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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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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在李墨祝福我生日快乐的消息中,我的心理防线彻底地垮了。3年后,我仍然拨通了李墨的手机。在电话里,我疯子似地咒骂他不该如此地折磨我,给我平静幸福的生活添乱。
然后我又把林涵找回了家,亲口对他讲了婚前与李墨出轨的事情。还没等我讲完,林涵就怒吼着,“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他的反映让我本已脆弱的心一阵慌跳,眼前一黑就直直地倒在了地上。
我醒来时已被林涵抱到了床上,甚至还换好了宽松透气的睡衣。看到我醒来,他马上转过红肿的眼睛,背对着我再不肯回头。
两天后,林涵在家政公司雇了个保姆后,悄然地拎着换洗的衣服回到他父母家。我们分居了。每当夜晚我躺在空荡荡的大床上,想着是自己亲手葬送了两个男人的幸福,我就恨不得抛开一切死去。
这期间,林涵一直没有联系我,而我自然不敢主动找他。3个月后,我觉得林涵是真的想放弃我了,只等着我提出来。
一天夜里,我从床上爬起来,给他写了一封言词恳切的信。我坦白地讲出与李墨的事情是我想赎还欠他的情,并且是以了断的姿态奉献了自己。我知道说奉献是对林涵的不公,可那时我是真的不知道如何弥补李墨。我只是想彻底地结束后,与林涵平静地过一辈子,我们再也不愧歉李墨。在信的未尾,我提出了离婚。第二天,我就以快件的方式把信寄给了林涵,绝望地等待他同意离婚的通知。
晚上我疲惫地回到家时,意外地看到林涵在厨房里做饭。看着我吃惊的样子,他故作轻松地挤出一丝笑容说,“准备一下吃饭吧。”我冲了过去刚想扑到他怀里,却下意识地停了下来,嗫嚅了半天我终于问,“这是我们最后一顿晚餐吗?”
林涵怔了一下,伸出手揉着我的头发,“傻瓜,我说过一辈子让你幸福的。”我不可置信地望着他,眼前一片朦胧。
见我不肯相信,林涵拉着我坐到沙发上,低沉地说,“晶晶,这几个月我一直在想,你为什么要背叛我?我总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直到我今天看了你的信,我终于理解了你。你想用一次背叛我的方式,填平永远背叛他的事实。可你发现错了,那样不仅于事无补,反正更让他觉得有了机会。”听着林涵地话,我为他设身处地为我想的分析而羞愧不已。
林涵使劲地咽了口气,直视着我的眼睛说,“我也要你忘了过去,我们重新开始。”他最后一句话,击破了我所有心理的委屈和愧疚,我“哇”地放声大哭起来。
当天晚上,林涵就主动给李墨打了通电话,告诉他我们一直很幸福,并讲了因为他的消息带给我的痛苦。最后,林涵求他再不要打扰我们的生活了,并发誓一定会给我幸福的。李墨一直没有作声。
挂掉电话后,林涵把我手机卡卸了下来,丢在马桶里冲走了。又跑到电脑前重新给我注册了一个QQ号。他说,从这刻开始,我们把从前全部丢掉,开始我们的新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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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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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会之后,婚期崩盘
文/刁肇华
仲夏周末的午夜,都市的霓虹依然在窗外无尽的闪烁,城市迷离的乐章,从来都没有休止。我抚摸着精致婚贴,眼前幻动着琴的影子。终于,我拿起电话:“我要结婚了,你会参加我们的婚礼么?你的请贴,我已经写好了。”
“是吗?你不是开玩笑吧?”琴的声音依然是我致命的诱惑,曾经多少个夜晚响在我的梦里。沉吟片刻,她说:“明天你把婚贴送到我家来吧,我在家里等你。”
琴是我们公司最美丽的女孩子,真的,她的美具有一种盎然的野性,如一丛盛开的罂粟,能够让男人的心中毒,却又义无反顾。
因了琴的存在,我经常从营销部窜到企划部神聊。那些日子,我极尽学识,在企划部卖弄自己,不时语出惊人,逗得企划部的人哈哈大笑。尽管每每由于擅自离岗遭到经理的责怪,当忆起琴听我神聊之时那不经意的微笑,经理那愠意轻掠的胖脸,又算得了什么?我着魔般的爱上了琴。她狐媚的双眸,她雪白的肌肤,她专注工作的神情,已经成了我梦中的主要内容。
有一次,经理分配我与琴共同做一个公司产品宣传方案。领到任务后,我的心跳骤然加速,我知道近距离接触琴的机会终于来了。子夜来临,我们依然加班工作,她在电脑里构制方案图示,我站在她的边上不断的提出更改的意见。透过她裙子的低领,我依稀的看到她蓬勃的乳房。我禁不住抓起她的左手说:“琴,我喜欢你。”琴触电般的把手抽开,脸上飞满红云,说:“华,请不要这样好不好,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琴的断然拒绝,让我的心跌落在无边的痛苦之渊。星期六,大学同学娟来到我的宿舍,她摸摸我的脸,说:“你怎么啦,是不是工作太拼命了?整个的人崩溃了,你可要注意点呀,公司可不是你们家开的。”说完,她开始帮我打扫宿舍,并煲了乌鸡墨鱼汤让我喝下。
娟是一个善良的女孩,短发齐肩,身材均匀,走路做事风风火火。大学毕业那年,她忽然问我去那里,还说你去哪我也去哪。我一直认为她是在玩搞笑,当我来到这座城市刚立下足,接到她的电话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她是认真的。
在这座陌生的城市,我们接触频繁,她经常跑到我宿舍,与我一起过周末,给我换洗衣被,做一大桌好饭菜与我共享,我知道她想把这种日子过成永远。
但我之于娟,内心洋溢的多为亲情的因素,爱情的情绪始终与她无关。之于琴,每每面对,总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在心中流动。
对琴的思念与想象依然像草一样的在心底疯长。一天,路过企划部,目光斜斜的向里窥视,发现琴烦躁的坐在一大堆男人间,而她的双腿紧夹着,椅子上竟然有洇开来的血。我迅速跑下楼,到超市买了一包卫生巾上来,悄悄的塞到她手里。琴脸蓦然红了,她接过卫生巾冲向了卫生间。晚上,琴将我约到一间西餐厅。她的目光温柔的洒在我身上,让我的心中陡然涌出一股莫名的欣喜。琴静静的说:“你对我真好,你对我的关爱超过了我的丈夫,只可惜,我们相识得太迟了。”
她竟然有丈夫,我的心一时暗淡下去,有一万只蚂蚁在心房上徘徊。我捉起她的手,急促的说:“你可以离开他么?我的生活无法没有你。”她轻轻的摇摇头,无言凄然一笑。
回到宿舍,我扑在床上无声的痛哭,娟进来了,我一把将娟拥入怀中,将头埋在她饱满的胸中,低声说:“娟,你嫁给我吧,我们马上就结婚。”娟先是一阵愕然,而后,她紧紧的抱着我,哭道:“你知道吗?我等你这句话已经很久很久。” 我们旋风般地进行了婚姻登记,迅速印制了婚贴。
