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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06 08: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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眯有 .....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cry.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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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06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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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7-6-2006 12: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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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eisely 于 6-6-2006 08:37 PM 发表
眯有 .....
沒關系,至少你擁有過回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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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7-6-2006 1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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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正流浪客 于 6-6-2006 10:34 PM 发表
其實為什么會輪到姓張的當上裁判長的啊?
這.....我也不是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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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3: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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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客兄意思是说那几个州如此来“发表”意见及不满,就得称得上有運動精神及武德???
哈哈小弟当时只是路过那儿,实际上发生什么事并不是很清楚。。但虽然我路过而已。。,都觉得教练不该如此“发表”意见。。。
难到非搞到比赛进行不顺利不可???需知武术项目在马运并不容已得到的。。。这么一吵。。。唉。。。外人看了,根本就是个笑话!!
再说裁判有裁判的处分制度,难到。。。教练或运动员,又或是。。。教练的老婆!有权力操控裁判的下场或退场???好笑哦。。。那么我们也无需跟着裁判法或制度了。
就这么说,不跟了,大家有意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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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3: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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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
都已經成為過去了...
不只是武術比賽發生這種問題而已....
兩年後再來參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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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6-2006 07: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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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并非这么说,以小弟所见,这批裁判极
有可能是目前本国对新裁判法最为认识的。
那么使问若没了裁判,两年后又怎么可再來
參加呢???可能单单今年的赛事也已经成
了个非常大的问题。发生了如此事,只要有
运动员,比赛就可不顺利的进行。但没了裁
判呢???根本就无法进行。
小弟路过此地并非带着扁任何一方的心态,
所以不想提新裁判法的内容。但是单以往年
全国赛长拳金牌得主的年龄,就可以断定新
裁判法缺实是有一些漏洞。这就等于。。。
“新游戏规则”
哈哈。。。相信若大家以“旧游戏规则”来
玩个有“新游戏规则”的游戏。。。结果是
怎样,就不必路过也猜得到是怎么回事了。
elingwoon 及 wcpon 看起来都像是那时有
在场的。何不在此说明下两位前辈认为当时
裁判员是怎么出手段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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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6-2006 09: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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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会起争执是常见的问题,不过这次的争论点,看来几乎并不是以评分制度为关键,而是其他州的领导认为,吉打州的运动员不可能有这样好的演练水平。
盖以往他们在其他赛会中,都没有那么好的表现,而今却个个“穿金戴银”,故在没有其他借口的情况下,唯有将矛头指向裁判团,并强硬给他们套上一个“不公”的罪名。
所谓“出师”不得无名,因此在这个大前提之下,他们就可以振振有辞地展开“攻击”,还7州联队杯葛赛会,导致裁判长被遭撤退,张铭辉含愤下台!而隆、雪、森、吉组成不结盟,至少还有侠义者给予拥护,不然就更难看了。
此外,有关方面在赛会还在报章上发表文告,公开马运会主办当局的7大罪状声讨,使到大马武林掀起轩然巨波、案情高涨,消息更令人震惊!
无论如何,本王认为武林中的事,应该由各造进行内部谐调,甚至对质,而无需对外公开进行骂战,这对谁都不好,更何况金牌得主已经成定论,再吵闹也无济于事,何不将心宽放开“三口六面”讲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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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6-2006 1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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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0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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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nely_wolf 于 2-6-2006 09:30 AM 发表
套路这些是这样的啦,根本不可能有标准。铭辉他是当时的裁判长,当然他是以他本身的看法,评分要求为基准;而吉打是由他执教,当然就比较接近他的要求,所以就会较容易得分咯。若是由他人的话当然那人的队伍也会较 ...
这位仁兄的话很有道理,顶一顶!![](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ongue.gif) 不过,也不是那位叫民辉的裁判一个人说了就行,在场还有其他州属的裁判,因此吉打州马运会武术赛的评分角度,还是比较客观的…请各位赐教…
[ 本帖最后由 孔雀明王 于 19-6-2006 01:40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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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06: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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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王果然明策。这次的不满,各州确实是有带着一种不坩心的心态。在下各位前辈都该知目前吉打州的州教练已不是张铭辉,而是在中国内地及国际赛事顶顶有名的陈帅。在说,水准和马运会试塞是有非常大的不一样,这是大家都肯定有发觉到的。小弟不是说张铭辉没这本事在这短时间内训练出如此成绩的运动员,但小侠不相信他除了忙筹备工作之外,还会有时间来操心运动员。事实就是陈帅有准时作及交工课。
哈哈,若有冒犯, 小弟过路侠在此就先向各位来至各地的英雄豪杰及前辈先道个歉. . . . . . . . . .
