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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版实习版主尽善尽美乱扣我100分,疑其价值判断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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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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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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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9# win20282002
大大你說得把小孩調教的狡猾, 要他們改天去欺負其他人.
我希望你不要搞错,我没说要调教到他们很狡猾。
而是如果他们的天性是倾向那边的,那就别硬硬扭曲他们的天性。
至少对我来说,我从来没曾想试过去试探(欺负)我父母。
这是一种叫心性的东西。
如果他们的心性良好,我绝对会鼓励他们那样的天性发展。
重点是别不三不四的。
你今天被人欺负,除了你不够狡猾以外,也因为你不够正直。
你一半一半的不三不四,才是被欺负的主因。(因为性格组成有矛盾)
我認同大大說教孩子一些壞道理, 但學來是防他人對孩子使壞主意, 而不是讓孩子長大後去打他人的壞主意.
我上面教了他们那样坏道理?
我是叫如果要过大路,就去。然后我加多一句“车是不会撞你们的”
这句话你看来是坏道理?
难道你的反应不是听了我那样说后,(疑,过大路,那不会被车撞呢?)
这不是叫做反思吗?
你再看。
”别出去,会被车撞的啊“
他们还出去喔,做么呢?
他们只是单纯的喜欢,反对的快感而已。(你在这两三天也不是享受着反对的快感?)
一个人心性再正直,一直这样那样地被纵容(享受反对的快感);心性也是会腐烂的。
与其继续那样。
我造出一个反思的机会,让他懂得事情的可能严重性,至少他可以学会自重。
在這裡, 大大認為我想贏, 大大誤會了
你这类型的,我见识太多了。。。。(挖鼻
工作崗位上, 那有這種腦筋激蕩的機會?
请参与这里,尽尽会欢迎你的。
http://cforum2.cari.com.my/forumdisplay.php?fid=179
#别乱乱叫小孩子过大路。
这需要正确的认知对象的心性,智力;不是人人都能模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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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3: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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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神凤也很想知道谁说的。
原来你认为:没有哲学的文学皮肉失去骨头的支撑会 ...
神凤 发表于 4-3-2011 02:34 PM
老爸直接"藤條"侍候. 因為那時孩子年紀小, 堅持一定要, 怎樣解釋也聽不進耳.
但妙得是, 老爸一直把這事記在心中.
1年多後, 有一次機會, 和孩子兩人坐下來講回這件事, 這時孩子才明白老爸那時的苦衷.
當事情鬧大後, 雙方的情緒已經高漲, 相對的已經撕破臉皮, 互折了下台階. 那還有互相了解的時候.
這時的結果要就一方至死方休但勝的那方也要損兵折將; 要就兩敗俱傷討不了好.
這是談判的一種技巧.
如何保著對方的面子, 而贏得自己想要的裡子.
大大可有看過兩公婆吵架
本來兩人只對一件小事起爭執, 慢慢的越吵越厲害.
然後不知誰先開始, 找出以前的事來吵, 這時另一方也不甘示弱地就抽出對方的小錯處來反駁.
吵到最後, 兩人都互挖對方的臭屎出來, 越講就越多.
如果當場有孩子在場那就糟了. 孩子成了他們兩人戰場的炮灰.
要就在孩子面前數臭自己伴侶; 不然就逼孩子選一方做支持.
這時誰會認自己有錯?
因為無論誰認, 就表示他也同時承認了所有對方數出來的事都是錯的.
這豈不是冤哉枉也!
這時也沒可能只認錯那一件開始吵架的事而已.
就算是那第一件事, 其中一方認了.
好了, 接下來就止息干戈了嗎
不! 他們會開始就其他已經翻上桌面的事再吵, 就算不是當天. 也會在其他時候成為他們吵架的導火線.
