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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花心大萝卜

在教会中找到另一伴的进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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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careido 的帖子

根据基督信仰, 当然你还有资格。

基督的信仰的总原则在于一个爱字。
这爱里就包括公义、自由与平等。
以下这段话,不就包括寡妇吗?

7:8 我对未婚的和寡妇说,1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7:9 但他们若不能1自制,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中烧,倒不如嫁娶为妙。

我们再看第10与11:

7:10 至于那已婚的,1我吩咐他们,其实2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7:11 (若真是离开了,她就1不可再嫁,不然,仍要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请注意: 这主要是对为着某种私人利益而抛夫弃子的人写的, 而不是为被人遗弃的一方而写的。 这也不是说 ”主动离开丈夫的妇女“就不能够再婚。 在爱的原则下, 我们还是需要探讨每一个个案才好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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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05: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PeterTan兄的讲解。。。

但是,因为我认识主的日子还很浅很浅。。。

不是很明白你引述的神经话语,可以用白话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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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07: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reido 于 24-4-2009 05:04 PM 发表

请问应该问主什么?问主我可以再婚吗?还是别的?
我的婚姻在十年前已经支离破碎了。。。再也没有修复可行。


原帖由 careido 于 25-4-2009 04:42 PM 发表

我还没有找到那个“他“。。。

因为,都so call守寡十年了,还有什么会不习惯呢?

我刚信主,只是想了解基督徒对一个离婚妇的宽容度在哪里?接受度,又在哪里?

要是真遇到了,会有什么样的坎坷途径我需要注意的?

还是,我已经没资格谈这些了???就是想知道罢了,没有其他


(我想,妳可再細讀PeterTan弟兄所貼的聖經節。)

妳丈夫既已逝去十年了,當然沒問題可以再婚。(希望我沒有誤解妳的意思。)

另一方面,若已經沒有再婚的需要,而離異的丈夫仍然活着,暫時還沒有修好之可能的話,這種情況就暫時由着它,不必強求什麼。可以的話,請多多為他禱告。(都已經十年了,若他曾經給過妳怎麼大的傷害,也該隨着時間的流逝而沖淡了,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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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07: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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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07: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reido 于 25-4-2009 04:42 PM 发表


我还没有找到那个“他“。。。

因为,都so call守寡十年了,还有什么会不习惯呢?

我刚信主,只是想了解基督徒对一个离婚妇的宽容度在哪里?接受度,又在哪里?

要是真遇到了,会有什么样的坎 ...


[url=http://www.recoveryversion.com.tw/gb/read_List.php?f_BookNo=46&f_ChapterNo=7&f_VerseNo=10#10]給妳一些經節參考(按一下即可)。請留意7:15與16[/url],以及註解。願主開啟妳的心,給妳明白祂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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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07: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careido 的帖子

我的女性朋友的妈妈跟我讲,如果你要追我女儿,条件就是一定要进基督教。。
不懂要怎样好,因为我还要拜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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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09: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25-4-2009 07:33 PM 发表

(我想,妳可再細讀PeterTan弟兄所貼的聖經節。)

妳丈夫既已逝去十年了,當然沒問題可以再婚。(希望我沒有誤解妳的意思。)

另一方面,若已經沒有再婚的需要,而離異的丈夫仍然活着,暫時還沒有修好之可能的話,這種情況就暫時由着它,不必強求什麼。可以的話,請多多為他禱告。(都已經十年了,若他曾經給過妳怎麼大的傷害,也該隨着時間的流逝而沖淡了,對嗎?)


我的情况是你所说的-另一方面。是的,还活着,离异了十载了。

冲淡,那是必然的。。。没有怨恨了,对我来说,那是种人生的解脱。

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已经不相往来了。。。女儿,也已经没爸爸十年了。

我是一个有计划的人,不想到事情发生了,才在那边烦恼、头痛。所以,开帖,问了!

谢谢freeman_long的解答。。。

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25-4-2009 07:44 PM 发表

給妳一些經節參考(按一下即可)。請留意7:15與16節,以及註解。願主開啟妳的心,給妳明白祂的話。


可能接触英文久了,参考文对我来说,真的有点难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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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09: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民声小子 于 25-4-2009 07:58 PM 发表
我的女性朋友的妈妈跟我讲,如果你要追我女儿,条件就是一定要进基督教。。
不懂要怎样好,因为我还要拜神的。。


每个宗教都有它本身的要求。

就有如你跟回教徒结婚,你得信奉回教和改你的名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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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09: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careido 的帖子

也是有理。。
但。。问题是,我应该要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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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10: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民声小子 于 25-4-2009 09:25 PM 发表
也是有理。。
但。。问题是,我应该要怎样解决。。


你自问,哪个在你的心中占位最多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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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11: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民声小子 的帖子

你应该问她为何一定要你进教?
信仰可以是强逼的吗?
在基督信仰, 信教的真正意思是爱主耶稣基督, 因此遵循他的教诲。
他的教诲就这两句:“尽心尽力尽性爱神, 爱人如己。”  
但, 爱一个人或神可以被强逼的吗?  不是出于内心的、不是自愿的, 还是爱吗?

