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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angungdang2018

香港当局胆敢通过逃犯条例 立即发起大规模武装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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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lashang 发表于 14-6-2019 11:26 AM
如果有这样的事情

是任何国家都可能做出来。

而引渡是要通过香港法庭批准。

没有证据都可以捉人关人,那些地方凭什么说人权?

引渡是要通过香港法庭批准我是完全没问题,这做法不错。只是香港人对政府有没有信心而已。我提议减少可引渡罪案也只是给点信心港人而已。 其实如果中共政府是可以信任的,不会乱不择手段对付异议人士的话,这份协议是完全没任何问题的。 香港的问题根源就是对中共的信心而已。所以我认为中国只要不再出现政府对付异议人士这种新闻,以宽大的心面对人民批评, 谦虚些, 不要再出现官压人民这种新闻,中国是会获得国际上很多人的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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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14-6-2019 11:22 AM
中共暂时是没翻旧帐,因为过去的中国就是这样腐败,不贿赂是不可能做到生意的。
不过如果要对付某些人士,中共是不介意翻旧帐的。

上台后,习大已习惯生活在枪淋弹雨及刀光见影中,所以他会跟你敢敢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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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2: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情牵軒尼詩 于 14-6-2019 02:59 PM 编辑
SuperKedah 发表于 14-6-2019 12:26 PM
有沒有啊, 中國法律也是無罪推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




看清楚沒? innocent until proved guilty

又, 第五十一條


舉証從來就不是自証無罪.....

你還真會胡說八道!
...

中国大陆的司法实践中,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882177看看后再对比以英伦立法为根基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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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情牵軒尼詩 于 14-6-2019 02:53 PM 编辑
情牵軒尼詩 发表于 14-6-2019 02:47 PM
看清楚-innocent until proved guilty,但是被告人需要拿出证据证明他是innocent...

中国大陆的司法实践中,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882177看看后再对比以英伦立法为根基的法案。
当然,我本身确实喜欢较强硬及有效的立法,毕竟我没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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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3:0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14-6-2019 12:29 AM
现阶段,很多香港人民已经热血上脑,作为政府不宜采取过激行动激化状况,要不然只会让有心人开心而已。
要记住越打压越反抗的道理。
政府现阶段要先采取行动让大家冷静下来,退一步放话可以共同研究如何避免被 ...

一次过灭掉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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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3: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情牵軒尼詩 发表于 14-6-2019 02:47 PM
中国大陆的司法实践中,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882177看看后再对比以英伦立法为根基的法案。
中国大陆的司法实践中,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882177看看后再对比以英伦立法为根基的法案。
那就寫出來啊...莫名其妙, 故作神祕多是無料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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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3: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情牵軒尼詩 发表于 14-6-2019 02:50 PM
中国大陆的司法实践中,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882177看看后再对比以英伦立法为根基的法案。
当然,我本身确实喜欢较强硬及有效的立法,毕竟我没犯法

先把你的論述寫出來吧....也反駁我的說法....打哈哈是很無聊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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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3: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4-6-2019 03:07 PM
那就寫出來啊...莫名其妙, 故作神祕多是無料之人.....

我是无料的人,我只是来骗分罢了,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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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4: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01炮友 于 14-6-2019 04:02 PM 编辑
SuperKedah 发表于 14-6-2019 03:09 PM
先把你的論述寫出來吧....也反駁我的說法....打哈哈是很無聊滴!

