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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战神一号

喜欢的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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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22岁的我成了一个年近30岁的男人的成人家教,还没有上过几次钢琴课,郑钧已经给了我一笔不菲的费用,他说这是预付的上课报酬。

  于是,在那架白色的小巧的钢琴面前,当俯视身我纠正他的指法,而他借势尝试着轻抚了一下我的长发时,我没有躲闪,没有拒绝。当他把小心而热切地把我揽在怀里,我和他慌乱中在那黑白键上奏响一串迷乱的琴音的时候,我没有挣扎。

  憧憧,我真的好喜欢你,从看见你的第一眼开始,你不知道你身上那种忧伤的倔强的清纯的混合美感是多么的具有穿透力……他叹息一般地喃喃地说。

  忧伤的倔强的清纯的具有穿透力的混合美感。我暗暗地在心里喃喃地重复着他对我的解读。这个男人,他识破了我的密码,而且,他恰好不讨人厌。

  我勇敢地注视着他的手指热情而小心翼翼地游移,最终移向我连衣裙上的的裙带和拉链,然后,那条浅浅蓝的裙子就这样滑向了我的脚踝。

  在那一刻来临前的短短一瞬,我的眼前掠过母亲的身影,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有权利处理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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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理解我和郑钧的关系,我们算是男女朋友吗?和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是不会拒绝他的。可是在我,我们的交往里面有着一种交换法则,每当想起这一点,我的心里就会漫过丝丝的悲壮情绪,似乎是用身体来报答他一样。

  总之,我这样做,说不清这究竟是出于一种新奇和吸引,还是一种献身情怀。

  他的眼睛里逐渐生出疑窦:你不喜欢?不高兴就说啊,我不想对你用强。

  他说,他只是想让我高兴,他愿意为我做一切。

  然后,黑暗的寒冷的冬夜里第N次地传来他热热的喘息和耳语:不怕,一切有我呢。来,让我帮你快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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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毕业了,留在了艺校做助教。那时,母亲已经成功地换了肾,身体逐渐康复。郑钧在急不可耐地向我求婚,除了点头,我实在做不出别的动作。然而点过头之后我还是结结实实地哭了。

  那一年春天,满大街都在飘着孟庭苇的《春雪》:总在春天清晨忽然飘来那场细雪,那是堆积多年忍在心中没流的泪……

  我轻轻地对他说:要不,再等一等,我知道你的公司现在生意不太好,一年多来,你给我开的钢琴课费实在太高了。我知道自己,我的课其实不值这么多钱。等我还上了你的钱,我再给你一个答复好吗?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不用看我也知道他眼睛里此刻蒙上来的一层深深的阴鸷,受伤的困兽一样的表情。

  我又补充:我会最终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然而性情刚硬的他已经受伤了:不必了。三个字从他嘴里吐出有一种咬牙切齿的味道。

  然后他转身就走,车门被重重地关上,引擎疯狂地怒吼着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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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了他后来的留言:

  一年多了,我已觉察出你并不属于我,也许你的心从未属于过我。我不怪你,你还小,对于爱情或许还有许多梦想。别让我再看见你,那样我会忍不住还去找你索要,而你,也许还会继续施舍。你并不欠我什么,你的钢琴课完全值那么多,只是我这个学生实在太失败!我只是想帮你快乐起来,现在既然努力了却依然不能给你快乐,那就让我走开吧。

  我哭了。

  我的钢琴课完全值那么多?真值吗?

  对于爱情还有许多梦想?还有吗?或许吧。

  在这个无眠的夜里,覆盖在我身体的某种记忆次第地复活,像玫瑰的花瓣缓缓地而又茁茁地开放,温情而激情,让我的身心都在沦陷。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其实早已经爱上了郑钧,只是我一直太过小心地自卫着,害怕自己一不当心违背了游戏规则而自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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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拨通了郑钧的手机,我可以清晰地捕捉到他困兽一般的压抑而愤懑的喘息:

  憧憧,虽然我十分爱你,你唤起了我从未有过的渴望,但是现在,我的心已经死了。

  我听见自己的回答也是从未有过的理性和坚定:

  我爱你,在过去那样一种状况里,也许我从没有意识到过,也许我是不敢承认。现在,我只想说,让我帮你快乐起来,就像你从前帮我一样。

  [旁白]把世俗踩在脚下

  爱一个人,就是让他快乐让他幸福——这种尽人皆知的道理,只可惜,却不是尽人皆做到的。

  故事里的憧憧在一种窘迫的困境下,出于内心的自尊、自卫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不敢正视自己的爱情,险些错过了一份难得的情缘和一颗挚爱的心。好在,真诚最终颠覆了世俗的规则,某种常见的甚至流行的交易法则和游戏规则。

  真爱就是这样,往往所向披靡,无坚不摧。它笑傲世俗的任何偏见,拆除和颠覆了一般人似乎已约定俗成的某种规则,比如金钱,比如功利,比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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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恋上花季男孩我的爱情能结果吗
      主持人:杨阳 倾诉者:晶莹,26岁,社区医护人员

  晶莹忧郁地说,恐怕没有人理解她,理解她的爱情;她说,虽然这段情很短暂,却是很真很真的……

  我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那种“撒到人堆儿里就找不见”的女孩子。因为太普通了,我对自己和感情上的事总是没有多大的信心。大学毕业后,我在一家社区诊所打工。我喜欢这份职业,也很珍惜这份工作,我总是热情而细心地对待每一位患者。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在工作中邂逅我的感情。

  那是去年“五一”长假后的一个清晨,一阵急促的门铃声突然把我惊醒。我赶紧起床开门,见一位熟人带来了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男孩捂着肚子,身子也跟着弯下来,表情很痛苦,但依然不难看出他原本的成熟和冷峻,不论外表还是气质都是很多女孩子喜欢的那种类型。很快检查完毕,是急性阑尾炎,一番紧张的准备之后,立即给他做了手术。

  之后他在这里住院一星期,我尽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地照顾他,我们就这样平静地交往着。那时对我来说,他和别人一样只是一名普通的患者。因为诊所里就我一个人住,有时做好了饭菜我就分给患者,或者和他们一起吃,晚上偶尔也和他们聊聊天,陪他们打打扑克。后来知道了他是一名高中生,叫锋,比我小6岁。他性格有些腼腆,不怎么爱说话,但说话时总是抿着嘴笑,样子很可爱。闲谈中我知道他不怎么爱学习,偶尔也很令老师和父母头疼,我便像个大姐姐一样,告诉他要用功学习,不要惹是生非。他也向我提起过他以前的女朋友,偶尔我们四目相对的时候,我会发现他的眼神中滑过一种异样的东西,不过我没有多想。

