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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7 10: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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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carljun91 于 23-1-2007 10:19 PM 发表
其他因素包括了男人可以不负责任,
反正可以去堕胎啊。。
不安全未成年性滥交肯定会有一定的提升
强奸案也不用顾虑什么了。。
简直可以到处播种。。
反正可以去堕胎啊。。
如果堕胎合法化,这样的因素 ...
不知道你说的强奸案要顾虑什么呢?
到处播种的是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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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7 10: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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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7 10: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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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是关系到两个生命体的一个行为。
妈妈,和孩子。
两种情况会导致一个母亲又孩子。
第一,就是母亲自愿与异性发生性行为。
第二,就是母亲不自愿与异性发生性行为,但是还是在其他原因压迫下发生了。
在第一个情况,不管母亲有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他都一定要为他的行为负责任。 为什么?那是因为母亲自己的决定。而怀孕是因为他自愿决定的行为而发生的。因此,它是直接自愿导致孩子的出现。就如你开一件公司。当你创业的时候,你必须清楚地了解如果创业不成功而脱了一身债,就算你多不想,也必须还完。
在第二个情况,也就是大家雄辩的论点。
我们必须同时考量到两个生命。
如果母亲被强奸而怀胎,那么我认为它绝对有权利选择要不要那个孩子。因为它不需要为那个孩子负责任。
但是这么说,又好像对那个孩子很不公平。
有什么办法能让那个孩子得到公道?
解铃还需系铃人。叫那个强奸犯负责任。 如何负责人?
第一。他必须怀那个孩子。用人工手术。
如果没有这种科技,而母亲选择放弃孩子,强奸犯必须承担谋杀罪名。谋杀那个孩子。因为是他的行为直接让到孩子的出现和死亡。
如果母亲能接受孩子,那么就皆大欢喜。
一切有母亲来决定。
法律?
法律的效率,完全依赖于人民的奉公守法程度。
在一个人民都奉公守法的国度里,法律绝对有效。
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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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7 10: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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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任何形式的堕胎, 除了以下2个情况:
1)胎儿在母体的发展对母体构成生命的威胁。。。有的妇女由于子宫或胎盘有问题, 不能够怀孕, 否则有许多后遗症。 这种情况, 我认为可以堕胎, 而我国法律也允许这种堕胎。
2)医学证实胎儿有畸形, 即使以后存活, 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
否则, 堕胎在伦理上, 可视为谋杀。如果你见过堕胎的纪录片, 你就会明白这是真的谋杀还未成形的小生命。 至于被奸怀孕的例子, 我认为孕妇应该把孩子生下来, 在决定要不要抚养, 如果不要, 可以把他“丢”去孤儿院, 毕竟婴孩是无辜的, 他有生存的权利, 有一个恶魔般的父亲,也是他的不幸。 我明白在这个过程, 受害者孕妇会很痛苦, 但是想到胎儿的无辜, 我会反对堕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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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07 06: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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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nomaxpaul</i> 于 23-1-2007 04:17 PM 发表<br />
其实。。。。若被强奸为何不马上去做检查呢?不必等一两个月吧? <br />
这个世界就是有这样子的人..
但是,可能是心灵上的创伤导致她们不敢露面..可能认为这件事不可被泄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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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07 06: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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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1-2007 06: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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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ANTIAN 于 23-1-2007 09:22 PM 发表
受害者的遭遇已经很可怜了,
即使做错,那也只是做出错误的决定,并不是做错事。
受害者虽然可怜,但是堕胎也未必是正确的..比如:
你今天要考试,昨晚却有客人来你家拜访,然而却打扰你读书的时间.
第二天考试时,却不会做题..这并不代表你可以去偷看哪..
我认为这个立场跟强奸怀孕后堕胎是可参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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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07 07: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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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南无地藏王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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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是不可行的。堕胎就算被合法化,在人理上,仍然是罪恶的,因为生命无辜,父母贪淫而已。与胎儿何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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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07 08: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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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學習慈悲心 于 25-1-2007 07:17 PM 发表
堕胎是不可行的。堕胎就算被合法化,在人理上,仍然是罪恶的,因为生命无辜,父母贪淫而已。与胎儿何罪?
那么如果不是父母之愿呢?
如果不是父母贪淫呢?
现在课题已经变成了两个源流
分别是自愿售孕,和不愿意受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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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07 1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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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謝忠錡 于 25-1-2007 06:57 PM 发表
受害者虽然可怜,但是堕胎也未必是正确的..比如:
你今天要考试,昨晚却有客人来你家拜访,然而却打扰你读书的时间.