走在城市大街上,面对来去匆匆的人群,我的脸上依然找不到一丝即为人夫的喜悦。我的心底依然抹不掉琴的影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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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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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是穿着睡衣打开门的,我进了门,她告诉我:“我老公到大连出差了。”
在客厅,琴端坐面前,轻轻的问:“为什么这么快,就结婚?”我说:“我想通过一个女人来忘记你。”琴的眼里霎时的盈着泪水。
琴进了卧室,少顷,她在里面喊:“华,你进来一下。”
眼前的一切让我的血液沸腾起来。琴已经将身上的睡衣剥了,依窗全裸屹立,美丽的肌体暴露无遗。她的微笑着着目光,泄露出一种摄人心魄的鼓励。我轻轻的将她拥进怀里,缠绵一起……
在琴的身上,我找到了男人快乐的私密通道,我要将这种快乐凝固,永远属于自己,这不是我与她最后的疯狂,更不是我与她最后的结局。
回到宿舍,娟正在做午饭,我对她说:“娟,对不起,我们的婚礼取消吧。”娟的脸上一片愕然,锅铲倏地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我告诉她关于我对琴的爱,以及今天我与琴所发生的一切。娟失声痛哭起来。我说:“我真的永远忘记不了琴的,你即便嫁给我,你也不会幸福的,因为我的心不是属于你的,我要琴离婚,然后嫁给我,对不起你,娟。”
“说声对不起,就完了?你这个牲畜!”我的脸上有娟的巴掌重重的打来,然后,她挥舞着锅铲往我的头上、身上砸来。在渐渐昏迷下去的分分秒秒中,我仿佛听到娟的心破碎的声音。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来了,我发现娟早已经不在了。地上是结婚证的碎片,还有如秋叶飘零的婚贴。我打通了琴的电话,我对她说:“娟已经走了,请你离开他,我再也不能失去你了。”
在一间咖啡厅,我与琴相对而坐。她抚摸着我脸上的伤痕,泪水流了下来:“谁让你伤害娟的?我不会离开他的,你不知道,婚姻除了爱,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在我母亲因为尿毒症需要30万换肾的时候,是他将30万送了过来,这30万救了我母亲,也成就了我与他的婚姻,我怎么能离开他?”
我愤怒的说:“可是你为什么要将自己奉献给我?为什么?”
琴说:“我不否认我爱你,我只是想在你的新婚之前,给你对我的爱,赠予回报。”
我痛苦的问:“我们之间没有机会了吗?”
琴站起来,对我说:“我们之间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难道不是吗?”说罢,她悄然离去。
回到宿舍,我狂打娟的手机,语音提示:“你所拨的电话不在服务区。”
我清醒的意识到,我的爱情已经大崩盘,回升无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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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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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幽会犹如心灵犯罪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 马渝根 教授 记录/钟胜
从约定了结婚日期到正式结婚的这一时间段,民间一般俗称订婚期。为何一些都市青年男女在订婚期间容易“出轨”,从而发生婚前幽会这样的事?
第一、“契约婚期”不可靠。所谓订婚期是男女双方约定的一个“契约婚期”,表示了双方的初步结婚意向,但这和真正的结婚是两回事,男女双方在这期间可能产生的移情别恋,并不需要承担和结婚期“出轨”一样的责任或后果,双方仍然还处在“择偶”期,都还有选择的余地,从而导致婚前幽会的发生。
第二、社会视角不统一。现代的都市青年男女在婚前都比较注重自我意识,容易对爱与性的看法形成差异。男女双方的情爱观一旦错位,就会诱使一些人淡化婚前责任,必然会导致一些观念激进的自我主义者在婚前“出轨”。
第三、自我约束不坚定。“契约婚期”其实也是对双方感情的一个肯定。在此期间到结婚之时,维系双方的感情需要各自的自我约束。倘若感情基础不稳固,或其中一方的自我约束不坚定,当其面临外界诱惑(如再遭旧情人、遭遇暧昧同事等),倘若感情经受不起考验,则极易发生婚前幽会。
第四、社会越来越宽容。我们应该看到,现代的性文化正在发生着变化,婚前幽会这类“感情事”,人们已经很难用好或者坏来简单地概括或者衡量,这也给一些都市青年男女提供了培育婚前幽会的温床。
有人说,婚前幽会有利于婚后的夫妻和谐。但我认为,尝试过婚前幽会的青年男女,可能对婚后的夫妻生活的负面影响更大一些,这样的影响主要在两个方面:
1、负疚感。因其中一方发生了婚前幽会,导致男女双方感情破裂,从而不能结婚的事例时有发生,即使向对方隐瞒了事实真相勉强结婚,其内疚感会伴随一生。爱情是有排它性的,是建立在彼此忠诚的基础上的。可以说,婚前幽会犹如心灵犯罪,它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心灵枷锁,难以解脱。
2、比较性。发生过婚前幽会的人,会自觉不自觉地在婚后对妻子和婚前幽会对象作比较。其比较的结果,多半是“家花不如野花香”,从而导致婚后夫妻感情容易出现裂痕。
本刊观点:最后的晚餐要不得
我们正处在一个繁荣开放的社会,年轻人在择偶上有许多的选择方式,但在确定白头偕老相伴一生的最终决策上,应该是心随情愿而彼此忠诚。这个社会使我们在婚姻问题的选择上更加自由,但道德和传统却不会容忍我们随意和不负责任地选择。社会在充分尊重人性的同时给了我们现在年轻人许多选择的空间,我们尽可能用自己的方式进行选择,但却不应超出道德的范畴。两个彼此相爱的年轻人最终决定以婚姻的方式来确定一生的相守时,所有婚前曾经有过的都应让它烟消云散了。茫茫人海中,彼此两颗年轻的心能走到一起,应是缘分,应当珍惜。