  时间一晃而过,他该出院了。我给他拆了线,他身体和伤口都恢复得很不错,就像以往看到每一位患者康复后从这里走出去一样,我很高兴。临走时他交给我一封信,我笑了,心里说了句“确实像个学生”,因为毕业几年来,我已经很少用这种方式跟别人交流了。在信中他把我说得很优秀,他说我很成熟,他很喜欢和我在一起的感觉,还说如果他不是学生或者再大几岁的话,一定会追求我的。看过信后我只是笑了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因为我们离得不是很远,出院后他经常来看我,有时我也会请他吃饭,我们像老朋友一样,坐在一起谈天说地。但后来我也想过,如果换了别人我会不会这么做。有时时间久了他不来看我,我会觉得身边少了点什么。在一些熟悉的朋友面前,我们开始有意无意地躲避一些眼神。也许这是一种似有似无的感觉,在我们内心深处慢慢滋长吧,只是我们当时不知道,或者不愿意承认而已。

  记得那天,我突然发现他手臂上有一道不很清晰的疤痕,问他是怎么弄的,他说是为从前的女朋友留下的。听到这句话,我的心猛然间狠狠地疼了一下,紧跟着掠过一阵莫名的酸楚。之后我竟像个小女生一样,开始莫名其妙地和他怄气。也许我们的故事,就是这样开始了吧。

  懵懵懂懂之间,我陷落得一塌糊涂。我要好的朋友都很不理解,说我一向成熟沉稳,而且很现实,怎么会陷入这么荒唐的情感中。但不管别人怎么说,我们还是走到了一起。像其他热恋中的情侣一样,约会、聊天、吃饭,偶尔也会生气和吵架。随着交往中对彼此的了解,这份爱已经深深地沉淀在我们内心深处,已经随着血液的流淌融入了我们的全部身心,无论如何也抹不掉、挥不去了……

  但生活毕竟是现实的——作为一个比他大很多、又比他经历过很多的女人,我更懂得生活的现实。毕竟,我得在这个城市里生活下去,得找一个能和自己携手终生的人。但锋不是。我们只是相遇过,但我们终究要错过——对于未来而言,我们注定不会在同一条路上行走。

  他常幻想着我们的将来,看着他可爱又傻傻的样子,我也会应和着,我不忍说破,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痛苦。我不会因为自己想要拥有这份爱情,而去影响他的前途。终究有一天他也会长大,会比我更懂得现实对于生活和人本身的意义。我们之间的结局我心里明明白白,偏又走不开。当我内心和自己纠缠得累了、倦了,就会哭着喊着跟他说分手,但一次又一次,终究还是被他俘虏了……

  高考临近的时候,我的心也越发像被一块大石头压着,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因为我知道那将预示着什么。高考那天雨下得很大,看着漫天滂沱的大雨,我觉得就像是我的心在哭泣……

  高考结束了,他也要收拾起三年来留在这个城市的行囊回家了。他走前我陪了他一整天,我们就那样傻傻地坐着注视着对方,不愿多说一句话,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也许这一切真的即将结束了,又或许我们都在追悔着这段本就不该来的童话般的爱情,毕竟我们为之付出的都太多了……

  那天早上我没有去车站送他,只是远远地看着他慢慢消失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我僵硬地站在那里,心仿佛死了一般,没有了知觉,也没有了眼泪。凝固在我体内的,也许永远只有珍惜和回忆了……

  前些日子他打电话来,说他考得不错,能上一所不错的大学;他让我等他,说三四年很快会过去。我笑着说祝福他。是啊,我惟有祝福他了,除了祝福,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有一种爱情灿若烟花,无比绚烂却无法永恒。我们若不想去体会那绚烂后的寂寞,恐怕惟有一开始便不去点燃它;纵使点燃,最后或许也惟有放手。否则,不是任那花火在燃烧中灼伤彼此,就是眼睁睁地看着它逐渐绽放,又逐渐幻灭。且留一份美好的回忆吧,然后为自己亮起一盏灯,照亮前方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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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一天,我们约定失恋

年龄 22岁 倾诉方式 电话

  6月,又是一个离别的日子,伤感笼罩着校园,到处是不舍,到处是眼泪。大学里恋爱的男女就像是一壶架在火炉上烧着的水,毕业后,有些人会化作水蒸气,有些人还留在水壶里,不管是化作水蒸气,还是留在水壶里,但是不会再在一起。这就是其中最平凡而又最真实的一个。

  关键句1

  “如果一开始,我们就知道结束这段恋情的时间,那么试想,如果我们很早就认识很早就开始恋爱,所相处的时间和我们在这段时间里所拥有的感情,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彼此好好珍惜未来的这段在一起的时间,但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这样不好吗?!”雨田用深邃的目光看着梦衍,伸出了左手,满怀希望地等待着………

  关键句2

  寝室已有两个女孩遭遇“毕业分手”的命运了,我也开始为自己的爱情担忧。雨田以他一贯的沉默对待即将到来的别离,我们依然像往常一样漫步校园,依然会逛逛商场、看看电影,只是彼此谁也不提离别,不提未来。

  相识

  同在广告公司实习

  认识雨田缘于一次大三暑期的广告公司实习。记得刚进广告公司的第一天,喧闹的办公室里,一个高高瘦瘦、皮肤黝黑的男生一个人默默地坐在会议桌旁,神情专注地看着手中的杂志,不知为什么,我被他认真的样子吸引了。不一会儿,老板召集开会,于是,我走向会议桌,坐在他的对面。他放下了手中的杂志,看了看我说:“你是新来的吧?!”“对,暑期我来公司实习!你呢?”我问。他把一本杂志放在我的面前,指着里面的一篇文章“撰稿雨田”对我说:“这就是我!”看着洋洋洒洒的一篇千字心情文章,我被他的才能和优美的文笔所打动。“你的名字等你有文章发表了再拿给我看吧!”好一个骄傲的男生,就这样他给我留下了一个很深的第一印象。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雨田恰巧被安排做同一个广告。于是为了做好这个广告,整整两个星期我和他共同度过,那段日子现在回忆起来辛苦而又甜蜜。一次次的接触中,我知道他来自北方某城市,研究生二年级,本科毕业后被学校送至上海某大学继续深造,作为委培研究生毕业后要回原校任职四年。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每当想点子想到脑袋发晕、眼睛发胀时却突然冒出一个好点子,我们都会兴奋不已。他总是在各方面很照顾我,加班晚了,他怕我回家不安全,总是送我到家,然后自己披星戴月地回校。有时我想也许这只是一个哥哥对妹妹的那种关爱,更多的时候这样的想法被忙碌的日子所冲淡。

  相约

  毕业了我们一起失恋

  两个月实习的日子就在忙忙碌碌中匆匆而过。九月开学,我和雨田又回到各自学校继续完成最后的学业。一天,雨田来到我的学校,神秘地说有份惊喜给我,接着从包里拿出一本包装精美的剪贴本塞进我怀里:“给你的,打开看看。”“献给我喜欢的女孩子——梦衍”,封面几个红字醒人眼目。一页页地翻阅,里面是一个个我和他共同完成的广告,而在广告的旁边写着他对生活的感悟和对我的观察。看着看着,最初的惊讶渐渐地化为感动,泪水模糊了双眼,而他却很严肃,用生平最严肃的表情对着我说:“梦衍,我很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吧!”

