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5日訊)
首邦再也一間嘛嘛餐館被顧客投訴,一碟普通椰漿飯的價格從
2令吉50仙調漲至3令吉50仙,
上漲了1令吉。當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介入調查後,
店主卻無法應官員要求出示收據而抵觸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
遭法庭宣判罰款4000令吉。
店主今早被控上沙亞南地庭時承認有罪,法官當庭宣判罰款4000令吉懲戒。
每宗交易需存檔
店主哥比納(36歲)被控於去年6月29日上午11時25分,
在首邦再也嘛嘛餐館(Silva's Curry House)接受當局調查時無法出示相關收據。
據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餐館需存檔和整理記錄每宗交易,
但店主卻無法出示去年1月1日期間的普通椰漿飯交易記錄。
他因此抵觸該法令第53(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下第57(b)下被懲罰;
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
哥比納在認罪後向法官阿末阿芝哈利求情時聲稱,他的家庭負擔龐大,也是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
他說,他每月的收入只有約5000令吉,加上母親剛動手術,還要負責所有員工薪金,
而且他是首次違例並已認罪,希望法官給予輕判。
主控官凱蒂雅依麗認為,店主已經營餐館3年,理應知道所有程序,不應犯此錯誤。
經雙方陳詞後,法官宣判店主罰款4000令吉,並須立即繳清罰金,否則就須以監禁14天懲罰取代。(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