当然,每个年轻人在最终走向红地毯前都可能曾有过这样那样的故事,不一定每个故事都会有结果,都会留下这样或那样的遗憾,但最终的选择应该是一生的,是认真的,是应该彼此忠贞负责任的。即使婚前有这样那样割舍不了的东西要了断,也应该以一种平静理智的心态来对待,来化解。最好能将自己的一切告诉你的爱人,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办法要多,两个人共同商量,问题总是容易解决。如果真有什么难以向你的爱人启齿,那就告诉你最好的朋友来协商解决,或许朋友的帮助更有利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如果实在没办法向他人诉说,只能自己解决,那也应该以利于婚后稳定家庭生活,忠于自己家庭的原则来进行。以婚前幽会、最后的晚餐的方式来了断是最不可取的。本策划中的实际例子,已经向我们明确地证明了,最后的晚餐不可取,最后的幽会要不得。这种方法是把双刃剑,不但了断不了,反而会加剧双方的痛苦,给你的婚姻埋下危险的伏笔,日后可能会伤害到你的家庭,甚至更多的人。
真正的爱应该是纯净而透明的,不应该是参杂任何瑕疵和任何见不得人的东西,在处理好婚前与婚后的友情与爱情的问题上应该坦率而明了,任何侥幸的行为都会给你的家庭结下苦果。有时坦率可能会有暂时的不愉快或者尴尬,但却可以使今后你的生活更加踏实和安然。
世上没有解不开的结,没有理不了的情,没有了不断的事。就看你以什么方式、什么心态,如何来解决!愿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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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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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伴有性用欢场女人取暖
我对生活说:“我爱你”,生活别过脸去;
我对女人说:“我爱你”,女人扭过头去;
我对音乐说:“我只有你了”,音乐响起,然而是灰色的旋律……
“对,我肯定是不会结婚的,不添那个麻烦。你也知道这个年代没有什么是可以确定的了,那张纸也保证不了任何东西。结婚离婚再结再离还不够麻烦的。而且现在的独身者一样有伴侣有性爱,还没有任何负担,挺好的。也许是因为都是北漂吧,我周围的人大部分都这样生活。有时间你可以采访一些画家诗人聚居的艺术村,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我们一样很专一的和伴侣生活在一起,只不过不结婚不生子,不给人口大国再增加负担,活得很环保。跟丁克家庭一模一样。下边我还是给你讲讲我自己的故事吧,也许你能从我身上看到一个人群的生活现状。”
他此时坐在另一台电脑前,我看不见他的脸,也许这样更好,我们用MSN交谈。脸有时候只是一个标志而已,少了嘴的参与,我们反而能够畅所欲言。
此时是周日的下午3:00,他告诉我早晨下班后他一直在睡,我诚挚地向他表示同情,顺便在心里也想着被生活、被时间、被文字压迫下的自己一样的可怜,只好不停的流汗。他的情绪通过键盘通过屏幕上的文字传达过来,我立刻被这些文字压迫了,天气太热了,我们都必须努力呼吸—— 以下是他的MSN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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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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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我爱你!虽然你面目模糊
“有时候我会早上9点钟起床,选择9点这个很好的时间不是因为白领都讨厌这个数字,而是因为我体内的生物钟已经形成了习惯。正如我习惯通宵的工作,习惯倒头便睡一样。其实我才睡了4个小时,因为如果9点醒来就说明昨天我夜晚4点半下班。(阿峰从说他的作息时间开始了我们的谈话,我把这次谈话当作了与另一个我的聊天)起来通常是脑海一片空白,就像我的床单一样。而且我也喜欢脑海这种没有任何思绪的白,起码比我们的生活的城市干净。经过了一个晚上通宵的创作,起来人觉得很累。但是我知道,我只有几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下午的2点,我又得回到公司。因为公司需要我,其实是我需要我,哈哈。
我的工作是广告后期创作,这是个贩卖精神产品的行业,所以不容易适应,可以说是套着枷锁起舞。因为一家好的饭店可以卖出客人们都喜欢的饭菜,但很少有广告公司可以做出所有人都喜欢的精神产品。而且客人现在越来越会投资,也越来越会挑剔,所以我觉得除了要有好的创意,还得会说服客人,也要学会忍。
有时候我见到一些肥佬气喘吁吁的骂着我的作品,我也会气得握紧拳头,但最后,还是把拳头和力气都用在了鼠标上。
即使这样的空虚,或者说饥饿,我只会随便的煮个速食面给自己,当然,味道还不坏,因为我通常喜欢加上两个鸡蛋,补充我那差不多用光的脑汁。时间会抓得很紧,我吃完,就喂鸟,它们是我的宠物,一对很嘈的鹦鹉。可能是我喜欢摇滚的缘故,连我养的鸟也很有摇滚精神。但我现在见它们的时间是越来越少。
基本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好做,我就进入鼓房练习,鼓房和我的鼓花去我一年多的存储,但我还是觉得很值得,因为打鼓在我生命中占了很大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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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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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般是观察到邻居都上班或者都起床了,我才开始。因为我一上鼓,就和公司的我是两个人了,哪怕是练习,我也喜欢狠狠的练,让全身的肌肉都和鼓声一起动起来,汗也拼命的挥洒,这样才可以找到我要的感觉。虽然我知道鼓手不应该独奏的,鼓手要配合着其他乐器才找到灵气,最惨的是我的朋友们现在都在上班或者学习,但我还是孤独的坚持着。我必须和无奈握手。
朋友可是太重要了,我有挺多好朋友的,但现在大家都为了生活,在不同的公司忙着,在其他城市跑着,我们平均一个月才刚好碰上一次,一般都去酒吧见见面,不会喝到烂醉,我们都喜欢做清醒的年轻人,话题也是东南西北,无所不谈,当然有时候也会说起音乐,特别是我有两个朋友也是鼓手,所以免不了会说说最近练到什么层次,有什么好的二手鼓会出售,有这群朋友我觉得很开心,这也是我喜欢城市生活的一大原因。
我喜欢音乐,或者说就像年轻的水蛭一样痴迷它,而你知道我披着长发并不代表摇滚,我戴着眼镜不代表有多大的学问,我们声嘶力竭的呐喊有时候并不能证明我们的存在,我们在声音中只会更快地把自己丢失,我们制造声音却终于被声音淹没!