  “女朋友?!可是今年我大四,你研三,还有一年我们就将毕业,而你注定要离开上海,在此之前我也想了很久,我知道你很喜欢我,其实我也何尝不是呢?但是一想到我们毕业那天,我就会很伤感,我一直不敢面对这个事实。”

  “如果一开始,我们就知道结束这段恋情的时间,那么试想,如果我们很早就认识很早就开始恋爱,所相处的时间和我们在这段时间里所拥有的感情,有什么区别呢?只要我们彼此好好珍惜未来在一起的时间,不吵架,约定等到毕业那天才分手。但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这样不好吗?!”我分明感受到雨田用深情的眼光看着我,他伸出了左手,满怀希望地等待着………

  我沉默了,一分钟后——这辈子长这么大最漫长的一分钟——我伸出了一只手,说:“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了,到我们毕业那天为止,我们一起失恋。”

  他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

  相恋

  校园甜美的爱情

  如果一段爱情从一开始就知道它结束的日期,那爱的一路会是什么样子?

  对于我们而言,这场恋爱开始时就知道最后的结果,虽然也曾幻想最终能幸福地迈入婚姻的殿堂。然而残酷的现实却冷冷地摆在我们面前———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上海女孩,从小深受父母宠爱,但却体弱多病,根本无法离开自己的父母去异地生活,而他也不得不在毕业后回原校工作。

  但这一切都不妨碍我们拥有美好的爱情,而我们也因此更加珍惜彼此在一起的时间。现在回想起来恋爱的日子犹如一杯红酒醉人心扉。毕业生的生活是悠闲的,而我们所在的两个学校步行也只不过半小时,于是每天清晨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对方发消息,确定一天的安排,然后相约一起吃饭、上图书馆查资料写毕业论文,看场电影,各处闲逛。学校的林阴道、餐厅、都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和一大堆照片。他对我更是百般呵护,体贴入微。知道我体弱多病,冬天怕冷,他便把自己的一床棉被拿来我的寝室,自己却冻病了。

  他说从见到我的第一眼开始就发觉我就是他所喜欢的那种女孩,温柔善良,活泼开朗,但骨子里却坚忍不拔,是典型而又与众不同的“上海女孩”。他不止一次地说:“虽然我不能给你一辈子的承诺,但至少现在我愿意给你快乐和幸福,你是我在上海最后也是最美的回忆。”

  寒假,雨田回老家过年,这也是我和他热恋以来第一次分别。虽然每天我们通过各种方式保持联系,短信、互联网、电话成了寒假生活的中心,但隐隐地我总感到不安与焦躁,我知道迟早要面临分别的日子,而现在似乎是那一天到来的前兆。我曾把想去北方的念头告诉父母,家人死活也不同意,列举了一大堆理由,体弱多病适应不了北方的气候,父母不在身边你根本无法照顾自己等等。

  毕业

  爱情何去何从?

  转眼到了春季,毕业的日子越来越近。离别的伤感笼罩着整个校园,到处是不舍,到处是眼泪。在校谈恋爱的情侣们也大都劳燕分飞,短短一个月,寝室已经有两个女孩遭遇“毕业分手”的命运了,而我也开始为自己的爱情担忧着。雨田以他一贯的沉默对待即将到来的别离,我们依然像往常一样漫步校园,依然会逛逛商场,看看电影,只是彼此谁也不提离别、不提未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每天的生活无聊而充实,我依旧回到了原先认识雨田的广告公司实习,一切都未曾改变,而一切又都改变了。走进熟悉的办公室看着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我却努力地在寻找着他的出现,往事一幕幕浮现于脑海,清醒时才发现一切都是枉然。

  分别的日子迟早要来的,我现在甚至可以清楚地一天天倒数它的来临。似乎整个世界都在那一瞬间戛然而止,这是一个永远不会破灭的预言。在惴惴不安地等待录用通知的时候,同样也痛苦地决定自己的爱情……尽管一些坚强者在分飞两地时仍坚持着爱情,但许多恋人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分手了,甚至无需太多解释和语言。在彼此心照不宣的等候里,毕业日期一天天临近,终于明白再怎么样的浪漫也无法抵抗现实的残酷。

  那一晚,我和他在学校的操场上携手跑步,一圈又一圈,直到无力迈动半步———因为再怎么样的追赶也赶不上时间的脚步。也许只是一转眼,手里的这个人已远隔万里。而那样一种刻骨铭心的怀恋与伤痛,要多少汗水和泪水才能排泄干净!我不明白,难道距离就能阻挡所有的爱情吗?

  我不甘心就这样分手,可雨田的一个哥们儿告诉我,雨田是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父亲早年就离开了母亲,而今,儿子是母亲惟一的依靠。即使他在原校工作满四年后有机会回到上海,他也会选择放弃,因为他无法离开母亲独自回来。

  “再过一个月他将离开上海回到原先所在的学校工作,按照约定,似乎也应该为这段感情画上句号,可是,毕业了我们真的要一起失恋吗?!我们的爱情何去何从?”面对笔者,梦衍低下头,双手不停地揉捏着,目光迷茫而又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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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口述:扼住旧情复燃的苗头
  曼玲在见我之前,先往我的手机上发了一条信息,她说,她相信自己的故事题材是在“晓颦专访”不曾出现的,她一直都在看这个栏目。长期的单调的题材让我看上去“黔驴技穷”,这是不少读者对我专栏善意的抱怨,因此,当曼玲这么说的时候,我对采访她便有了更多的期待。

  曼玲的样子要比她的实际年龄显得年轻。拉开话匣子时,她并不像在电话里那样一副急于一吐为快的样子,而是“顾左右而言他”,她先问我:“你专访中的那些人和事都是真的吗?”在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她又接着问:“我会不会是你专访人物中年龄最大的一个?”她说,看了那么多的“专访”,印象中好像都是一些少男少女的恋爱故事,再不就是“婚外恋”或者“第三者”,像她这种类型的似乎还没有过呢。这样说着时,她不无忧虑地问我:“人家看了不知道会不会骂我无聊呢?”

