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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8 09: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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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爛教黨已經不是在野黨,而是國陣的支持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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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8 10: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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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8 1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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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从业员有没有政治立场?当然有,不然投票投什么?
只是作为新闻从业员,我们在处理政治新闻的时候,必须坚守职业的道德操守,秉持着公正、不偏不倚的立场,不受本身政治立场影响。
简单来说,在处理政治新闻上,主要还是以新闻价值做为判断标准,以决定刊或不刊、版位及篇幅等。当然,内容的真伪,尤其现在在打击假新闻法案通过后,是必须严格考量的一环。
目前,大选已经来到跟前,政治新闻肯定会排山倒海地进来;一些不太有“营养”的新闻,可能碍于版位的关系,会扣押几天,或甚至最终完全没有见报,但都希望政党和政治人物相信和尊重新闻从业员的专业。
一些政党或政治人物喜欢去揣测新闻从业员的政治立场,尤其针对他的评论或分析稿。当然,作为一个人,写稿时完全撇开他的认知、印象及看法等是不容易的,但有关评论和分析,必定有所依据,因此,外人可以不同意其论调,但理应给予尊重,尤其不应乱扣帽子。(南洋商報評述**葉景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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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8 11: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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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一日千里,各类电子产品占据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再加上社交媒体的崛起,科技的便利造成网络上充斥着许多未经证实的消息,假消息在弹指之间就能够一传十十传百地传出去。因此,政府之前已经屡次提及将探讨立法管制假新闻的可能性。
如今在大选临近前,政府日前正式于国会提呈《2018打击假新闻法案》。根据该法令,任何人若在知情的情况下制造、提供、刊登、印刷、派发、出版或传播假新闻,最高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无可否认,网络上流传着许多假新闻,在有心人士刻意渲染下往往将造成民众的恐慌,甚至散播极端及暴力主义,进而埋下仇恨的种子,若放任这些有心人士肆意妄为,长久而言势必对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在严厉刑法之下,此法令将对躲在电脑及手机后面的键盘杀手们起着震慑的作用,警惕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发表种种极具煽动性的言论。
国人担心将被滥用
毫无疑问这法令若能够公平、公正与公开地执行,势必能够遏制假新闻不断蔓延。不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少国人忧虑它将被滥用,最后变相成为钳制言论和新闻自由的工具,毕竟法案并没有明确规范谁来界定假新闻。
最让人担忧的是,虽然我国是个三权分立的国家,但权限间却存在着某些灰色地带,以致于三权并不能相互制衡,因此此法案无形中也赋予政府自我诠释真假新闻的权力。因此,假新闻与否,最终还是政府说了算。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的存在是为了让人们获得相同的待遇,保护众人的权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有关当局以多重标准去执行一项法令,那么它将难以服众并失去公信力,也不符合民主社会的标准。
职是之故,政府有必要确保该法令不会遭到滥用,钳制异议者的言论,成为打击政敌的武器,与法案原有的宗旨背道而驰,否则再好的法令最终将沦为被人唾弃的恶法。