我很想有自己出色的乐队,但感觉这些都离我很远了,突然有种感觉就是一支好的乐队,其实是等于几个人谈恋爱,一般初初的感觉就象初恋一样,都是很好,所有乐手都很有激情,随着激情冷却就只有平淡的日子可过了。
那是在一次酒醉后我们几个朋友终于实现了心中的理想,组建了自己的第一支乐队“lost candy(水果的香味) ”,从此以后我们利用各种机会让这股奇怪的“香味”飘散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我们就像一群所谓的音乐虫子希望在勤奋的努力中酿造一个蓝色的未来。我们尝试着创作,尝试各种不同的风格,甚至自己作词作曲,大家充分发挥着自己,抓紧所有的时间排练,我们高喊着:“拒绝休息”的口号,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音乐上边。
那是一段狂热的生活,白天为了生活奔波,晚上为了理想奋斗,现在想起来也还非常留恋,现在想起来我们却是曾经那么年轻。但随着演出机会减少,新作品也少,那大家都热情就淡淡的漂走在我的鼓声中。大家很快就作鸟兽散了,即使现在偶尔见面,很少再谈及以前,每个人的眼睛里都不再有那时候的光芒了。
但是我相信我仍会有所坚持,不希望就这样在无奈中归航,我仍然奢望经过努力也许在哪里我就能够自由地飞扬,有一天我会找到允许一个疲倦的翅膀停留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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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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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爱情.人.音乐
爱情,爱情这道难题对于我来说,是又奇妙又苦恼的。因为我喜欢的每一女孩最后都离我而去了,我没有去想为什么,因为我隐约知道恋爱和打鼓还真是两码事。打鼓,只要你肯练习,加上动脑,一定可以练好。鼓是死的,是由你来操作,把它变得生动。而女孩,特别是现在的女孩,多数喜欢操作你,想把你变得生动,如果你的感觉不合她的操作要求,很可能又得再进入等待状态,等下一个好的女孩子的出现。其实我对每一段感情都很专一,很用心,但结果往往使我感到一切都无常。
夜晚是寂寞的,人群是陌生的,而酒吧是“城市病人”的聚居地,这里可以制造情节也可以毁灭梦境,它充满着暧昧,太多的“城市宝贝儿"们在这里身体燥热、冲动不安……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行吟诗人,在头脑里疯狂地伤感地暴躁地悲伤着地激情着地重复着一个主题,但是我知道即使我发出再大的声音也压抑不了那远离春天的寒冷。
有时候我会望着天空苦笑,苦笑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化解很多东西,真觉得用石康的三本书可以说说我自己(对了,石康是我喜欢的作家),我晃晃悠悠的大学时期,支离破碎的生活以及我一塌糊涂的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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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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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一个象露滴一样纯净的女孩因为酒吧里一首伤感的歌曲像迷恋偶像一样迷恋上了歌手,歌手甚至没有来得及反应便加速度地坠入了女孩那双清澈的略带伤感的眼眸……
“开始的开始, 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 是我们在走 最亲爱的你, 象是梦中的风景 说梦醒后你会去, 我相信;不忧愁的脸, 是我的少年 不仓惶的眼, 等岁月改变 最熟悉你我的街, 已是人去夕阳斜 人和人互相在街边,道再见;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你说岁月会改变相许终生的誓言 你说亲爱的道声再见, 转过年轻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 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你走后依旧的街,总有青春依旧的歌 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都说是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 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都说亲爱的亲爱永远,都是年轻如你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亲爱的亲爱的亲爱永远, 永远年轻的脸 永远永远也不变的眼”
象你所看见过的所有的年轻的故事一样,当激情的东西趋于平静,罩在头上的光环终于暗淡,当现实的生活中以最锋利的方式出现,当生存的窘迫乍然出现,当思想终于深刻不过囊袋,当房子票子车子散发出世俗的光芒的时候,女孩轻轻的走了,正如她轻轻的来,她甚至没有挥一挥衣袖却使歌手的天空布满了永远的阴霾。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我的生活与你无关》,当王棉(女主人公)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苦苦挣扎的时候,她暂时选择了妥协,选择了金钱。过着锦衣玉食、被男人宠爱的日子。这时候的她从世俗的意义上来说其实是幸福的,可后来她对另一个男人辛迪动了真心,所以她就输了,输得非常彻底,人财两空,几乎流落街头,所以有时候爱只会让我们一无所有。她那时候让我看了这个故事,我当时并不知道这是一个寓言,我更没有想到她在帮助我理解她就要作出的决定,那个时候她就已经明白她不能输掉自己,她不可能因为爱情而变得一无所有。
而我没力量作出任何承诺,只能象你所能理解的流浪歌手一样“恨我不能交给爱人的生命 恨我不能带来幸福的旋律 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阁楼 一扇朝北的窗 让你望见星斗 在流浪的时候, 你会是我唯一的依靠……”