  我的故事始于一年前的那次同学会。

  那是一场高中同学的聚会,算起来,毕业都快20年了,而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几乎从一毕业就不曾见过面,因此,这场相隔近20年的聚会也就显得特别可贵,那个青涩年代的点点滴滴因为一去不复返而变得无以复加的美好,在《同桌的你》煽情的旋律中追忆似水年华,几多感慨,几多欢乐,觥筹交错之间,几多泪水,几多笑声……

  20年,这是怎样一种概念呢?那一天,我们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岁月不饶人”!皱纹,已悄悄地爬上那些曾经如花的脸庞,银丝也不知不觉地染白了曾经乌黑亮丽的青丝。重新聚首,青春不再,面对一张张似曾相识却又历经沧桑的脸,我们都有恍如隔世之感。一班人中,有当了官的,有发了财的,有春风得意的,有落魄失意的。但是,既然聚到一块,大家就都仿佛卸下所有的面具,回复一个最纯净的身份———同学。我们畅所欲言,今朝有酒今朝醉,大声唱歌,不停干杯,似乎要把积蓄了20年的热情在一刻挥霍。

  他向我走过来,手里端着酒杯,跟我干杯时他说了一句:“你一点都没变,还跟上学的那时候一模一样。”虽然周围是闹哄哄的一片,但是这一句我却听得特别真切,我不禁多看了他一眼。说实话,任何一个稍有理智的人都能听出这话中明显恭维的成分,不是吗?20年的岁月岂能刀过水无痕?然而,即使是如此,我还是觉得特别的受用,是不是每个身处青春末路的女人都是这样的呢?

  我发现,与他恭维我的话相反,他的变化很大。人们喜欢用“丑小鸭变成天鹅”来形容女人的变化,殊不知这句话用在男人身上也同样贴切。印象中,20年前的他毫不起眼,不论是相貌还是学习成绩都属于平平之辈。相对于20年前那个青涩的小男生,眼前的他显得成熟、从容,原本很普通的长相因此而“增辉”不少,那种魅力是年少的他抑或是很多年青男孩子身上所匮乏的。

  自从毕业之后,我们就一直不曾见面,也没有任何的联系,交谈中我才知道,他当年高考落榜之后很快参加工作,不久又“下海”,后来去了北京发展,现在一家子都定居北京了,看样子是春风得意。他侃侃而谈,海阔天空,见多识广,这让他看上去更加魅力四射。我想起上学的那段时光,那时的我们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还有那个时代也没有现在这么开放,男女生之间几乎是没有说话的,甚至连见面打声招呼都没有,偶尔有一两个“前卫”一点的同学有跟异性的同学来往也是偷偷摸摸的,一旦被其他同学发现就会招来非议。因此,同学三年,我跟他几乎没说过一句话,而他也不是那种特别出众、特别爱出风头的人,我因此无从领略他的口才。那一次的交谈让我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尽管我们早在20年前就已经同学,但是真正“认识”他,我想应该是从那天开始。

  欢聚是短暂的,很快大家又各奔东西,不过,自此之后,我和其中的少数几个有了联系,而他是联系最密切的一个。说密切,也不过是打打电话发发短信,有一阵子,我们几乎天天都通电话,不是他打给我就是我打给他,内容多是了解一下彼此的现状,也不乏关心和问候。要不就是互发短信,有时候有人给我发来一些搞笑的信息我也会转发给他,以博一笑,他也一样。在此之前,我几乎没有什么社交活动,每天都是在单位-市场-家里三点一线之间跑,偶尔也跟几个比较要好的女同学出去喝喝茶,但这样的机会不多。我平时的工作比较轻松,家庭成员少,老公经常出差,孩子也不用我怎么操心,因此我比一般的家庭主妇要清闲得多,也因此而经常觉得无聊。自从那次同学会之后,特别是跟他有了联系,我整个人变了很多,心情很开朗,每一天都感觉过得很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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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转眼间到了年底,他告诉我,他春节准备回来过年,我听了好高兴。我跟他说,既然马上就要回来了,那么剩下几天我们就不要打电话了,等他回来见面再聊,我还特别叮嘱他,回来一定要马上通知我哦!他答应了,并告诉了我他回来的大概时间。从那天开始,我们至少有10来天没有联系,直到临近春节的一天,我才拨通他的手机,问他什么时候到,出乎意料的是他告诉我,他已经回来几天了。我当时突然之间有一种很不是滋味的感觉,不是说好回来就给我电话吗?竟然回来几天连吭一声都没有,简直说话不算数!我于是问了一句:“真是大忙人啊!什么时候能接见老同学啊?”他告诉我,因为回来还有很多事要办,亲戚朋友又多,一时还忙不过来,所以就没有跟我联系,等忙完这一阵子再找个时间聚一聚。听他这么说,我心里稍为好受了一点,就跟他说:“那你可不要让我等太久啊!”他说不会的,就挂机了。可是没想到,这一等,又让我等了十几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又拨通了他的电话,说:“你是把老同学给忘了吧?既然你不愿意请客,那我请你好了,赏个脸吧!”他听了没好气地说:“算了,我们还是不要吧。”我听了不解,追问了一句:“什么?你说不要什么?”“没有,我只是说我们之间最好不要再有联系,毕竟都是有家庭的人了。”他语气很冷淡地回答。我听了更是莫名其妙:“我们究竟怎么了?为什么不能有联系?我们不是老同学吗?原来不是聊得很好吗?”他仍然没好气地回答:“反正就是不要有联系了,万一让我老婆知道了这样很不好。”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我握着话筒愣在那里,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我不知道究竟是哪里不对了。从那之后,他不但没有跟我见面,连电话也不打了,一下子全断了联系,偶尔我像以前那样把别人发来的搞笑信息转发给他,但是总是如石沉大海,拨通他的电话,他也是一副爱理不理的语气,让我觉得特别受伤害。

  我真的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变成这个样子,前后判若两人。难道他误会了我的意思?天哪,我可以对天发誓,除了联络同学之间的感情,我真的没有别的任何目的,然而,他又根本不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再说,我们又没有干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来,为什么就“不好”呢?他说的“不好”指的是不是这样下去我们之间有可能发展成别的关系?难道男女之间真的就不可能有纯粹的友谊吗?

  这段时间以来我的心情很痛苦,痛的就是事与愿违,原来很好的同学突然之间成了陌路。还有就是,原来跟他在电话里聊天和互通信息,让我感觉很开心,生活因此充满了乐趣,可是现在变成这样,感觉好像生活缺了一点什么似的。

  曼玲的语气沮丧中有点愤愤不平,自始至终,她都不忘探究那位男同学这样做的理由,在她看来,他这样做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然而,我却不以为然,反而认为他这样做是一种比较理性的选择,尽管这看上去有点“绝情”。

  时下,各种各样的“同学会”风起云涌,开完大学同学会再赴中学同学会,接着还有小学同学会,甚至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会”……我无意质疑倡导者与参与者的初衷,但是,我自己却是不大热衷此举的,原因倒不是害怕邂逅哪个初恋情人以致旧情复炽引火烧身,仅仅是出于对自己形象的维护,无妨就叫 “自恋”吧。想想看,隔着那么长长的十几二十年的光阴,突然间让众人的思维从当年那张如花似玉的脸上跳跃到眼前这个赘肉丛生的身躯上,于人于己都是一种残酷的挑战。与其在一番热热闹闹中为“沧海桑田”扼腕叹息,不如独处一隅,去回味曾经的风花雪月,也给那些渴望着你又不曾够得着你的人一个美丽的背影,这样,既不会给别人的视觉造成伤害,也不会给自己的心灵留下挫伤,当然,更不会有类似曼玲的烦恼。何况,我相信,同学之间的情谊是不用依靠什么“会”来维系的。