因此你可以告诉她, 你会认真的认识基督信仰, 明白后才会做决定。
我劝你为了你们的将来, 暂时退一步, 先做朋友、先了解她的信仰。
爱她就要愿意为她付出。 你愿意吗?

在此先提醒你, 圣经对丈夫爱妻子的标准是丈夫愿意为妻子付出、甚至牺牲自己的性命。
我不能够想像爱一个人但却不认真对待 她所坚持的信仰。 这不是认真有责任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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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1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常想不思 的帖子

我不想应酬,也不想骗她。。真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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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1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reido 于 25-4-2009 05:37 PM 发表

谢谢PeterTan兄的讲解。。。

但是,因为我认识主的日子还很浅很浅。。。

不是很明白你引述的神经话语,可以用白话文吗?

  


白话文就是守寡的,如果愿意再婚是可以的。但圣经不允许我们随随便便离婚, 视结婚如儿戏。 尤其是那些先抛弃另一半的。

你的情况, 你丈夫当年是如何对不起你, 是否还有挽回的地步,只有你本身最了解。
如果今后在主里遇到你所能托福终身的,而你愿意这样做, 就要自己把握与争取幸福。
我们不能为你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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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1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就一定要从圣经中一章一节地查出来以获得所谓'最佳解决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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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11: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民声小子 于 25-4-2009 11:35 PM 发表
我不想应酬,也不想骗她。。真难办


感情这东西,有时候也蛮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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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9 11: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珂赛特 的帖子

我认为明白圣经的原则是非常重要的。
许多基督徒还是把基督信仰当作教条主义看待。 对于这些人, 我们需要为他们讲解信主如何使人得到真正的自由。 但另一方面, 我们又不能让他们误以为基督徒可以滥用自由与恩典。

因此, 引用圣经来讲解圣经的原则是有需要的。 虽然这对一些人来说是 常理( common sense.)  但我认为最难做到的是讲解的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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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9 1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careido 的帖子

希腊神话有一个叫做Procrustes的变态强盗。这家伙有一台铁床。他每次抢了人、掳了人,就把这可怜虫绑在床上。身高超过这床的,就被截肢。比较矮的,就被拉长。总之,就是按照这床的尺寸去“调整”别人。

宗教圈子就有很多这种Procrustes,整天就是习惯拿经文去衡量别人,然后死板板的要别人去符合经文的字面诠释。

对圣经的解读,是需要花时间去了解的。我能告诉你的,就是圣经无论对离婚还是再娶,并不是封建时代贞节牌坊那种吃人礼教。坦然彼此相爱,是天经地义的。因着相爱而共结连理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有些人的爱,就倾向于自利。于是,虽然讲是“相爱”,如果一方只把爱情当作消费品,那么另一方日后肯定要痛苦。古人社会,一样要面对这样的事情。故,保罗写信告诫或提醒某些收信人,自然是对当时个别教会处境有所了解。所以,相关经文,不是用来提出标准说什么“离婚的就不配再婚”之类的强硬条规,更不是叫你死都要去和离异的另一方“破镜重圆”来“活出荣耀上帝的好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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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9 01: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eterTan 于 25-4-2009 11:44 PM 发表

白话文就是守寡的,如果愿意再婚是可以的。但圣经不允许我们随随便便离婚, 视结婚如儿戏。 尤其是那些先抛弃另一半的。

你的情况, 你丈夫当年是如何对不起你, 是否还有挽回的地步,只有你本身最了解。
如果今后在主里遇到你所能托福终身的,而你愿意这样做, 就要自己把握与争取幸福。
我们不能为你做主.
..


我的离婚,不是随随便便的。。一生一世才是我的目标。

奈何,一个手掌拍不响。。。

虽然离婚是我提出的,但,主动把关系弄到无法挽回的,不是我。 我只是那个收拾烂摊子的人。

我只想知道,离婚妇有没有被基督徒判了死刑,不可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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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9 06: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careido 的帖子

我只想知道,离婚妇有没有被基督徒判了死刑,不可再婚?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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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9 06: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守成规本来就是愚蠢的事情,因为那些愚蠢的人根本都不原意接受当时的变化。念旧是另外一回事,但是这不表示我们完全要守旧。(头脑要懂得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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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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