金适足率,以及扩大各阶层人士的退休利益,因此若未届满55岁而提款者,其所提款项总额将被征收8%的税务。
私人退休金第一个账户占存款额70%,规定退休前不能提款;第二个账户占了其余30%存款结存额,则可以每年提款一次,但必须缴付等于提款额8%的税务。 投资者可享有最高3000令吉税务减免、投资获利免税、资金免受破产法影响等。
私人退休金3情况不征收8%税务
(一)2013年财政法案修改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9G条文下,阐明死亡及永久离开大马者;
(二)修改财政法案的条文,阐明终身残疾、患严重疾病及精神病的人士; (三)届满55岁者,无论提出部分或全额提款,都无须征收8%税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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