  至于男女之间究竟有没有纯粹的友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窃以为,凡事无绝对,很多关系也都不会一成不变,也许我们一开始都是心无旁骛,然而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变了,“纯粹”的实质在于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其实,曼玲大可不必为他的“绝情”而耿耿于怀,只要做一下“换位思考”,一切皆可释然:假如是你自己的老公频频与旧时女同学联系(发信息和通电话),你将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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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你是因为没别人可以爱


  (一)

  是从谁开始呢,我发现自己已经可以毫不费力地说出“我爱你”了。其时周围常常有音乐,有很好的灯光,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少。于是总有人会被感动,要么是说的,要么是听的,哪怕只是片刻包含欺骗性的感动。毕竟,只说过一次“我爱你”的人,并不见得比说过一千次的人高尚;而即使听过一千次虚假的 “我爱你”,我们还是希望第一千零一次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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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有一天,我和现男友Mark逛街,遇到了前度男友之一的小凡,大家就坐到咖啡馆里去歇脚。我和Mark并排坐着,小凡坐在对面,旁边是他现在的那个她。Mark用胳膊环着我的肩,小凡女朋友的一只手也柔媚地搭在小凡腿上。

  我们细细碎碎地聊着天,甚至不知谁还提议要打两把拖拉机。两边的两个不明就里,中间的一对暗怀心机。这个组合就像基因的排列组合游戏,有四种各不相同的“我爱你”在里面偷偷过着招。这感觉,旧爱新欢时光惝恍,奇妙但并不美好。

  从咖啡馆出来,我一直默不作声。Mark即将出国,在一边自顾自地兴致勃勃描述着他和我的未来。他说美国的有钱人都住木头房子,穷人才住 Apartment,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住上木头房子。我很干涩地笑笑,说,好啊。那一刻我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像在听笑话一样听着Mark描述的一切。打心眼里,我对MARK感觉不过了了,不相信自己会住进他的木头房子,也觉得没有什么力量足够让我和这个男人很老派很专情地千山万水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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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和老王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粤菜馆。

  老王戴一副没有镶边的眼镜,每隔两分钟扶一下眼镜架,他手指细长骨节清朗,这个习惯性的身体语言因而就带上了种知识分子式的性感。

  老王端起茶壶,为我添茶。我礼节性地用手指敲着桌面。我那天穿了件小素花短旗袍,是不动声色里藏了千言万语的款式。圣罗兰唇膏正在唇上一点点殷开,白瓷花杯上的一圈红渍是一个羞涩而鲜润的表情。

  我把小茶杯攥在手里,趁老王不注意用餐巾纸擦掉了那圈红渍。

  一个朋友介绍老王找到我,让我帮忙做个设计,我很不客气地开出了价。老王并未表示异议,只是一边招呼小姐给我添汤,一边听我讲我的设计思路。

  堂中弥漫着粤式小曲,女艺人甜丝丝的声音在我们中间缠斗纠结,给所有的对话都镶上了一重暧昧的花边。这样的两个人,大概怎么看去都不像平白无故,倒像是藏着千丝万缕的过去和将来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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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Mark正忙着办出国的事,每次见面都是欣欣然的样子,再向我描述一番我和他的美好前景,他的描述越来越细节化,甚至很无厘头得具体到了沙发靠垫的颜色和餐桌的质地。他说得越煞有其事就越让我感到和自己无关。

  一天深夜,Mark跑到我这里,一进门就抱紧了我,然后大声说:“我爱你,我要让你住上木头房子。”他身上有非常浓重的酒精味道,压迫得我喘不过气。我从他的拥抱中挣脱出来,说:“我不爱你,你走吧。”然后把他一把推到门外。他在门外有气无力地捶我的门,喃喃地说:“不会的。你说过你爱我。”我隔着门,冷冷地说:“我说我爱你是因为我没别人可爱。”说完了,才惊觉,我之所以会和Mark、小凡们泡在一起,不就是因为我没别人可以去爱吗?可是这个 “别人”,似乎也不过是种永远不会出现的可能性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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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五)

  粤菜馆之后,我和老王有了一些一起吃饭的机会。有时是他请我帮忙做设计,有时好象就是为了吃饭而吃饭。他坐在我对面,在语言和表情上都很节制。他已经过了会努力描述什么的年龄,也很少使用幅度大的手势。

  我给老王讲一些小笑话,是从网上看来的。他会很放松地笑,但我觉得他的笑并非发自内心,更像是一种善意的配合。我对老王的生活很好奇,但他却很少提及自己,不像一般的中年人那样喜欢倾诉旧时光。只是有一次我逼得紧了,他给我看钱包里他夫人和孩子的照片。那是个微胖的中年女人,带着满足而养尊处优的笑。孩子也戴着一副眼镜,应该是二三十年前的老王吧。

  吃完饭老王一般会开车送我回家,在车上我开玩笑说现在是我的点歌时间。老王就问小姐你想点什么歌,我会说出一串歌名。老王的车上有一大堆CD,但他和我有截然不同的爱好。老王喜欢三套车,而我却喜欢BBKING那种钝而沧桑的外国老男人嗓音。老王心情好的时候,会主动地唱上两句,是不太地道的男低音。我说,嘿,其实你可以改行唱爵士呢。

  我偶尔也唱,是潘越云蔡琴那个路子的怨妇歌。有次我唱潘越云的《你是我一辈子的爱》,唱到“你总是那个样,一副男人该有的狂,你从来不问我你今天吃饭了吗?”老王嘣不住笑了,他摸了摸我的头发,说,我可是经常问你“你今天吃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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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六)

  Mark坐着飞机奔赴美洲大陆的那天,我躲在家里看长篇日剧。日剧里的男人和女人爱得昏天黑地死去活来,我的心里像是裂开了一个巨大的空洞……我并不为Mark的离去而痛苦,关于爱情的所有回忆都因为没有痛感而有气无力,所有感觉都因为失去重量而似是而非。在这一天,我终于明白,一直以来,我最大的痛苦,其实就是失去了痛苦的能力。

  晚上我约了老王在熟谙的小茶馆里。我不停地喝苦丁茶,嗑瓜子。然后要老王开车送我回家。在车上,老王问小姐你想点什么歌。我懒懒地靠在座位上说什么都不想点。老王问出什么事了。我终于开始暴发式的痛哭流涕,我说我觉得自己好象从来没有真正爱过谁,谁也没有真正爱过我。

  这天老王第一次进入了我的房间,这是一座高层住宅的七楼。已近深夜,门外有警卫用对讲机小声说话的声音,窗外的城市是一副疲倦睡去的模样。

  老王坐在我旁边,说我等你睡着就走。我小声说:抱抱我。老王犹豫了一下,终于伸出双臂抱住我,在他的拥抱中,我还是感到了他刻意制造的最后一点距离。老王用双手在我背后轻轻拍打了一下,然后松开我,说,睡吧。我想这已是他的极限,我点点头,闭上了眼睛。