打击假新闻法案是一把双刃剑,若用得适宜,它有助于扫除网络上那如雨后春笋般无所不在的假新闻,还网络世界一片干净的天空;反之,若遭到滥用,它将成为当权者扫除异己的武器,给民主社会造成更大的破坏。(南洋商報評論**陳仁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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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8 0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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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你会想,怎样的人才有资格担任部长。报章新闻说,掌管法律事务的部长认为反对党因为反对反假新闻法而有意散播谎言。这是一个人可以做出的最懒惰和最愚蠢的说法。
这就像是说,如果你反对贩毒判处死刑,那就意味着你赞成贩毒。反对一项法令可以有很多理由。在贩毒的例子中:人们反对可能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死刑,或因为这样做并无法达到震慑的效果,或因为它只影响穷人和走投无路的人,而不是幕後的大老板。

反假新闻法是因为它意义含糊且容易被滥用。毕竟甚麽才会构成假新闻?诚然,最终是由法院而不是政府来判断;但让我告诉你,被指控本身就是一种惩罚。
它占用你的时间丶金钱丶并带来巨大的压力和困扰。你不需要实际被监禁或罚款。你完全可能是无辜的,但还是会被惩罚,因为你必须经历审判的程序。政府和伊斯兰党支持者就已经做到了这点;通过另一项法令来让人们经历一段艰难的时期,无论他们最终时候被裁定有罪或无罪,都是对言论自由的箝制。
让我在这里开诚公布的说。这个政府使用法令来箝制言论自由的记录,充斥着选择性起诉的例子。有很多作出种族主义和煽动言论的人,都逃过了煽动法令的指控。为甚麽?因为他们被视为亲政府。
难怪当国阵的州务大臣鼓励其支持者破坏不支持他们的商家时,即使刑事法典有条文规定他们触发法令,但最终还是甚麽事都没有发生。(文章来源:星洲日报/无畏新世界‧作者:阿兹米‧马大法律系副教授·2018.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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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8 0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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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民间反对丶疑虑声浪不断,反假新闻法案,终究一如预期,已在国会三读通过,不日将正式实施。
此事很快上了国际媒体,并称此法案很可能会影响大马的言论自由。大马人当然无须跟随国际舆论起舞,但不可否认,大马在国际的形象,通常是由这些国际媒体的报道,一点一滴拼凑起来。
反假新闻法案实施之後,官方不见得立即会有动作,反正民众必定会自我审查。除了互相提醒少议论国是,连转贴丶点赞亦可能出事,那大家还是安份一点,免得惹祸上身。自我审查严重妨害民间意见交流,但这是人们的自我保护,可见光是通过反假新闻法案,已伤害言论自由。然而,自我审查的确是人们的自发行为,很难怪在官方头上。於是,官方无须任何动作,便已成功压制部份民间言论。
大家不必过份臆测,未来会因反假新闻法案发生甚麽事,不妨以过去发生过的案例来看。几年前喧腾一时的养牛公司案,若发生在眼前,还有多少人敢议论?。
伊斯兰党保证,他们取得政权後,将确保反假新闻法案公平施行。众所周知,甲的公平,对乙不见得公平。伊斯兰党过去所谓的公平,未必广获非穆斯林认同。再说,伊斯兰党空口无凭,并未提出任何确保反假新闻法案,不被官方滥用的具体措施,尽管一再口头保证,但实在没多少诚意。
许多美丽的词语底下,比如中庸丶团结丶公平等等,多半隐藏人们各式各样的算计,若能将彼此背後的算计提出来讨论,才可能有真正的沟通,否则终究只是各说各话。美丽的词语,往往包藏许多陷阱,以致未必带来光明未来。
官方管制假新闻,看似立意良善,惟最大的困难是如何定义假新闻,养牛公司案算不算假新闻?(文章来源:星洲日报/想太多‧作者:林方彪‧自由撰稿人·2018.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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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8 10: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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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熱門關鍵詞是:假新聞。
2018年反假新聞法案剛通過,人人自危。大家當然都知道反假新聞並沒有不對,只是哪些新聞對誰來說是真,哪些對誰來說是假,誰說了算?惴惴不安者必然有其不安之理由。
美國總統特朗普最痛恨假新聞,舉凡刻意抹黑其形象、扭曲其發言、批評其政策、揭穿其底牌,甚至一張不合其意的照片,都以一句“假新聞”反擊。
擁載特朗普者自然相信那是假新聞,而反特朗普者堅持相信他口中的假新聞就是真新聞。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時假來假亦真,假時真來真亦假。
打擊假新聞,我希望當局能先嚴懲在網絡上轉發的不實農場文,像什么吃XX可治百病不需看醫生,喝XX會致癌,全城最好吃不吃你會終生后悔,打BFF檢查你面書賬號有否被駭虛假傳言,還有散播紅衣馬來女鬼半夜在山路上行走惡搞影片的人。

這些充斥在面書和通過友人WhatsApp轉發的假新聞令人煩不勝煩。根據反假新聞法案,任何人制造、傳播假新聞,即屬犯罪。在此阻嚇之下,或將有效使愛加鹽加醋、造謠生非的三姑六婆和搞事之徒在杜撰別人家事和“路邊社”消息前三思。
