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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gels1026

辞职了,可能会和老板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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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4: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太天真了吧 ... 從來沒有看過一間公司會因為一個員工辭職而倒閉的

能跑又不吃草的馬誰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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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4: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我.外面给少一点我也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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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4: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就说说我对你老板需要对公司的付行责任。

1。要保证人手,工作分配适宜。
     --〉后备劳动力,万一,有人病了,离职,长假,生意/公司操作流程继续进行
     --〉劳工进修,提高公司的劳动力
     --〉短暂的project, project documentation 要做足(project charter, blueprint, issue log)方便后备人选容易接手。
     --〉manage 开支,货流

2。你project manager
     --〉时时向老板报告project 进度
     --〉做project documentation和更进
     --〉解决project 问题,并记录在案

没有offer letter 的存在,你可能就要,依据劳工法令给出合理的离职通知(根据大马劳工法例第十二条文,凡是工作超过两年,而不超过五年,需要6 个星期的离职通知)
http://www.ilo.org/dyn/natlex/do ... 65/E55mys01.htm#c11

你的文中说到是9月离职,就是可能未满6 个星期(根据劳工法例第13条,可能需要赔赏未满的notice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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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5: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ngels1026 发表于 1-8-2017 03:06 PM
没有看过 offer latter,因为不存在。

有个比较两全齐好的方法,有人用过。

照着offer letter的notice给旧公司,
然后把全部手头上责任pass 给别的负责人,
而且通知旧老板新的负责人的工作范围。

然后告述你旧老板,旧同事,6个月之类,
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你,你会尽力回答。
如果需要你亲自帮忙,就要看你有没有时间帮忙,
如果有时间也可以帮忙,但是要给ela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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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under paid 的老板凭什么和员工讲义气啊。。
难道你赚很多我有得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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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5: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eatlim77 发表于 1-8-2017 04:44 PM
来,就说说我对你老板需要对公司的付行责任。

1。要保证人手,工作分配适宜。
     --〉后备劳动力,万一,有人病了,离职,长假,生意/公司操作流程继续进行
     --〉劳工进修,提高公司的劳动力
     --〉 ...

第一,楼主的底薪已经是超过2K,劳工法令已经不适用。第二,没有书面合约,口头合约也算数;可是,如果楼主写的是事实的话,他的老板大概连口头合约也没有。

如果楼主以一个讲究责任感、即使是低薪4年也能拼命干,那么,他或许要想一想:2、3K的薪金,跳槽到另一家当新手,那也是打工阶级。

楼主说他所服务的公司,机械设备在行业算是厉害,高端的,东西都是楼主设计, 机械用太多了其他工人连脑袋都放在家了,楼主去 training 了product knowledge 都 save 在楼主的大脑,这是我个人眼中的机遇。如果我是楼主,如果老板counter offer,我会留下来因为:

1)既然东西是自己设计,项目没完成就走,那么就没有机会知道自己设计的东西是否会在project后出问题,留下来可以知道一切是否顺利,是否有瑕疵需要检讨?
2)会让顾客知道自己本来已经拿到更好的Offer,可是责任心强,留下来是要确定项目进行顺利。今天顾客是老板的,将来可以是自己的。打好关系,将来自己出来创,自己的责任心就是招牌。
3)一个搞高端机械的老板,竟然连工头薪酬都不懂管理,雇佣合同也不存在,这种人能做老板,看来是个幸运儿。一个平庸而幸运碰到时机的老板,迟早会被员工取代的。

楼主现在睡觉前该想的是:如何去找资金而不是找另一个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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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5:1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lysebear 发表于 1-8-2017 05:13 PM
under paid 的老板凭什么和员工讲义气啊。。
难道你赚很多我有得分么。。。

乡村老板分条毛给你~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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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5: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工是为了钱不是为了情。。。如果外面有好的介绍,我也会走(不开心)。。。除非你老板加薪给你!不然建议时间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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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5: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還等甚麼,時間到腳底抹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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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5: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eatlim77 于 1-8-2017 05:53 PM 编辑
Ongss 发表于 1-8-2017 05:18 PM
第一,楼主的底薪已经是超过2K,劳工法令已经不适用。第二,没有书面合约,口头合约也算数;可是,如果楼主写的是事实的话,他的老板大概连口头合约也没有。

如果楼主以一个讲究责任感、即使是低薪4年也能拼命 ...