(哇,输不起就发烂喳,那我输球了也不就可以赖帐咯。不会的又不学,错了又怪其他方,没检讨自己就先检讨别人,一点上进心都没有. . . . . . . . . . 正一无赖. . . . . . . . . . )
*注:纯粹过路侠角色的个人意见。
[ 本帖最后由 过路侠 于 19-6-2006 07:11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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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08: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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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0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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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过路侠 于 19-6-2006 06:54 AM 发表
明王果然明策。这次的不满,各州确实是有带着一种不坩心的心态。在下各位前辈都该知目前吉打州的州教练已不是张铭辉,而是在中国内地及国际赛事顶顶有名的陈帅。在说,水准和马运会试塞是有非常大的不一样,这是大 ...
过大虾,在网上的言论当然是“个人意见”…不然你以为你代表中国总理温家宝?哈哈!纯粹开玩笑,请莫介意!![](static/image/smiley/default/lol.gif)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victory.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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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06: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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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大虾问:‘马运会主办当局的7大罪状声讨’ 是怎么回事? ? ?
本王既主张家事不宜对外渲染,故有关文告的内容则应该避免在此公开讨论,这是
原则,非常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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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07: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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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孔雀明王 于 19-6-2006 06:25 PM 发表
过大虾问:‘马运会主办当局的7大罪状声讨’ 是怎么回事? ? ?
本王既主张家事不宜对外渲染,故有关文告的内容则应该避免在此公开讨论,这是
原则,非常抱歉!
哈,明白,因为通常吃“文材”这行饭的都会有着非凡的原则。
大王,小弟化明为“过路侠”,并非目前的电视连续剧“神雕侠吕”里的”郭大侠“,或”过大侠“。又或“过大虾”!!![](static/image/smiley/default/lol.gif)
哇!难到佳礼里没人敢进这 topi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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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1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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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6 01: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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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6 1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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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过路侠 于 17-6-2006 03:52 发表
浪客兄意思是说那几个州如此来“发表”意见及不满,就得称得上有運動精神及武德???
哈哈小弟当时只是路过那儿,实际上发生什么事并不是很清楚。。但虽然我路过而已。。,都觉得教练不该如此“发表”意见。。。
难到非搞到比赛进行不顺利不可???需知武术项目在马运并不容已得到的。。。这么一吵。。。唉。。。外人看了,根本就是个笑话!!
再说裁判有裁判的处分制度,难到。。。教练或运动员,又或是。。。教练的老婆!有权力操控裁判的下场或退场???好笑哦。。。那么我们也无需跟着裁判法或制度了。
就这么说,不跟了,大家有意见吗?
不好意思,浪客不是很明白你說的事情。。。。
什么是“几个州如此来“发表”意见及不满。。。。”
你口中的“都觉得教练不该如此“发表”意见。。。”的教練是指????
“有权力操控裁判的下场或退场???”又是什么意思?
是不是說:裁判大完?
浪客的理解能力有限,不好意思,所以請說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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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06 05: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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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正流浪客 于 25-6-2006 11:46 AM 发表
不好意思,浪客不是很明白你說的事情。。。。
什么是“几个州如此来“发表”意见及不满。。。。”
你口中的“都觉得教练不该如此“发表”意见。。。”的教練是指????
“有权力操控裁判的下场或退场??? ...
什么是“几个州如此来“发表”意见及不满。。。。”
ok,首先,几个州指的就是联盟起来自己列队在第二场地 (用于给运动员热身的场地) ,准备自己开赛的那几个州。当然包括霹雳州的“陈志强”,把已在第一场地列队的运动员叫出来,还引起了热烈的掌声!!
你口中的“都觉得教练不该如此“发表”意见。。。”的教練是指????
当然,有份不下场列队的州运动员,都是教练或领队的指示。難到ÔË动员没伤没事,还可以在第二场地“列队”,教练会由得他们吗???
“有权力操控裁判的下场或退场??? ...
裁判长退场,各州就集续比赛,那还不叫操控裁判进或退场???若下次也这么样,吵一吵,哈,武术比赛间直就是个笑柄。
是不是說:裁判大完?
当然不是,小狭也未曾强调过。那么是不是又指裁判一文不值呢???
前几个帖小狭说过运动员有运动员的处分纪律,当然裁判也有裁判的纪律。而不是由大众来操控的。
小狭所针对的是教练们!!!
也就是。。。。
槟城
霹雳
马六甲
砂劳越
这些州的教练们。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andshake.gif)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andshake.gif)
[ 本帖最后由 过路侠 于 28-6-2006 05:50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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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06 0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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