在資訊泛濫的年代,如何過濾新聞真假,確實極為考驗人智慧。活得夠久,曾領教過的人都大概領悟到,那些繪聲繪影,口口聲聲說他們是真的,通常都是假新聞。只有一方只字不提,但已流傳國際全世界人皆知的多是真新聞。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但要去識別真假,除了要有金晴火眼及清醒腦袋,現在還得要有勇氣和創意思維。
對比美國言論自由,人人可去撕特朗普;另一超級強國中國長期鉗制言論自由,蔽屏敏感新聞,不能說,也不能看,不能聽,不能搜。習近平修憲廢任期限制后,自從4月1日起新政策正式上場,禁止所有一切未經官方許可的VPN網絡服務,往后必需經過官方的VPN服務才能“翻牆”。看看自己,還未到需要翻牆上網地步,雖不足喜,亦不要哭。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牆再高,也有辦法翻過去,只是看人願不願爬梯而已。(中國報評論**譚絡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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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8 10: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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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大馬,我們邁入一個全面向假新聞開戰的時代。《反假新聞法案》週一(2日)在國會下議院三讀通過,政府很快將執行這個法令,嚴懲涉及假新聞的人。罪成者,可能要吃6年咖哩飯,或罰款半個百萬,或兩者兼施。
從政府今年2月初提出,打擊假新聞的重要性到《反假新聞法案》提呈國會和通過,前后不到兩個月,效率奇高,速度超快。
雖然當局否認與第14屆大選有關,但這種火速提呈和通過,只差形式上的元首諭准程序就能生效,迫不及待執行的態度,凸顯矛盾又弔詭態度。這邊廂,要保護真相,另邊廂卻擔心醜陋真相曝光后,引發反效果。
若說這背后有大選政治因素相信不為過,也是合理的懷疑。因為國陣在上屆505大選中,挨了很多假新聞的悶棍,如今要築起防火牆。身為媒體人,我厭惡假新聞。假新聞消耗媒體的時間去求查證求實,但有了《反假新聞法令》,當局可高枕無憂,媒體則被綁手綁腳。
強化原有法令的不足
我相信,不會有人追捧假新聞。除非他心懷不軌。大家都鄙視捏造新聞者。沒人喜歡真相被隱瞞,尋找真相是為了還原事情原貌,特別是涉及公共利益的課題。一旦真相被蒙蔽,社會將付出代價。
除了執政黨和既得利益者力挺《反假新聞法案》,普遍上公民社會和媒體組織都持保留態度,認為這項法案還有很多不足,應修正后才重新提呈。
我國已有足夠法令打擊假新聞,如《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對付印刷媒體)、《1998多媒體與通訊法令》(應對網絡傳播)、《官方機密法令》(保護政府機密)、《煽動法令》,以及《誹謗法令》(民間和企業界都可使用)。為何還需要《反假新聞法令》?當局應強化原有法令的不足,若有過時就修改,而非倉促提呈新法。
《反假新聞法令》似乎不鼓勵媒體進行調查式報道。這些特別報道,必須引述和保護消息來源。媒體揭露醜聞初期,必然受到多方質疑和阻礙,當下未必有人願意站出來公開指控某些涉及的權貴人士。
當被揭露的事情越多,涉及者就越難隱瞞和否認。這種調查式報道,逐漸拼湊事情的真相。對于有所隱瞞者,不願意讓媒體繼續挖掘真相,訴諸法律行動是常有的手段。
新聞自由度下跌
假新聞有別于不正確新聞。“假”新聞是指內容虛假、虛構、不真實,比如拉惹柏特拉指責郭鶴年金援行動黨;“不正確”新聞則指新聞有誤,不正確或數據失誤的新聞,兩者間依然有差別。當局多次強調,《反假新聞法令》不是限制新聞和言論自由,而是提倡負責任的報道。
政府的權力應受到監督與制衡,否則各種貪腐和不透明事件就無法攤在陽光下讓民眾檢視。媒體發揮第四權角色,就算一些新聞當初被認為“不正確”,有些失誤遺漏,只要不是“假”,最終常被證實確有此事。這種新聞大多牽涉公眾利益和貪腐有關。
《反假新聞法令》將導致大馬在無國界記者組織公佈的新聞自由指數排行榜內的排名下跌。我國在2017年的新聞自由指數排在第144名,比2016年的第146名上升2名,得分為46.89,處于新聞不自由的“紅色區塊”。
政府嚴打假新聞后,社會籠罩在恐懼中,白色恐怖紛飛,社會被愚化,民眾因恐懼而沉默,社會變得不懂思考,日子久了也變笨了。這不是我們的初衷,否則《反假新聞法令》將讓社會得不償失,負上沉重代價。(中國報評論**藍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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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8 1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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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並非世界新聞大國,卻在新聞立法方面,創造了世界第一。紐約時報中文網4月3日以《世界第一項對“假新聞”的禁令》為題,報道了我國最近這次新聞立法活動。
國會立法,自有其正當性。憲政國家,人民授權代議士制定國法,以保障公民權利,打擊違法犯罪。事實上,虛假網絡信息成為新聞公害,確實要依法治理。我國的通信與多媒體委員會針對4000多個傳播假新聞的賬號已採取行動。
既然已有官方執法行動在前,還要對“假新聞”立法在后,那是不是反過來說明,此前的官方執法,是無法可依的非法行動?如果是有法可依的行動,那么現在還要再立法,是不是重複立法、重床疊架?中國作家茅盾在一生中創作的唯一劇本《清明前后》第五幕寫道:“重床疊架的法令,何嘗不嚴密堂皇,然而,解決了問題么?”