第二天考试时,却不会做题..这并不代表你可以去偷看哪..
我认为这个立场跟强奸怀孕后堕胎是 ...
客人只不过是干扰读书时间,
强奸犯可是强暴受害者身体呢。。。。。
岂可相提并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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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07 1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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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學習慈悲心 于 25-1-2007 07:17 PM 发表
堕胎是不可行的。堕胎就算被合法化,在人理上,仍然是罪恶的,因为生命无辜,父母贪淫而已。与胎儿何罪?
合法堕胎,岂能称为罪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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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07 0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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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那個小孩會是一種心理上的陰影,那就拿掉那個小孩吧...
如果覺得那個小孩是無辜的,那就讓這個小孩出來吧...
马來西亞墮胎是犯法的,沒錯..
但是,還是可以選者去一些可以合法墮胎的國家的..
[ 本帖最后由 ming_yms1285 于 27-1-2007 01:09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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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7 05: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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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謝忠錡 于 19-1-2007 01:23 AM 发表
关心时事,匹夫有责.
堕胎事件,渐日渐多.
女性堕胎,何为责任?
堕胎虽错,理由众多.
个人意见,多多发表.
1. 大家是否认为法律可否减低堕胎事件的发生呢?还是有另有解决方法呢?
2. 如果你是女性,你发现自己 ...
如果是被强奸了通常警方收集完身体里的精液和细胞后就会交给医院去做清理的,而且院方会给当事人打避孕针或吃药.不会留下后遗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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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7 1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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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loopydonkey111 于 12-2-2007 05:13 PM 发表
如果是被强奸了通常警方收集完身体里的精液和细胞后就会交给医院去做清理的,而且院方会给当事人打避孕针或吃药.不会留下后遗症的.
但如果女性不去报案呢?
女性被强奸后,有些想不开的
会觉得等下登报纸是种见不得人的东西
或者怕给人歧视,而不去报案
那些怀孕的女性该如何处理?
难道将怀胎4-5个月的baby当掉?
避孕针或吃药,这种方法应该是当baby还没成形的时候做的吧?
无论怎样,表面可能无后遗症,心灵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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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7 11: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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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万物皆有因果循环.昔日所造之因,皆会有今日之果!!
打从精子和卵子结合为一,就是一个新生命的始端,我们根本没有权力去抹杀一个新生命的生存机会!!
众生平等!!!既来之,则安之!!
对于那些逼不得以的情况,我再此奉劝大家凡事无常!!别太执着吧!!凡是从另一个好的角度去看你会体验到他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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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7 11: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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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伟彬 于 12-2-2007 11:29 PM 发表
对我而言,万物皆有因果循环.昔日所造之因,皆会有今日之果!!
打从精子和卵子结合为一,就是一个新生命的始端,我们根本没有权力去抹杀一个新生命的生存机会!!
众生平等!!!既来之,则安之!!
对于那些逼不得以的情 ...
你不是受害者倒说得轻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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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7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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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 bashlyner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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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你又是吗?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了你如何还一直执着于它呢??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用的理智方法来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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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1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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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伟彬 于 12-2-2007 11:54 PM 发表
那么你又是吗?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了你如何还一直执着于它呢??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用的理智方法来决解!!!
就因为我们不是,不应该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他人头上。
你要说理智是吗?抛开个人感情,堕胎才是最理智的方法,生下了孩子不仅对经济招成负担,还要忍受他人的眼光。
受精卵是人命,几个月的胚胎也是人命。为何清理前者有理?堕掉后者有罪?
执着的不知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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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1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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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ashlyner 于 13-2-2007 12:03 AM 发表
就因为我们不是,不应该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他人头上。
你要说理智是吗?抛开个人感情,堕胎才是最理智的方法,生下了孩子不仅对经济招成负担,还要忍受他人的眼光。
受精卵是人命,几个月的胚胎也是人命。 ...
请你看清楚我的贴吧,我是说对我而言这只是我的看法而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他人头上!!Ok??
再说,如果堕胎是理智的方法,政府就不会把它非法话啦!!
又说,我从头到尾都一至强调婴孩的形成都是一个生命的开始啊,我几时有说不是人命啊??!!堕胎就等于杀生也等同谋杀!!再说此举对宗教而言是不被允许而且是最大恶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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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7 02: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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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omaxpaul 于 23-1-2007 04:17 PM 发表
其实。。。。若被强奸为何不马上去做检查呢?不必等一两个月吧?
受害者被强奸后那里还能象平常一样冷静理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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