  老王离开的时候,我并没有真正睡着。我听到他替我关了灯,然后轻轻退出去,把门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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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七)

  我曾经问老王在我这样的年纪他在做什么?他说,那时刚毕业,分在机关里,白天喝茶看报纸,晚上在小酒馆里和朋友谈人生谈理想。我苦笑了一下说,你们真幸福,我却没过上一天理想主义的日子,自从毕业后就好象被扔到了滚滚红尘里,一直为所谓生计和爱情瞎忙活。老王点点头,说现在的小孩子是不容易啊。我说,我们会比你们更早地体验到累和绝望。

  这天老王带我来到一所大学附近残败不堪的小酒馆,那里几乎所有的餐具都带着小缺口,灯光白刷刷得亮着,一点遮拦和矫饰都没有,在这样的灯光下,两个人看起来都显得有点无精打采。老王说这里就是以前我们谈人生谈理想的地方。

  在这个残存着老王青春印迹的小酒馆里,我问老王,你的理想实现了吗?老王说,应该说是实现了吧。只是实现了从前的理想,又有了现在的理想,慢慢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说完,他握住我的手,说,我老说你是傻孩子,其实自己是个傻老头。

  我看着老王,他两边的鬓角已经开始花白,一个中年男人的疲倦和衰老忽然全涌到了脸上。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他为什么愿意跟我一起消磨时间,我们都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我们一直在追逐,他在事业上,我在感情上。我们都好象得到了很多,但其实又好象什么都没得到。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是两个同样失重的人。

  那天是老王第二次进入我的房间。隔着长长的岁月和彼此不知道的经历,我们紧紧相拥在一起。有一个瞬间我很想对老王说“我爱你”,但最终没能说出口。在老王面前,“我爱你”终于难产和早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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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八)

  很久以后,我在休斯顿街头闲逛,看到了一个男人的侧影。我正在试穿一双凉鞋,照镜子时我看到他从门前经过。

  我慌忙换了鞋追出门。那个男人高而瘦,穿一件灰色的衬衫,水洗布裤子。我尾随着他走了大约一百米,在这一百米的长度里,我的心一直在狂跳。他忽然回过头来,张望什么的样子,给了我一个很清楚的正脸。

  他不是老王,只是略略有点像。

  我已经在老王面前消失很久了,从那个我没能说出“我爱你”的夜里。我心中关于老王最后的印象,是那天深夜我送他出门。他向我招了一下手。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衬衫,高而瘦,隔开一段距离,隔着夜色,他身上的那种憔悴和无可奈何让人疼痛。

  我一直庆幸自己没有对老王说“我爱你”,也许正因此,我的心中才终于留住了那种久违的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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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九)

  现在我要结婚了,要嫁的人,是当年那个喋喋不休向我描述沙发靠垫颜色和餐桌质地的Mark。

  我们是在洛杉机的一家中国餐馆里遇到的。我从休斯顿跑去洛杉机参加一个设计展,顺便看一个朋友。晚上朋友有约会,我就一个人找间中餐馆吃饭。

  当时MARK正在嘱咐伙计菜里要多放点辣椒,他实在受够了中餐馆里那种半咸不淡的福建菜味道。这时我出现在门口。

  MARK带我去他租住的Apartment,看得出来他过的是简单而无序的单身汉生活。Mark告诉我他刚刚应聘到一家跨国电脑公司做工程师,很快将赚到他的木头房子。

  这天晚上我留在了Mark的Apartment,我们对彼此的身体都有些陌生了。中间Mark很动情地一遍遍地说“我爱你”,还说一直盼望能像《甜蜜蜜》里的黎明和张曼玉那样的再度重逢。也许是受了感染,我也鬼使神差地说出了“我爱你”。然而我的心里又是那样清醒:说到底,我并不清楚自己是不是他的张曼玉;在我的心里,他却肯定不是我的黎明。

  我在家居店为结婚挑选沙发靠垫和餐桌的时候,百感交集地想,从前自己看起来那么荒谬的事,现在竟一件件地在兑现着。

  我们结婚那天,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再一次地说出了“我爱你”,我想,我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应该是幸福而灿烂的,那是我在昨天夜里,对着镜子,一遍又一遍练习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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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0:03分,爱情在说话

  午鼎走后的第三天,贝努开始想念他,非常非常的想。

   午鼎一直都对贝努说相信我,以后我们会在一起的。贝努真的相信午鼎,但那是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一旦午鼎不在身边了,贝努又开始紧张起来。这种紧张总是来的很突然,突然到让贝努不知该做些什么才好。有时候,这种莫名的紧张会持续很久。就像是手上拿着一条被绷的很紧的橡皮筋,丝毫不能放松。仿佛猛的一松就会打到自己。只有在每天晚上快接近10:03的时候,这一天被绷紧的张力才慢慢地释放。10:03分时,整个人就都轻松起来。因为午鼎的电话来了。午鼎的电话每次来的都很准时,一秒不差。贝努觉得奇怪,问午鼎时他总是呵呵的在那边傻笑不答。时间久了,贝努也就忘记问了。不管怎么样,每天能听到午鼎的声音贝努就已经很开心了。可是这一次,午鼎走后的第三天,贝努开始想他。这种想和以往的想的不一样的。

    贝努记得,她和午鼎恋爱的一年后,午鼎就因为工作上的关系去了另一座城市。而贝努还留在这座小城继续自己的学业。分开的第一年,他们乐此不疲的每天通好几次电话。早上一睁眼,他们就拨通电话说“早安”;贝努打开电视看到好看的节目会马上发短信叫午鼎也看;晚上,贝努一定要听到午鼎打来电话说 “晚安”才能入睡。第二天,他们通电话。贝努说我要去上课了。午鼎说我也要工作了,我们一起加油吧。这一整天贝努都精力充沛。路上,贝努看到有一对情侣在吵架。女生站在路边的花坛旁,个子矮小的男生站在她面前,以激动的音量和命令的语调骂她。贝努忽然觉得她和午鼎的爱情好伟大,在一起时他们开心,不在一起时他们也能快乐。贝努拿着可乐咬着吸管在人群中轻快的边走边想:呵,我有个男朋友正在另一个城市想着我呢!等红绿灯时,贝努想他此刻一定正开着车回家吧。睡前关灯的那一秒钟贝努许愿,让我们在梦里约会吧。于是,每一天的一分一秒都是在贝努开心快乐的思念中度过的。