法律的程序正義,掩蓋不了民眾的恐懼。對“假新聞”立法處置,難免讓人陷入恐怖迷思。上述紐約時報中文網的文章稱;“頒布這項法律的目的,是在選舉前壓制異議。”這縱然不是公道結論,也可能是事出有因的判斷。
值得警惕的是,假新聞立法有可能破壞新聞自由這一普世價值。根據教科文組織大會的提議,聯合國大會于1993年12月宣佈,將每年5月3日定為“世界新聞自由日”。新聞自由是受聯合國保障的自由,也是全人類新聞事業追求的終極目標。任何對此進行限制的立法,都有可能成為“惡法”,最終遭人唾棄。惟其如此,中國迄今沒有頒行《新聞法》,似可認為是一種謹慎而負責任的態度。
束縛新聞工作者手腳
此外,對“假新聞”頒布禁令,也有可能束縛新聞工作者的手腳,使國家的新聞生產,陷入萬馬齊瘖的境地。未經證實的新聞,未必就是假新聞。新聞真假,應由時間來考驗與篩選。如果攝于法律威嚴,人們都沉默不說話,不發表意見,輿論局面沉悶,這就違背新聞立法初衷,走向良好意願的反面。
影響政局穩定、破壞公序良俗和國家安全的假新聞固然要打擊,人民知情權、選擇權也要充分保證。
在這個多元化時代,新聞受眾既需要馬新社(BERNAMA)的“真”新聞,也需要類似美國洋蔥報(The Onion)那樣超現實主義的“假”新聞。動輒刑之于法,善待新聞媒體將淪為空話。連極權主義國家朝鮮,最近都向韓國記者道歉,說明對新聞業需要恩威並施,不可一味打壓。
立法要有善意,不能因法律主體的正當性而無視民眾的恐懼。在強調正當性的同時,但願能最大限度消除法律客體的恐懼性。(中國報 評論**張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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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8 11:32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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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z1947 发表于 2-4-2018 05:52 PM
绯闻之王效率很高
截止发稿 法案未在宪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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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8 1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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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dj 发表于 5-4-2018 11:32 AM
截止发稿 法案未在宪报发布
通过了 还会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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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8 11:54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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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S5566 发表于 5-4-2018 11:05 AM
我國並非世界新聞大國,卻在新聞立法方面,創造了世界第一。紐約時報中文網4月3日以《世界第一項對“假新聞”的禁令》為題,報道了我國最近這次新聞立法活動。
國會立法,自有其正當性。憲政國家,人民授權代議士 ...
2018-04-05 11:07
郭清江·媒体头上多一把刀
一些政治人物最会做贼喊贼,反对最激烈者往往是制造假新闻的幕后黑手;这次是历届大选之母,为了取胜更会不择手段。
国会通过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Anti-Fake News Bill2018),让我想起星洲日报于去年11月所犯的一个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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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网络媒体上流传一张所谓“前首相敦马哈迪与遭撤走的保镖相拥哭别”的照片,星洲日报的求证功夫做得不足够就刊登了,结果第二天发现这原来是一则假新闻。拥抱敦马者不是他的保镖,而是马来西亚敦世代俱乐部(Kelab Generasi Tun)主席布朗柯佳维,照片的描写也与事实有所出入。星洲日报因此向读者道歉。
我当下再次提醒所有把关的同事,对求真与核实消息真伪的工作不能马虎;如果无法确认消息来源,宁愿独漏也不刊登,以免误导读者。
这个情形如果是在上述法令通过后的今天发生,星洲日报会遭到对付,而我身为总编辑,或者也会因此而坐牢。虽然这只是假设性问题,而反假新闻法尽管剑指网络世界,但媒体业者颈项多了一把刀,却是不争的事实。
没有任何纸媒会通过造假新闻来刺激报纸的销量,但是业者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疏忽,就得面对监禁高达6年或罚款50万令吉的刑罚。在媒体业日愈艰辛的今天,无疑是雪上加霜。
因此,反假新闻法对媒体业的威胁是真实与严峻的。
反假新闻法被视为国阵在第十四届全国大选的杀手锏,所以赶在解散国会前提呈与通过;但是,凡事都有两面,这是一把双刃刀,未必有利国阵或者对希盟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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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有“马来海啸”,选区重新划分的做法将埋葬国阵,得利者是希盟;同样的,反假新闻法也会伤害到国阵,例如拉惹伯特拉指责“郭鹤年资助火箭倒国阵政府”后,许多巫统领袖包括提呈反假新闻法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没经求证就转述放大有关言论,技术上也算触犯法令了。
在上届大选中,黄德败走文冬国席后传出“关灯作假选票"事件,以及投票当天所出现的“疯狂捉鬼(假选民)闹剧”,都是有心人的杰作,目的是让选民相信选举不公。过后虽然证明全都子虚乌有,但诡计得逞,伤害更已造成。更糟的是,至到今天还有人相信这些事件都是真的。
一些政治人物最会做贼喊贼,反对最激烈者往往是制造假新闻的幕后黑手;这次是历届大选之母,为了取胜更会不择手段。
除了媒体工作者,普通老百姓最有可能中招。制造假新闻的政客会通过漏洞逃过法律制裁,落网者多数是入戏太深的群众。
在这次的全国大选,选民千万别轻易相信网上未经证实消息,以及被这些政客所利用,或者成为协助他们散播假消息的棋子。一时的兴奋或被有心人煽动以致冲晕了头脑,将成为反假新闻法的首批受害者。
在机不离手的时代,许多人在接到信息、视频、音频或图像时,都会机械化地分享到朋友圈里,往往成为散播假消息的帮凶而不自知。有些人甚至只看标题不看内容,弹指之间就转发了出去。
我们应该教育孩子及身边的亲朋戚友,谨慎与负责任的使用高科技,不要让手机绑架或毁了我们的人生。
网络的确充斥假新闻,为了避免更多人受害,进行管制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连扮演第四权角色的媒体人也须承担坐牢与巨额罚款的风险,那未免过于苛刻。法令应该保护真正的媒体工作者。
自有媒体事业以来,新闻工作者都被教导,新闻必须要不偏不倚、客观公正、真实,以及不会误导大众。如果报道失实,或出现误导,必须立刻更正。这是新闻从业员的专业守则,也是天条。我们虽然有层层的审核,但难免还是会有失误,而这些失误其实并不具恶意。这跟反假新闻法要对付的恶意造假,意图扰乱社会秩序有很大的不同。
部长说新闻真假将交由法庭研判,但关键在于执法单位如何对假消息的定义作出诠释。执法单位必须公正、公平、合理的执法,才会让反假新闻法更具公信力,否则无法真正达到打击假新闻,让人民获得正确和真实消息的原意。
文章来源:
星洲日报/总编时间作者:郭清江《星洲日报》总编辑·2018.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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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8 03: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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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8 09:43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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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es 发表于 2-4-2018 07:34 PM
恰好欲盖弥章,法律错综複杂,遇到阻碍又会冒出来不同解释的条文.