老头,

中國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

中國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或稱中国大陆709扩大抓捕维权律师事件709大抓捕,是指2015年7月9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當局在多达23个省份大規模逮捕、傳喚、刑事拘留、帶走、失聯、約談了上百位律師、民間維權人士、上訪民眾及其親屬的事件,部份人士因此下落不明[1][2][3][4][5][6][7][8][9][10]
2016年1月12日,锋锐所主任律师周世锋、律师王全璋、实习律师李姝云、律师助理赵威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逮捕。[11]同月,为总部设在美国的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工作的瑞典人彼得·达林,因与锋锐律师事务所有很大关系而在北京被拘。[12]
在2017年3月举行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都将“依法起诉、审结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作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重要政绩。[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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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背景[编辑]
在中国政府拘捕前,北京某不知名人权律所与访民、公知多次就特定议题自发性组织起来,表达对中国政府的不满。然而拘捕事件发生至今,有关人权律师、律所、访民、以及中国政府,均已对外完整阐述事件的具体动机、发生过程、以及完整地政治诉求。
2015年7月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草案暫時擱置,中國各地的維權律師雖為擱置情況,但對未來不報樂觀的態度。中國維權律師王宇認為,刑法修正草案未依照國際標準,讓律師在刑事辯護上有豁免權,不論是中國死磕派律師、人權律师还是其他律師都會受到影響。[14]
2015年7月8日,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全國人大常委会寄出快件,建議「拿掉」《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審議稿中頗有爭議的第35條,同時暫緩增補第36條。律師團指出第35條的入罪主體有4類訴訟參與人,正視目前法律現實,此條款更可能成為辯護人量身訂做,「應當」的爭議也有可能構成入罪理由;第36條應增加“但書”:「但律師在履行代理或辯護職責的除外。」以此作為律師職業保護的平衡條款。[15][16]
刑九草案二審稿第35條擬在現行刑法第308條增加如下內容:司法工作人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洩露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資訊,造成資訊公開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15]
刑九草案二審稿的第36條,為擬在刑法第309條擾亂法庭秩序罪中,增加兩項適用規定: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有其他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15]
事件過程[编辑]王宇律師一家被捕[编辑]
依據香港團體「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聲明,2015年7月9日淩晨起,北京著名人權律師王宇、其丈夫包龍軍(律師)及16歲兒子包卓軒陸續失蹤,王宇最後一次對外發出訊息是在7月9日淩晨4點17分,由她的朋友在兩小時後讀取。該則訊息稱:門外有人試圖撬開我的門鎖。然而在此之後,外界便再也無法與王宇取得聯繫。王宇所在社區的保安透露,淩晨四點左右,大約二十到三十名員警以抓吸毒人員為名,包圍了王宇所住的單元樓,並帶走一人。在此之前,王宇曾在淩晨3點發出一則訊息稱:家裡的電源和網路均被掐斷;而且聽見門外有人撬門;另外,從淩晨1點開始,她就再也無法與她的丈夫和兒子取得聯絡。7月8日晚,王宇曾在北京國際機場為丈夫及兒子送行。第二日,王宇的朋友從機場查詢得知,王宇的丈夫及兒子並未離開過中國。 失聯後,王宇的律師及朋友不斷向當地警方查詢三位的下落,但截至目前,警方一直矢口否認或拒絕回應。[17]
一些律師被警方人员帶走[编辑]
2015年7月10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四名成員——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律師、周世鋒助理李姝雲律師、財務總監王方,以及行政助理劉四新,陸續被不明身份人士帶走調查或不明原因失踪。該律所曾代理多起著名人權個案,同時也是王宇律師執業的單位。[18]
自本日起,搜捕行動擴大,48小時內北京、天津等15個省市,陸續有維權律師與維權人士被捕[19]
2015年7月11日,維權律師李方平,被江西省萍鄉安源區鳳凰派出所警察帶走[20]
指控缘由[编辑]
2015年7月12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機關報《人民日報[21]刊登新華社在7月11日發出的《揭開「維權」事件的黑幕》一文,證實有部份律師遭逮捕和傳喚,宣稱「公安部指揮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夥」[21]。該文指出:
「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揮下,經北京天津黑龍江山東福建等多地公安機關縝密偵查,日前,備受關注的翟岩民吳淦等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進展—根據犯罪嫌疑人的進一步供述和更多的案件線索指向,公安部部署指揮北京等地公安機關集中行動,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自2012年7月以來先後組織策劃炒作40餘起敏感案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夥。」 並引述被捕的維權人士的陳述,指控「維權律師」和「維權事件」是擾亂社會治安的犯罪行為[22]
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也做了类似《人民日報》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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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4: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4-6-2019 03:09 PM
先把你的論述寫出來吧....也反駁我的說法....打哈哈是很無聊滴!