我一直在找她,一直在找,但是她却好像在这个城市彻底蒸发了。我知道更多的时候玫瑰证明不了爱情,但是我仍旧每天唱着给她的歌呼喊,我希望奇迹出现,她会象第一次一样坐在我的正前方,听着我的歌而泪流满面……
“有没有听到那个声音 就像是我忽远忽近 告诉你它来自我的心 带来一首苍老的歌 对着你轻轻的说 我不在乎春夏秋冬花开花落任凭这夜越来越深 你在我心中越来越沉 压得我不能翻身做自己的主人 任凭着等越来越昏你在我眼中越来越真...任凭这天空越来越湛蓝你在我身边越来越平凡 可是有些说过的话一直没有改变 任凭着旅程越来越孤单你在我面前越来越茫然丢不下的行李时我不变的心——但是你知道到现在两年已经过去了,我终于没有等到那一回眸的瞬间……
我仍旧拼命地唱,惯性地唱,就在那一天我真的又看见面前那张流满泪水的脸,我惊讶地发现她真的又回到了我的身边。
迷离的灯光下,酒意深浓,城市纵容了欲望,意象迷乱中,肢体交融,夜,盲目而疯狂,夜,也将是昼的开始。
这是一个欢场女子,有着她所不愿意透露的沧桑,沉醉堕落而后挣扎自责,都市边缘,花开花落。也许是那天我的歌唤醒了她沉睡已久的某些感受,她说我的声音和我的歌给她的情感作了新的洗礼,于是她一样的感动得哭了,于是有了那天我们的相遇。
后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能够把这种生活坚持下来,我们就这么一直生活在一起。我知道所有的激情还都在为昨天的爱做最坚强的守候,我没有能力放弃它,虽然我知道等待这样的一个根本不会有任何希望的结果有多么盲目。
其实干吗那么强调呢,我们都那么孤独,心灵饥渴身体冰凉,能在一起握着手相互温暖其实是已经很奢侈了。我们无言地相拥着,不去追溯什么,昨天就像一个抽象符号,已经不再代表什么,这个女人均匀的呼吸就在我身边,我就能像石头一样安眠。”
真的,也许这就是一个应该忘记激情享受体温的时代,我们不过都是一些“城市病人”,互相舔噬着伤口,都是为了让生活不再那么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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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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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我“闪”了婚
“我讨厌电视剧的结尾,明摆着为讨好观众,留下了光明的尾巴。人的性格不可能突然大转变,只要生活继续,就会有矛盾不断出现。双方可能会妥协,但也可能出现不可收拾的惨烈。”一张娃娃脸的赵潋妍(化名)在对记者表达上述观点时,表情异常严肃。
“我和他很相爱,我们的矛盾不及剧中主角的十分之一,结局却比顾小西悲惨很多。”
坐在自己家中的客厅,已经从“闪婚”中走出来的赵小姐向记者回忆了她那短短半年的“涉农”婚姻,“因为环境和生活习惯的陌生,加上怀孕,我对当时的生活根本无法适应,整天觉得有人在说我坏话。离婚后才慢慢解脱。”
“但希望通过讲述我的失败婚姻,告诉与我一样娇气任性的上海女生,在没有做好准备前,不要盲目跨入‘围城’。”
他,非典型的农村男生
我没有想到自己会‘奋不顾身’与农民的孩子结婚。从小到大,我都有一种“城市中心论”的莫名优越感,中学时一个从奉贤来的插班女生,虽然成绩很厉害,大家还是有意无意地排斥她。大学里面,那些松江、金山郊县来的男生,先不说寒碜的身高长相了,竟还有人拥有著名的 “香妃”脚,每次上专业课,我们从不敢抱着从其“香氛”中突围的希望。对那些农村男,我自然也不愿多看一眼。
而他,是非典型的农村男生。那个深秋的午后,老总在看子公司的一份财务报表,有点疑问,让作为秘书的我接通他们的财务主管。连着拨了两次手机,都没有接通,我开始拨打副主管的手机,没想到他就在总公司的财务室里,“我上来吧,”手机还没有挂断,“噌噌”,他已经爬上了一层楼,推开14楼的玻璃门,对着我露齿一笑。阳光正好照在他的脸上,他的眼睛闪着光,很明亮。
当天晚上,我的手机就接到他的短信,之后MSN/QQ我们就总在线。迎新年的倒数中,我们拥抱在一起。农村问题,我还来不及思考。
一切反对无效
暴风雨却迎面而来:因为他的农民出身,遭致了家庭一致的激烈反对。“他是外地人,还是乡下人,不可能。”“你要自己受穷,不要把我们家也拖累。以后有你的好受。”
“他家是农村的,但经济比我家还要好。你有什么资格看不起?”我反驳母亲。
“你又没去过他家,你怎么知道它的家境。隔了千山万水的,你怎么了解?还有他家人的人品。这些,光看外表,能看出来?你要么选择门当户对的上海人,要么选择真正有实力的‘海龟’。”
“哼,你给我相亲的所谓海龟,才是加国,新西兰的乡下人。人土得掉渣,要我嫁过去,才真的是到乡下了。”我对反对表示不屑。
虽然回过头来,我已经明白“知女莫如母”的道理,父母很明白我的娇气难以承受压力,希望我能找个门当户对的男生,在我更成熟的时候出嫁。但在当时,我那迟到的青春反叛期到了(我从来都按照家人的设计生活,包括小时候学钢琴,高中读文科,高考填志愿),我呲牙咧嘴地反抗妈妈,骂战激烈到要打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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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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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促“闪婚”
激烈反对的效果适得其反,在矛盾还未暴露前,我已经迅速结婚,婚礼盛大。
悲剧因为我的意外怀孕,更因为我的低情商紧接而来。婚前发生母女矛盾时,我原原本本都讲给他听,来寻求安慰,所以当我的妊娠反应强烈时,他坚持要求我到他的南方老家养胎,由其家人照料,绝对不放心我的母亲来照看。
去了以后,人生地不熟,土地公公也欺负我,过敏发了很多疹子;他们说的话,一句也听不懂;天天高汤增加营养,但我本来就想呕吐;看不到他,我胡思乱想,担心他会忘记我,对不起我。天天躲在被子里哭,不愿走出房间,总胡思乱想,以为他家人在嫌弃我。我恨肚子里的孩子,有一天,我像顾小西一样不辞而别,回到上海,“杀掉”了孩子。
那是个传统的南方大家庭,他的家人们不打算原谅我的自私行为。他爱我,不想责怪我,但我知道他的“夹心”痛苦。我主动提出了离婚,回到了父母身边。
声音
婚姻必须门当户对
生活是非常现实的,套用剧中的一句经典台词“你嫁给一个人,嫁的是他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如果年轻人能早点明白这个道理,就能减少很多悲剧,免得后悔当初。