2018-04-04 12:26
阿兹米反假新闻法意义含糊
这就像是说,如果你反对贩毒判处死刑,那就意味着你赞成贩毒。反对一项法令可以有很多理由。在贩毒的例子中:人们反对可能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死刑,或因为这样做并无法达到震慑的效果,或因为它只影响穷人和走投无路的人,而不是幕後的大老板。
有时候你会想,怎样的人才有资格担任部长。报章新闻说,掌管法律事务的部长认为反对党因为反对反假新闻法而有意散播谎言。这是一个人可以做出的最懒惰和最愚蠢的说法。
这就像是说,如果你反对贩毒判处死刑,那就意味着你赞成贩毒。反对一项法令可以有很多理由。在贩毒的例子中:人们反对可能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死刑,或因为这样做并无法达到震慑的效果,或因为它只影响穷人和走投无路的人,而不是幕後的大老板。
反假新闻法是因为它意义含糊且容易被滥用。毕竟甚麽才会构成假新闻?诚然,最终是由法院而不是政府来判断;但让我告诉你,被指控本身就是一种惩罚。
它占用你的时间丶金钱丶并带来巨大的压力和困扰。你不需要实际被监禁或罚款。你完全可能是无辜的,但还是会被惩罚,因为你必须经历审判的程序。政府和伊斯兰党支持者就已经做到了这点;通过另一项法令来让人们经历一段艰难的时期,无论他们最终时候被裁定有罪或无罪,都是对言论自由的箝制。
让我在这里开诚公布的说。这个政府使用法令来箝制言论自由的记录,充斥着选择性起诉的例子。有很多作出种族主义和煽动言论的人,都逃过了煽动法令的指控。为甚麽?因为他们被视为亲政府。
难怪当国阵的州务大臣鼓励其支持者破坏不支持他们的商家时;即使刑事法典有条文规定他们触发法令,但最终还是甚麽事都没有发生。
文章来源:
星洲日报/无畏新世界作者:阿兹米马大法律系副教授·2018.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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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8 1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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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下议院在争议声中终于三读通过“2018年打击假新闻法案”。首相暑部长阿莎丽娜总结时说:“此法案最终目的是保护民众免受假新闻伤害。”
读了这段话,真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其实我们都是被假新闻、假的东西骗着长大的。五十年代,国家独立、马共骚乱、贫民区大火、黑区传闻,谣言满天飞。我们懵懵懂懂,只能照单全收这些资讯。六十年代,种族骚乱、黑帮肆虐、胶园英军屠杀村民,也是谣言满天飞,我们在人心惶惶中过日子。
到了七十年代,有越战、有工潮、有中东石油危机,谣言依旧满天飞。我们渐渐学会去查证所发生、所报道的事,是否子虚乌有?还是加油添酱?还是纯属事实?八十年代,华校危机、天后宫集聚、茅草行动大逮捕、报馆关闭,还有金融舞弊事件,马共签署和平协约,谣言并没有缺席,但我们已经处变不惊,较能冷静看问题,学会等事情沉淀,得出结论、找到真相。
何必劳师动众
九十年代,亚洲金融风暴、货币大贬值、副首相被撤职、“黑眼圈”事件、烈火莫熄,谣言依然满天飞!我们对官方与民间的传言,已经有了不同的判断,谁骗我?谁说真话,根本上有个底了。
迈进二十世纪,互联网风行,资讯爆炸,到处是假的东西,有骗局,走到街口,有假手表、假名牌、假手机兜售,商店也有假奶粉。天桥口,有“刮刮乐”骗子,电话上,有爱情骗子、中奖骗子、投资骗子。
我们都是这样被骗着长大的!社会学者说:“人类总是会寻找各种佐证来支持自己的论点!”没错,人类也总会寻找各种佐证来分辨真实与虚假。
因而,我们怕什么“假新闻”呢?我们早就在历史长河中汲取了教训,不会被“假新闻”伤害了。有必要劳师动众,搞个什么“打击假新闻法案”来保护我们么?(南洋商報評述**陳俊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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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18 0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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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父母師長教導我們不可以說謊。謊言說開,圓謊就費心思了。可是長大后,人們經常忘了教誨,常常謊話說得不亦樂乎,尤其是一天不上網幾小時就渾身不自在的網民,躲在鍵盤后,人云亦云,懶得求真偽,你傳我轉,搞得烏煙瘴氣。
以前,通訊不發達,資訊卻可信。當年,街頭巷尾的咖啡店,常常聽到人們競相奔走相告某一宗新聞時,只要說:報紙也“有賣”,電台電視台也有報導,是千真萬確的,人們就相信了。可見當時的人們是多么信賴媒體。

如今,網絡世界使資訊接收容易了,我們卻開始懷疑它的真實性。這一切,只因它被人們濫用。不知何時開始,多了很多自告奮勇的消息傳播者,他們自得其樂地寫新聞。真真假假,眼花繚亂,每個人都不懂得克制自己,只會放任自己的所看所思,最后氾濫成災,一發不可收拾。現代的你我,每天多了一樣工作,那就是清除垃圾。什么垃圾?手機裡的垃圾!你每天都收到無數個不知真假的資訊,而你也不追究真假地轉發,對嗎?