被捕者[编辑]
依「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網站訊息,截至2015年8月21日18:00,至少276名律師/律所人員/人權捍衛者/家屬,被拘留/帶走/失聯/約談/傳喚/短期限制人身自由/限制出境[10]。8月28日止,總人數為277人。[23]9月4日止,總人數為284人。[24] 9月18日止,總人數為 286人。[25]
被刑拘/監視居住[10][23][24][25][编辑]
  • 律師12人:
    • 王宇:北京,鋒銳所,7月9日04:00被帶走,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包龍軍:北京,7月9日03:00開始未能聯絡,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尋釁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8月28日警方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為由不准予律師會見。
    • 王全璋:北京,鋒銳所,7月10日13:00開始未能聯絡,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尋釁滋事罪」被刑拘,其北京住所8月5日被公安搜查;8月31日律師獲知強制措施由刑事拘留變更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劉四新:北京,鋒銳所行政助理,因審判不公被除牌,10日08:45開始未能聯絡,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刑拘在天津河西看守所。
    • 謝遠東:北京,鋒銳所實習律師,7月10日被從家裏帶走,同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李和平:北京,7月10日14:00 被警方帶走,失蹤已逾63天,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 李春富:北京,李和平律師之弟,8月1日約2200被天津警方抄家帶走。9月15日律師被告知李春富已被監視居住,但地點不明。
    • 謝燕益:北京,7月10日下午約談,12日早上被帶走,中午被抄家,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 周世鋒:北京,鋒銳所,7月10日07:30被帶走刑拘。
    • 黃力群:北京,鋒銳所,7月10日 08:30開始未能聯絡,已被刑拘。
    • 隋牧青:廣東廣州,7月10日23:40 被帶走,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謝陽:湖南,7月11日05:40被帶走,未能聯絡,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擾亂法庭秩序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陳泰和:廣西,7月13日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羈押於桂林三看,16日下午首次會見律師覃永沛,後不再允許會見。至8月13日轉至家中監視居住。律師無法獲知案情,通信需要批准。陳和其太太名下的所有銀行帳號遭查封。
  • 其他11人:
    • 趙威:又名考拉,北京,李和平律師助理,7月10日17:00被帶走,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被刑拘在天津河西看守所。
    • 高月:北京,李和平律師助理,7月20日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勾洪國:又名戈平,天津人,7月10日上午在北京被天津國保帶走,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監視居住。8月24日當局修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 劉永平:又名老木 ,北京,7月10日確認被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監視居住。
    • 王芳:湖北武漢,7月28日上耿彩文家被帶走,以涉嫌「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後轉刑拘,現羈押於武漢第一看守所。
    • 尹旭安:湖北武漢,7月28日被抄家帶走,以涉嫌「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後再加長10天。8月20日被轉刑拘,被拘逾45天
    • 林斌:望雲和尚,福建,7月10日中午在四川成都機場被帶走,失蹤已逾63天,其主持的寺廟福建九仙禪寺7月9日被查抄,其母8月16日被強行帶離該寺,8月28日確認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劉金蓮:化名「劉亞傑」,廣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帶走,已逾14天。8月31日核實被刑拘,所涉罪名為「尋釁滋事罪」,現關押於增城市看守所,與劉正清律師會見被中斷。
    • 黃永祥:廣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帶走。現關押於增城市看守所。當局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不允律師會見。。
    • 衛小兵(廣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帶走。現關押於增城市看守所。
    • 賴日福:化名「花滿樓」,廣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9月9日下午被帶走,家中物件被員警查抄。11日律師會見,得知涉及「尋釁滋事罪」。

強迫失蹤/去向未明[10][24][25][编辑]
  • 律師1人:李姝雲(鋒銳所律師)
  • 其他5人:王芳(鋒銳所會計)、胡石根。
軟禁[10][24][编辑]
  • 其他4人:包蒙蒙(王宇兒子)、沈愛斌。
限制出境[10][26][编辑]
  • 律師12人:
    • 張慶方:北京,許志永辯護人,8月3日準備和女兒及朋友的孩子從首都機場飛去美國,被攔截,理由是接北京公安局通知,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梁小軍:北京,8月20日欲帶妻兒經由日本赴美學習訪問,在首都機場被攔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蔡瑛:湖南,李和平律師辯護人,8月17日欲從長沙飛往台灣被攔截,被告知北京公安局指示他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斯偉江:上海,8月11日在浦東機場被北京市公安局限制出境。
    • 李方平:北京, 7月下旬在廣東深圳福田口岸被攔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李國蓓:北京,9月6日 北京機場被攔截,禁止出境。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陳建剛:北京,9月6日,北京機場被攔截,禁止出境。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陳武權:廣東深圳,8月16日在羅湖口岸被攔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燕文薪:北京,8月21日在深圳羅湖口岸被限制出境。
    • 葛永喜:廣東,9月5日 下午從深圳福田口岸準備出境前往香港,被邊檢工作人員告知:北京市公安局以葛永喜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限制其出境。
    • 劉正清:廣東,9月6日 中午 深圳福田口岸被攔截,以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限制其出境。
    • 黃思敏:湖北,9月6日 黃思敏準備從武漢去香港,但在機場被邊檢攔下,工作人員稱「北京市公安局說你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其他6人:
    • 包蒙蒙 :王宇兒子,北京。
    • 向莉:北京,7月16日被禁止出境。
    • 鋒銳所某律師的孩子:北京,在上海讀大學,8月2日和同學隨老師前往牛津做交換生,在機場被攔截,理由是可能危害到國家安全。
    • 李和平律師兒子:北京,15歲,8月17日在鄭州辦理護照,顯示由北京公安局發出的限制出境標注。
    • 李和平律師女兒:北京,5歲,8月17日在鄭州辦理護照,顯示由北京公安局發出的限制出境標注。
    • 劉亞傑女兒:廣東,8月份,港澳通行證被當局強行剪毀。

