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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lap

特朗普提「中美共治」 王毅:不認同,中國不走國強必霸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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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08: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0-3-2026 08:47 AM 编辑
开卷有益 发表于 10-3-2026 07:56 AM
1. 核心法律区域划分
公约明确了不同海域的法律地位及沿海国的权利:
领海 (Territorial Sea):从领海基 ...

能理性討論最好....我再貼兩個給你作參考:

四、 南海仲裁案的具體爭議剖析
------------------------------------------------------------
1. 太平島定義之荒謬:
   - 條文原文:UNCLOS 第 121 條僅要求能維持居住或經濟生活。
   - 仲裁庭造法:自行增加「平民共同體」與「不依賴外來物資的自給自足」等條約中不存在的條件。
   - 批判:這種「自行增加條件」的判決,對大陸法系國家而言是嚴重的擴張解釋,損害了法安定性。

2. 協商條件 (Requirement to Exchange Views) 的空洞化:
   - 法律要求:第 283 條規定仲裁前應先交換意見(協商)。
   - 仲裁庭推定:將非正式的外交辭令或籠統的「以後再談」視為已完成協商義務。
   - 批判:將嚴肅的法律前置程序簡化為過場,對於追求法條明確性的大陸法系人而言,邏輯極度荒謬且不具正當性。

仲裁庭的判決, 充滿大量的法官造法, 對大陸法系的國家看來, 是極其荒謬的.

我總結一下之前所提之歷史性權利:
「歷史性權利的法律衝突」:

    實體法層次:歷史性權利(國際法)vs. 海洋法公約(公約)的溯及力爭議。
    法系層次:大陸法系的「嚴格條文解釋」vs. 英美法系的「目的論延伸/法官造法」。
    程序法層次:國家主權下的「強制保留」vs. 國際法庭的「擴張管轄」。
這種分歧在國際法上目前是「無解的死結」

中國法律體系是大陸法, 對仲裁庭的擴張解釋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既然仲裁庭大量使用"法官造法"來創造菲律賓有利的局面,
中國何必接受這種人為的一面倒裁決.

英美法系中, 法官的個人傾向是很重要的.
這就是為何英美法系中, 大法官提名是很重要的.
像美國保守派和自由派大法官之爭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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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3-2026 09: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反中胶面对不了现实时( G2) 就会缩沙, 离题歪楼

和大马有领土争议的国家多过半打, 反中胶挑中国来jijijiguaguagua
中和马的民族都属于温和派,我相信最后都能和平达成协议。 其他那几个,有3个蛮夷更难搞啦

Countries with Border Disputes with Malaysia:
Indonesia: Disputes over the Sulawesi Sea (Ambalat block) and maritime boundaries.
Singapore: Ongoing issues regarding maritime boundaries following the 2008 ICJ ruling on Pedra Branca.
Brunei: Claims regarding the Limbang district and maritime, though 2009 exchanges resolved some issues.
Philippines: Overlapping claims in the Spratly Islands and North Borneo.
Vietnam: Overlapping continental shelf claims in the Gulf of Thailand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Disputes over the Spratly Islands and the nine-dash line in the South China Sea.
Thailand: Issues involving maritime boundaries



特狼普要找中国组G2, 就是想划地球为2, 那边, 你要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这边我打谁你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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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09: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0-3-2026 08:26 AM
很好, 你找出來, 這就是問題所在之一. 核心問題在於, 世界兩大法系的碰撞.
大陸法系(Civil Law, 歐陸,  ...

又来胡说八道。

南海案件仲裁庭的5名仲裁员组成是:

1、首席仲裁员、加纳籍法官门萨(Thomas Mensah)
现年84岁,知名国际海事专家,1996年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首届庭长。

2、德国籍法官沃尔夫拉姆(Rudiger Wolfrum)
沃尔夫拉姆是菲方指定的仲裁员。他1996年起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现为德国国际法协会会长。

3、波兰籍法官波拉克(Stanislaw Pawlak)
曾任波兰驻联合国大使,1985年曾率波兰代表团同苏联谈判海域划界事宜,2005年10月起成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成员。

4、法国籍法官柯(Jean-Pierre Cot)
曾是欧洲议会的议员,2002年起担任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2008年至2011年,出任海洋环境争端分庭(Chamber for MarineEnvironment Disputes)的庭长,也曾参与国际法院多宗领土争议及划界案,柯曾经在欧洲若干所大学任教。

5、荷兰籍法官松斯(Alfred Soons)
乌得勒支大学国际法教授,担任过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学术顾问,荷兰国际法协会的会长、荷兰外交部公共国际法常设咨询委员会主席。

基本上整个南海仲裁庭的仲裁员,只有1个来自普通法国家,剩下的4个都是大陆法国家的仲裁员。你又被狠狠打脸啦!