    假期,午鼎回来后,他们天天在一起。每天都有着说不完的话。他们一起趴在床上大声读对方写的信,找出里面的错别字互相调侃着;调出手机里互发的短信再重新温习一遍;数他们打爆了的电话卡,厚厚的一大叠拿在手上贝努一脸的神采飞扬:午鼎,我们好伟大。午鼎看着贝努像个精灵一样在床上跳来跳去,他笑了起来:贝努,你总能让我开心。贝努听了好得意。午鼎让贝努得意过很多事情。午鼎一遇上什么烦心的事就会把眉头抓得很紧,贝努每次看到都会把手伸过去,轻轻放在他眉头中间一下一下的抚摩着,直到午鼎完全放松下来。贝努说午鼎我希望你轻松开心的去解决任何事情。午鼎的烦心事很快就过去了。有时,午鼎也会耍起脾气要贝努走开一会。贝努就会噘起小嘴,学着卡通片里小孩的声音嚷嚷着撒起娇。午鼎大笑起来,贝努觉得好开心。他们之间像是有连线。贝努想甜蜜爱情最大的秘诀就是笑口常开吧。然而没过多久,贝努就笑不出来了。

   分开的第二年,午鼎的工作有了起色,越发的忙了起来。午鼎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经常地和贝努通电话了。累了一天的午鼎回家后睡意接踵而来,更不能缩在被窝里和贝努摁着手机发短信了。贝努知道他很忙,但是嘴上还是忍不住抱怨起来。抱怨多了午鼎就烦了。午鼎说贝努你为什么不可以学会自己独立!贝努你怎么就不能懂事一点!贝努你真是太不成熟了!贝努慌了,说午鼎午鼎我怎么了,我就是想你了!说完眼泪就出来了。午鼎听到贝努在哭心疼了,他知道分开的太久贝努心里很难受,午鼎觉得自己刚刚话说重了,便安慰贝努:贝努,是我不好,不会太久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贝努觉得很伤心,她想这是我和午鼎第一次吵架啊。

   午鼎的电话打来的次数虽然不多了,但是很准时的,在每天晚上的10:03分贝努仍然能听到他的声音。电话里午鼎叮嘱贝努晚上盖好被子,好好睡觉。甜蜜仍然还在,只是贝努敏感起来。看到街上手拉着手的情侣贝努会好羡慕,她也好希望午鼎就在自己身边;再等红绿灯时,贝努想午鼎现在在干什么,他的车里会有别的女生吗?贝努被自己的这些想法吓到。她骂自己,我怎么可以不相信午鼎。

    然而贝努开始追问午鼎我们还要分开多久?我们真的会在一起吗?午鼎急了,说贝努你别闹,我现在好忙,真烦。然后电话挂断了。贝努楞了好久,这是午鼎第一次挂自己的电话啊。贝努知道自己在无理取闹,她对着电话机自言自语:我真是小心眼。贝努知道这样的小心眼会挤走他们之间的甜蜜。但是那种莫名的紧张与不安一天一天控制着贝努。贝努觉得自己一天比一天有气无形,她想纠正这种不正常的心情,但是敏感度却一天比一天增加。电话成了她放松神经最好的办法。回到家后她从不出门,她怕错过午鼎的电话。不管手边做什么事情,耳朵都用着力。就连听音乐的时候还腾出百分之十的空间给电话铃。

    午鼎觉察到贝努的不安,于是抽出时间回到小城陪了贝努几天。他们在一起的这几天所有的感觉都是活的,不再有任何争吵。午鼎仍就宠爱着贝努,贝努仍就幸福的像个精灵。所有的猜忌和不安都被他们的快乐,轻松踩在了脚下成了一个平面。

   几天后,午鼎要离开了。临走时午鼎很严肃的对贝努说,贝努相信我,我们会在一起的。但是我们都要努力。不要再胡思乱想,不久的将来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贝努使劲的点着头,心也在怦怦跳着答应,一定的一定的,不会再无理取闹了。

   可是,午鼎走后的第三天,贝努的神经像是一个被定时的闹钟又紧张的响了起来。那个被踩成了平面的猜忌与不安瞬间又成了一个立体,整个的包围住贝努。贝努感觉自己像是被困在一个狭的笼里,连呼吸都困难。贝努知道自己又开始猜忌了。她开始关注午鼎每日的行踪,电话里多了质问,午鼎安慰的话贝努听不进去,不依不饶的追问起午鼎每天的生活。午鼎越来越烦躁,当他终于压抑不住的时候,伤害的话不免脱口而出,争吵成了家常便饭。贝努也渐渐的发现她的眼泪再也不能让午鼎心疼了。

   一切都变的很郁闷。郁闷到午鼎想要逃。

   午鼎说贝努你太不信任我了,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你好好的想一想吧。

   于是午鼎就从贝努身边走开了。贝努觉得慌乱,她不明白分开一段时间到底是多久,她不知道午鼎是不是从此再也不会爱着她了。贝努想打电话给午鼎,可是她知道午鼎的决定是对的。自己每日的无理取闹成了午鼎的负担,自己将自己打造成一个怨妇般可怕的模样。贝努在慌乱了整整一个星期后慢慢平静。是该好好想一想了,我变的多么不通情理,那些甜蜜真的被自己从身边挤走了。贝努觉得自己错了。

   晚上的10:03分,贝努已经听不到电话铃声了。但是她已经可以静下心来写自己的论文了。偶尔停下笔,她仍会看看旁边的电话机,贝努相信总有一天午鼎会原谅她的。

   贝努开始改变自己。她不再像以前那么独来独往了,她结交新朋友,贝努明白了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生活的那一部分。她不能为了午鼎而不见全世界所有的人,更不能去要求午鼎也将全部的心都放在她一个人身上。贝努把精力放在了学习上,她让自己忙碌了起来,并不是想忙到去忘记午鼎,她只是想让自己知道午鼎每天忙碌的生活也是这样的。闲下来的时候她更加的想念午鼎,她终于明白,其实午鼎每晚的电话就是想听到她欢快的声音,那是午鼎忙了一天最放松的时候,他把轻松与快乐留在那一刻和贝努一起分享。而自己却让不信任的质问声压抑住那些快乐与轻松。贝努懂了,其实甜蜜爱情最大的秘诀更是对彼此的信任!

   晚上的10:03分,贝努在想,午鼎还会回来吗?

    很快到了十月份,贝努有点伤感了。

   这三个月来贝努已经学会了一个人的快乐。她知道午鼎希望的就是当自己不在她身边的时候贝努也能够照顾好自己的心情。但是,已经十月了。贝努不知道午鼎是不是还记得这个特别的日子。三年前,十月三号的那个晚上,在校园里那棵高大的梧桐树下,午鼎告诉贝努,传说中梧为雄树,桐为雌树,梧桐树都是两相携老,同生共死的。那是一种时间与空间都不能改变是爱情。也就是在那棵梧桐树下午鼎轻轻的吻了贝努。梧桐树见证了他们的爱情。这些午鼎一定都不记得了吧。

   贝努叹了口气,傻傻的看着桌上午鼎的相片。眼泪不经意间就掉了下来。

    午鼎,你真的不要我了吗?