被短暫拘留、強制約談、傳喚[10][27][24][编辑]
截至2015年8月21日18:00,至少241名律師/律所人員/人權工作者,被拘留/帶走/失聯/約談/傳喚/短期限制人身自由。8月28日,人數為243人。9月4日止,總人數為248人。9月11日止,總人數為251人。
被查抄的律師事務所[27][编辑]
共有3家,包括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李金星律師辦公室、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李和平律師所在事務所)。
2015-09-18[25]
2015-08-21[10]
2015-07-13[28]
地區
總人數
被拘
約談
總人數
被拘
約談
總人數
被拘
約談
北京601743571839231310
廣東45540371361019
江蘇2502525322000
山東240242302316115
湖南211202112015213
廣西1711617116101
上海1601617017000
河南1201214014808
浙江100101001013112
福建808808101
重慶808808000
湖北624633101
天津606606000
貴州505505312
四川413312110
遼寧303312101
黑龍江303303101
河北303303413
雲南303303303
甘肅202202202
江西202202101
安徽101101000
陝西101101101
山西101101110
认罪取保[编辑]
  • 2016年7月7日,李和平的女助理赵威认罪取保,不过目前下落不明;
  • 2016年7月底,王宇认罪取保,不过目前下落不明;
  • 2016年8月5日,任全牛认罪取保;
  • 2017年5月8日,谢阳当庭认罪,次日取保,但仍受严密监控;[29]
定罪判刑[编辑]
被逮捕的人权律师、人权活动家都关押于天津市看守所,并受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
  • 2016年8月2日,翟岩民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 2016年8月3日,胡石根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2016年8月4日,周世锋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30]
  • 2016年8月5日,勾洪国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31]
  • 2017年4月28日,李和平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32]
  • 2017年12月2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谢阳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罪罪名成立,但由于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且他归案后悔罪、认罪,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然而,被判同样罪名的吴淦,却因“犯罪行为积极,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33]
  • 2019年1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王全璋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王全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34]
媒体评论[编辑]
事件发生后,《环球时报》评论说,美国国务院以及台湾、香港一些「极端力量」对抓捕事件的指责令内地群众反感——抓捕行动不应该受外部力量的干扰。国内外反体制力量可能勾结,拘留滋事律师可以使中国社会治安更平稳。[35]自由時報》尤英夫律師投書,指中國「依法『抓律師』治國」,呼籲台灣律師界嚴正抗議。[36] 關鍵評論網认为抓捕維權律師是“紅色恐怖”。[37] 台灣海外網认为抓捕維權律師是“預防性鎮壓”。[38]
外界反應[编辑]外國政府、國際政界人士[编辑]
  •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柯比(John Kirby)7月12日發表書面聲明指出:「最近幾天,中國公安人員有系統地拘留以和平方式捍衛他人權利的人,其中包括以合法方式挑戰官方政策的人,美國國務院對此感到十分震驚。中國新的國家安全法,被用來作為侵犯人權的法律依據,引起美國的深切關注。美國強烈敦促中國政府,尊重所有公民的權利,釋放所有因为尋求保護中國公民權利而被拘留的人。」[39][40]
  • 德国经济部长、副总理西格马·加布里爾在2016年11月访华期间,会见了多名中国异议人士,并且呼吁中国政府释放被关押的人权律师。[41]总理默克尔于2018年5月底访华期间亦会见了两名被扣押律师王全璋余文生的妻子李文足及许艳,并接受了李文足交给默克尔的一封中英文对照的信[42]
  • 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7月12日發表嚴正呼籲「大陸應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普世理念,以積極、正向的態度推進人權、自由發展、聆聽民意,方能拉近兩岸民心與價值距離」,並且強調將持續密切關注後續事態發展[43][44]
  • 臺灣民主進步黨:7月12日,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表示:「繼管制大學校園言論、限制網路和新聞自由之後,中方大動作拘捕多名維權人士,是箝制中國人民自由一系列高壓作為的展現,明顯違反人權,我們對此表達嚴重的關切,並呼籲北京應停止壓制人民自由之作為。我們也要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向北京提出正式關切,表達我方重視人權與民主自由價值之堅定立場。 」王閔生表示:「經濟發展帶來生活的改善,人民勢將追求民主、自由與人權,這是人性的自然流露,不可能被壓制,統治者應傾聽民心所趨而非採行高壓統治,否則最終難免失去民心。我們相信,讓中國人民物質無虞,並且能夠擁有民主、自由與尊嚴,才是真正的中國夢。」[45]
  • 英国驻华大使馆:大使馆在7月17日发表新浪微博称,英国政府全力支持欧盟发表关于中国人权近况的声明。该条帖子仍然可以浏览,但是已经无法转发和评论。2016年8月8日,大使馆发表新浪微博,内容为“欧盟发言人关于中国律师和人权卫士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声明”,并附有该声明的网页链接[46](国内无法打开)及截图。[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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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4: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4-6-2019 04:27 PM 编辑
D01炮友 发表于 14-6-2019 04:01 PM
被捕者[编辑]依「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網站訊息,截至2015年8月21日18:00,至少276名律師/律所人員/人權捍衛者/家屬,被拘留/帶走/失聯/約談/傳喚/短期限制人身自由/限制出境[10]。8月28日止,總人數為277人。[23] ...
2014年,锋锐律所代理了鄂尔多斯一起涉及商标犯罪的案件。多名律师讨论认为,从专业角度来讲,该案最多可以提出轻罪辩护。但周世锋为了能代理这个案件,却提出做无罪辩护,并许诺如果不能把一半的犯罪嫌疑人“放”出来,就退回100万元的代理费。代理过程中,周世锋等人采取了抹黑主审法官、大闹法庭、网络炒作等惯用手法,没想到法院仍然依法判决全部被告人有罪。