總的來說, 中國拒絕接受是基於大陸法系下的結果.

错,中国根本就没有这么说,中国在UNCLOS 第298条排除声明(2006),声明不接受海洋争端提交强制裁决程序。管你是大陆法还是普通法,中国就是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 懂不懂?中国官方根本就没有提出任何关于因为大陆法和海洋法的不同,所以拒绝,都是你一个人自己在乱叫!

拿錢辦事的所謂仲裁庭是一面倒的使用"法官造法"作出大量對中國不利的判決.

这个是对5位仲裁法官的毁谤!人家可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论资排辈,是在世界里是顶尖的海洋法和国际法的法官呢!你自己可以不接受,不参与和不承认强制第三方的仲裁,但是你可不能胡说什么收钱来做出对涉案国做出不利判决,不中立等的言论!

输了官司恼羞成怒,在那里呱呱叫!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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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09: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0-3-2026 09:20 AM
又来胡说八道。

南海案件仲裁庭的5名仲裁员组成是:
基本上整个南海仲裁庭的仲裁员,只有1个来自普通法国家,剩下的4个都是大陆法国家的仲裁
判決充斥大量的法官造法....那些法官拿錢辦事, 很奇怪嗎...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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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09: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0-3-2026 09:32 A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10-3-2026 09:20 AM
又来胡说八道。

南海案件仲裁庭的5名仲裁员组成是:
中国根本就没有这么说,中国在UNCLOS 第298条排除声明(2006),声明不接受海洋争端提交强制裁决程序。

Screenshot 2026-03-10 093000.jpg

看看吧...大陸法系與海洋法系的不同....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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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09: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0-3-2026 08:31 AM
能理性討論最好....我再貼兩個給你作參考:

哈,人家仲裁庭里的法官,基本在国际法和海洋法都是世界顶尖,也是现任或曾任海洋法法庭的法官。


而且,海洋的国际纠纷被第三方仲裁审理过的案件,大量的大陆法律系国家都愿意上庭,偏就你不上!


北海大陆架案(1969)
当事国:德国、荷兰、丹麦(均大陆法系)


秘鲁 v. 智利(2014)
当事国:秘鲁、智利(均大陆法系)


孟加拉国 v. 缅甸(2012)
当事国:缅甸(大陆法系传统)、孟加拉国(普通法系)


利比亚 v. 马耳他(1985–1988)
当事国:利比亚(大陆法系)、马耳他(混合法系)

意大利 v. 印度(Enrica Lexie案,2012–2020)
当事国:意大利(大陆法系) vs 印度(普通法系)

孟加拉国 v. 缅甸(2012 涉及 UNCLOS海洋划界)
当事国:缅甸(大陆法系传统)、孟加拉国(普通法系)


德国 v. 几内亚/其他欧洲国家涉及船舶扣押案件
德国属于大陆法系
内容:船舶扣押争议




最重要的是,中国官方根本就反对什么大陆法普通法的问题,从头到尾就只有你一个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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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09: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0-3-2026 09:39 A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10-3-2026 09:35 AM
哈,人家仲裁庭里的法官,基本在国际法和海洋法都是世界顶尖,也是现任或曾任海洋法法庭的法官。

無關頂不頂尖....判例中出現大量的"法官造法" 是事實...
你怎樣硬拗也是枉然....




你提的那些案例. 沒有國際政治因素介入,  不能作為對照...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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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09: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0-3-2026 09:35 AM
哈,人家仲裁庭里的法官,基本在国际法和海洋法都是世界顶尖,也是现任或曾任海洋法法庭的法官。
最重要的是,中国官方根本就反对什么大陆法普通法的问题,从头到尾就只有你一个在叫!
因你智商學術能力低, 看不到高智商高學術能力的人所見!
去學多點了再叫吧. 半桶水是最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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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09: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0-3-2026 09:28 AM
判決充斥大量的法官造法....那些法官拿錢辦事, 很奇怪嗎...笑死人!

5个法官里,就有4个大陆法的法官啊,你又再叫什么。


还有呢,什么拿钱办事?这些审理的程序过程,基本就和其他案件都是一样的,你说人家拿钱办事不中立,你就要证明,收钱的方式如何违背正常程序,导致不中立或不公平呢!

只得一把空口在说,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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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09: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0-3-2026 09:44 AM
5个法官里,就有4个大陆法的法官啊,你又再叫什么。

都說了, 不是看法官...看它的判詞....你在硬拗鬼叫有甚麼用,
改變得了判詞中出現大量的法官造法的事實嗎? 丟! 只會智X式的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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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09: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0-3-2026 09:30 AM
看看吧...大陸法系與海洋法系的不同....笨!