人們擔心被濫用
由于沒有節制,社會亂糟糟,催生了反假新聞法案。是真需要也好,借題發揮也罷,總之它應運而生,且是倉促通過。善用之,反假新聞法案能撥亂反正,可在今天凡事都被政治化的馬來西亞,尤其是國會解散了,大選來臨的此刻,它真能包公再現嗎?人們反對此法案,就是因為擔心它很可能被濫用。看著反假新聞法案在國會通過的過程,真是心驚膽跳,措手不及。
感覺它是急急忙忙的,沒有正反方的真正從長計議,如此這般就通過了。它離普羅大眾的日常生活非常近,卻又似乎很遠,因為其內容廣泛又模糊,一時不察就可能隨時中招,惹上麻煩。不管你接受與否,法案通過已成事實,因此我們必須瞭解其條例,認真學習分辨消息真偽。
記得當年初踏入社會,有位前輩曾告誡我,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可是要留意,這價更高的自由是不可以濫用的。比如公司老闆比較隨和,給了員工一些自由和方便,員工卻過分放縱自己,沒有節制,結果闖出禍來。老闆一聲令下,開始嚴格起來,員工不再享有這自由了。所以說,凡事要留條后路,自由這方面,不要物用其極。
雖然如何確定何為假新聞,眾說紛紜,難以公平詮釋,但人們本就不應該製造假新聞,假新聞就是說謊。因為反假新聞法案,讓我們開始認真分辨真假消息,杜絕假新聞,那我們就不用天天清除手機裡的垃圾了。(中國報評論**黃華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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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18 0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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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打假新闻法,非剥夺言论自由”。又有人说:“不涉假新闻,就不用怕。”
我才不相信。不怕才怪。“假新闻”的定义,由谁定夺?这法令所造成的影响是什么?这才是关键。这恐怕不只是吹毛求疵,望文生义,以只言片语定人罪那样简单了。
《诗经》〈商颂.玄鸟〉有句:“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这首诗歌,原是歌颂商朝武丁的功业。“维”通“为”,“止”指“住所”,其大意是说武丁中兴,国家土地广阔,百姓都有居住之所。这原是一首表达“爱民之意”的赞颂诗歌。
在盛世吹捧的年代,拿来当成作文题目,应该没问题吧!“传说”,我这里讲是“传说”呀:在清朝雍正年间,礼部侍郎查嗣庭在江西主持科举考试,就出了道类似“维民所止”的考题。竟被人告发,说试题中的“维民所止”的“维”和“止”是意指砍去“雍正”皇帝的头。
有学者考证,这事只是民间传说,不足以信。但查家被对付,却是事实。他们还进一步细搜了查氏的日记,网罗他“狂妄悖逆”的字句,定他个“腹诽朝政,谤讪君上”的罪名,要他死就是了,他的亲属和学生也受到株连。结果,查嗣庭冤死狱中,他的儿子也惨死牢房,族人流放。这场文字狱,连江浙两省读书人都受到株连,6年内不准参与举人与进士的科考。
查嗣庭是谁?他有位在翰林院当编修的堂弟,名叫查慎行。据说,这查慎行就是我们的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原名查良镛)的祖上。如果时空可以倒流,金良镛会跟他祖上劝说些甚么吗?是笑傲江湖,还是选择当个没有原则、没有宏大信念理想的韦小宝就好吧!这世道,不可能金盆洗手的了。岳不群太多,再怎么小心也没用。吹嘘吹嘘就好,太平盛世。
当然,也别把这起文字狱当成纯粹只是为打压文人或汉人的拆字游戏。望文生义,挑剔文字,砍你的头,据说其背后的目的,是跟朝廷的权力斗争有关,内幕重重。原来,查嗣庭是国舅隆科多的同党。查嗣庭的考题出错只是借口,实则是雍正要铲除隆科多的势力。讲完,这场文字狱是一场权力斗争的借“题”杀人,这才是文字狱的本质。事实是否如此,已不重要,反正那众说纷纭的民间传说,已够吓人了。
到了乾隆朝,这个所谓十全武功的盛世,真的是“打造”出来的。乾隆皇帝还拉拢了一堆文人,编纂《四库全书》。今天很多不懂装懂的,大赞我家也有一套《四库全书》。告诉你,如果你读硕博士班写论文,假厉害而不假思索就引《四库全书》,会给行家笑。