何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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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3: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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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自闭乐 于 4-3-2011 03:27 PM 编辑
自重,自觉。
这不是教出来,说出来,人家就会学得到的。
我相信与其教小孩子怎样狡猾,让他们受骗一次来得实际。
相反来想,良知良能就难多了。
被欺骗一次,就没机会补救了。
被逼出来的狡猾,其实没什么实用质素;但这类的人才却大量地被制造。。。。(出去斗也是斗不过人的)
何苦由来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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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3: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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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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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PO 于 4-3-2011 03:32 PM 编辑
回复 377# 神凤
就知道不成正比, 所以特意加了"只是比喻"
如果成正比, 就没那么容易就答应撤销扣分了..
回复 382# 神凤
想刊登难度还真的不底... 这话根本逻辑,理论都狗屁不通...
除了为猥琐而猥琐,为露骨而露骨外, 还真一无是处..
跟蔡澜比, 你也太侮辱蔡澜了把..
当然, 这里不是讨论文章好坏, 和道理对错的地方.. 所以只是个人意见, 也只是题外话...
回复 378# zhiwei81
如果在公众场所用一而再的留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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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3: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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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不改的,当然不登,谁会等那么一句话而已?
如果在一篇文章里,加上那句(一字不改),神 ...
神凤 发表于 4-3-2011 02:45 PM
或者會如大大所料的走下坡.
但是真的會成事實否?
你我暫時都答不上來.
這版會否因這事後, 重新檢討版規, 視乎高層的決定.
這版在以後的走向是朝陽還是夕陽, 現在可以猜測, 但答案揭曉還得蓋棺方能定論.
大大可以選擇"出走", 也可以起"革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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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3-2011 03: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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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邪幽魂 于 4-3-2011 03:54 PM 编辑
妙就妙在那個"好"字.
誰定義? 誰作主?
那不妨找機會把樓主那句子, 拿去登報紙. ...
win20282002 发表于 4-3-2011 02:39 PM
那是我跟谷成博士的对话,跟其他人无关,尽善尽美自己闯进来乱扣分,除非谷成博士按我报告,说我性骚扰,否则尽善尽美没资格这么做!
因为我跟谷成博士正探讨文学与哲学的关系,所以谷成博士理解我的意思,尽善尽美没能力理解,请{:3_83:} ,不要乱乱扣分
你难道有想过写一句话然后投报馆试探一下报馆的智慧?不然你不要扯去报馆。
你对那句话的审美能力不够,请{:3_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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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3: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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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9# 无邪幽魂
哪是你在论坛留下的话. 不是你跟谷成网友的短消息.
你在哲学的每个留言, 都有可能要面对审查,处置. 哪是版主的职务. 也就是他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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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3: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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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神凤
就知道不成正比, 所以特意加了"只是比喻"
如果成正比, 就没那么容易就答应撤销扣分了..
...
OPO 发表于 4-3-2011 03:31 PM
蔡澜的道理?老大,他的女人论,吃喝论,结婚观点论等等道理,你看见你可能也会摇头的。
虽不很认同他的一些道理,从他的人生观里得到一些启发之余,却也不能不佩服他的文笔。
(曾经记得他的一些片断,在报章看见的,乙烯记得文中开玩笑的教人让宝宝“爽”的方法,(大意)是用鸡毛辽宝宝的屁股洞,宝宝会很爽,但是却不能常用,因为那样会让宝宝长大后,男的,有同志的倾向,女的则有肛交的倾向。如此的文章,报章也登了。)
文笔没有蔡澜好,当然。但是至少应该学,尝试。不期望能够和他比,更不敢期望超越蔡澜,但是学,能够期望缩小差距。
如果禁了,连学的机会也否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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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3-2011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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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4: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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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win20282002
大大你說得把小孩調教的狡猾, 要他們改天去欺負其他人.
我希望你不要搞错,我没说要 ...
自闭乐 发表于 4-3-2011 03:12 PM
"他们经过我的调教,比起叛逆他们父母那小小的要求;得到更深,更奸诈的狡猾。(以后他们很会欺负人家了"
所以這也會成為一個很好的例證, 一篇文字或言語的展現, 看或聽的人不會只朝單一或大大心中所想的思想前進.