又再不懂装懂!


首先,菲律宾本身就没有做出排除性声明,所以提交仲裁,完全是合理合法。
中国有做出排除性声明,所以中国也可以根据这个不承认这个仲裁,那也是中国的自由。

就这样简单!

什么大陆法海洋法,都是你自己一个在叫,法官里5个有4个来自大陆法系的国家,又再自己打脸自己。
这类的仲裁审理,一向来有大量的大陆法系国家参与,不见他们抗议大陆法海洋法?

从头到尾,根本就和大陆法海洋法无关,全世界就只有你一个在叫大陆法海洋法而已!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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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10: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0-3-2026 09:38 AM
無關頂不頂尖....判例中出現大量的"法官造法" 是事實...
你怎樣硬拗也是枉然....

大量国际案件审理,基本都是类似的做法,根本就没有问题。大量的大陆法国家参与案件,都认同判决。就只有你一个在那里呱呱叫!


你提的那些案例. 沒有國際政治因素介入,  不能作為對照...笨!


看,被其他案件打脸了,就拿什么模棱两可,抽象朦胧的什么“政治因素介入”,都是自己一张空嘴在嘴炮!
法官的原则,就是不被任何外来因素影响中立性,这些法官还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你这样说,是毁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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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10: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0-3-2026 09:41 AM
因你智商學術能力低, 看不到高智商高學術能力的人所見!
去學多點了再叫吧. 半桶水是最響的!

全世界那么多法学博士,国际法专家都没有这么说,只有你一个这样叫。


所以,他们是高智商的话,你就是低X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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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10: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0-3-2026 09:45 AM
都說了, 不是看法官...看它的判詞....你在硬拗鬼叫有甚麼用,
改變得了判詞中出現大量的法官造法的事實嗎 ...

其他世界法学博士,国际法专家有这样评论吗?没有,就只有你一个这样叫而已。




人家法官基本出身国际海洋法法官,如果你认为他们乱判,那么国际海洋法法庭不就是可以解散了?笨!丟! 只會智X式的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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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10: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欧洲因地理破碎、历史长期列国并立,形成竞争扩张、弱肉强食、你争我夺的传统;美国继承这一底色,对外更强调实力与博弈的零和游戏。
中国是大陆型大一统文明,历史上即便强盛也以万邦来朝、重礼薄利、重秩序轻掠夺,内敛自守。

真正泱泱大国心态深入文明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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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10: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菲律宾本身就没有做出排除性声明,
所以提交仲裁,完全是合理合法。
中国有做出排除性声明,
所以中国也可以根据这个不承认这个仲裁,
那也是中国的自由。
那簡單的說, 這判決是家家酒啦...對不!
反正大家還是認為自己都是對的,
那仲裁的意義為何? 你人很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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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3-2026 10: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中国还是要记得自己发明的火药用来放烟火庆祝喜庆, 却被西方用来侵略杀戮殖民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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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10: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0-3-2026 10:42 A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10-3-2026 10:02 AM
大量国际案件审理,基本都是类似的做法,根本就没有问题。大量的大陆法国家参与案件,都认同判决。就只有 ...
大量国际案件审理,基本都是类似的做法,
根本就没有问题。大量的大陆法国家参与案件,
都认同判决。就只有你一个在那里呱呱叫!

沒國際政治介入的基本沒問題...
南海的地緣政治博奕深深影響判決....

但我們基本上理性判斷是 : 一案歸一案,
以前判列沒問題不表示現在判列一定沒問題.
以前沒問題不會轉化為現在也一定沒問題!
這個基本理性判斷, 你老師沒教你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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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10: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0-3-2026 10:03 AM
全世界那么多法学博士,国际法专家都没有这么说,只有你一个这样叫。
全世界那么多法学博士,国际法专家都没有这么说,只有你一个这样叫。
大量討論文獻. 有正有反....你要裝盲炳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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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26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0-3-2026 10:19 AM
那簡單的說, 這判決是家家酒啦...對不!
反正大家還是認為自己都是對的,
那仲裁的意義為何? 你人很笨!

不影响该裁决的中立性,专业性,公正性就对了。
你可以说你不接受,不参与,但你不能说该审理是什么不中立,不公平,拿钱办事等等,懂吗?
仲裁的意义,当争端双方在谈不妥的时候,就提供一个来自专业,中立,公正的第三方裁决,给你们一条解决争端的方法。就这样简单。

所以,整个问题在于,中国一直不愿意允许第三方裁决啊!问题从头到尾,都是出在你身上,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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