编《四库全书》,你以为乾隆皇帝他安甚么好心?搜书、编书过程中,凡“字义触碍者,亦当分别查出奏明,或封固进呈,请旨销毁,或在外焚弃,将书名奏闻”。诚如樊树志《国史概要》指出的:“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四库全书》是付出了如此沉重的代价才保留下来的。尤其可恶的是,四库全书馆的官员奉命无端删改文字,如今所见《四库全书》中的部份著作,已非本来面目,它的文献价值是大打折扣的。
事实上,当年,开馆编纂《四库全书》,是个搜书、编书,同时也是一个禁书、焚书的过程,带有很强烈的政治意图。耗用了大量文人的精力,却禁锢了众人的思想。士人埋在故纸堆里做考据求真,却不敢对着时政讲真话。
清史专家戴逸指说,康雍乾时代发生很多文字狱,“知识分子不敢谈政治,不敢谈现实,把自由活泼的思想都窒息了。”
余秋雨〈文化集权下的沉闷〉也指说“自朱元璋开始,实行了一种带有恐怖色彩的文化专制主义,典型事例是文字狱,那是对文化人的巨大不信任。”“而清代雍正乾隆年间,文字狱达到登锋造极之地步”,“在这种气氛中,文化创造怎么谈得上呢?”
所以,不管是真是假,还是民间传说。令人噤若寒蝉的,禁锢的不仅仅是当下的几个写文章的读书人的思维和脑袋,而是整个有为的“国民性”的沦丧。(文章来源:星洲日报/边缘评论·作者·:安焕然·南方大学学院中文系教授·2018.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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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18 02: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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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通过了新的反假新闻法案,此举引来争议。打击假新闻的法案有利也有弊,加上选举在即,此法案又偏偏在国内争议浪潮中仓促通过,这令人质疑新法案的推出含有政治意图。
假新闻一词源自於美国总统特朗普,他痛斥在选举期间,对手把假新闻作为打击他的武器。他就职总统後,他自身也被怀疑在选举时受到俄罗斯助他一臂之力,俄罗斯利用假新闻攻击他的对手。有关当局对此事展开了调查,至今还未有结果。
除了美国,极力打击假新闻的国家遍布欧洲和亚洲,包括法国丶菲律宾和新加坡等。大家开始明白到假新闻对国家带来的风险,它能激起民怨,影响选举结果,破坏社会和谐。在法国选举期间,有新闻指总统候选人马克龙在海外秘密持有银行户头,他谴责这是对手利用假新闻打击他的名望。
除了政治以外,假新闻也会对个人带来负面影响,它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迅速散播。假健康资讯引人走向错误的生活方式,损害健康;假经济消息导致人们做错误的投资决定,最终血本无归;假新闻能误导人群,对人们灌输不正确的思想。
因此,打击假新闻是明智之举。
但打击假新闻也有许多挑战,虽然美国痛恨假新闻,却没有特别立法应对。其中一个原因在於难以给假新闻一个准确的定义。未证实的新闻不代表它虚假,许多丑闻被媒体初次报道时,都缺乏全面的证据,但这些报道却是揭发犯罪活动的关键。负面新闻也可以是真实的,它们提醒众人危机的来临,避免他们掉入万丈深渊。
如果拿捏不了一个准确的定义,反假新闻法很容易变恶法,可以被利用来排除异己之见,压迫言论自由。
印度上周刚刚撤回了新出炉的反假新闻法令,新法只生存了24小时,就因为人民强烈反对而被废除,反对的原因正如上所述。
大马把假新闻定义为“全部或部份虚假的新闻丶资讯丶资料和报告”,本地和国际媒体皆批评此定义过於广泛,内容模糊。因此,人们对此新法令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即使能给假新闻找出一个精准的定义,执法也有难度。在这个资讯爆炸的时代,如果人们把新闻一宗宗地呈上法庭审讯,恐怕劳民伤财,成本高利益少。据报道,这是法国在立法打假新闻的过程中面对的一大挑战。再者,互联网上的假新闻网站多不胜数,背後是一堆空壳公司,这些公司分布全球,要把它们绳之以法实在难如登天。
大马的反假新闻法涉及严厉处罚,不但罚款,还要监禁。在假新闻定义模糊的情况下,即使是做真新闻,也难免会感到压力。如果新闻媒体被逼明哲保身,只要是牵涉权贵的新闻,就抱有不报好过报的心态,社会将错失宝贵的资讯。最终,媒体也会失去公信力,这岂不是在为社会文明开倒车?