很多上海小姑娘,她不能理解现在的城乡差异有多大,更不能理解南北的生活差异,一开始抱着“爱情至上”来结婚,等到撞了墙,头破血流了,哭也来不及。无论哪个时代,门当户对的婚姻成功的几率都更大。这个门当户对,不仅是城乡,还包括地域,经济等,除此,还要考察对方父母的婚姻状况。如果我的女儿想要嫁给一个父母离异跟着母亲生活的城市男生,我也是绝对不会同意的。这和歧视无关,只是因为她以后的婆媳关系都比普通人复杂,她面临更多“危机”,会更难对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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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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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19岁女儿的母亲,公务员
相互理解更重要
如果遇到“真爱”,就因为他家是农村的,为了追求门当户对,你就放手,错失你一生中的真正幸福?我是不会这样做的。
我和老公结婚8年多,公婆有时也会把他们的想法强加于我们,但老公不会一味向着家人,我也真心把公婆当作自己的长辈。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重要的是相互理解,相互宽容和忍让。如果不懂得去好好经营,就算是门当户对的婚姻一样会产生其它矛盾,一样会破裂。
朋友同事圈中有不少城乡结合的例子,人家照样生活得很好。婚姻幸福,与门当户对无关,只和当事人相关。
缪小姐,已婚,台资公司职员
要给爱人幸福
我很迷茫,我就像电视剧中的何建国,还没他优秀呢。大学毕业3年了,第一年的存款全部还了助学贷款,后面两年的存款加起来也不到3万。照现在的速度,我不知道何时才能凭自己的能力买房与她结婚。
所幸的是,她还在我身边。她的父母也没有看不起我,待我像他们自己的孩子,甚至还表示要付首付给我俩买房结婚。
说实话,这部电视剧戳到了我的痛处,让我有点“恐婚”,担心自己会给女友带来更多的委屈。不过,我也向女友保证了,父母是一定要孝敬的,但我肯定是先顾“小家””再顾“大家”,不会像何建国那样无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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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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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说爱情没有对错
1.
我把一张医院证明放在李遇的桌子上。他抬起头,有些紧张地问,怎么了。我笑笑,朝他努努嘴,示意他看下去。我在他旁边坐下,静静地说,我的眼睛最近不舒服,大夫说视网膜有要脱落的迹象,我要做个小手术,要跟你要几天假了。严重吗,李遇换成一种少有的严肃,要紧吗?我拍拍他的肩,笑笑说,没关系,不是大问题,别这么紧张嘛。看到我一如既往歪起脑袋来做出一副小女孩儿的乖巧模样,李遇才有些放松下来,一只手伸过来,扣住我摊在桌上冰凉的手。
康成早就知道这件事了,他会陪我去做手术。
其实当我从医生那里得到这个消息时,我并没有觉得多么可怕。手术后我的眼睛将会在黑暗里适应10天240个小时,我倒期望体验这样的过程。心都蒙了灰早就失了慧,亮着一双空洞的眼睛,硬着头皮应付着白天黑夜的真假美丑,躲不及,推不掉。其实,我早就有些累了。
天气已经要到秋天了。我挽着康成的手臂向医院走去。那条街道两边的树有些年月了,树干很粗,由里向外泛着黑羌羌的成熟的颜色,高高的叶子抻着抻着马上要抻到天上去。在医院门口我停下来转身看去,我想在240个小时黑暗来临之前把这些干净的街道,参天的树木,美丽的城市都象背课文一样塞进脑子里去。我不想在黑暗里趁机忘记他们,当然,不想忘记的,还有李遇。
否则,我会很寂寞。
康成用力捏捏我的手,别怕,你一向又懂事又坚强。我落寞地笑笑,我又不是小孩子。
我想起李遇习惯覆在我手上的修长干燥的手指,我下意识地动了动右手,那里空落落的,什么也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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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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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手术还算顺利。好在并不是什么大病。我一早就打电话给康成,要他下班后送我到农村奶奶家。康成惊奇万分,怎么突然想回农村了呢,也不事先说一声。我说我也是刚想到的,想去和奶奶住一阵子。康成从来都不跟我较真的,我说好他也就总是顺了我的意思,这次自然也不例外。康成将来会是个不错的丈夫。我收线,床下那只旅行袋里,东西其实在手术前早就已经收拾好了。
我没有关机,李遇很聪明,他从来不会给我惹麻烦,所以从来也不曾为了私事给我打过电话。任小初那里我也没有告诉她我动手术的事情,也没有告别,我是怕她担心的,也不想他们再吵嚷着去农村看我。这次我想休息,远离所有的人和爱。
康成送我回去。他一路扶着我的手,我把头靠在车窗上,听着一路呼啸而过的风声,听康成告诉我一路的风景。奶奶为我收拾了一间干净的东屋。虽然我的眼睛蒙了纱布,可是一进村子我立刻嗅到了泥土的香味。我欣喜地朝着康成的方向探过身子,康成,康成,告诉我门前那棵槐树还在吗??长了没有啊?康成说,在啊,还在,好象又长粗了。那田地呢,对面山坡上的田地现在是什么样子的?康成扭了扭身,恩,好象是种的玉米,都好高的。我忙还要问,康成打住,看你急的,来都来了,过几天你不就自己看到了。奶奶笑了,说孙丫头好福气。
我知道奶奶说的是康成。
安顿好了,我告诉康成不用来看我,等眼睛能摘纱布了,我就会打电话给他。康成嫌我絮叨,嘱咐我小心照顾自己,然后回去了。
晚上村庄里安静的很,可以听见远远的狗吠和近处草丛里蛐蛐的鸣叫。这时候我再也无须闭上眼睛就能接触无边的黑暗,无边无际没有岸和桥的黑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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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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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等身离了繁华和杂乱,安了心,我首先想到的,不是康成,却是李遇。