    当电话响起的时候,贝努有点不知所措。在伸手去接时贝努的眼睛瞄到了一旁的闹钟,10:03分。贝努觉得心在发慌,是午鼎吗?他要对自己说些什么呢?午鼎是不是真的不再原谅自己了?贝努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接起。但是一秒钟的时间贝努又释然了。已经三个月没有听到午鼎的声音了,贝努不愿意在浪费一分一秒,而且,重要的是,不管午鼎还要不要自己,贝努都已经做回了以前那个快乐如精灵般的贝努了。

    拿起电话,贝努就听到了午鼎的声音。午鼎对贝努说,他相信贝努已经明白了,自己从来都没有忽略过她。分隔两地的恋人最需要的就是对彼此的信任。他希望的就是贝努能够学会一个人的快乐。并且要和他一样有勇气去相信不久的将来他们一定会在一起。

    10:03分,午鼎回来了,一切都回来了,以更强的力量。

    最后午鼎轻轻的告诉贝努,其实每个晚上的10:03分都是在纪念他们的甜蜜。他一直都还是十月三号那天晚上梧桐树下的午鼎,永远永远的爱着贝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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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手时我爱上了“丫环”
  我的女朋友晓晓前几天对我提出了分手,她说,我决定了,分开吧,对两个人都很公平。说得轻描淡写,语气却是坚定有力的。我有些疑惑,这还是那个每到和我分开的时候就会流泪的那个软弱的晓晓吗?这还是那个因为两天没我的消息,就急得什么东西都吃不下去的傻傻的晓晓吗?我的眼眶一热,我是爱她的,却从没给过她一点信心。我后悔了……

  晓晓是“丫环”

  晓晓和丁当是我一块认识的。说句实话,我那时从没看清过晓晓的模样,因为我的目光全在丁当身上。男孩子都是好色的,我当然也不例外。我被丁当那种热烈奔放的美迷得晕头转向。我在寝室里念我给丁当写的情诗,我说她是一朵开在盛夏的玫瑰,太阳越猛,她的头就昂得越高……兄弟们大笑,说上吧,华子,摘了这朵玫瑰,先把她身上的刺掰下来,我们支持你。我大乐,说好啊,谁的功劳大,她身边那“丫环”老爷我就赏给谁。那“丫环”指的就是晓晓。谁让她们俩总是形影不离呢?丁当若是“小姐”,晓晓当然只能当“丫环”了。

  我追丁当追得很辛苦。这女孩非常聪明,从不拒绝我的邀约,可是每次出现时都会带着个亮亮的“电灯泡”晓晓。她在考验我的耐心,于是我也装傻,来个“三人行不亦乐乎”。

  我察觉到晓晓不太喜欢我。每当我在饭桌上口若悬河时,晓晓总是不合时宜地打断我说:“吃不言寝不语,你小时候家里大人没教过你吗?小心被噎着。”接着还送我个大大的白眼。丁当哈哈大笑,我则一脸尴尬。本是想卖弄一点文采的,却没落得半点好处。我觉得自己还算优秀,就想着她是在嫉妒吧。自己没人追,身边的丁当又太出色,晓晓必定是讨厌所有围着丁当转的男孩。我在心里诅咒她,但愿你一辈子没人要。

  一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和丁当的关系用亲密来形容了。她会在心情好的时候主动吻我,走路的时候把她的手塞在我的臂弯里。我不知道她是太单纯还是在装傻,她一直没承认我是她男朋友。她和从前一样,和追她的男孩们一起出去,玩得很疯,好像我和她众多追求者没什么两样。我是个死要面子的人,故意装得若无其事,在兄弟们面前说大话,说什么多交朋友是好事,根本不介意这些。说丁当是我手里的风筝,不管飞得有多高,线还在我手上拽着呢!反正自己就是最好的,什么人也不能对我构成威胁。

  被“小姐”涮了?

  我就这样活在自己的谎言里,直到大学毕业。丁当兴冲冲地来告诉我,她说她要去深圳了,她交的那个深圳男友已为她在银行找了一份工作。我目瞪口呆,我说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你从没把我当成你的男朋友吗?丁当说了实话:“华子,我一直是喜欢你的,你应该能感觉到。如果没有碰到更好的话,我是肯定会和你在一起的。可是现在……”我简直无话可说,原来我一直是她的备用品。其实,早就有感觉了,却仍然自己骗自己。我只能保持一点风度,我说,你快乐就好。丁当突然抱住我,吻了我一下,泪水沾湿我的右脸颊。她对着我的耳朵小声说了一句话,我惊得差点跳起来。她那句话是:“其实晓晓暗恋你好久了,你们才更合适。我太自私,一直没告诉你。现在让你知道,就算我为你做最后一件事吧。”

  我看错了晓晓,那个下巴尖尖的小女孩,言辞犀利得让我说不出话的小女孩,原来她一直跟我对着干是在吸引我的注意啊!我心里流过一丝暖意,总是帮我和丁当在自习室占位置的晓晓,总是骂我只知道把钱花在丁当身上自己只吃快餐面的晓晓,她在爱着我啊!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因为爱丁当,所以爱屋及乌,觉得晓晓也可爱起来。起码我能在她身上找到丁当的影子。

  晓晓进了武汉的一家银行,在个人金融科。没有想到她做起业务来这样得心应手,很快就买了车,还自告奋勇地要当我的“司机”。我在她身上看到一些从没发现过的东西。工作方面,她有绝对的自信,小小的个子却有着让人顿生敬意的坚忍。然而在感情方面,她太不自信了,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吸引力。其实她五官如画,尖尖的下巴很像周迅,让人看上去顿生怜意。我觉得自己在慢慢地喜欢她,可每当要向她表达这种情感时,她的眼神都是慌乱的,在躲闪着。她是被丁当的光芒掩盖得太久了。

  “小姐”回来了

  那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晓晓约我去江边。走着走着,她一不小心一个趔趄,我一慌,搂住了她的腰。她害羞地不敢抬头,我用手支起了她的下巴,她居然满脸绯红。她肯定不知道她这个样子有多迷人,我吻了她。她的回应让我诧异,完全不如丁当的娴熟。我的天,24岁的女孩子了,她居然没有接吻的经验。要说我不动心是假的,她竟然如此单纯。

  我们成了恋人。晓晓怯生生地问我:“我不会是丁当的替代品吧?”我肯定地答复她,绝对不是。她多傻呀,却傻得可爱。

  我的父母非常喜欢晓晓,她是那种难得一见的有耐心和老人交谈的人。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和我父母有些共同的话题。她笑着说,他们非常有趣,常给我讲你小时候的事,还送我一张你光着屁股的照片呢!我问她,你最喜欢我什么地方呢?她答,什么地方都喜欢。我再问,最不喜欢什么呢?她说,最不喜欢每次和你在一起之后你要离开我的那一刻。我哑然失笑,心底却一热。

  我想我应该是爱上晓晓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知道她渴望一个婚姻来让自己有安全感,我却没有一点这方面的欲望。难道我的记忆深处一直还有着丁当吗?

  没想到,这个时候,丁当回武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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