相比一些国家的打假新闻法令,大马法令的惩罚更重,牵涉的范围更广。法国计划给有关当局在选举期间冻结媒体执照的权力,并指定社交媒体提供广告商的资料,对象是散播假新闻的媒体和非法组织而不是民众;印度的法令惩罚的对象是散播假新闻的媒体人;大马的法令连同做新闻和转载新闻的人一并惩罚。大马的新闻自由指数在全球188个国家里排名144,已经属於“新闻不自由”,此新法不但对新闻媒体雪上加霜,甚至会冲击社会言论自由。
打击假新闻有很多方法,谷歌和脸书等社交媒体开始利用人工智慧过滤新闻,杜绝假资讯。教育人民如何分辨真假,所谓谣言止於智者,这些都是根治问题的良方。很多时候,立法打击假新闻,不但不能将造假新闻者绳之以法,反而会打压正规的新闻媒体,此举适得其反。(文章来源:星洲日报/微观时事‧作者:张晋玮‧法院IT经理·2018.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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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18 0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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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历史,我们知道古时候封建制度的中国,出现霸君,竟为了一己私利巩固政权,为所欲为,实施了有所谓“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那无情无理的霸权政策,令民不聊天於一时。
如今,时代不同,庆幸的是,我国不是个霸权国,而是个君主立宪丶采用民主政制丶三权(行政丶立法丶司法)分立的新兴发展中国家。在1957年8月31日由巫丶华丶印三大族群合作联手从英国手中争取得来的独立不易,也显现了三大民族团结和睦共处共荣的精神。
故此,各族得好好珍惜,大家必须明白,一切新旧措施,务必要“以民为本”作为关键性的指标,才是立国爱民之道。
最近闹得朝野喋喋不休的反假新闻法令,虽然“真理愈辩愈明”,少数服从多数;但一切新措施,还得慎重其事,把弊端减到最低才好。
无庸置疑的是,凡事以假乱真,编造假讯息,以讹传讹,误导他人,不但影响国家经济,还威胁社会安全,同时也是不道德行为。
虽说如此,要了解一切新措施,有所谓“欲速则不达”的短处。故此,对於假新闻事件,我们必须关注一些可能衍生的枝节问题,尽力避开日後“朝令夕改”的争议。

以下五点是个人觉得宜以多用心思去关注的事项:(一)假新闻的定义应明确,(二)假新闻的涉案者应唯“始作俑者”是问,(三)资讯发达时代丶媒体网络丶智能手机等极为普及,网民不慎误传是常有的事,当局的明鉴至关重要,(四)如果只是官方发出的新闻才算真的话,那麽要是部长一时失言而被网民“习惯引用”,那假新闻的账该由谁负责?(五)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建议设立一个委员会去鉴定及解决假新闻问题,应予考虑。
第14届大选来了,民选政府凡与民有关的新措施,最好从长计议。有人说政治是肮脏的,也有人说是高尚的,公婆都有理;政治人物可来可去,得势一条龙,失势一条虫。
很中听的一句话“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故此,当官者也好,为民者也罢,最值得作为醒觉借鉴的是,请记住:自己不当官时,本身也是百姓,你我都一样。(文章来源:星洲日报/言路‧作者:刀客·2018.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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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8 1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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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三讀通過備受爭議的“反假新聞法案”後,不止對印刷與電視媒體影響深遠,在社交媒體與網絡論壇這“江湖地”,也激起不小的漣漪。
在這項新法案下,任何人蓄意製造、提供、刊登、印刷、派發、出版或傳播假新聞,或任何含有假新聞內容都違法,罪成者可被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或被監禁不超過6年,或兩者兼施。
面子書是現今最強大的網媒平台之一,大量資訊在這個虛擬世界竄動,不過內容參差不齊,有的訊息真假難辨。
社交媒體專頁或群組管理員已提高警惕, 謹慎把關專各類貼文的內容 ,避免在這段大選期間,讓大量謠言、謾罵與不負責任言論充斥著整個網絡世界。

反假新聞法案猶如無形金箍套牢著每個人,無論新聞工作者或普羅網民,幾乎人人都深受影響,任誰也不想成為第一個在這道法案下被提控者。
新法案相等於1984年印刷與出版法令的“加強版”,涵蓋時下網絡、電子與傳統平面的所有媒體, 表面遏制止假新聞,然而日後究竟會否變相被利用打壓異議分子,扼殺言論自由的空間?還有待觀察,因為其中還存有不少灰色地帶需要釐清。
長久以來,我國的異見聲音都被當權者打壓,這道新法案的出現,讓人擔心未來情況更糟。(中國報評論**廖延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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