不一定是2000k (2000k 是根据employment order PU(a) 88, 改正employment act 1955 principal)

http://www.federalgazette.agc.gov.my/outputp/pua_20120330_P.U.(A)88-Perintah%20Kerja%20(Pindaan%20Jadual%20Pertama).pdf

根据Employment act 的 First Schdule, 有一段说到

(3) he supervises or oversees other employees engaged in manual labour employed by the same employer in and throughout the performance of their work

就是说,如果符合manual worker, 或有做管工(管manual worker 是包裹在employement act 里头,无论他的薪水多少),文中他说是头工,头工有可能是符合这first schdule 的定义。

http://www.nhrc.com.my/employment-act-1955
(请看b 或之前我attached employment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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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6: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eatlim77 发表于 1-8-2017 05:47 PM
不一定是2000k (2000k 是根据employment order PU(a) 88, 改正employment act 1955 principal)

http://www.federalgazette.agc.gov.my/outputp/pua_20120330_P.U.(A)88-Perintah%20Kerja%20(Pindaan%20Jadual% ...

我写2K是说2千,2000K底薪就是2百万了。

连工头的薪酬都不懂得管理,Offer Letter也不懂,你能指望这种老板会想到Manual Worker的Schedule?

何况,你要走Manual Worker的Schedule是不行的,楼主说到:1)设计、2)高端机械,3)机械用太多了其他工人连脑袋都放在家了。这种情况,老板还要引用什么Manual Worker呢?

眼前的机遇就是像朱元璋碰到了韩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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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6: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比较好奇的是。。。你闹脾气要辞职,老板多数会问你什么理由?你跟他说要求加薪,他给你的答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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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6:3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Ongss 发表于 1-8-2017 06:02 PM
我写2K是说2千,2000K底薪就是2百万了。

连工头的薪酬都不懂得管理,Offer Letter也不懂,你能指望这种老板会想到Manual Worker的Schedule?

何况,你要走Manual Worker的Schedule是不行的,楼主说到:1)设 ...

对,我写错了, 是rm 2000.

劳工法是法律,老板不管想理解manual worker的管工是不是受到法律保护,法律法规还是在哪,约束老板和员工。

当然,从事高科技行业,也未必没有受到保护。比如,我写code给机械,我手下是粗工,帮我试机械。我也可以说我是粗工的主管,理应受到劳工法律的first schedule 的涵盖内,故我是受到劳工法令的保护,虽然我的薪金过2k。

为了事主能更好的保护自己,我认为事主有必要向劳工局了解是不是他在劳工法律的保护下,如果是的话。如何采取下部的措施保护自己。

至于离职不离职,我认为事主是最了解自己的人,必然衡量过利与弊。我也不了解事主的行业,不加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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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6:4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arke86 发表于 1-8-2017 07:33 AM
我觉得你的做法是对的。。为什么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他如果知道你在公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就应该该给你应得的。。

很多老板你不出声他那里装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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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6:5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交棒前没事就可以了,交棒后发生什么事已经不关你的事,更不是你的责任。要负责的是接班人,即便是接班人不才,无法完成任务,那也是你老板的责任,是他选择留个不才人选,也不加你薪。问题从来就不在你这。社会没有输打赢要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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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7:0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芒果冰 发表于 1-8-2017 09:52 AM
看回你的appointment letter,notice多久就是多久。
但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好来好去(尤其如果你还在同个firm),可以的话问问新公司老板,可以再等一个月吗?如果可以,就用多1个月时间把该交待的都交待好,算是 ...


你不要这里妇人之仁哦。哈哈哈。对一些假情假意兼有事钟无艳,没事夏迎春的鸟咔老板,对他仁慈就同等对自己残忍。他不仁,你不义。这是强国自古几千年历史留下来的传统文化。我们需要传承下去。哈哈哈。晒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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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7: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如果真是你走了那间公司就做不下去,那就是老板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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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7:3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老板不值得跟他拼,早点离开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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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8: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工的都是看钱的。如果在Condo当guard可以有五六千,你看本地人会抢这饭碗吗?给得到满意的薪水在cheap的工作都大把人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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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17 08: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eatlim77 发表于 1-8-2017 06:39 PM
对,我写错了, 是rm 2000.

劳工法是法律,老板不管想理解manual worker的管工是不是受到法律保护,法律法规还是在哪,约束老板和员工。

当然,从事高科技行业,也未必没有受到保护。比如,我写code给机械, ...

我想,你可能搞错了,现在楼主根本不需要劳工法令来保护。
基本上,没有签下任何文件,只要给于一个月通知,老板也没有什么可以理由可以拒绝楼主的辞职信。就算是老板坚持要6个星期的通知,以楼主拿到一倍的涨幅,即使赔这两个星期的in lieu of notice,实际收入也是多过目前的收入。


如果楼主坚持要走,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只是说,能够以低过市场薪金的收入干了4年,那般毅力不像一个普通的打工仔。一个普通的打工仔,相差一、两百令吉,上班不到三个月就溜了。既然都逗留了4年,碰到这种老板,不学完全部然后取而代之,似乎是有点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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