如果大大的那貼過後, 我們都不再繼續下去, 看的人會否因此產生不同的看法?
你这类型的,我见识太多了。。。。(挖鼻
大大不認同? 我是全力以赴盡抒己見. 這是我很久以前和一位好友的爭論方式. 雙方都不斷地以各自的論點看法列陣而出, 但最終是否一定要判誰勝誰負, 我們認為不一定需要. 我們可以彼此告一段落後, 繼續其他的話題, 沒有強迫對方接受的必要.
因為我們都有一個共識: 今天我不認同, 不代表以後都不會. 相反亦然.
有時隨著每天不斷年長, 會因日後一些事令自己重新思考當初的立場.
请参与这里,尽尽会欢迎你的。
先就此謝過.
#别乱乱叫小孩子过大路。
这需要正确的认知对象的心性,智力;不是人人都能模仿的。
大大也說了不是人人能模仿, 就是各有一片天, 每人都從自己的天空下開展出自己的思考模式, 當和他人的相遇時, 能否融會貫通, 天空再有拓展, 全屬個人造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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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4: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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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4: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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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8# zhiwei81
如果在公众场所用一而再的留言呢?
OPO 发表于 4-3-2011 03:31 PM
我不是反对警察做工。。。只不过不认同判刑方式。。。
通常这类型只会判口头告诫,或者缓刑,而不会判坐牢。。。
那是我跟谷成博士的对话,跟其他人无关,尽善尽美自己闯进来乱扣分,除非谷成博士按我报告,说我性骚扰 ...
无邪幽魂 发表于 4-3-2011 03:41 PM
可以的。。。是网友就有资格按报告,是版主就有资格处理报告。。。就算没有人按,版主路过都可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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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4: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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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和“没有哲学的文学皮肉失去骨头的支撑会软掉,要勃起来也很难。。。”有关系咩? ...
神凤 发表于 4-3-2011 03:26 PM
至今雙方相峙不下, 當中到底誰完全對誰完全錯? 就好像那對父子.
以後會否有共識的一天, 只能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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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3-2011 04: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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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是网友就有资格按报告,是版主就有资格处理报告。。。就算没有人按,版主路过都可以处理的。。。zhiwei81 发表于 4-3-2011 04:06 PM
有米有资格判断错误然后乱乱扣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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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4: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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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4: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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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米有资格判断错误然后乱乱扣分呢?
无邪幽魂 发表于 4-3-2011 04:15 PM
版主绝对有资格判断,然后进行加分扣分等行动。。。至于是否判断错误,则有待争议。。。
1:如果没有判断错误,就没有所谓的乱乱扣分。。。
2:如果判断错误,也不能算乱乱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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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5: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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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反对警察做工。。。只不过不认同判刑方式。。。
通常这类型只会判口头告诫,或者缓刑,而不会判 ...
zhiwei81 发表于 4-3-2011 04:06 PM
缓刑后再犯呢?
小扣5分算缓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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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06: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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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3# win20282002
"他们经过我的调教,比起叛逆他们父母那小小的要求;得到更深,更奸诈的狡猾。(以后他们很会欺负人家了"
你引用我这句,是什么含义呢?
是说和我这句有矛盾吗?
我希望你不要搞错,我没说要调教到他们很狡猾。
我还以为我说的很明白了?
你觉得这两句话就不能共存?
有意让他们狡猾,和调教后,得到更深,更奸诈的狡猾假如在你看来是同一回事。。。。(那你真的需要多加思考了
如果说你明白我要说的,但你的意思是我没有第二个帖;那会怎样是吗?
我不是说了吗?
你这类人,我见过太多了。(你会让我有机会回应的)
大大不認同? 我是全力以赴盡抒己見.
我见识过的,每个都有很多个人意见。他们总觉得就算说的话都一样(每句话前人都说过),如果是他们说的就是会让人认同;所以他们要说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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