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上帝的国是圣洁一切美好的,再没有眼泪,没有仇恨。
伪“全能神国度”是撒旦魔鬼的恶权势!
我们只要靠着耶和华上帝的话语——《圣经》就能够击退撒旦的迷惑。
使徒保罗的经历告诉了我们,若不靠着主耶稣恩典,没有人能够摆脱罪的捆绑。
罗马书7:9-25「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 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头的罪做的。 我也知道在我裡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头的罪做的。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因为按着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相信看過聖經,或者熟悉聖經的人都知道,常常會因為裡面的一些章節的“自相矛盾”而困惑,也不知道該如何實行才好。舉例就像舊約(律法時代),耶和華當時教導人要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可是到了主耶穌的時候,神卻讓人要愛你的仇敵,人打你的左臉,你要伸過你的右臉給他打,人要你的裡衣,你要連外衣都給他。
相信魔鬼的人会把耶稣的爱看成是“矛盾”的。 事实上,旧约时代的背景是这样的: 当时是别人伤我一眼,我就要伤他两眼,甚至杀死他,或是杀他全家。普遍上是进行『过度的』报复的。 然上帝所启示摩西的内容,是比较简易『合宜的』报复或赔偿方法,以取代当时『过度报复』的文化习俗。 旧约规定了『刑罚不得高过原先的伤害』。表示了不是『鼓励报复』,而是在『抑制报复』。
所以主耶稣向当时的犹太人解释,要回归经文真正的意思。 主耶稣『爱仇敌』的理念更加体现了上帝的慈爱。 耶稣强调说,“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约翰福音 10:35)。 祂来是成全律法而不是要废掉《圣经》。 闪电教是借着曲解《圣经》来反抗上帝,利用不正当的借口来合理化他们不必遵守《圣经》的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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