两年前我到那家公司应聘,是身为副总的李遇接待了我。他是个瘦而高的男人,有干净朴素的衣着和干燥修长的手指。其实第一次见面无非如此,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和印象。后来听说李遇有女朋友,在上海工作,不常见面。他常常在我们众同事面前赞他女朋友的好,我们都和他一样,认为他才是个好福气的人,有如此体贴温存的未来的妻。
我们相处,平常到不动声色。他是个幽默的男子,日子久了,开始独独喜欢逗我一人。在办公室里他也从不避讳,总是伸开长长的手指抓住我冰凉的手,我是一个一年四季手脚冰凉的女孩儿,我抬起眼睛看着他说,人家说,手脚凉,没人疼。李遇盯住我的眼睛看,表情异常严肃。
有人开始好心地提醒我,我笑笑,要我注意什么呢,我们之间有什么吗,李遇甚至连个私人电话都不曾给我打过。我这样对别人辩解,虽然我说的都是事实,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却倒了天平。
和他以及公司其他老总一起吃过无数次饭,唱过两次歌,打过四次保龄球,出游两次,开会三次,零零碎碎林林总总的大概还有,没有一次单独两人的时候。可每次如此多的人,却一直总是李遇离我最近,好似每次参加这样的活动,不过也是因为有李遇的缘故,我并不是个爱好热闹的人。
我开始怀念李遇干燥修长温暖的手,脑海里一遍遍回放他把整个手掌覆盖下来的一次又一次。
康成下班后又来,带来了我的宝贝笔记本。我笑笑,带这个来做什么,我又看不到。康成在窗台下的桌子旁坐下来,蟋蟋梭梭地摆弄着线头,说,还可以听听音乐吗,有我在的时候我还可以帮你和你的朋友们聊天!我笑出声来,你想的倒周到!
康成接上电话线,开了我的QQ,他说,任小初在呢,他问你怎么好久没上线了。我坐在床边说,你告诉她我出差了,回去再找她。康成打字打的异常的慢,恨不得一键一键我都数的过来,我大笑,搞什么啊,这么慢还说替我聊天。没办法啊,我,我……我能想象康成手脚忙乱的样子,说,好了好了,我尽量说的精短些吧。康成嘿嘿一笑,还是老婆知道疼我。我嗔到,呸,谁是你老婆啊。我听到康成播放的一首歌:是我一直太懂事,让你自由地犯错,错到无法再让你,留在我的世界……
康成走了,我听了一夜孙燕姿的这首《懂事》。听到淡然,听到心无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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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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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早上,下午,我依然整天整天的坐在窗前,听着树叶沙沙的声音,张着眼睛面对黑暗。当夕阳照到我身上的时候,我陷在一片温情的金色里。我想起有个朋友说过,生活就是面对。我想着,何尝不是,黑暗也好,病痛也好,煎熬也好,感恩也好,爱也好,不爱也好,任何事情,只要活着,就要面对。得到与得不到,其实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么不同。
有轻的脚步在我身边,我问,是谁啊。没有人回答。一双修长干燥的手指从背后轻轻放在我肩上,然后隔着衣领停在我的脖子上。我笑了,我的两手攀上他的手指,李遇,我轻轻地唤。
呵呵,他低低地笑,这么聪聪啊?你才聪聪呢,我说,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你妈妈告诉我的啊,公司领导来看看你这个公司优秀员工不是很正常吗?我乐地直摇头,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仗!你没有开车来吗我问,我没听到车子的声音啊。小聪聪不知道了吧?李遇坏笑,我把车子停在村外走过来的,你现在看不见太阳闷不闷啊?李遇对我永远都是这样,象是在哄小孩子。我把身子向后倚去,脑袋自然地靠在李遇的怀里,若有所思地说,不闷,心里有好多甜蜜,怎么会闷呢。
李遇的手指拨开衣领靠在我脖子上的皮肤上,我不作声,十指和他温柔纠缠。
李遇也是明白的吧?我是懂事的。
康成还是隔三差五晚上下了班就赶来。我说这么远,不要总来吧。他不回答,依然我行我素,或许男女朋友,就是该借着这样的时候才能体现对方的重要和表示自身的责任的吧。康成来了便帮我聊天,多是和小初聊的,我的朋友不多,但却持久。小初便是最明白的例子。
一向不喜欢上网的康成竟然喜欢上了聊天,往农村跑的似乎一天比一天勤了。来了,第一件事就是上线,对我说,嘿,任小初在呢。然后听到和我说的话的字数并不相符的敲击键盘的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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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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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心莫名地一天天下沉,或许是农村宁谧的气息影响了我,我并没有多么难过,心里象是端了一盆清水,静静地低回。
今天第十一天,是我可以重见光明的日子,我没有告诉康成,我突然觉得自己开始习惯了被蒙上眼睛的感觉,什么都看不到,心里却越发清净明快。原来,习惯一件事,竟是这么容易。
或许,我也是这样习惯李遇的,在习惯里,我忽略了爱。我终于说服自己承认,原来,是有爱存在过的。可是我是懂事的,李遇是懂事的,我想康成也该是懂事的。或许康成能不能懂事,我并不再那么在乎。
我想那天天气很好,是个有太阳的日子,我穿了一条白色棉布长裙,裙脚的一支艳丽的花,蜿蜒着开到我的肩头上来。我坐在窗前,想到这样的天气就不用烦劳李遇打电话给太阳请太阳公公出来了,我翘起唇角笑起来。
我没想到李遇来。当我摸索着要走到院子里去,又是那双手,温柔地从背后环住我,我永远不会认错,我惊奇地低叫,遇?干吗去啊这是?李遇轻轻地围着我。我想出去走走,李遇,我拉住李遇的手说,你陪我到对面的山坡上去走走好吗?李遇想了片刻,学着卡通人物搞笑的声音说,聪聪说好咱就好。
李遇一只手扶住我的手,另一只手从背后绕过来扶住我的手臂,我想如果是以前,如果我知道我爱身边的这个男人却不能去惊扰他,如果我知道他终究只是陪我一小段一小段的路程,也许我会哭,我会掉下泪来,让他知道我有多痛苦。可是现在我却不再这样想,现在,就是现在,我的手就放在他的手心里,我哪有时间再去哭泣?!