“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周世锋至今也没有退还代理费。”该所一同出庭的另一位律师透露,周世锋还对没有与法庭对着干、没有大闹法庭、没有支持他观点的同案律师破口大骂。
王宇:北京,鋒銳所,7月9日04:00被帶走,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隨便一找, 就一大把王宇的故事......
包括輪子等的媒體,
在抺黑中國的司法也不是第一次了.
這種臭垃圾, 只有你才會信啦....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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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4: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情牵軒尼詩 发表于 14-6-2019 03:14 PM
我是无料的人,我只是来骗分罢了,大律师

難得你很誠實.......算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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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4: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4-6-2019 04:23 PM
隨便一找, 就一大把王宇的故事......
包括輪子等的媒體,

在抺黑中國的司法也不是第一次了.
這種只垃圾, 只有你才會信啦....
笑死人!!!!!

你就慢慢笑吧, 人在写天在看.
有本事你就挑战一个中国人开玩笑在任何一个中国著名论坛里说, 我要共产党下台, 习近平下台之类的.
看那个中国人会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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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4: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01炮友 发表于 14-6-2019 04:29 PM
你就慢慢笑吧, 人在写天在看.
有本事你就挑战一个中国人开玩笑在任何一个中国著名论坛里说, 我要共产党下台, 习近平下台之类的.
看那个中国人会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

只能回些低水準的冬冬.....打你都懶啦....
讓雙手雙腳給你都可以讓你趴下....
沒點戰力, 真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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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4: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4-6-2019 04:31 PM
只能回些低水準的冬冬.....打你都懶啦....
讓雙手雙腳給你都可以讓你趴下....
沒點戰力, 真沒意思!!!

懒你条毛, 老子就是看你们这些卖国贼不顺眼.
卖国求荣, 贪幕虚荣, 只会高谈阔论.

骂丢脸的中国人, 你们骂
为中国人发声骂中国政府错的地方, 你们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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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4: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01炮友 发表于 14-6-2019 04:38 PM
懒你条毛, 老子就是看你们这些卖国贼不顺眼.
卖国求荣, 贪幕虚荣, 只会高谈阔论.

骂丢脸的中国人, 你们骂
为中国人发声骂中国政府错的地方, 你们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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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4: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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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4: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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