我们并肩坐在山坡上,没有太多的语言,只有习惯,习惯我在他的身边,他在我的身边,我不想让他也象我一样明白过来,明白我们不止是习惯。多么美的景色啊,李遇说,好久没看到这么多绿色了,田地,荒草,野花,还有纯正的泥土的颜色。那么是不是有劳作的男女在田地里啊?我抬起头来问他,还有你看到的野花是不是淡紫色的,一簇簇的那种啊?恩,是啊,劳作的男女都扛着锄头往家走呢,他们真幸福,有说有笑的。李遇拿过我一只手,把一枝散发着淡淡香气的花放到我手里,他摸摸我的头发,意味深长地说,这花和你看到的那种一模一样,你看到的感觉到的都是真实的。我接过那枝花,也学着李遇的样子摸摸他又硬又直的短发,微笑着对李遇说,遇,我好幸福。
李遇走的时候,我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说,遇,我觉得康成很爱我,我真的很幸福。
李遇从我的手中抽出缠绕的手指,摸摸我的脸说,等你回来。
李遇走后,我自己除掉了眼睛上的纱布。光亮竟然如此刺眼,如果不习惯,便会被伤害。
我翻看康成和任小初的聊天记录,一切如我预料。不只是我,发现了爱情。
我终于能够探出头去看蓝色的天空,茂盛的树叶,门前又粗了一圈的槐树和高高的树上温暖的鸟巢。对面山坡上绿油油的庄稼,高高的草丛,劳作后回家的人们,一切还是那么美。我会心地笑了,这么美丽的世界,我还有什么理由让自己哭泣?
晚上康成来,看到的还是蒙着纱布的我。我说,康成,明天我就可以重见天日了。你还没见过任小初吧?回去的第一件事我想好了,便是和你,还有我最好的朋友任小初一起去庆祝好不好?啊?好啊。康成的眼里应该有惊恐一闪而过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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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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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二天,康成帮我取下了纱布,接我回家。晚上和小初的饭局,我打电话给康成,康成说突然有应酬,来不了了。
小初还是我那个可爱率性的最好的朋友。
晚上我再浏览QQ上的聊天记录,是空的。我想,我是做梦了。
半年后,李遇的女朋友从外地调回,婚礼风光一时。
一切都没改变过。
再次放着那首孙燕姿的《懂事》,是我一直太懂事,让你自由地犯错,错到无法再让你,留在我的世界……
我落下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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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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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我们选择分手
已经大学毕业两年多的娜娜至今无法释怀,曾经历了一段惟美校园爱情的她,一直不愿意在工作之后寻找爱情。“我觉得不会有别的爱情能像校园爱情那么美了。我曾经一直希望,老公就是我的初恋,可如今,物是人非,回头看,一切已枉然。”娜娜对无法把校园爱情延续到现在充满遗憾,她一次次地这样问:“难道校园爱情只能是童话吗?”
初恋始于下雪天
娜娜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城,读高中时是学校十分优秀的学生,书法小有名气。当时,她对吴明这种“花花公子”式的学生是嗤之以鼻的。吴明给她的印象是老爸很能挣钱,他很能花钱。由于吴明追求过娜娜的一个女性好友,他们两人因此相识。
高二时,吴明的父亲突然去世,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娜娜渐渐开始注意他。一天,娜娜在上物理课之前,发现把书忘在家里了,于是急急忙忙往出跑,准备找另一个班级的同学借书。没想到下楼时,差点跟吴明撞在一起,她喘着气说:“快,快,物理书!”吴明飞奔着跑回去拿书给她。
上课时,娜娜一翻书差点笑出声来,吴明的书里除了没有课堂笔记外,其他的什么都有,画得乱七八糟。这堂课,娜娜什么都没听进去,只顾着看物理书里的这些内容了。下课后,娜娜还书给吴明,顺便说了一句:“你的字太难看了!”吴明说:“那你教我写字吧!”“那就看你表现了,一周后交一篇小楷上来?”娜娜开玩笑说。没想到,吴明竟把这句玩笑当了真,一周后果然交了篇工整的小楷给娜娜。
从那以后,娜娜在上学、放学时,总能碰到吴明。尤其是下雪天,娜娜见到吴明时,发现他头顶总会是湿的,甚至还有未融化的雪花。两个人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但谁都没提“爱”那个字。在那个时候,学校是禁止谈恋爱的,娜娜这样的优秀学生更是不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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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7 11: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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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发生在高考时
让娜娜至今难忘的是高考时的一件事。高考三天,她跟妈妈住宾馆,考数学的当天,她打车到考场时,已经有点晚了,同学开始在考场前排队准备进场了。等娜娜跑到自己考场的那个队伍时,竟看到吴明排在自己的位置上。他迅速递给娜娜一块垫板,说老师让把答案写在垫板上,出考场后好估计分数,并鼓励了娜娜几句,才跑回自己的队伍。
没想到这次迟到,让娜娜在考场上发挥失常,拿手的数学竟然连后面的大题都没答完。交卷时,她被一个同学看到了她卷纸上的一片空白。这个同学告诉了吴明,吴明吓得傻傻地跑到宾馆去安慰娜娜,可娜娜此时却正在去学校的途中。吴明在宾馆等了娜娜整整一个下午,这些娜娜是在高考结束时才知道。
高考后,尽管娜娜是去武汉读大学,而吴明去了大连,但两个人的恋爱却正式开始了。“他对我特别好。”娜娜回忆起初恋脸上写满了幸福,“我的鞋带开了,他甚至会蹲下去帮我系鞋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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